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一地恢复线下业务办理#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恢复线下业务办理的通知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方便企业群众办理业务,县政务服务中心即日起恢复线下业务办理。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在您进入政务大厅时,请务必配合工作人员管理,自觉规范佩戴口罩,遵守测温、亮码、信息登记等防疫要求,主动扫描“沂码通”,有序从规定出入口进出。办理业务时,请保持“一米线”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引导,即办即走,不要逗留。
温馨提示:为减少人员流动聚集,提倡优先选择“网上办””、“掌上办” 等不见面方式办理相关业务。
“网上办”: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平邑站(https://t.cn/A6617fio),选择“在线办理”,然后选择“个人登录”或“法人登录”进入相应办事页面进行办理,也可搜索服务事项名称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
“掌上办”: 下载安装“爱山东”APP,使用手机注册登录、人脸识别,进入首页,点击最下方“服务”,选择或搜索服务事项名称,并查看事项详情,然后点击“在线办理”即可进行服务事项的掌上办理。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方便企业群众办理业务,县政务服务中心即日起恢复线下业务办理。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在您进入政务大厅时,请务必配合工作人员管理,自觉规范佩戴口罩,遵守测温、亮码、信息登记等防疫要求,主动扫描“沂码通”,有序从规定出入口进出。办理业务时,请保持“一米线”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引导,即办即走,不要逗留。
温馨提示:为减少人员流动聚集,提倡优先选择“网上办””、“掌上办” 等不见面方式办理相关业务。
“网上办”: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平邑站(https://t.cn/A6617fio),选择“在线办理”,然后选择“个人登录”或“法人登录”进入相应办事页面进行办理,也可搜索服务事项名称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
“掌上办”: 下载安装“爱山东”APP,使用手机注册登录、人脸识别,进入首页,点击最下方“服务”,选择或搜索服务事项名称,并查看事项详情,然后点击“在线办理”即可进行服务事项的掌上办理。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疫情防控# 【静默期间,医疗保障给您守护!】为认真贯彻落实晋城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满足静默管理期间参保人员就医用药保障和费用报销需求,晋城市医保局就做好静默区就医、异地就医和门诊慢特病用药保障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静默区就医及费用结算
参保患者在我市静默管理区域内就医的,正常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结算费用。因特殊原因未能直接结算费用的参保患者,待静默期结束后,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其补报费用,也可由参保患者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二、异地就医及费用结算
(一)线上办理,即时结算。静默管理期间,参保患者在异地就医的,可登陆“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或“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符合条件(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驻外工作、正常转诊等)的异地就医患者,在线上办理异地转诊备案手续后,相关医疗费用在异地医疗机构可即时结算。
(二)线下办理,手工报销。静默管理期间,静默区域内的急危重症患者,因特殊原因未能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直接外出就医的,实行特事特办,暂按急诊就医对待(不按非急诊自主外出就医降低报销比例处理),相关费用先行垫付,出院后持住院发票、费用清单、住院病历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三、门诊慢特病购药
及费用结算
已纳入我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的参保患者,根据需要继续享受1至3个月的长处方用药政策,静默管理区域内参保患者所需药品,可由我局确定的第一批静默期保供定点医药机构(110家,其中医疗机构8家、药店102家)提供用药咨询和送药上门服务,或直接到本社区(村)内已开通慢特病费用联网结算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购药并进行费用结算。为保证送药时间和运营成本,提高配送效率,建议参保患者按照就近原则选择医药机构。
(一)定点医疗机构购药及费用结算
参保患者可就近联系静默管理区域内提供相关服务的8家定点医疗机构(名单附后)进行用药咨询和上门送药,原则上一次最多可配送3个月药量。一般流程为:电话或微信向医院告知患者身份信息——说明药品名称规格及剂量——开具处方——送药上门——全额付款——费用报销(患者待静默期结束后到送药医院报销慢特病费用。各医疗机构建立慢特病患者用药手工台账,记录用药名称、规格、剂量,待静默期结束后为患者办理费用补报手续)。
(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及费用结算
参保患者可就近联系静默管理区域内提供相关服务的102家定点药店(名单附后)进行用药咨询和上门送药,原则上一次最多可配送1个月药量。一般流程为:电话或微信向药店告知患者信息——说明药品名称规格及剂量——开具处方——送药(包括购药发票、处方)上门——全额付款——费用报销(患者待静默期结束后持慢特病就医证或特药申请(评估)表、购药发票、处方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费用)。
(三)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购药及费用结算
静默管理期间,参保患者可持慢特病就医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本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购药并进行费用结算。目前,我市先期开通第一批慢特病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试点3家(名单附后),随后将逐步增加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名单。
疫情期间,其他县(市、区)实行静默管理的,参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 来源:晋城医保 )
一、静默区就医及费用结算
参保患者在我市静默管理区域内就医的,正常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结算费用。因特殊原因未能直接结算费用的参保患者,待静默期结束后,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其补报费用,也可由参保患者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二、异地就医及费用结算
(一)线上办理,即时结算。静默管理期间,参保患者在异地就医的,可登陆“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或“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符合条件(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驻外工作、正常转诊等)的异地就医患者,在线上办理异地转诊备案手续后,相关医疗费用在异地医疗机构可即时结算。
(二)线下办理,手工报销。静默管理期间,静默区域内的急危重症患者,因特殊原因未能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直接外出就医的,实行特事特办,暂按急诊就医对待(不按非急诊自主外出就医降低报销比例处理),相关费用先行垫付,出院后持住院发票、费用清单、住院病历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三、门诊慢特病购药
及费用结算
已纳入我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的参保患者,根据需要继续享受1至3个月的长处方用药政策,静默管理区域内参保患者所需药品,可由我局确定的第一批静默期保供定点医药机构(110家,其中医疗机构8家、药店102家)提供用药咨询和送药上门服务,或直接到本社区(村)内已开通慢特病费用联网结算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购药并进行费用结算。为保证送药时间和运营成本,提高配送效率,建议参保患者按照就近原则选择医药机构。
(一)定点医疗机构购药及费用结算
参保患者可就近联系静默管理区域内提供相关服务的8家定点医疗机构(名单附后)进行用药咨询和上门送药,原则上一次最多可配送3个月药量。一般流程为:电话或微信向医院告知患者身份信息——说明药品名称规格及剂量——开具处方——送药上门——全额付款——费用报销(患者待静默期结束后到送药医院报销慢特病费用。各医疗机构建立慢特病患者用药手工台账,记录用药名称、规格、剂量,待静默期结束后为患者办理费用补报手续)。
(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及费用结算
参保患者可就近联系静默管理区域内提供相关服务的102家定点药店(名单附后)进行用药咨询和上门送药,原则上一次最多可配送1个月药量。一般流程为:电话或微信向药店告知患者信息——说明药品名称规格及剂量——开具处方——送药(包括购药发票、处方)上门——全额付款——费用报销(患者待静默期结束后持慢特病就医证或特药申请(评估)表、购药发票、处方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费用)。
(三)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购药及费用结算
静默管理期间,参保患者可持慢特病就医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本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购药并进行费用结算。目前,我市先期开通第一批慢特病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试点3家(名单附后),随后将逐步增加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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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来源:晋城医保 )
大家好,在这里分享一位计数器用户的使用场景,她是用来统计每天的库存和发货数量,开始的时候她是用分组来管理每天的发货数量,所以时间久了,分组肯定越来越多,希望我能支持分组搜索,沟通之后才发现,她是把日期当做分组名称,我和她介绍了计数器重置的功能,这样不需要每次去创建分组,图表和统计就可以看到每天的发货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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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数器# #库存# #统计# #统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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