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发布# 【关于钟山区新增3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调查处置情况的通报】2022年11月21日,钟山区发现3名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人员。接到报告后,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作出部署,果断采取处置措施。目前,流调溯源、核酸筛查、隔离观察、环境消杀等应急处置工作正有序开展。
无症状感染者7:男,27岁,系省外来黔人员。
无症状感染者8:男,29岁,系无症状感染者7同行人员。
无症状感染者9:男,37岁,系省外来黔人员。
无症状感染者7-8,11月19日从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练集镇练集村自驾车于11月20日至六盘水南站。无症状感染者9,11月18日从河北省邢台市乘坐Z161次列车于11月19日至六盘水站。该3名感染者11月21日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复核结果为阳性,立即全程闭环转运至贵州省公共卫生救治中心下坝院区集中隔离治疗,经省级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以上感染者活动轨迹主要涉及六盘水南收费站,六盘水市第一中学(双水校区),荷城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蓝泥湾地下停车场、城市便捷酒店(六盘水体育中心店)、恒泰五金店;六盘水火车站、市人民医院、凉都大道悦园花岸小区、明湖路秦梅文具店、市教育局公厕,康乐南路鑫馨百货店、创世纪超市。
请11月19日以来与上述感染者行程出现交集的群众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为落实科学防控、精准防控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广大群众持续关注官方消息,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格做好个人防控责任,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等防护措施,出入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扫场所码,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立即到附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钟山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2年11月21日 https://t.cn/RSZcakg
无症状感染者7:男,27岁,系省外来黔人员。
无症状感染者8:男,29岁,系无症状感染者7同行人员。
无症状感染者9:男,37岁,系省外来黔人员。
无症状感染者7-8,11月19日从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练集镇练集村自驾车于11月20日至六盘水南站。无症状感染者9,11月18日从河北省邢台市乘坐Z161次列车于11月19日至六盘水站。该3名感染者11月21日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复核结果为阳性,立即全程闭环转运至贵州省公共卫生救治中心下坝院区集中隔离治疗,经省级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以上感染者活动轨迹主要涉及六盘水南收费站,六盘水市第一中学(双水校区),荷城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蓝泥湾地下停车场、城市便捷酒店(六盘水体育中心店)、恒泰五金店;六盘水火车站、市人民医院、凉都大道悦园花岸小区、明湖路秦梅文具店、市教育局公厕,康乐南路鑫馨百货店、创世纪超市。
请11月19日以来与上述感染者行程出现交集的群众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为落实科学防控、精准防控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广大群众持续关注官方消息,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格做好个人防控责任,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等防护措施,出入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扫场所码,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立即到附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钟山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2年11月21日 https://t.cn/RSZcakg
#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 | 钟山区举行第三届学生运动会】近日,钟山区第三届学生运动会在六盘水市第一实验中学运动场举行。市教育局一级调研员余龙江,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蔡洪江,市体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波,钟山区教育局、六盘水市第一实验中学有关人员参加开幕式。来自全区的各校代表队参加此次运动会。https://t.cn/A6KwTUUa
【#贵州发布一批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近日,记者从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近日通报了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案例,涉及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等重点类型。#贵州身边事#
具体内容如下:
案例一:贵阳杉杉广大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不正当有奖销售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贵阳杉杉广大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在开业期间开展了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设立红旗轿车H9十年使用权、五菱宏光miniEV十年使用权、小米65寸电视机、IPAD mini平板电脑等奖项。
当事人在开展有奖销售前未明确公布红旗轿车H9十年使用权、五菱宏光miniBV十年使用权的具体车型,未明确公布小米65寸电视机、IPAD mini平板电脑等奖品的价格、中奖概率、奖品交付方式、弃奖条件等信息,且设立的“红旗轿车H9十年使用权”奖项市场价格超过五万元。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依据《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思南县发顺食品经营部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思南县发顺食品经营部以会销形式宣传推销产品时,宣称石墨烯毛巾具有抗菌杀毒除螨虫等功效,艾灸凳具有治疗痔疮的功效;宣传长期喝羊奶可以让人更年轻、增强抵抗力,并通过虚假的客户分享宣称卡倍多羊奶粉对疾病有治疗作用;同时对产品曾获荣誉作虚假的商业宣传。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思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凯里市姜勇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企业名称实施混淆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姜勇在未取得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在其经营的珠宝店招牌、装潢、售后保证单上使用“香港金六福珠宝(集团)有限公司”名称,并加盖自行刻制的“香港金六福珠宝(集团)有限公司凯里店售后服务专用章”,引人误认为其商品与香港金六福珠宝(集团)有限公司存在特定联系。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凯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四:贵州筑春酒业销售有限公司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基本案情:贵州筑春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文章,声称其销售的某款产品半年销售100万瓶;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视频,将其所销售的酒宣传为“军中茅台”。
经调查核实,该款产品自上市销售以来,累计销售26.2万余瓶,远未达到其宣称的100万瓶销量,且当事人不能对“军中茅台”的宣传提供印证材料。
法律依据与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贵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五:六盘水市华美天姿医疗美容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六盘水市华美天姿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在其经营场所悬挂“周某某为华美医疗院长、贵州省三甲医院外科执业医师”的宣传语,当事人无法提供周某某为贵州省三甲医院外科执业医师的相关印证材料。
法律依据与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钟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陈龙)
具体内容如下:
案例一:贵阳杉杉广大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不正当有奖销售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贵阳杉杉广大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在开业期间开展了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设立红旗轿车H9十年使用权、五菱宏光miniEV十年使用权、小米65寸电视机、IPAD mini平板电脑等奖项。
当事人在开展有奖销售前未明确公布红旗轿车H9十年使用权、五菱宏光miniBV十年使用权的具体车型,未明确公布小米65寸电视机、IPAD mini平板电脑等奖品的价格、中奖概率、奖品交付方式、弃奖条件等信息,且设立的“红旗轿车H9十年使用权”奖项市场价格超过五万元。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依据《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思南县发顺食品经营部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思南县发顺食品经营部以会销形式宣传推销产品时,宣称石墨烯毛巾具有抗菌杀毒除螨虫等功效,艾灸凳具有治疗痔疮的功效;宣传长期喝羊奶可以让人更年轻、增强抵抗力,并通过虚假的客户分享宣称卡倍多羊奶粉对疾病有治疗作用;同时对产品曾获荣誉作虚假的商业宣传。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思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凯里市姜勇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企业名称实施混淆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姜勇在未取得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在其经营的珠宝店招牌、装潢、售后保证单上使用“香港金六福珠宝(集团)有限公司”名称,并加盖自行刻制的“香港金六福珠宝(集团)有限公司凯里店售后服务专用章”,引人误认为其商品与香港金六福珠宝(集团)有限公司存在特定联系。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凯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四:贵州筑春酒业销售有限公司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基本案情:贵州筑春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文章,声称其销售的某款产品半年销售100万瓶;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视频,将其所销售的酒宣传为“军中茅台”。
经调查核实,该款产品自上市销售以来,累计销售26.2万余瓶,远未达到其宣称的100万瓶销量,且当事人不能对“军中茅台”的宣传提供印证材料。
法律依据与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贵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五:六盘水市华美天姿医疗美容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六盘水市华美天姿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在其经营场所悬挂“周某某为华美医疗院长、贵州省三甲医院外科执业医师”的宣传语,当事人无法提供周某某为贵州省三甲医院外科执业医师的相关印证材料。
法律依据与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钟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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