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闻法】
《妙法莲华经》经中云:“…(妙法莲华经卷第一序品)第一
尔时弥勒菩萨,欲自决疑,又观四众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及诸天,龙、鬼神等众会之心,而问文殊师利言:以何因缘而有此瑞神通之相,放大光明,照于东方万八千土,悉见彼佛国界庄严?于是弥勒菩萨欲重宣此义,以偈问曰: 文殊师利! 导师何故, 眉间白毫, 大光普照。 雨曼陀罗、 曼殊沙华, 栴檀香风, 悦可众心? 以是因缘, 地皆严净, 而此世界, 六种震动。 时四部众, 咸皆欢喜, 身意快然, 得未曾有。 眉间光明, 照于东方, 万八千土, 皆如金色, 从阿鼻狱, 上至有顶。 诸世界中, 六道众生, 生死所趣, 善恶业缘, 受报好丑, 于此悉见。 又睹诸佛、 圣主师子、 演说经典, 微妙第一。 其声清净, 出柔软音, 教诸菩萨, 无数亿万, 梵音深妙, 令人乐闻。 各于世界, 讲说正法, 种种因缘。 以无量喻, 照明佛法, 开悟众生。 若人遭苦, 厌老病死, 为说涅槃, 尽诸苦际。 若人有福, 曾供养佛, 志求胜法, 为说缘觉。 若有佛子、 修种种行, 求无上慧, 为说净道。 文殊师利! 我住于此, 见闻若斯, 及千亿事, 如是众多, 今当略说。 我见彼土, 恒沙菩萨, 种种因缘, 而求佛道。 或有行施, 金银珊瑚、 真珠摩尼、 车马脑、 金刚诸珍, 奴婢车乘、 宝饰辇舆, 欢喜布施。 回向佛道, 愿得是乘, 三界第一, 诸佛所叹。 或有菩萨, 驷马宝车、 栏楯华盖、 轩饰布施。 复见菩萨, 身肉手足, 及妻子施, 求无上道。 又见菩萨, 头目身体, 欣乐施与, 求佛智慧。 文殊师利! 我见诸王, 往诣佛所, 问无上道, 便舍乐土、 宫殿臣妾, 剃除须发, 而被法服。 或见菩萨, 而作比丘, 独处闲静, 乐诵经典。 又见菩萨, 勇猛精进, 入于深山, 思惟佛道。 又见离欲, 常处空闲, 深修禅定, 得五神通。 又见菩萨, 安禅合掌, 以千万偈、 赞诸法王。 复见菩萨, 智深志固, 能问诸佛, 闻悉受持。 又见佛子, 定慧具足, 以无量喻, 为众讲法。 欣乐说法, 化诸菩萨, 破魔兵众, 而击法鼓。 又见菩萨, 寂然宴默, 天龙恭敬, 不以为喜。 又见菩萨, 处林放光, 济地狱苦, 令入佛道。 又见佛子, 未尝睡眠, 经行林中, 勤求佛道。 又见具戒, 威仪无缺, 净如宝珠, 以求佛道。 又见佛子, 住忍辱力, 增上慢人, 恶骂捶打, 皆悉能忍, 以求佛道。 又见菩萨, 离诸戏笑, 及痴眷属, 亲近智者, 一心除乱, 摄念山林, 亿千万岁, 以求佛道。 或见菩萨, 肴膳饮食、 百种汤药, 施佛及僧。 名衣上服, 价直千万, 或无价衣, 施佛及僧。 千万亿种, 栴檀宝舍、 众妙卧具, 施佛及僧。 清净园林, 华果茂盛, 流泉浴池, 施佛及僧。 如是等施, 种果微妙, 欢喜无厌, 求无上道。 或有菩萨, 说寂灭法, 种种教诏, 无数众生。 或见菩萨, 观诸法性, 无有二相, 犹如虚空。 又见佛子, 心无所著, 以此妙慧、 求无上道。 文殊师利! 又有菩萨, 佛灭度后, 供养舍利。 又见佛子, 造诸塔庙, 无数恒沙, 严饰国界, 宝塔高妙, 五千由旬, 纵广正等, 二千由旬。 一一塔庙, 各千幢幡, 珠交露幔, 宝铃和鸣。 诸天龙神、 人及非人, 香华伎乐, 常以供养。 文殊师利! 诸佛子等, 为供舍利, 严饰塔庙, 国界自然, 殊特妙好, 如天树王, 其华开敷。 佛放一光, 我及众会, 见此国界, 种种殊妙。 诸佛神力、 智慧希有, 放一净光, 照无量国。 我等见此, 得未曾有。 佛子文殊! 愿决众疑。 四众欣仰, 瞻仁及我。 世尊何故, 放斯光明? 佛子时答, 决疑令喜。 何所饶益, 演斯光明? 佛坐道场, 所得妙法, 为欲说此? 为当授记? 示诸佛土, 众宝严净, 及见诸佛, 此非小缘。 文殊当知, 四众龙神, 瞻察仁者, 为说何等⋯⋯”阿弥陀佛;人身难得,佛法难闻,我今闻法我等忏悔往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嗔痴;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忏悔阿弥陀佛祈愿三世诸佛菩萨摩诃萨 宽恕原谅消我业障我等发愿积善修福弘佛传法阿弥陀佛伏祈三世诸佛菩萨保佑世间万物生灵离苦得乐回向世间法界有情众生吉祥安康阿弥陀佛我佛慈悲随喜赞叹!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蜡烛][鲜花][鲜花][蜡烛]
《妙法莲华经》经中云:“…(妙法莲华经卷第一序品)第一
尔时弥勒菩萨,欲自决疑,又观四众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及诸天,龙、鬼神等众会之心,而问文殊师利言:以何因缘而有此瑞神通之相,放大光明,照于东方万八千土,悉见彼佛国界庄严?于是弥勒菩萨欲重宣此义,以偈问曰: 文殊师利! 导师何故, 眉间白毫, 大光普照。 雨曼陀罗、 曼殊沙华, 栴檀香风, 悦可众心? 以是因缘, 地皆严净, 而此世界, 六种震动。 时四部众, 咸皆欢喜, 身意快然, 得未曾有。 眉间光明, 照于东方, 万八千土, 皆如金色, 从阿鼻狱, 上至有顶。 诸世界中, 六道众生, 生死所趣, 善恶业缘, 受报好丑, 于此悉见。 又睹诸佛、 圣主师子、 演说经典, 微妙第一。 其声清净, 出柔软音, 教诸菩萨, 无数亿万, 梵音深妙, 令人乐闻。 各于世界, 讲说正法, 种种因缘。 以无量喻, 照明佛法, 开悟众生。 若人遭苦, 厌老病死, 为说涅槃, 尽诸苦际。 若人有福, 曾供养佛, 志求胜法, 为说缘觉。 若有佛子、 修种种行, 求无上慧, 为说净道。 文殊师利! 我住于此, 见闻若斯, 及千亿事, 如是众多, 今当略说。 我见彼土, 恒沙菩萨, 种种因缘, 而求佛道。 或有行施, 金银珊瑚、 真珠摩尼、 车马脑、 金刚诸珍, 奴婢车乘、 宝饰辇舆, 欢喜布施。 回向佛道, 愿得是乘, 三界第一, 诸佛所叹。 或有菩萨, 驷马宝车、 栏楯华盖、 轩饰布施。 复见菩萨, 身肉手足, 及妻子施, 求无上道。 又见菩萨, 头目身体, 欣乐施与, 求佛智慧。 文殊师利! 我见诸王, 往诣佛所, 问无上道, 便舍乐土、 宫殿臣妾, 剃除须发, 而被法服。 或见菩萨, 而作比丘, 独处闲静, 乐诵经典。 又见菩萨, 勇猛精进, 入于深山, 思惟佛道。 又见离欲, 常处空闲, 深修禅定, 得五神通。 又见菩萨, 安禅合掌, 以千万偈、 赞诸法王。 复见菩萨, 智深志固, 能问诸佛, 闻悉受持。 又见佛子, 定慧具足, 以无量喻, 为众讲法。 欣乐说法, 化诸菩萨, 破魔兵众, 而击法鼓。 又见菩萨, 寂然宴默, 天龙恭敬, 不以为喜。 又见菩萨, 处林放光, 济地狱苦, 令入佛道。 又见佛子, 未尝睡眠, 经行林中, 勤求佛道。 又见具戒, 威仪无缺, 净如宝珠, 以求佛道。 又见佛子, 住忍辱力, 增上慢人, 恶骂捶打, 皆悉能忍, 以求佛道。 又见菩萨, 离诸戏笑, 及痴眷属, 亲近智者, 一心除乱, 摄念山林, 亿千万岁, 以求佛道。 或见菩萨, 肴膳饮食、 百种汤药, 施佛及僧。 名衣上服, 价直千万, 或无价衣, 施佛及僧。 千万亿种, 栴檀宝舍、 众妙卧具, 施佛及僧。 清净园林, 华果茂盛, 流泉浴池, 施佛及僧。 如是等施, 种果微妙, 欢喜无厌, 求无上道。 或有菩萨, 说寂灭法, 种种教诏, 无数众生。 或见菩萨, 观诸法性, 无有二相, 犹如虚空。 又见佛子, 心无所著, 以此妙慧、 求无上道。 文殊师利! 又有菩萨, 佛灭度后, 供养舍利。 又见佛子, 造诸塔庙, 无数恒沙, 严饰国界, 宝塔高妙, 五千由旬, 纵广正等, 二千由旬。 一一塔庙, 各千幢幡, 珠交露幔, 宝铃和鸣。 诸天龙神、 人及非人, 香华伎乐, 常以供养。 文殊师利! 诸佛子等, 为供舍利, 严饰塔庙, 国界自然, 殊特妙好, 如天树王, 其华开敷。 佛放一光, 我及众会, 见此国界, 种种殊妙。 诸佛神力、 智慧希有, 放一净光, 照无量国。 我等见此, 得未曾有。 佛子文殊! 愿决众疑。 四众欣仰, 瞻仁及我。 世尊何故, 放斯光明? 佛子时答, 决疑令喜。 何所饶益, 演斯光明? 佛坐道场, 所得妙法, 为欲说此? 为当授记? 示诸佛土, 众宝严净, 及见诸佛, 此非小缘。 文殊当知, 四众龙神, 瞻察仁者, 为说何等⋯⋯”阿弥陀佛;人身难得,佛法难闻,我今闻法我等忏悔往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嗔痴;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忏悔阿弥陀佛祈愿三世诸佛菩萨摩诃萨 宽恕原谅消我业障我等发愿积善修福弘佛传法阿弥陀佛伏祈三世诸佛菩萨保佑世间万物生灵离苦得乐回向世间法界有情众生吉祥安康阿弥陀佛我佛慈悲随喜赞叹!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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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佛基础] 修行之道 慈心不杀
2020-09-24 09:3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7|
摘要: 杀生的「生」,是指一切有生命能活动的动物。牛羊鸡狗,蚊虫蝼蚁,固然都是动物,人也是动物之一,不过人类比较有理智,所以為万物之灵长。…
慈心不杀
未标题-2.jpg
杀生的「生」,是指一切有生命能活动的动物。牛羊鸡狗,蚊虫蝼蚁,固然都是动物,人也是动物之一,不过人类比较有理智,所以為万物之灵长。凡是用刀、枪、毒药,或任何一种残忍的手段,去杀害人或其他的生物,这都叫做「杀生」。杀害的方法:如果是自己亲身去杀的,这是身业犯罪;如果是指使或者口头同意别人去杀害的,这是口业犯罪;如果是见杀随喜,也就是说看到别人在杀害,自己内心起欢喜的,如见到别人打架,在心里头呐喊:「打!打!让他死!让他死!」这是意业犯罪。对佛教來说,以上皆是违犯了「不杀生」的戒法。
过去佛陀住在舍卫城的只园精舍时,有一天到外地去,途中看到许多儿童在水边玩鱼,佛陀就问那些儿童说:「孩子!你们怕不怕苦?苦对你们好不好?」
那些儿童回答说:「啊!佛陀,我们很怕痛苦,我们不愿意受苦。」
佛陀听了以后,就对他们说:「你们不愿受苦,你们要知道一切有生命的动物都和你们一样害怕痛苦,你们不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众生的痛苦上。」
一切众生,只要是有生命的,谁不贪生?人是万物之灵,知道要求长寿,保全生命,其他的生物虽然不比人类聪明,但是求生之心对於所有的众生都是一样的。无论是天上飞的,地上走的,当人类要伤害它们的时候,便知道赶紧逃命,当它们饥饿的时候,也知道四处寻食,这种种的表现都是告诉我们,不要杀害它们,因為它们也是要活下去的。
杀生是十恶业之一,也是根本大戒之一,在佛法戒律中是绝对禁止的。造了杀害众生的恶业,必然堕落恶道受种种的苦,等於是杀害自己,我们何苦造业來杀害自己呢?持戒是一种福业,能够持守戒法,止恶行善,这比布施身外之物更加殊胜,自己愿意克制自己的私欲,以自己的心去推度、体会别人乃至一切众生,愿一切众生永具安乐,愿一切众生永离众苦,这种的心情,就是佛教「与乐拔苦」的慈悲精神。
佛法流行世间,首先就是為了实现人类以及其他生物的和乐生存,因為三界六道的有情均是自己多生累劫的亲人,為了尊重个体的生存,所以不得杀生,包括自杀。如果不是故意存心的误杀,不构成重罪,但是也负有责任,在杀害众生当中,以故意杀人的罪业最重。对於杀人,政府固然有专条的法律,但是法律只能制裁於凶杀案成立以后,佛教不杀生的戒律却是可以制止於凶杀案未成立以前,因為持戒的人就不会去杀人了。法律上只能一命抵一命,而不能一命抵多命,一个人如果杀了两条人命以上,或者消灭了杀人的证据,法律就无法裁判。但是,在因果报应來说,一人杀了许多人,必定要多生多世去偿还命债,消灭了证据,也许一时可以逃避法律,但绝不能逃脱因果律,所以我们应该知所戒慎。
在《大智度论》中记载,佛陀曾向一位名叫难提迦的居士,谈到杀生的罪状。
佛说:「杀生有十罪,何等為十?
一者、心常怀毒,世世不绝;
二者、众生憎恶,眼不喜见;
三者、常怀恶念,思惟恶事;
四者、众生畏之,如见蛇虎;
五者、睡时心怖,觉亦不安;
六者、常有恶梦;
七者、命终之时,狂怖恶死;
八者、种短命业因缘;
九者、身坏命终,堕泥犁(地狱)中;
十者、若生為人,常当短命。」
众生因為我执、我见太重,一切动作往往有害别人,现在造恶因,将來必定受苦果,合起來看,正是损人又损己。损害别人的事,我们不去做,不造恶因,将來也没有苦果,这正是利人又利己。所以,我们应该发慈悲心,断恶修善,多积善德,培植福业,这才是学佛修行
的根本。 https://t.cn/R2WxXIG
2020-09-24 09:3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7|
摘要: 杀生的「生」,是指一切有生命能活动的动物。牛羊鸡狗,蚊虫蝼蚁,固然都是动物,人也是动物之一,不过人类比较有理智,所以為万物之灵长。…
慈心不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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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生的「生」,是指一切有生命能活动的动物。牛羊鸡狗,蚊虫蝼蚁,固然都是动物,人也是动物之一,不过人类比较有理智,所以為万物之灵长。凡是用刀、枪、毒药,或任何一种残忍的手段,去杀害人或其他的生物,这都叫做「杀生」。杀害的方法:如果是自己亲身去杀的,这是身业犯罪;如果是指使或者口头同意别人去杀害的,这是口业犯罪;如果是见杀随喜,也就是说看到别人在杀害,自己内心起欢喜的,如见到别人打架,在心里头呐喊:「打!打!让他死!让他死!」这是意业犯罪。对佛教來说,以上皆是违犯了「不杀生」的戒法。
过去佛陀住在舍卫城的只园精舍时,有一天到外地去,途中看到许多儿童在水边玩鱼,佛陀就问那些儿童说:「孩子!你们怕不怕苦?苦对你们好不好?」
那些儿童回答说:「啊!佛陀,我们很怕痛苦,我们不愿意受苦。」
佛陀听了以后,就对他们说:「你们不愿受苦,你们要知道一切有生命的动物都和你们一样害怕痛苦,你们不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众生的痛苦上。」
一切众生,只要是有生命的,谁不贪生?人是万物之灵,知道要求长寿,保全生命,其他的生物虽然不比人类聪明,但是求生之心对於所有的众生都是一样的。无论是天上飞的,地上走的,当人类要伤害它们的时候,便知道赶紧逃命,当它们饥饿的时候,也知道四处寻食,这种种的表现都是告诉我们,不要杀害它们,因為它们也是要活下去的。
杀生是十恶业之一,也是根本大戒之一,在佛法戒律中是绝对禁止的。造了杀害众生的恶业,必然堕落恶道受种种的苦,等於是杀害自己,我们何苦造业來杀害自己呢?持戒是一种福业,能够持守戒法,止恶行善,这比布施身外之物更加殊胜,自己愿意克制自己的私欲,以自己的心去推度、体会别人乃至一切众生,愿一切众生永具安乐,愿一切众生永离众苦,这种的心情,就是佛教「与乐拔苦」的慈悲精神。
佛法流行世间,首先就是為了实现人类以及其他生物的和乐生存,因為三界六道的有情均是自己多生累劫的亲人,為了尊重个体的生存,所以不得杀生,包括自杀。如果不是故意存心的误杀,不构成重罪,但是也负有责任,在杀害众生当中,以故意杀人的罪业最重。对於杀人,政府固然有专条的法律,但是法律只能制裁於凶杀案成立以后,佛教不杀生的戒律却是可以制止於凶杀案未成立以前,因為持戒的人就不会去杀人了。法律上只能一命抵一命,而不能一命抵多命,一个人如果杀了两条人命以上,或者消灭了杀人的证据,法律就无法裁判。但是,在因果报应來说,一人杀了许多人,必定要多生多世去偿还命债,消灭了证据,也许一时可以逃避法律,但绝不能逃脱因果律,所以我们应该知所戒慎。
在《大智度论》中记载,佛陀曾向一位名叫难提迦的居士,谈到杀生的罪状。
佛说:「杀生有十罪,何等為十?
一者、心常怀毒,世世不绝;
二者、众生憎恶,眼不喜见;
三者、常怀恶念,思惟恶事;
四者、众生畏之,如见蛇虎;
五者、睡时心怖,觉亦不安;
六者、常有恶梦;
七者、命终之时,狂怖恶死;
八者、种短命业因缘;
九者、身坏命终,堕泥犁(地狱)中;
十者、若生為人,常当短命。」
众生因為我执、我见太重,一切动作往往有害别人,现在造恶因,将來必定受苦果,合起來看,正是损人又损己。损害别人的事,我们不去做,不造恶因,将來也没有苦果,这正是利人又利己。所以,我们应该发慈悲心,断恶修善,多积善德,培植福业,这才是学佛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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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华楞严了义经典[超话]##大光明藏中谁非谁[超话]##印广讲坛[超话]##世界佛教之论坛[超话]# 楞严经名相概念
当度众生 灭除度相
就是不执著菩萨自利利他这种相。因为在前三十位进入信位、住位、行位涉及到的第二义谛比较多,所以从十回向这里开始,我们要懂得回俗向真,向真如本性来回向,使我们的心进一步地由粗为细,由相归性。修行就是这么个过程,会相归性,回俗向真。不会相归性,不回俗向真,我们不能解脱,不能圆满解脱。我们不回真向俗,不回性向相,我们也不能度众生。而度众生的过程本身就是成就自己。
要时时提起观照,当我们有了一个回向的念,我们就已经落入分别。但是没有这种分别我们没有办法达到无分别。所以这就是叫我们提起观照要回向。
灭除度相:这是不执有、不落有。度众生呢,就是不执空、不落空。度众生就要有度相,见性就要灭相。所以度相和灭相是不是圆融的?缺一不可。回无为心,是由有相回到无相,「无为心」就是见性呐。向涅槃路:前面的回到无为心是证菩提果,这里是证涅槃果。这里的「无为心」是以无为之心行有为之法。回向来回向去,其实是一念成就的问题,不要落入次第,一闪念观照就过来了。所以在回向无为的时候,你也不要执著那个回向的那种相。
向涅槃路:我们讲了四种涅槃,这里说为无余依涅槃。
当度众生 灭除度相
就是不执著菩萨自利利他这种相。因为在前三十位进入信位、住位、行位涉及到的第二义谛比较多,所以从十回向这里开始,我们要懂得回俗向真,向真如本性来回向,使我们的心进一步地由粗为细,由相归性。修行就是这么个过程,会相归性,回俗向真。不会相归性,不回俗向真,我们不能解脱,不能圆满解脱。我们不回真向俗,不回性向相,我们也不能度众生。而度众生的过程本身就是成就自己。
要时时提起观照,当我们有了一个回向的念,我们就已经落入分别。但是没有这种分别我们没有办法达到无分别。所以这就是叫我们提起观照要回向。
灭除度相:这是不执有、不落有。度众生呢,就是不执空、不落空。度众生就要有度相,见性就要灭相。所以度相和灭相是不是圆融的?缺一不可。回无为心,是由有相回到无相,「无为心」就是见性呐。向涅槃路:前面的回到无为心是证菩提果,这里是证涅槃果。这里的「无为心」是以无为之心行有为之法。回向来回向去,其实是一念成就的问题,不要落入次第,一闪念观照就过来了。所以在回向无为的时候,你也不要执著那个回向的那种相。
向涅槃路:我们讲了四种涅槃,这里说为无余依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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