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奇事—假的裁定书,真的身陷囫囵
我叫虞德锁,家住湖北省随州市。13年3月15号,我首..付75万买了3辆车,给新Jiang物流公司跑货。可是物流公司伪造租凭公Z书,说我这几辆车是租的物流公司的车子,而且他伪造的公Z书的日期是我们营业几个月后的日期,这份合同根本就是粗制滥造、漏洞百出。他们还专门雇佣了一伙人,来偷我的车辆,被我发现以后,直接改成明抢了。当时我就打了110,110就没有来。因为盗抢车辆“混混”头目姓张,而派C所“所长”也姓张,再加上他们都是山东一个地方的人,所以没有出警,没有立案。这事情还是我们随州市Z法委“S记”带领8个Guan员到新Jiang去了解后才知道的,所有新Jiang从底层到高.层都知道此事,这事情新Jiang公A厅也知道。他们还给我开了信F告知函。
因为这件事情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我就开始找各个相关部门,结果他们来回推脱,还是不给我解.决。我无奈之下,只能层层上F,后面去了北京。我因为频繁上F的事情得罪了我们随州市曾都区南郊办事处S记周某学,他就对我和我的家人痛下hei手。他套取公..款70多万还纵容涉hei势力杨某华私设hei狱。先是把我关押在hei狱里一年多,2016年又把我妻子和我小儿子非F关.押hei狱11天二十四小时,1天只给一顿小盒饭让他们母.子俩吃。我妻子还企图跟混混讲理,混混们开口就骂,说再说就连一小盒饭也没得吃。还威胁我妻子说他们把我妻子和儿子弄S了也没事,有人给他们撑腰。还是后来我岳父知道了这件事情。打了北京“110”才解救出来,可查报J记录。
2017/5/14日混混“杨某华”带领六人组织的团伙,再次非F把我和我六岁儿子Guan押在租的房子里一年多,殴.打.辱.骂.恐.吓是常见的事情,我不想再R受,在2018年3月3号就偷..偷跑了。“杨某华”团伙共二十多个混混去堵我家,踢坏我家门,闯入我家乱砸乱翻,Bi我妻子交出我,抢走了我妻子手机,打破我妻子头部导致她满身都是血,晕死在地。混混们仍然不放过我们,强行抬走我妻子和小儿子把他们关押在hei狱里,停水停电。他们把车停在租房子大门口,轮流把守,又一次把我捉回去关押在租房子hei狱里。我六岁儿子合计关押hei狱43天,43天没让孩子上学。
2017年6月份我不断地在扫hei除恶网..上Ju报,上传这些资料和信息,几个月来,一直回复的已经受理,可是没任何消息。21年5月出狱后,我又上12337Ju报平台发,上面也说已经受理,可还是没任何动静。15年我到北京上F被随州市以寻衅Z事判我坐..牢一年半,2017/2/26号出狱,我于当年5月12号又去北京上F,又被周某学派人接回随州市,5月14号把我关hei狱一年多,后又从hei狱转押看守所又判三年。这是我和周某学的聊天记录,他也承认他关了我的儿子。
在看守所被关押期间,我在监.狱向湖北省高院申Su,高院向我妻子回复说在高院网..上怎么查找不到我的裁定书呀。过了几月后高院L导把没有印.章的裁定书邮到襄南监..狱的我的手中。等我出狱后我拿没有印.章的裁定书向zui高法和zui高检申Su时,接待L导要我回随州补印.章,说没有印.章的裁定书他们不能受理。zui高法的L导说在14年1月明确规定所有法律文书都须传上网,我们F院内网查不到这两份裁定书就说明有问题,我这才知道两份裁定书可能是假的。
(2017)鄂13刑终12号一审的审理就不符合法律程序,我住在曾都区又是曾都区“公、检”抓Bu的,曾都区检C院把案子送给曾都区F院,F院L导看完案后说没有证据他们不能判。后来曾都区检C院就把案子送给没有管辖权的随县的“检和F院”处理,他们做出了枉法判定。因为(2017)鄂13刑终12号裁定书没有印.章,我就问随州中院为何没有印.章,随州中院回复说没有印.章我们现在补印.章。我说(19)鄂13刑终55号裁定书没有原告哪会有被告,他们说判刑不需检C院知道也能判你的刑。第.二份(19)鄂13刑终55号裁定书,随州市中级检C院,明确提出“证明扰乱社会公共场所秩序证据不足,建议依法改判,或者撤销原判,发回再审”。结果刘某、彭某纬利用职权,伪造两份假的裁定书,这两份假裁定书都是她们俩人签名伪造的。在(19)鄂13刑终55号假的裁定书开庭审理案子时,刘某、彭某纬这两个人,根本没有到现场参加审理的人又为何能在,上面签名。他们说,不用出庭只要是F院的人,都能签名。我又问那两zui高院内网为何查不到这两份裁定书,还有随州市检C院档案网,也查不到我这两份裁定书。他们说不需检C院知道,随州自.己查自.己都没有结果,他们完全就是知法犯F,滥用Z权,尤其随州F院和曾都区检C院是故意用伪造的裁定书,来达到“真”剥夺我人身Z由的目的。我跪求zui高法的L导能为民作主,查清事实,还我公道。
21世纪的中国竟然还有这样的法外狂徒,就在湖北省随州,真是让我胆寒。他们现在因为我上F,就伪造裁定书,关我和我妻子,明天就敢因为你说他们一句坏话,把你痛打一顿,长此以往,谁能确定唐.山.伤.人.案不会在随州重.现。尤其是他们这些人本身就是公J法机构的,是熟知法律的一批人,他们尚且如此。那我们还指望谁去“依法Z国”。
——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禁止转载和借用。
我叫虞德锁,家住湖北省随州市。13年3月15号,我首..付75万买了3辆车,给新Jiang物流公司跑货。可是物流公司伪造租凭公Z书,说我这几辆车是租的物流公司的车子,而且他伪造的公Z书的日期是我们营业几个月后的日期,这份合同根本就是粗制滥造、漏洞百出。他们还专门雇佣了一伙人,来偷我的车辆,被我发现以后,直接改成明抢了。当时我就打了110,110就没有来。因为盗抢车辆“混混”头目姓张,而派C所“所长”也姓张,再加上他们都是山东一个地方的人,所以没有出警,没有立案。这事情还是我们随州市Z法委“S记”带领8个Guan员到新Jiang去了解后才知道的,所有新Jiang从底层到高.层都知道此事,这事情新Jiang公A厅也知道。他们还给我开了信F告知函。
因为这件事情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我就开始找各个相关部门,结果他们来回推脱,还是不给我解.决。我无奈之下,只能层层上F,后面去了北京。我因为频繁上F的事情得罪了我们随州市曾都区南郊办事处S记周某学,他就对我和我的家人痛下hei手。他套取公..款70多万还纵容涉hei势力杨某华私设hei狱。先是把我关押在hei狱里一年多,2016年又把我妻子和我小儿子非F关.押hei狱11天二十四小时,1天只给一顿小盒饭让他们母.子俩吃。我妻子还企图跟混混讲理,混混们开口就骂,说再说就连一小盒饭也没得吃。还威胁我妻子说他们把我妻子和儿子弄S了也没事,有人给他们撑腰。还是后来我岳父知道了这件事情。打了北京“110”才解救出来,可查报J记录。
2017/5/14日混混“杨某华”带领六人组织的团伙,再次非F把我和我六岁儿子Guan押在租的房子里一年多,殴.打.辱.骂.恐.吓是常见的事情,我不想再R受,在2018年3月3号就偷..偷跑了。“杨某华”团伙共二十多个混混去堵我家,踢坏我家门,闯入我家乱砸乱翻,Bi我妻子交出我,抢走了我妻子手机,打破我妻子头部导致她满身都是血,晕死在地。混混们仍然不放过我们,强行抬走我妻子和小儿子把他们关押在hei狱里,停水停电。他们把车停在租房子大门口,轮流把守,又一次把我捉回去关押在租房子hei狱里。我六岁儿子合计关押hei狱43天,43天没让孩子上学。
2017年6月份我不断地在扫hei除恶网..上Ju报,上传这些资料和信息,几个月来,一直回复的已经受理,可是没任何消息。21年5月出狱后,我又上12337Ju报平台发,上面也说已经受理,可还是没任何动静。15年我到北京上F被随州市以寻衅Z事判我坐..牢一年半,2017/2/26号出狱,我于当年5月12号又去北京上F,又被周某学派人接回随州市,5月14号把我关hei狱一年多,后又从hei狱转押看守所又判三年。这是我和周某学的聊天记录,他也承认他关了我的儿子。
在看守所被关押期间,我在监.狱向湖北省高院申Su,高院向我妻子回复说在高院网..上怎么查找不到我的裁定书呀。过了几月后高院L导把没有印.章的裁定书邮到襄南监..狱的我的手中。等我出狱后我拿没有印.章的裁定书向zui高法和zui高检申Su时,接待L导要我回随州补印.章,说没有印.章的裁定书他们不能受理。zui高法的L导说在14年1月明确规定所有法律文书都须传上网,我们F院内网查不到这两份裁定书就说明有问题,我这才知道两份裁定书可能是假的。
(2017)鄂13刑终12号一审的审理就不符合法律程序,我住在曾都区又是曾都区“公、检”抓Bu的,曾都区检C院把案子送给曾都区F院,F院L导看完案后说没有证据他们不能判。后来曾都区检C院就把案子送给没有管辖权的随县的“检和F院”处理,他们做出了枉法判定。因为(2017)鄂13刑终12号裁定书没有印.章,我就问随州中院为何没有印.章,随州中院回复说没有印.章我们现在补印.章。我说(19)鄂13刑终55号裁定书没有原告哪会有被告,他们说判刑不需检C院知道也能判你的刑。第.二份(19)鄂13刑终55号裁定书,随州市中级检C院,明确提出“证明扰乱社会公共场所秩序证据不足,建议依法改判,或者撤销原判,发回再审”。结果刘某、彭某纬利用职权,伪造两份假的裁定书,这两份假裁定书都是她们俩人签名伪造的。在(19)鄂13刑终55号假的裁定书开庭审理案子时,刘某、彭某纬这两个人,根本没有到现场参加审理的人又为何能在,上面签名。他们说,不用出庭只要是F院的人,都能签名。我又问那两zui高院内网为何查不到这两份裁定书,还有随州市检C院档案网,也查不到我这两份裁定书。他们说不需检C院知道,随州自.己查自.己都没有结果,他们完全就是知法犯F,滥用Z权,尤其随州F院和曾都区检C院是故意用伪造的裁定书,来达到“真”剥夺我人身Z由的目的。我跪求zui高法的L导能为民作主,查清事实,还我公道。
21世纪的中国竟然还有这样的法外狂徒,就在湖北省随州,真是让我胆寒。他们现在因为我上F,就伪造裁定书,关我和我妻子,明天就敢因为你说他们一句坏话,把你痛打一顿,长此以往,谁能确定唐.山.伤.人.案不会在随州重.现。尤其是他们这些人本身就是公J法机构的,是熟知法律的一批人,他们尚且如此。那我们还指望谁去“依法Z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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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奇事—假的裁定书,真的身陷囫囵
我叫虞德锁,家住湖北省随州市。13年3月15号,我首..付75万买了3辆车,给新Jiang物流公司跑货。可是物流公司伪造租凭公Z书,说我这几辆车是租的物流公司的车子,而且他伪造的公Z书的日期是我们营业几个月后的日期,这份合同根本就是粗制滥造、漏洞百出。他们还专门雇佣了一伙人,来偷我的车辆,被我发现以后,直接改成明抢了。当时我就打了110,110就没有来。因为盗抢车辆“混混”头目姓张,而派C所“所长”也姓张,再加上他们都是山东一个地方的人,所以没有出警,没有立案。这事情还是我们随州市Z法委“S记”带领8个Guan员到新Jiang去了解后才知道的,所有新Jiang从底层到高.层都知道此事,这事情新Jiang公A厅也知道。他们还给我开了信F告知函。
因为这件事情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我就开始找各个相关部门,结果他们来回推脱,还是不给我解.决。我无奈之下,只能层层上F,后面去了北京。我因为频繁上F的事情得罪了我们随州市曾都区南郊办事处S记周某学,他就对我和我的家人痛下hei手。他套取公..款70多万还纵容涉hei势力杨某华私设hei狱。先是把我关押在hei狱里一年多,2016年又把我妻子和我小儿子非F关.押hei狱11天二十四小时,1天只给一顿小盒饭让他们母.子俩吃。我妻子还企图跟混混讲理,混混们开口就骂,说再说就连一小盒饭也没得吃。还威胁我妻子说他们把我妻子和儿子弄S了也没事,有人给他们撑腰。还是后来我岳父知道了这件事情。打了北京“110”才解救出来,可查报J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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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份我不断地在扫hei除恶网..上Ju报,上传这些资料和信息,几个月来,一直回复的已经受理,可是没任何消息。21年5月出狱后,我又上12337Ju报平台发,上面也说已经受理,可还是没任何动静。15年我到北京上F被随州市以寻衅Z事判我坐..牢一年半,2017/2/26号出狱,我于当年5月12号又去北京上F,又被周某学派人接回随州市,5月14号把我关hei狱一年多,后又从hei狱转押看守所又判三年。这是我和周某学的聊天记录,他也承认他关了我的儿子。
在看守所被关押期间,我在监.狱向湖北省高院申Su,高院向我妻子回复说在高院网..上怎么查找不到我的裁定书呀。过了几月后高院L导把没有印.章的裁定书邮到襄南监..狱的我的手中。等我出狱后我拿没有印.章的裁定书向zui高法和zui高检申Su时,接待L导要我回随州补印.章,说没有印.章的裁定书他们不能受理。zui高法的L导说在14年1月明确规定所有法律文书都须传上网,我们F院内网查不到这两份裁定书就说明有问题,我这才知道两份裁定书可能是假的。
(2017)鄂13刑终12号一审的审理就不符合法律程序,我住在曾都区又是曾都区“公、检”抓Bu的,曾都区检C院把案子送给曾都区F院,F院L导看完案后说没有证据他们不能判。后来曾都区检C院就把案子送给没有管辖权的随县的“检和F院”处理,他们做出了枉法判定。因为(2017)鄂13刑终12号裁定书没有印.章,我就问随州中院为何没有印.章,随州中院回复说没有印.章我们现在补印.章。我说(19)鄂13刑终55号裁定书没有原告哪会有被告,他们说判刑不需检C院知道也能判你的刑。第.二份(19)鄂13刑终55号裁定书,随州市中级检C院,明确提出“证明扰乱社会公共场所秩序证据不足,建议依法改判,或者撤销原判,发回再审”。结果刘某、彭某纬利用职权,伪造两份假的裁定书,这两份假裁定书都是她们俩人签名伪造的。在(19)鄂13刑终55号假的裁定书开庭审理案子时,刘某、彭某纬这两个人,根本没有到现场参加审理的人又为何能在,上面签名。他们说,不用出庭只要是F院的人,都能签名。我又问那两zui高院内网为何查不到这两份裁定书,还有随州市检C院档案网,也查不到我这两份裁定书。他们说不需检C院知道,随州自.己查自.己都没有结果,他们完全就是知法犯F,滥用Z权,尤其随州F院和曾都区检C院是故意用伪造的裁定书,来达到“真”剥夺我人身Z由的目的。我跪求zui高法的L导能为民作主,查清事实,还我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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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禁止转载和借用。
我叫虞德锁,家住湖北省随州市。13年3月15号,我首..付75万买了3辆车,给新Jiang物流公司跑货。可是物流公司伪造租凭公Z书,说我这几辆车是租的物流公司的车子,而且他伪造的公Z书的日期是我们营业几个月后的日期,这份合同根本就是粗制滥造、漏洞百出。他们还专门雇佣了一伙人,来偷我的车辆,被我发现以后,直接改成明抢了。当时我就打了110,110就没有来。因为盗抢车辆“混混”头目姓张,而派C所“所长”也姓张,再加上他们都是山东一个地方的人,所以没有出警,没有立案。这事情还是我们随州市Z法委“S记”带领8个Guan员到新Jiang去了解后才知道的,所有新Jiang从底层到高.层都知道此事,这事情新Jiang公A厅也知道。他们还给我开了信F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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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份我不断地在扫hei除恶网..上Ju报,上传这些资料和信息,几个月来,一直回复的已经受理,可是没任何消息。21年5月出狱后,我又上12337Ju报平台发,上面也说已经受理,可还是没任何动静。15年我到北京上F被随州市以寻衅Z事判我坐..牢一年半,2017/2/26号出狱,我于当年5月12号又去北京上F,又被周某学派人接回随州市,5月14号把我关hei狱一年多,后又从hei狱转押看守所又判三年。这是我和周某学的聊天记录,他也承认他关了我的儿子。
在看守所被关押期间,我在监.狱向湖北省高院申Su,高院向我妻子回复说在高院网..上怎么查找不到我的裁定书呀。过了几月后高院L导把没有印.章的裁定书邮到襄南监..狱的我的手中。等我出狱后我拿没有印.章的裁定书向zui高法和zui高检申Su时,接待L导要我回随州补印.章,说没有印.章的裁定书他们不能受理。zui高法的L导说在14年1月明确规定所有法律文书都须传上网,我们F院内网查不到这两份裁定书就说明有问题,我这才知道两份裁定书可能是假的。
(2017)鄂13刑终12号一审的审理就不符合法律程序,我住在曾都区又是曾都区“公、检”抓Bu的,曾都区检C院把案子送给曾都区F院,F院L导看完案后说没有证据他们不能判。后来曾都区检C院就把案子送给没有管辖权的随县的“检和F院”处理,他们做出了枉法判定。因为(2017)鄂13刑终12号裁定书没有印.章,我就问随州中院为何没有印.章,随州中院回复说没有印.章我们现在补印.章。我说(19)鄂13刑终55号裁定书没有原告哪会有被告,他们说判刑不需检C院知道也能判你的刑。第.二份(19)鄂13刑终55号裁定书,随州市中级检C院,明确提出“证明扰乱社会公共场所秩序证据不足,建议依法改判,或者撤销原判,发回再审”。结果刘某、彭某纬利用职权,伪造两份假的裁定书,这两份假裁定书都是她们俩人签名伪造的。在(19)鄂13刑终55号假的裁定书开庭审理案子时,刘某、彭某纬这两个人,根本没有到现场参加审理的人又为何能在,上面签名。他们说,不用出庭只要是F院的人,都能签名。我又问那两zui高院内网为何查不到这两份裁定书,还有随州市检C院档案网,也查不到我这两份裁定书。他们说不需检C院知道,随州自.己查自.己都没有结果,他们完全就是知法犯F,滥用Z权,尤其随州F院和曾都区检C院是故意用伪造的裁定书,来达到“真”剥夺我人身Z由的目的。我跪求zui高法的L导能为民作主,查清事实,还我公道。
21世纪的中国竟然还有这样的法外狂徒,就在湖北省随州,真是让我胆寒。他们现在因为我上F,就伪造裁定书,关我和我妻子,明天就敢因为你说他们一句坏话,把你痛打一顿,长此以往,谁能确定唐.山.伤.人.案不会在随州重.现。尤其是他们这些人本身就是公J法机构的,是熟知法律的一批人,他们尚且如此。那我们还指望谁去“依法Z国”。
——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禁止转载和借用。
#为民办实事#【襄十警方暖心接力 为八旬老太办理首张身份证】9月1日上午,樊城太平派出所户籍民警马鹏对辖区的秦老太进行了业务回访,秦老太已年过八旬,在襄阳十堰两地警方的配合下,于上周办理了人生的第一张身份证。回访中得知秦老太已经通过社区已办理好医保,现在有意将户口从十堰迁至襄阳的儿子户下,民警马鹏表示可以继续提供帮助,力争将这个“接力棒”传递的完美。
8月5日,辖区胡先生来到樊城太平派出所户籍室求助,胡先生住樊城区陈家湖社区,母亲秦老太今年已是85岁高龄,行动不便,无法出门,由于秦老太一直没办理过身份证,现在看病办理医保需要身份证,希望民警能够提供帮助。
据了解,秦老太一家户籍本在湖北省十堰市,40年前因工作调动,丈夫及儿子的户口迁至襄阳,由于她不是正式职工,户口就留在了十堰。多年来她一直跟老伴相依为命,自已觉得没必要办理二代身份证,就一直没有回十堰申领。
由于长期未更新二代居民身份证,秦老太的户籍便处于冻结状态。了解情况后,太平派出所民警立即与十堰市公安分局取得联系。制作身份证,需要当事人现场拍摄照片、采集指纹,考虑到老人的身体状况无法长途跋涉,两地警方决定接力合作,帮助秦老太制作身份证,最大程度让群众“少跑腿”。于是,太平派出所户籍民警马鹏登门到老人家中为老人采集照片,再将相关数据以及秦老太在襄阳的生活轨迹材料传给十堰花果派出所民警,通过两地警方线上积极联动,最终成功为秦老太完成了身份证制作。8月22日,秦老太的身份证邮寄到太平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将身份证交到秦老太手中。(记者:徐辉;通讯员:马鹏)
8月5日,辖区胡先生来到樊城太平派出所户籍室求助,胡先生住樊城区陈家湖社区,母亲秦老太今年已是85岁高龄,行动不便,无法出门,由于秦老太一直没办理过身份证,现在看病办理医保需要身份证,希望民警能够提供帮助。
据了解,秦老太一家户籍本在湖北省十堰市,40年前因工作调动,丈夫及儿子的户口迁至襄阳,由于她不是正式职工,户口就留在了十堰。多年来她一直跟老伴相依为命,自已觉得没必要办理二代身份证,就一直没有回十堰申领。
由于长期未更新二代居民身份证,秦老太的户籍便处于冻结状态。了解情况后,太平派出所民警立即与十堰市公安分局取得联系。制作身份证,需要当事人现场拍摄照片、采集指纹,考虑到老人的身体状况无法长途跋涉,两地警方决定接力合作,帮助秦老太制作身份证,最大程度让群众“少跑腿”。于是,太平派出所户籍民警马鹏登门到老人家中为老人采集照片,再将相关数据以及秦老太在襄阳的生活轨迹材料传给十堰花果派出所民警,通过两地警方线上积极联动,最终成功为秦老太完成了身份证制作。8月22日,秦老太的身份证邮寄到太平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将身份证交到秦老太手中。(记者:徐辉;通讯员:马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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