我在老庙2022.8.1买的都是一口价黄金而且销售并未告知我,一直和我说是按390一克卖给我的还在我要求称重的时候说不用,一直推辞我也没多想就算了,今天才知道我花3500买的戒指只有2.3克,按照当时优惠完金价一克390,我的戒指应该是9克!除了手镯以外都是一口价,现在已投诉等待处理结果!姐妹们有什么办法吗?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华鲁街老庙黄金专卖一店(民主路)
【女子花104000元买了一个翡翠手镯,想送给长辈。长辈看了说不值,女子去退手镯老板拒绝了】近日,浙江杭州,女子花104000元买了一个翡翠手镯,想送给长辈。可长辈收到只看了一眼,就让人赶紧把手镯给女子带回去,还给女子带话说:赶紧把手镯退掉,不值这价!可女子去退手镯时,却被老板拒绝了!老板:买定离手!
潘女士很孝顺,她的一位长辈喜欢收藏翡翠,于是她在逛商场的时候都比较留意有没有好的翡翠手镯!但好翡翠可不便宜,这次潘女士看中的翡翠手镯标价20万,颜色看起来很不错!于是潘女士就想买下来!
经过一一番讨价还价,珠宝店给潘女士打了5折,所以潘女士以104000元的价 格成功买下这只翡翠手镯!不过潘女士的长辈住在沈阳,寄快递潘女士不放心,就托朋友送去。
本以为长辈收到自己送的惊喜会很开心,但让潘女士没想到的是,朋友又把镯子带了回来!朋友说,长辈看了手镯一眼就直摇头,说潘女士被人骗了,这个手镯压根就不值这么多钱,一点都不透,撑死一两万,赶紧把镯子退掉!
听到朋友带来的话,潘女士傻眼!但长辈很懂翡翠,她说不值钱肯定是不值钱的!于是潘女士赶紧来到柜台去退手镯!
但她来到珠宝店后,老板却拒绝给她退货!老板说,这个手镯不是假的,有珠宝玉石首饰鉴定中 心的证书能够证明!而且这个手镯也没有质量问题,就因为买过去觉得自己亏了就退了,现在如果买过去觉得自己自己赚了,会要求退货吗?
而且按照行规,珠宝首饰这种东西如果没有质量问题,一经售出,不退不换!因为,珠宝首饰行情浮动太大,就像黄金都一天一个价,如果大家都买过去戴几天来退货,那他还开什么店呢?
但潘女士认为,网上买的东西都能七天无理由退货,为什么实体店这么贵的东西反而不能退货了呢?
而老板表示,网购有网购的规矩,他店里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如果潘女士觉得这个手镯的质量不好,可以加钱换更贵的!他店里还有30万、50万的手镯,保证能让潘女士满意!
可现在潘女士已经不相信这家店了,为了退货,潘女士拿着手镯去鉴定,结论是实物和证书符合,确实是天 然的翡翠,但对于翡翠的价值,鉴定中 心给不出价,他们只负责鉴定材质!
得到这个结果潘女士很是郁闷,手镯材质没问题,但长辈说不值这个价,她退也退不了,长辈又不要,白白花了这钱!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实体店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吗?
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法律规定,实体店销售的物品执行“国家三包规定”,而三包法规定,即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才能要求退货、换货或修理,有额外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除非潘女士在买的时候老板有答应7天内不喜欢可以退,不然现在这种情况她确实没法律依据!
2、那么,珠宝店把翡翠手镯卖104000元,但女子长辈觉得只值1两万,珠宝店卖贵是否违法呢?
珠宝店拥有自主定价权,只要他们明码标价,双方自愿交易就不违法!
所以,要收藏珠宝,还是要多了解这方面的行情,一般人还是不建议去购买这么贵重的首饰物品!
对于此事, 有网友说,我是外行,但我的认知里好像就是买定离手啊,除非造假了还有的追究,要不然不好说啊。对玉石行业不了解的还是不要轻易碰!
也有网友说,黄金有价玉无价,本来就是个心意,真货就好,这个长辈不会做人!值多少看送货的人在你心里值多少!
还有网友说,这个手镯确实值不了10万,既不带翠也不冰透!珠宝店果然是开张吃三年!
潘女士很孝顺,她的一位长辈喜欢收藏翡翠,于是她在逛商场的时候都比较留意有没有好的翡翠手镯!但好翡翠可不便宜,这次潘女士看中的翡翠手镯标价20万,颜色看起来很不错!于是潘女士就想买下来!
经过一一番讨价还价,珠宝店给潘女士打了5折,所以潘女士以104000元的价 格成功买下这只翡翠手镯!不过潘女士的长辈住在沈阳,寄快递潘女士不放心,就托朋友送去。
本以为长辈收到自己送的惊喜会很开心,但让潘女士没想到的是,朋友又把镯子带了回来!朋友说,长辈看了手镯一眼就直摇头,说潘女士被人骗了,这个手镯压根就不值这么多钱,一点都不透,撑死一两万,赶紧把镯子退掉!
听到朋友带来的话,潘女士傻眼!但长辈很懂翡翠,她说不值钱肯定是不值钱的!于是潘女士赶紧来到柜台去退手镯!
但她来到珠宝店后,老板却拒绝给她退货!老板说,这个手镯不是假的,有珠宝玉石首饰鉴定中 心的证书能够证明!而且这个手镯也没有质量问题,就因为买过去觉得自己亏了就退了,现在如果买过去觉得自己自己赚了,会要求退货吗?
而且按照行规,珠宝首饰这种东西如果没有质量问题,一经售出,不退不换!因为,珠宝首饰行情浮动太大,就像黄金都一天一个价,如果大家都买过去戴几天来退货,那他还开什么店呢?
但潘女士认为,网上买的东西都能七天无理由退货,为什么实体店这么贵的东西反而不能退货了呢?
而老板表示,网购有网购的规矩,他店里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如果潘女士觉得这个手镯的质量不好,可以加钱换更贵的!他店里还有30万、50万的手镯,保证能让潘女士满意!
可现在潘女士已经不相信这家店了,为了退货,潘女士拿着手镯去鉴定,结论是实物和证书符合,确实是天 然的翡翠,但对于翡翠的价值,鉴定中 心给不出价,他们只负责鉴定材质!
得到这个结果潘女士很是郁闷,手镯材质没问题,但长辈说不值这个价,她退也退不了,长辈又不要,白白花了这钱!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实体店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吗?
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法律规定,实体店销售的物品执行“国家三包规定”,而三包法规定,即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才能要求退货、换货或修理,有额外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除非潘女士在买的时候老板有答应7天内不喜欢可以退,不然现在这种情况她确实没法律依据!
2、那么,珠宝店把翡翠手镯卖104000元,但女子长辈觉得只值1两万,珠宝店卖贵是否违法呢?
珠宝店拥有自主定价权,只要他们明码标价,双方自愿交易就不违法!
所以,要收藏珠宝,还是要多了解这方面的行情,一般人还是不建议去购买这么贵重的首饰物品!
对于此事, 有网友说,我是外行,但我的认知里好像就是买定离手啊,除非造假了还有的追究,要不然不好说啊。对玉石行业不了解的还是不要轻易碰!
也有网友说,黄金有价玉无价,本来就是个心意,真货就好,这个长辈不会做人!值多少看送货的人在你心里值多少!
还有网友说,这个手镯确实值不了10万,既不带翠也不冰透!珠宝店果然是开张吃三年!
孩子逛超市时吵着口渴了,母亲就从货架上拿了一瓶饮料给孩子先喝了。孩子喝完以后,母亲拿着空瓶去买单,老板却认为母亲的行为是盗窃,要求母亲偷一赔十!老板说:在没有付钱的情况下,饮料还属于超市,不问自取就是偷!
张女士带孩子逛超市,她觉得自己只要不逃单,拿空瓶子去买单其实性质是一样的,超市并没有什么损失。可是,这次她遇到的老板却让她傻眼了!(来源:观察者网)
老板说,你来我超市买东西,只要还没付钱,那饮料的所有权就是我的,那你没经过我的允许喝了,是不是就等于偷吃了我的东西?我们超市有规矩,偷一赔十,你按10倍赔偿才能走!
张女士说,我今天如果偷喝不买单被你抓住,我肯定赔。但是我孩子吵着口渴,我才提前给他喝了,事后也主动买单了,怎么能冤枉我偷呢?哪怕去饭店吃饭,也是先吃饭后买单的,难道去饭店先吃就是偷了?你不能不讲道理?
老板说,你去饭店吃饭,那是人家把菜端上来给你的,视为人家同意了。但你没问过我,不问自取就是偷!如果每个顾客都来我超市大吃特吃,然后再买单,我到时候账都算不清楚了!
1、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先喝饮料后付钱,到底算不算盗窃呢?
所谓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 窃取的方式,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构成盗窃罪,需要构成“四要件说”,为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
从主观上来看,张女士主动拿着空瓶子去买单,没有把饮料瓶子给藏起来,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从客观上来看,张女士在收银台和老板发生争论,她是主动要买单,没有离开超市,属于超市老板的可控范围内,张女士也没有实施使老板失去对饮料控制的行为,故张女士的行为不构成盗窃。
2、那么,从民事的角度看,张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呢?
张女士去超市买东西,实际上与超市形成了买卖合同的关系!超市将饮料摆放在货架上,并且明码标价,视为向顾客发出要约,张女士从货架上把饮料拿下来,视为承诺,此时双方的合同已经生效!
但是,超市没有提前告知顾客怎么履约,何时履约。简单点说,超市没有提前告知张女士要先买单才能吃,张女士只要结账即可,并不违法!
而且,张女士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也有支付合同款项的意愿,所以张女士不存在违约或者过错,因此不构成侵权。
3、那么,超市老板有权利要求张女士偷一赔十吗?这是不是属于敲诈勒索呢?
法律上没有规定“偷一赔十”,可以认定为是霸 王条款!超市不是行政机关,不具备罚款权,所以没有权利要求张女士按照10倍赔。如果真的有人偷了超市的东西,那也只需要把东西退回,或者按照市场价赔偿,不能向顾客加倍索取!而怎么处理小偷,那是警方的事情了。
另外,张女士要付钱,老板却说不付10倍的钱就不让走,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而且,老板咬定张女士是盗窃,也可以视为对张女士的威胁,对其产生精神强制,进而向其索取“赔偿”,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的行为!
不过,一瓶饮料也就几块钱,达不到敲诈勒索的立案标准,不构成刑事犯罪!不过,有敲诈勒索的行为,需要接受治安处罚!
其实,是否构成盗窃,就看有没有非法占有和秘密窃取。张女士拿着饮料瓶主动去柜台结账,这是公平交易,没有非法占有的行为;喝完饮料,没有把瓶子藏起来,也没有偷偷离开,而是在布满监控的超 市里,拿着空瓶去买单,这又何来的秘密窃取呢?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支持老板还是张女士呢?说说你的看法吧?#十一月的笑帮#
张女士带孩子逛超市,她觉得自己只要不逃单,拿空瓶子去买单其实性质是一样的,超市并没有什么损失。可是,这次她遇到的老板却让她傻眼了!(来源:观察者网)
老板说,你来我超市买东西,只要还没付钱,那饮料的所有权就是我的,那你没经过我的允许喝了,是不是就等于偷吃了我的东西?我们超市有规矩,偷一赔十,你按10倍赔偿才能走!
张女士说,我今天如果偷喝不买单被你抓住,我肯定赔。但是我孩子吵着口渴,我才提前给他喝了,事后也主动买单了,怎么能冤枉我偷呢?哪怕去饭店吃饭,也是先吃饭后买单的,难道去饭店先吃就是偷了?你不能不讲道理?
老板说,你去饭店吃饭,那是人家把菜端上来给你的,视为人家同意了。但你没问过我,不问自取就是偷!如果每个顾客都来我超市大吃特吃,然后再买单,我到时候账都算不清楚了!
1、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先喝饮料后付钱,到底算不算盗窃呢?
所谓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 窃取的方式,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构成盗窃罪,需要构成“四要件说”,为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
从主观上来看,张女士主动拿着空瓶子去买单,没有把饮料瓶子给藏起来,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从客观上来看,张女士在收银台和老板发生争论,她是主动要买单,没有离开超市,属于超市老板的可控范围内,张女士也没有实施使老板失去对饮料控制的行为,故张女士的行为不构成盗窃。
2、那么,从民事的角度看,张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呢?
张女士去超市买东西,实际上与超市形成了买卖合同的关系!超市将饮料摆放在货架上,并且明码标价,视为向顾客发出要约,张女士从货架上把饮料拿下来,视为承诺,此时双方的合同已经生效!
但是,超市没有提前告知顾客怎么履约,何时履约。简单点说,超市没有提前告知张女士要先买单才能吃,张女士只要结账即可,并不违法!
而且,张女士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也有支付合同款项的意愿,所以张女士不存在违约或者过错,因此不构成侵权。
3、那么,超市老板有权利要求张女士偷一赔十吗?这是不是属于敲诈勒索呢?
法律上没有规定“偷一赔十”,可以认定为是霸 王条款!超市不是行政机关,不具备罚款权,所以没有权利要求张女士按照10倍赔。如果真的有人偷了超市的东西,那也只需要把东西退回,或者按照市场价赔偿,不能向顾客加倍索取!而怎么处理小偷,那是警方的事情了。
另外,张女士要付钱,老板却说不付10倍的钱就不让走,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而且,老板咬定张女士是盗窃,也可以视为对张女士的威胁,对其产生精神强制,进而向其索取“赔偿”,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的行为!
不过,一瓶饮料也就几块钱,达不到敲诈勒索的立案标准,不构成刑事犯罪!不过,有敲诈勒索的行为,需要接受治安处罚!
其实,是否构成盗窃,就看有没有非法占有和秘密窃取。张女士拿着饮料瓶主动去柜台结账,这是公平交易,没有非法占有的行为;喝完饮料,没有把瓶子藏起来,也没有偷偷离开,而是在布满监控的超 市里,拿着空瓶去买单,这又何来的秘密窃取呢?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支持老板还是张女士呢?说说你的看法吧?#十一月的笑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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