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被霸凌少年刺伤3人被判无罪#
吉首市检察院的哪几位检察官在抗诉啊(´-ω-`)?
我可以找15个14岁少年持刀围攻他或者她,然后我想看看他或者她是怎么向师长求助而未求助的……
或者减半,我找7个14岁少年持刀围攻他或者她也行……
另外,这检察院毁了这孩子一生,不得赔偿么?不是简简单单的两年赔偿,而是往后到成年的损失,不都得负责么?
注:以上评论源自官方媒体报道的新闻信息基础。
吉首市检察院的哪几位检察官在抗诉啊(´-ω-`)?
我可以找15个14岁少年持刀围攻他或者她,然后我想看看他或者她是怎么向师长求助而未求助的……
或者减半,我找7个14岁少年持刀围攻他或者她也行……
另外,这检察院毁了这孩子一生,不得赔偿么?不是简简单单的两年赔偿,而是往后到成年的损失,不都得负责么?
注:以上评论源自官方媒体报道的新闻信息基础。
【新疆:培养大中学生担任基层校园足球裁判】记者从日前召开的2022年新疆足球协会裁判员大会上获悉,新疆足协裁委会计划通过培训中学生、大学生来担任基层校园足球比赛裁判,为新疆足球裁判员队伍补充新鲜血液。
截至2021年,新疆共有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763所、校园足球试点县(区)7个、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4个。全区校园足球队由过去的近200所中小学增加到现在的1000所,参加校园足球活动的中小学生由原来的1万多人增加到现在的10多万人。
为加强校园足球师资队伍建设,今年,新疆遴选724人参加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师资国家级专项培训,228人参加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教练员国家级专项培训,474所幼儿园2362人参加“幼儿足球建设试点项目”第一期幼儿足球师资培训,培训人数和培训规模进一步扩大,为发展校园足球奠定了坚实人才基础。
同时,新疆充分发挥高校育人作用,在新疆师范大学、喀什大学、伊犁师范大学成立校园足球教师培训中心与研究基地。此外,继续探索优化中考体育考试政策,从2022年开始,将足球作为中考体育统一考试三大球选考项目之一,引导学生参与足球运动,使更多学生掌握足球运动技能。
新疆足协主席许明表示:“新疆有着众多足球爱好者,但是在教练员、裁判员、讲师等足球专业人才方面比较匮乏。发展新疆足球,必须把足球专业人才梯队建设做好,只有打好这个基础,新疆足球才能健康有序均衡发展。”(记者 蒋夫尔)
截至2021年,新疆共有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763所、校园足球试点县(区)7个、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4个。全区校园足球队由过去的近200所中小学增加到现在的1000所,参加校园足球活动的中小学生由原来的1万多人增加到现在的10多万人。
为加强校园足球师资队伍建设,今年,新疆遴选724人参加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师资国家级专项培训,228人参加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教练员国家级专项培训,474所幼儿园2362人参加“幼儿足球建设试点项目”第一期幼儿足球师资培训,培训人数和培训规模进一步扩大,为发展校园足球奠定了坚实人才基础。
同时,新疆充分发挥高校育人作用,在新疆师范大学、喀什大学、伊犁师范大学成立校园足球教师培训中心与研究基地。此外,继续探索优化中考体育考试政策,从2022年开始,将足球作为中考体育统一考试三大球选考项目之一,引导学生参与足球运动,使更多学生掌握足球运动技能。
新疆足协主席许明表示:“新疆有着众多足球爱好者,但是在教练员、裁判员、讲师等足球专业人才方面比较匮乏。发展新疆足球,必须把足球专业人才梯队建设做好,只有打好这个基础,新疆足球才能健康有序均衡发展。”(记者 蒋夫尔)
又一起于欢案?湖南吉首,蒋某转到新学校后,因为和班上女生说了句话,便被女生所谓的男友霸凌,并约他到厕所。蒋某没告诉老师,独自带了把折叠刀赴约。面对厕所里15人的围殴,蒋某拿出刀把2人刺成重伤。这是正当防卫么?
(来源:红星新闻)
为首对蒋某实施霸凌的是胡、孙两位同学。孙某纯粹是看蒋某不爽,胡某则是因为蒋某和班上一位女生说话,胡某称那位女生是自己女朋友,认为蒋某是在搭讪自己女友。
于是,胡某以此为由要求蒋某给他买包烟赔礼道歉。强龙不压地头蛇,面对欺凌,蒋某买了一包7块的红旗渠拿给胡某,但胡某嫌弃烟太差,没有收。
不久后,胡、孙二人在班上约蒋某到厕所,蒋某知道对方的意图,拒绝了。孙某威胁蒋某称,如果不去厕所,回头就要找社会上的人打他。于是,蒋某从自己桌洞里拿了一把折叠刀藏在袖筒里去了厕所。
厕所里,胡、孙二人纠集了15人等着蒋某。蒋某到厕所后,面对15人,其说:你们谁先来?随后对方一人先将蒋某撂倒,然后一拥而上对蒋某拳打脚踢。
此时,蒋某拿出了袖筒里的折叠刀刺向了打自己最凶的3人,最终将2人刺成重伤,1人刺成轻微伤。更重要的是,蒋某在将对方3人刺伤后,见对方没人敢在动,说出了一句话:你们都是垃圾,是弟弟!
以上就是全案过程。那么,蒋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么?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虽然法条区区不到100个字,但是司法实践中对正当防卫的认定却存在一定难度,要综合考虑5个方面要素:防卫意识、防卫起因、防卫紧迫性、防卫对象、防卫对等性,任何一方面缺失,都可能影响认定结果。
本案最重要的一点是,面对约架,蒋某明明有时间告诉老师,其却不告诉老师,而是选择携带刀具主动赴约,从表面上看有打架斗殴的性质。尤其是其还说出了“你们谁先来?”“你们在座的都是垃圾,是弟弟!”这种话,有一定挑衅性质。
1、检察院认为,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检方提出,蒋某面对同学的约架、挑衅,在能告诉老师、父母的情况下,选择携带刀具主动赴约,系打架斗殴,最终造成了2人重伤的严重后果,构成故意伤害罪,于是向吉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蒋某刑事责任。
检方这么认定是有依据的,尤其是蒋某携带了刀具,法律上该行为属于使用凶器。在正当防卫的认定上,是否使用或准备使用凶器是区分打架斗殴还是正当防卫的重要因素,提前准备凶器说明你已经预见到了对方可能会伤害自己,该情况下你还携带刀具赴约,说明你也有打算伤害对方。
此时,局面就是双方均同意互相伤害,这就是打架斗殴。
2、法院审理认为,蒋某系正当防卫,无罪。
法院从更宏观的层面对蒋某面临的霸凌进行了剖析,又从更微观的角度对正当防卫的认定进行了说理。
宏观层面,法院提出,蒋某面临胡、孙等同学的霸凌,其刚转入新学校,孤立无援,胡、孙约蒋某去厕所,不应该认定为约架,而应该认定为霸凌,尤其是孙某警告蒋某如果不去,就要找社会上的人打他。该种情况下,蒋某的赴约属于不得不的选择,不构成打架斗殴。
微观层面,法院认为,刑法规定,当行为人的人身安全遭受严重侵害时,有权采取任何形式的措施实施防卫。换言之,当不法侵害行为的紧迫性成为一种客观事实,就已经不能因为防卫人事先预见到了这种危险或事先携带了防卫工具,就否定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因此,法院认为,蒋某面对霸凌携带刀具赴约,并非为了伤害对方,而是为即将面临的危险进行防卫准备,最终在15个人围殴的情况下,蒋某面临严重的人身安全威胁,其用携带的刀具进行防卫,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最终法院判决,蒋某属于正当防卫,无罪释放。
法院宣判后,当地检察院向上级法院提出了抗诉,认为蒋某的行为具有伤害故意,不应该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近日,上级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蒋某构成正当防卫,向法院撤回了抗诉。这意味着,一审法院判决属于终审判决,蒋某已经彻底恢复自由。
应该要强调的是,千万不要因为该案中的蒋某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就盲目效仿,一般类似案件均会被认定为打架斗殴。该案之所以能认定为正当防卫,有两方面的特殊性:
一是蒋某刚转到新学校就被霸凌,其携带刀具赴约的行为属于迫不得已,如果不是该情况,很可能会被认定为约架斗殴。
二是在厕所内有15个人对蒋某实施殴打,蒋某的人身安全面临严重威胁,其不得不拿刀防卫。如果对方只有1个人或2个人,其持刀防卫很可能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最后,必须要给审理该案的法官点赞,其能从整体剖析蒋某赴约的无奈,又能从细节着手共情蒋某面临15人围殴时的防卫紧迫性,最终做出了公正判决。对此你怎么看呢?#少年被15人校园霸凌刺伤3人#
(来源:红星新闻)
为首对蒋某实施霸凌的是胡、孙两位同学。孙某纯粹是看蒋某不爽,胡某则是因为蒋某和班上一位女生说话,胡某称那位女生是自己女朋友,认为蒋某是在搭讪自己女友。
于是,胡某以此为由要求蒋某给他买包烟赔礼道歉。强龙不压地头蛇,面对欺凌,蒋某买了一包7块的红旗渠拿给胡某,但胡某嫌弃烟太差,没有收。
不久后,胡、孙二人在班上约蒋某到厕所,蒋某知道对方的意图,拒绝了。孙某威胁蒋某称,如果不去厕所,回头就要找社会上的人打他。于是,蒋某从自己桌洞里拿了一把折叠刀藏在袖筒里去了厕所。
厕所里,胡、孙二人纠集了15人等着蒋某。蒋某到厕所后,面对15人,其说:你们谁先来?随后对方一人先将蒋某撂倒,然后一拥而上对蒋某拳打脚踢。
此时,蒋某拿出了袖筒里的折叠刀刺向了打自己最凶的3人,最终将2人刺成重伤,1人刺成轻微伤。更重要的是,蒋某在将对方3人刺伤后,见对方没人敢在动,说出了一句话:你们都是垃圾,是弟弟!
以上就是全案过程。那么,蒋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么?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虽然法条区区不到100个字,但是司法实践中对正当防卫的认定却存在一定难度,要综合考虑5个方面要素:防卫意识、防卫起因、防卫紧迫性、防卫对象、防卫对等性,任何一方面缺失,都可能影响认定结果。
本案最重要的一点是,面对约架,蒋某明明有时间告诉老师,其却不告诉老师,而是选择携带刀具主动赴约,从表面上看有打架斗殴的性质。尤其是其还说出了“你们谁先来?”“你们在座的都是垃圾,是弟弟!”这种话,有一定挑衅性质。
1、检察院认为,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检方提出,蒋某面对同学的约架、挑衅,在能告诉老师、父母的情况下,选择携带刀具主动赴约,系打架斗殴,最终造成了2人重伤的严重后果,构成故意伤害罪,于是向吉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蒋某刑事责任。
检方这么认定是有依据的,尤其是蒋某携带了刀具,法律上该行为属于使用凶器。在正当防卫的认定上,是否使用或准备使用凶器是区分打架斗殴还是正当防卫的重要因素,提前准备凶器说明你已经预见到了对方可能会伤害自己,该情况下你还携带刀具赴约,说明你也有打算伤害对方。
此时,局面就是双方均同意互相伤害,这就是打架斗殴。
2、法院审理认为,蒋某系正当防卫,无罪。
法院从更宏观的层面对蒋某面临的霸凌进行了剖析,又从更微观的角度对正当防卫的认定进行了说理。
宏观层面,法院提出,蒋某面临胡、孙等同学的霸凌,其刚转入新学校,孤立无援,胡、孙约蒋某去厕所,不应该认定为约架,而应该认定为霸凌,尤其是孙某警告蒋某如果不去,就要找社会上的人打他。该种情况下,蒋某的赴约属于不得不的选择,不构成打架斗殴。
微观层面,法院认为,刑法规定,当行为人的人身安全遭受严重侵害时,有权采取任何形式的措施实施防卫。换言之,当不法侵害行为的紧迫性成为一种客观事实,就已经不能因为防卫人事先预见到了这种危险或事先携带了防卫工具,就否定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因此,法院认为,蒋某面对霸凌携带刀具赴约,并非为了伤害对方,而是为即将面临的危险进行防卫准备,最终在15个人围殴的情况下,蒋某面临严重的人身安全威胁,其用携带的刀具进行防卫,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最终法院判决,蒋某属于正当防卫,无罪释放。
法院宣判后,当地检察院向上级法院提出了抗诉,认为蒋某的行为具有伤害故意,不应该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近日,上级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蒋某构成正当防卫,向法院撤回了抗诉。这意味着,一审法院判决属于终审判决,蒋某已经彻底恢复自由。
应该要强调的是,千万不要因为该案中的蒋某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就盲目效仿,一般类似案件均会被认定为打架斗殴。该案之所以能认定为正当防卫,有两方面的特殊性:
一是蒋某刚转到新学校就被霸凌,其携带刀具赴约的行为属于迫不得已,如果不是该情况,很可能会被认定为约架斗殴。
二是在厕所内有15个人对蒋某实施殴打,蒋某的人身安全面临严重威胁,其不得不拿刀防卫。如果对方只有1个人或2个人,其持刀防卫很可能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最后,必须要给审理该案的法官点赞,其能从整体剖析蒋某赴约的无奈,又能从细节着手共情蒋某面临15人围殴时的防卫紧迫性,最终做出了公正判决。对此你怎么看呢?#少年被15人校园霸凌刺伤3人#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