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单亲妈妈嫁黑人男子,前夫:你不配拥有孩子的抚养权!
都说爱情无国界,我与一名外国籍黑人男子结婚,却遭到亲友的一致反对,我的前夫甚至要我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为此,我感到很苦恼,难道与黑人结婚真的得不到祝福吗?
冯女士自述:
我是一名中学教师,36岁,与前夫离婚8年,刚离婚时,孩子还不到一岁,先说说我与前夫的事吧!
前夫是一名公司高管,和我是校友,他比我大6岁。我们是在校友会上认识的,由于我们在同一个城市工作,后来的联系越来越频繁,就发展成了情侣。
我与前夫在一起恋爱了三年才结婚的,在结婚前,他对我温柔体贴,处处迁就我。结婚后,他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在我怀着孩子的时候,他经常夜不归宿,在孩子出生后,他就没有再碰过我。后来我在他的微信聊天记录里,发现他有了别的女人,我很气愤,就提出了和他离婚。
离婚的时候,孩子还在母乳喂养期,由于前夫是过错方,我得到了孩子的抚养权和房子。
我一个人带着嗷嗷待哺的女儿,还要上班,生活过得很辛苦,但只要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再多的苦我都能承受。
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后,我把自己封闭了起来,不再相信爱情,也不再对婚姻抱有幻想。我只想一个人平平静静的生活,孩子成了我生活里的全部。
前夫每年都会给孩子十万元抚养费,隔三差五的来看孩子。虽然我们离婚多年,但前夫和孩子的父女感情一直不错。
我是教物理的,英语水平有限。在孩子8岁的时候,我给孩子请了一个黑人家教,他叫托尼,来中国已经有五六年了,在一家双语幼儿园任教。
托尼老师比我大一岁,他来自埃塞俄比亚,身材高大威猛,皮肤黝黑发亮,有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能讲一口流利的普通话。
每到周末,托尼老师就会来家里给孩子补课,他讲课的时候很认真,经常会用幽默风趣的比喻逗得孩子开怀大笑,托尼收费也很合理,一天四个小时也只收600元。为了表示对他的感谢,在他给孩子补完课的一个晚上,我请他去一家西餐厅吃了一顿饭。没想到在我们吃完后,我去收银台结账时,托尼已经偷偷结过账了。
托尼老师的高情商瞬间获得了我的好感,在这之前,我一直因为他是一个外籍黑人而没有把他当朋友,纯粹是把他当孩子的老师。
我们接触的越多,我发现托尼老师的优点也越多,他乐观热情,善解人意,温柔体贴,说话又幽默风趣。与托尼在一起的时光,他总能让我忘掉生活中的烦恼。
直到有一天,托尼对我说,他想一直留在中国,他想在中国有个家,有个像我这样的妻子,有个像女儿一样的孩子。他用真诚的眼神看着我,那一刻,我心里泛起了波澜,我在心里想,他是要像我表白吗?
在去年七夕节那天,托尼和往常一样来家里给孩子补课,上完课后,托尼说要请我和孩子出去吃饭。孩子一听说可以出去吃饭,就乐开了花,嚷嚷着要去,我看孩子高兴,就没有拒绝。没想到吃完饭后,托尼居然手捧鲜花向我正式表白了,看着他一脸的真诚,我真的不忍心拒绝。
从那以后,我和托尼正式确立了恋人关系。身边的亲友对我的选择都表示不解,这些年来,亲友们为我介绍了不少对象,我都一一婉拒了,他们怎么都没有想到我会接受一个黑人外教。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自己的选择,一个人单身过了七八年,我知道自己需要一个什么样的人一起过日子,托尼就是那个温柔体贴、善解人意,能给我幸福快乐的人。
去年春节,我把托尼领回了老家,把他介绍给父母的那一刻,父母的脸色瞬间阴沉了下来。父亲说:“闺女啊,这些年,我和你妈都希望你找一个人过日子,可我们怎么也没想到你会找这样一个黑古溜湫的家伙,看着心里就难受啊!你已经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了,他一个外国人,你真的了解他吗?别再犯错了,你已经输不起了,知道吗?”
父母苦口婆心地劝我不要和托尼在一起,但我真的很爱他,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天我都觉得很幸福、很快乐。
我不顾家人的反对,毅然决然地选择了与托尼走进了婚姻的殿堂。我们的婚礼办的很简单,因为得不到亲人的祝福,我们只请了几个平时关系挺好的朋友,随便吃了一顿饭,在几个朋友的见证下,我们的婚礼就算完成了。
婚后,托尼还是像婚前一样对我温柔体贴,虽然我们走在一起会迎来路人异样的眼光,但我觉得日子不是过给别人看的,只要自己幸福快乐就好。
我以为我们的日子会一直这样幸福地过下去,不想我的前夫得知我与托尼在一起后,他做出的举动令我感到很苦恼。
前夫借着来看孩子的名义来到家里,在他看到我与托尼的婚纱照时,他的脸色瞬间变得阴沉沉的,前夫说:“毕竟我们曾经夫妻一场,我们还有共同的孩子,我不想看到你步入深渊,你赶快离开那个黑乎乎的家伙吧!要不将来你会后悔的。”
想到从前前夫对我的背叛,我心里莫名的气愤了起来,冷冷地回答他说:“我与谁在一起与你无关,你都已经结婚成家这么多年了,我有过问过你的生活吗?如今我找到了自己的幸福,你是不是心生嫉妒了?你这种人就是见不得别人好!”
前夫叹了一口气,语重心长的说:“我是为了你好,为了孩子好,嫁给黑人的女人,没有几个会幸福的。为了给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你们还是分开吧!”
听了前夫的话,我怒从心起,骂道:“你别在这里假惺惺的装好人了,你当初背叛家庭的时候,有想过给孩子树立榜样吗?黑人怎么了?托尼他对我好,比你对我好一万倍,你这是种族歧视,我的事轮不到你来管!”
前夫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平静地说:“既然如此,你把孩子的抚养权给我,我不想她有一个黑人爸爸,让她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
我冷笑着说:“你有什么资格要孩子的抚养权?你离开的时候,孩子连路都还不会走,是我一个人含辛茹苦把她带大的,现在居然还有脸来说孩子的抚养权!”
前夫忽然变得不再平静了,他大声吼道:“这些年要不是我每年给孩子抚养费,你请得起那黑人外教吗?你怎么不替孩子想想?如果别人知道她有个黑人爸爸,她还能抬头挺胸的做人吗?你根本不配拥有孩子的抚养权!我们法庭见!”
没过多久,前夫为了孩子的抚养权把我起诉到了法院,令我感到无比苦恼,难道我托尼在一起真的错了吗?
@微风明月:
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选择与谁在一起,只要是合法的婚姻,都应受到保护。
一个人过得幸福与否,只有自己最清楚,正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既然选择了,只要过得幸福,就不要在意世俗的眼光,自己过得舒心就好,毕竟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最清楚。
只要冯女士和托尼能长久的走下去,我相信终有一天,他们都会得到亲友的祝福的!
爱情无国界,只要在一起过得幸福,就没有对与错这一说法,祝福冯女士!
---你怎么看?(图片为网络配图)
都说爱情无国界,我与一名外国籍黑人男子结婚,却遭到亲友的一致反对,我的前夫甚至要我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为此,我感到很苦恼,难道与黑人结婚真的得不到祝福吗?
冯女士自述:
我是一名中学教师,36岁,与前夫离婚8年,刚离婚时,孩子还不到一岁,先说说我与前夫的事吧!
前夫是一名公司高管,和我是校友,他比我大6岁。我们是在校友会上认识的,由于我们在同一个城市工作,后来的联系越来越频繁,就发展成了情侣。
我与前夫在一起恋爱了三年才结婚的,在结婚前,他对我温柔体贴,处处迁就我。结婚后,他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在我怀着孩子的时候,他经常夜不归宿,在孩子出生后,他就没有再碰过我。后来我在他的微信聊天记录里,发现他有了别的女人,我很气愤,就提出了和他离婚。
离婚的时候,孩子还在母乳喂养期,由于前夫是过错方,我得到了孩子的抚养权和房子。
我一个人带着嗷嗷待哺的女儿,还要上班,生活过得很辛苦,但只要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再多的苦我都能承受。
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后,我把自己封闭了起来,不再相信爱情,也不再对婚姻抱有幻想。我只想一个人平平静静的生活,孩子成了我生活里的全部。
前夫每年都会给孩子十万元抚养费,隔三差五的来看孩子。虽然我们离婚多年,但前夫和孩子的父女感情一直不错。
我是教物理的,英语水平有限。在孩子8岁的时候,我给孩子请了一个黑人家教,他叫托尼,来中国已经有五六年了,在一家双语幼儿园任教。
托尼老师比我大一岁,他来自埃塞俄比亚,身材高大威猛,皮肤黝黑发亮,有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能讲一口流利的普通话。
每到周末,托尼老师就会来家里给孩子补课,他讲课的时候很认真,经常会用幽默风趣的比喻逗得孩子开怀大笑,托尼收费也很合理,一天四个小时也只收600元。为了表示对他的感谢,在他给孩子补完课的一个晚上,我请他去一家西餐厅吃了一顿饭。没想到在我们吃完后,我去收银台结账时,托尼已经偷偷结过账了。
托尼老师的高情商瞬间获得了我的好感,在这之前,我一直因为他是一个外籍黑人而没有把他当朋友,纯粹是把他当孩子的老师。
我们接触的越多,我发现托尼老师的优点也越多,他乐观热情,善解人意,温柔体贴,说话又幽默风趣。与托尼在一起的时光,他总能让我忘掉生活中的烦恼。
直到有一天,托尼对我说,他想一直留在中国,他想在中国有个家,有个像我这样的妻子,有个像女儿一样的孩子。他用真诚的眼神看着我,那一刻,我心里泛起了波澜,我在心里想,他是要像我表白吗?
在去年七夕节那天,托尼和往常一样来家里给孩子补课,上完课后,托尼说要请我和孩子出去吃饭。孩子一听说可以出去吃饭,就乐开了花,嚷嚷着要去,我看孩子高兴,就没有拒绝。没想到吃完饭后,托尼居然手捧鲜花向我正式表白了,看着他一脸的真诚,我真的不忍心拒绝。
从那以后,我和托尼正式确立了恋人关系。身边的亲友对我的选择都表示不解,这些年来,亲友们为我介绍了不少对象,我都一一婉拒了,他们怎么都没有想到我会接受一个黑人外教。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自己的选择,一个人单身过了七八年,我知道自己需要一个什么样的人一起过日子,托尼就是那个温柔体贴、善解人意,能给我幸福快乐的人。
去年春节,我把托尼领回了老家,把他介绍给父母的那一刻,父母的脸色瞬间阴沉了下来。父亲说:“闺女啊,这些年,我和你妈都希望你找一个人过日子,可我们怎么也没想到你会找这样一个黑古溜湫的家伙,看着心里就难受啊!你已经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了,他一个外国人,你真的了解他吗?别再犯错了,你已经输不起了,知道吗?”
父母苦口婆心地劝我不要和托尼在一起,但我真的很爱他,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天我都觉得很幸福、很快乐。
我不顾家人的反对,毅然决然地选择了与托尼走进了婚姻的殿堂。我们的婚礼办的很简单,因为得不到亲人的祝福,我们只请了几个平时关系挺好的朋友,随便吃了一顿饭,在几个朋友的见证下,我们的婚礼就算完成了。
婚后,托尼还是像婚前一样对我温柔体贴,虽然我们走在一起会迎来路人异样的眼光,但我觉得日子不是过给别人看的,只要自己幸福快乐就好。
我以为我们的日子会一直这样幸福地过下去,不想我的前夫得知我与托尼在一起后,他做出的举动令我感到很苦恼。
前夫借着来看孩子的名义来到家里,在他看到我与托尼的婚纱照时,他的脸色瞬间变得阴沉沉的,前夫说:“毕竟我们曾经夫妻一场,我们还有共同的孩子,我不想看到你步入深渊,你赶快离开那个黑乎乎的家伙吧!要不将来你会后悔的。”
想到从前前夫对我的背叛,我心里莫名的气愤了起来,冷冷地回答他说:“我与谁在一起与你无关,你都已经结婚成家这么多年了,我有过问过你的生活吗?如今我找到了自己的幸福,你是不是心生嫉妒了?你这种人就是见不得别人好!”
前夫叹了一口气,语重心长的说:“我是为了你好,为了孩子好,嫁给黑人的女人,没有几个会幸福的。为了给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你们还是分开吧!”
听了前夫的话,我怒从心起,骂道:“你别在这里假惺惺的装好人了,你当初背叛家庭的时候,有想过给孩子树立榜样吗?黑人怎么了?托尼他对我好,比你对我好一万倍,你这是种族歧视,我的事轮不到你来管!”
前夫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平静地说:“既然如此,你把孩子的抚养权给我,我不想她有一个黑人爸爸,让她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
我冷笑着说:“你有什么资格要孩子的抚养权?你离开的时候,孩子连路都还不会走,是我一个人含辛茹苦把她带大的,现在居然还有脸来说孩子的抚养权!”
前夫忽然变得不再平静了,他大声吼道:“这些年要不是我每年给孩子抚养费,你请得起那黑人外教吗?你怎么不替孩子想想?如果别人知道她有个黑人爸爸,她还能抬头挺胸的做人吗?你根本不配拥有孩子的抚养权!我们法庭见!”
没过多久,前夫为了孩子的抚养权把我起诉到了法院,令我感到无比苦恼,难道我托尼在一起真的错了吗?
@微风明月:
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选择与谁在一起,只要是合法的婚姻,都应受到保护。
一个人过得幸福与否,只有自己最清楚,正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既然选择了,只要过得幸福,就不要在意世俗的眼光,自己过得舒心就好,毕竟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最清楚。
只要冯女士和托尼能长久的走下去,我相信终有一天,他们都会得到亲友的祝福的!
爱情无国界,只要在一起过得幸福,就没有对与错这一说法,祝福冯女士!
---你怎么看?(图片为网络配图)
“令人发指!”广西梧州,某店铺内,三名女子有说有笑地聊着天。突然,从店铺外进来两名佩戴口罩的男子,他们二话不说,就把三名女子都毒打了一顿。其中一名女子准备关门将两名男子反锁在店内,可这一举动被两名男子发现,并迅速逃了出去。
事发当天凌晨,店主张女士和两名身患有残疾的女店员在店内喝茶聊天。此时,一名身着黑衣短袖和一名身穿蓝条衬衫的男子一前一后进入了店内。黑衣男子一上来就对着坐在小板凳上的残疾女店员的头扇了一巴掌,三名女子当场就愣住了。
眼看黑衣男子还准备动手,张女士赶紧起身把黑衣男子拉开,而黑衣男子顺势对着张女士大打出手。此时,后面进来的衬衫男子也冲了上来,又打了残疾女店员一巴掌,紧接着就和黑衣男子一起对张女士拳打脚踢。
黑衣男子见衬衫男子殴打张女士,便转身将坐在沙发上的另一位残疾女店员按在沙发上一顿猛捶,然后又继续与衬衫男子一起殴打张女士。在殴打的过程中,黑衣男子找了根塑料棍子猛抽张女士的身体。
张女士被打得毫无招架之力,便大声让坐在沙发上的残疾女店员赶紧关上电动门,然后去报警。可惜这门还没关上,两名男子就夺门而出,跑得不见踪影了。
事后,张女士表示,额头被两名男子打了个大包,然后充血已经到眼睛里了,大腿也黑了一大块。
目前,当地警方表示,已经对相关事件展开调查。(来源:百姓关注)
1、从店铺内的监控视频可以看到,这两名男子从头到尾没有说过一句话,上来就直接动手打人,目的性很强。很多网友猜测,可能是双方结仇了,可问题是,店主张女士表示根本不认识这两人,就连为什么会被打都不知道。
还有网友表示,张女士在被打期间,其中一名女子却一直坐着都不起身,眼睁睁地看着张女士被打,这有点说不过去。
后经张女士的介绍,两名女店员都是残疾人,那位没起身的女店员行走不便,就连1岁的小孩都能轻松推倒的,所以并不怪她们。
2、本次事件中,这两名男子无故上门殴打3名女子,该如何处罚呢?
首先,据张女士所说,这并不是她们第一次被打。去年的11月份,有3名男子上门打过他们一次,理由是不给她们开店。而那次打人者们均被治安拘留了几天,可没想到时隔一年又有人上门闹事。
既然如此,这次上门的2名男子和去年的那3名男子很可能是一伙人。当然,具体的结果还得由警方进一步的调查。
如果这5名男子都是一伙人,且他们这伙人有领导者和较为固定的骨干成员,又有较为严格的组织纪律和经济实力的话,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根据《刑法》第294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者,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社会生活秩序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对其他参与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其次,即便二者之间没有关系,但这两名男子存在无事生非、无故殴打张女士等人的行为,其中有2名女店员是残疾人,这样的行为是相当恶劣的。
如果张女士等3名女子中,有1人达到轻伤伤情,或2人达到轻微伤以上伤情的,那这两名男子的行为就涉嫌寻衅滋事罪。
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只有张女士的伤情比较重,至于是否达到轻伤,还需要鉴定。至于另外两名残疾女子,她们并未受什么伤。既然如此,对这两名男子,至少应当予以治安处罚,严重的可判刑。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有无理取闹、无事生非且无故殴打他人的行为,应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最后,我们希望警方能尽快找到这两名男子,并将他们绳之于法。另外,希望警方能调查清楚两名男子的背后是否有人组织,这起案件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如果查到有涉黑的,必须严惩不贷。#广西梧州2男子闯入商铺殴打3名女子#
对于此事,你们怎么看?
事发当天凌晨,店主张女士和两名身患有残疾的女店员在店内喝茶聊天。此时,一名身着黑衣短袖和一名身穿蓝条衬衫的男子一前一后进入了店内。黑衣男子一上来就对着坐在小板凳上的残疾女店员的头扇了一巴掌,三名女子当场就愣住了。
眼看黑衣男子还准备动手,张女士赶紧起身把黑衣男子拉开,而黑衣男子顺势对着张女士大打出手。此时,后面进来的衬衫男子也冲了上来,又打了残疾女店员一巴掌,紧接着就和黑衣男子一起对张女士拳打脚踢。
黑衣男子见衬衫男子殴打张女士,便转身将坐在沙发上的另一位残疾女店员按在沙发上一顿猛捶,然后又继续与衬衫男子一起殴打张女士。在殴打的过程中,黑衣男子找了根塑料棍子猛抽张女士的身体。
张女士被打得毫无招架之力,便大声让坐在沙发上的残疾女店员赶紧关上电动门,然后去报警。可惜这门还没关上,两名男子就夺门而出,跑得不见踪影了。
事后,张女士表示,额头被两名男子打了个大包,然后充血已经到眼睛里了,大腿也黑了一大块。
目前,当地警方表示,已经对相关事件展开调查。(来源:百姓关注)
1、从店铺内的监控视频可以看到,这两名男子从头到尾没有说过一句话,上来就直接动手打人,目的性很强。很多网友猜测,可能是双方结仇了,可问题是,店主张女士表示根本不认识这两人,就连为什么会被打都不知道。
还有网友表示,张女士在被打期间,其中一名女子却一直坐着都不起身,眼睁睁地看着张女士被打,这有点说不过去。
后经张女士的介绍,两名女店员都是残疾人,那位没起身的女店员行走不便,就连1岁的小孩都能轻松推倒的,所以并不怪她们。
2、本次事件中,这两名男子无故上门殴打3名女子,该如何处罚呢?
首先,据张女士所说,这并不是她们第一次被打。去年的11月份,有3名男子上门打过他们一次,理由是不给她们开店。而那次打人者们均被治安拘留了几天,可没想到时隔一年又有人上门闹事。
既然如此,这次上门的2名男子和去年的那3名男子很可能是一伙人。当然,具体的结果还得由警方进一步的调查。
如果这5名男子都是一伙人,且他们这伙人有领导者和较为固定的骨干成员,又有较为严格的组织纪律和经济实力的话,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根据《刑法》第294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者,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社会生活秩序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对其他参与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其次,即便二者之间没有关系,但这两名男子存在无事生非、无故殴打张女士等人的行为,其中有2名女店员是残疾人,这样的行为是相当恶劣的。
如果张女士等3名女子中,有1人达到轻伤伤情,或2人达到轻微伤以上伤情的,那这两名男子的行为就涉嫌寻衅滋事罪。
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只有张女士的伤情比较重,至于是否达到轻伤,还需要鉴定。至于另外两名残疾女子,她们并未受什么伤。既然如此,对这两名男子,至少应当予以治安处罚,严重的可判刑。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有无理取闹、无事生非且无故殴打他人的行为,应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最后,我们希望警方能尽快找到这两名男子,并将他们绳之于法。另外,希望警方能调查清楚两名男子的背后是否有人组织,这起案件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如果查到有涉黑的,必须严惩不贷。#广西梧州2男子闯入商铺殴打3名女子#
对于此事,你们怎么看?
“不予批捕!”北京大兴,事发当晚22时许,妙龄少女小李独自一人走在路上。此时,男子刘某和朋友聚完餐后一起从饭店里出来,正好与小李迎面相遇。刘某见小李长相清秀,便主动上前搭讪,却遭到小李的拒绝。
小李避开刘某二人后,又继续往家里走去。可刘某并没有死心,他骑上电动车拦在了小李身前,然后直接伸手想要非礼小李。小李故作镇定地拍开了刘某的手,并呵斥了对方。刘某见搭讪不成,而且此时有不少路人正在观望此处,于是不甘心地和朋友一起离开了。
在确定刘某离开后,小李跑到了一处相对安全的地方,然后卸下伪装,放声大哭起来。哭了一会儿后,小李给自己的父亲李某打了电话,把刚才的遭遇告诉了李某。电话那头的李某听后,顿时火冒三丈。
李某挂断电话,立即和妻子一起来到小李身边。在一番安慰后,小李带着父母来到刚才被刘某调戏的地方。好巧不巧,刘某和朋友此时骑着电动车出来买烟。当小李看到刘某二人后,就指着他们告诉父亲:“就是他调戏我的。”
李某见到调戏自己女儿的罪魁祸首,心中的怒气更甚了,他立即走到刘某跟前,一把将刘某推倒在地,然后骑在刘某身上将其一顿胖揍。刘某的朋友见状立即报了警,随后警方赶到现场,并将双方带回了派出所处理。
在调查过程中,刘某承认了调戏小李的事实,后被警方予以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可李某的伤害行为却造成了刘某的第四、第五根肋骨骨折,伤情达到了轻伤二级。
事后,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提请批捕。检察院经过审查后认为,李某的行为虽然恶劣,但事出有因。又由于李某有认罪认罚的行为,且积极赔偿得到了刘某的谅解,故决定不予批捕。
1、本次事件中,刘某调戏李某的女儿在先,而作为一名父亲,李某肯定是无法忍受的。想必家中有女儿的父亲们,肯定都是一样的想法,必须要为女儿讨个公道。
可是讨公道的方法有很多,比如:将对方绳之于法,让对方当着女儿的面赔礼道歉等等。而李某却选择了以暴制暴的方式,结果因为没有控制好力度,差点让自己坐了牢。
从情理上来讲,李某为了保护女儿这没有错,但从法律上来讲,以暴制暴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
另外,从情节轻重程度上来讲,刘某虽然搭讪了小李,也有触碰小李身体的打算,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实施就被小李给打断了。既然如此,刘某的行为并不算很严重。
在司法实践中,像刘某的这种调戏行为,属于无理取闹,无事生非的行为,同时事发时又是在大街上,而且被很多路人围观了,社会影响较为恶劣。因此,刘某的行为属于寻衅滋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最终,警方对刘某处以了10日的治安拘留处罚。
2、检方决定不予批捕,意思是李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吗?
首先,李某的行为并非正当防卫行为,而是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从法律上来讲,构成正当防卫的条件是:
(一)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时;
(二)且具有防卫的意图;
(三)未超过必要的防卫限度。
可本次事件中,李某对刘某实施伤害行为时,刘某的不法侵害行为早已结束。而李某是为了替女儿出头才殴打的刘某,其不具备防卫的意图,而是为了报复。
另外,刘某实际上并未与小李的身体有所接触就结束了,而李某却将刘某打至轻伤二级,这显然属于故意伤害行为。
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以上伤情的,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其次,检方对李某作出的不予批捕决定,并不是因为李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而是认为犯罪的情节显著轻微。
具体到本次事件,刘某调戏李某的女儿在先,其自身存在重大过错。而李某在殴打刘某后,一直待在原地等待民警的到来,这属于自首行为。在李某被警方逮捕后,李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且积极赔偿取得了刘某的谅解。
根据《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对于有自首行为的,基准刑可以减少40%以下;对于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的,基准刑可减少40%以下。
综上所述,李某既是初犯,且犯罪情节显著轻微,那么检方认为依法不需要判刑的,可以作出相对不予起诉决定。
3、最后,李某虽然未被判刑,但他也深刻地意识到了自己的冲动行为,差点让妻女跟着遭殃。我们还是希望大家在面对这类纠纷时,稍微能理智一点,尽量利用合法手段解决,冲动的结果只会是两败俱伤。
对于此事,你们怎么看?
小李避开刘某二人后,又继续往家里走去。可刘某并没有死心,他骑上电动车拦在了小李身前,然后直接伸手想要非礼小李。小李故作镇定地拍开了刘某的手,并呵斥了对方。刘某见搭讪不成,而且此时有不少路人正在观望此处,于是不甘心地和朋友一起离开了。
在确定刘某离开后,小李跑到了一处相对安全的地方,然后卸下伪装,放声大哭起来。哭了一会儿后,小李给自己的父亲李某打了电话,把刚才的遭遇告诉了李某。电话那头的李某听后,顿时火冒三丈。
李某挂断电话,立即和妻子一起来到小李身边。在一番安慰后,小李带着父母来到刚才被刘某调戏的地方。好巧不巧,刘某和朋友此时骑着电动车出来买烟。当小李看到刘某二人后,就指着他们告诉父亲:“就是他调戏我的。”
李某见到调戏自己女儿的罪魁祸首,心中的怒气更甚了,他立即走到刘某跟前,一把将刘某推倒在地,然后骑在刘某身上将其一顿胖揍。刘某的朋友见状立即报了警,随后警方赶到现场,并将双方带回了派出所处理。
在调查过程中,刘某承认了调戏小李的事实,后被警方予以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可李某的伤害行为却造成了刘某的第四、第五根肋骨骨折,伤情达到了轻伤二级。
事后,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提请批捕。检察院经过审查后认为,李某的行为虽然恶劣,但事出有因。又由于李某有认罪认罚的行为,且积极赔偿得到了刘某的谅解,故决定不予批捕。
1、本次事件中,刘某调戏李某的女儿在先,而作为一名父亲,李某肯定是无法忍受的。想必家中有女儿的父亲们,肯定都是一样的想法,必须要为女儿讨个公道。
可是讨公道的方法有很多,比如:将对方绳之于法,让对方当着女儿的面赔礼道歉等等。而李某却选择了以暴制暴的方式,结果因为没有控制好力度,差点让自己坐了牢。
从情理上来讲,李某为了保护女儿这没有错,但从法律上来讲,以暴制暴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
另外,从情节轻重程度上来讲,刘某虽然搭讪了小李,也有触碰小李身体的打算,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实施就被小李给打断了。既然如此,刘某的行为并不算很严重。
在司法实践中,像刘某的这种调戏行为,属于无理取闹,无事生非的行为,同时事发时又是在大街上,而且被很多路人围观了,社会影响较为恶劣。因此,刘某的行为属于寻衅滋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最终,警方对刘某处以了10日的治安拘留处罚。
2、检方决定不予批捕,意思是李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吗?
首先,李某的行为并非正当防卫行为,而是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从法律上来讲,构成正当防卫的条件是:
(一)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时;
(二)且具有防卫的意图;
(三)未超过必要的防卫限度。
可本次事件中,李某对刘某实施伤害行为时,刘某的不法侵害行为早已结束。而李某是为了替女儿出头才殴打的刘某,其不具备防卫的意图,而是为了报复。
另外,刘某实际上并未与小李的身体有所接触就结束了,而李某却将刘某打至轻伤二级,这显然属于故意伤害行为。
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以上伤情的,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其次,检方对李某作出的不予批捕决定,并不是因为李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而是认为犯罪的情节显著轻微。
具体到本次事件,刘某调戏李某的女儿在先,其自身存在重大过错。而李某在殴打刘某后,一直待在原地等待民警的到来,这属于自首行为。在李某被警方逮捕后,李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且积极赔偿取得了刘某的谅解。
根据《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对于有自首行为的,基准刑可以减少40%以下;对于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的,基准刑可减少40%以下。
综上所述,李某既是初犯,且犯罪情节显著轻微,那么检方认为依法不需要判刑的,可以作出相对不予起诉决定。
3、最后,李某虽然未被判刑,但他也深刻地意识到了自己的冲动行为,差点让妻女跟着遭殃。我们还是希望大家在面对这类纠纷时,稍微能理智一点,尽量利用合法手段解决,冲动的结果只会是两败俱伤。
对于此事,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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