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加快高质量发展##秦皇岛身边事# 【做农民工的“护薪人”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社局重拳出击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今年以来,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社局着力健全完善劳动监察保障体系,将企业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作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重心,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持续做好农民工的“护薪人”。(记者:高畅)https://t.cn/A6KwmMw2
今年以来,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社局着力健全完善劳动监察保障体系,将企业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作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重心,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持续做好农民工的“护薪人”。(记者:高畅)https://t.cn/A6KwmMw2
#发现最美 你评我论#【二十大代表在基层丨当好农民工带头人,带领更多老乡共同奋斗】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后,党的二十大代表、潢川县双柳树镇驻郑州农民工党支部书记、河南省总工会兼职副主席黄久生从北京一回来,就一天也没有闲着,下工地、进工厂、回农村、入学校,把党的二十大精神第一时间宣讲给更多的人听。#中国人的故事#https://t.cn/A6KwLQj5
#今日头条热搜[超话]#[cp]#今日头条热搜[超话]#中国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交通局及新建业分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材料费
一,中国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交通局有关领导是否勾结新建业分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材料款。
二,2017年4月7日修建威宁县龙场镇,龙场至平街路网工程,威宁县交通局在未完工及未验收之下就把工程款拨付给贵州省威宁县新建业有限责任分公司,法人代表人:刘某某(系公司经理),电话:15597860999,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某套取国家扶贫资金后,未结付给材料款、机械费、运输费、农民工工资,写下欠条的635659.60元,(大写陆拾叁萬伍仟陆佰伍拾玖元)经威宁县人民法院执行2年之久至今未执行到位,总755659.60元(大写柒拾伍萬伍仟陆佰伍拾元)。
三、2018年初多次向交通局反映,交通局有关领导说还有修这条路的款项还有100多万元在交通局,等验收结束后刘某某公司把我们的欠款付清后才拨款给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某,但2018年年底我们来找交通局了解情况,原交通局局说工程款已付完,只有保证金在交通局。在农民工的多次反映下,交通局把保证金转给劳动局,付了一部份农民工工资,之后就不了了之。
四、在无可奈何之下,反映人向威宁县龙场镇法庭提起上诉,经龙场法庭调解,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某承诺连诉讼费和欠款定于2020年4月8日前一次性付清,但没有兑现,我们就到威宁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直到现在一直未执行下来。2022年2月份我们通过微博网上曝光,交道局才支付了30%的资金,剩余的说是逐步支付可是交通局置之不理采,我们电话与交通局负责人勾通就说没有,农民工的血汗钱怎么处理,交通局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威宁县新建业分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某捐款给龙场镇几万元,为什么有钱捐资给政府,无钱发放农民工工资?
六,2022年9月经威宁县交通局及龙场镇政府有关领导协调未算清帐9万元欠条,总帐订于9月30日前全部付清,至今置之不理。
综上所述,威宁县交通局相关领导是否参与新建业分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某套取国家扶贫项目资金,导致农民工工资机器费、材料费未给结付。他们是否国家公职干部在工程没有完工没有验收的情况下就把工程款付给新建业分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某,至今五年之久未结清20多名农民工工资及材料款。所以特向社会公布此事件
联系人:管彦福,电话13595736791
管伦,电话18008573389
邓招,电话15117506195
黄先亮,电话14727667287
陈晓云,电话13885756230
马庆举,电话13721591159
一,中国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交通局有关领导是否勾结新建业分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材料款。
二,2017年4月7日修建威宁县龙场镇,龙场至平街路网工程,威宁县交通局在未完工及未验收之下就把工程款拨付给贵州省威宁县新建业有限责任分公司,法人代表人:刘某某(系公司经理),电话:15597860999,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某套取国家扶贫资金后,未结付给材料款、机械费、运输费、农民工工资,写下欠条的635659.60元,(大写陆拾叁萬伍仟陆佰伍拾玖元)经威宁县人民法院执行2年之久至今未执行到位,总755659.60元(大写柒拾伍萬伍仟陆佰伍拾元)。
三、2018年初多次向交通局反映,交通局有关领导说还有修这条路的款项还有100多万元在交通局,等验收结束后刘某某公司把我们的欠款付清后才拨款给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某,但2018年年底我们来找交通局了解情况,原交通局局说工程款已付完,只有保证金在交通局。在农民工的多次反映下,交通局把保证金转给劳动局,付了一部份农民工工资,之后就不了了之。
四、在无可奈何之下,反映人向威宁县龙场镇法庭提起上诉,经龙场法庭调解,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某承诺连诉讼费和欠款定于2020年4月8日前一次性付清,但没有兑现,我们就到威宁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直到现在一直未执行下来。2022年2月份我们通过微博网上曝光,交道局才支付了30%的资金,剩余的说是逐步支付可是交通局置之不理采,我们电话与交通局负责人勾通就说没有,农民工的血汗钱怎么处理,交通局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威宁县新建业分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某捐款给龙场镇几万元,为什么有钱捐资给政府,无钱发放农民工工资?
六,2022年9月经威宁县交通局及龙场镇政府有关领导协调未算清帐9万元欠条,总帐订于9月30日前全部付清,至今置之不理。
综上所述,威宁县交通局相关领导是否参与新建业分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某套取国家扶贫项目资金,导致农民工工资机器费、材料费未给结付。他们是否国家公职干部在工程没有完工没有验收的情况下就把工程款付给新建业分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某,至今五年之久未结清20多名农民工工资及材料款。所以特向社会公布此事件
联系人:管彦福,电话13595736791
管伦,电话18008573389
邓招,电话15117506195
黄先亮,电话14727667287
陈晓云,电话13885756230
马庆举,电话1372159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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