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女子发现11岁的女儿拿爷爷的手机转给楼下小卖部转了4万多元,连忙找小卖部的老板娘理论!可万万没想到,老板娘说:“是你女儿自己把钱转给我的,自己没有教育好孩子,还有脸来责怪我?”
庄女士和丈夫开店生意很忙,平时很晚回家。所以女儿都是跟着爷爷一起生活。但是现在孩子写作业都要看群里老师发的消息,所以孩子说要手机的时候,爷爷毫无防备地就把手机给了孩子了!
但这次孩子把手机还回来的时候,爷爷发现了不对劲!因为他的手机收到一条信息说被扣了4500元!他顿时很纳闷,自己人在家里钱怎么就没了呢?于是赶紧把这事情跟庄女士说了,庄女士拿过手机看了转账记录,顿时大吃一惊!
这转账记录里有几百,几千的加起来,总共转出了40000多元!最 高的一笔有9000元,而收款方是楼下的文具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庄女士连忙找到女儿问是不是她转的,女儿承认是她转的,并且说是文具店的老板娘跟她说,可以把钱存在她那里,自己想要买东西可以直接从里面扣,也可以去老板娘那兑现金买别的东西!
听完女儿的话,庄女士又气又怒!这个小卖部的老板娘居然这么缺德!明明认识自己,也知道女儿还小,对金 钱没有概念,居然把主意打到孩子身上!一个小卖部,卖点纸笔和玩具,花得了4万多吗?这不是摆明骗自己孩子的钱吗?
庄女士越想越气,马上找来记者跑到小面部去理论,看到老板娘后她就怒气冲冲地指责老板娘是不是想钱想疯了?你认识我还忽悠我孩子,你这不是诱导未成年人消费吗?
可没想到老板娘一点都不心虚,她用手指着庄女士说:“我不认识你,别给我撒泼,想解决问题就给我闭嘴,别在这里吵吵,把你孩子喊过来问问,是她自己把我店里的二维码拿走给我转的,你自己没把孩子看好,还好意思找我?”
庄女士反驳道:“你别说谎了,转账记录我都找出来了!除了给你店里的收款码转账,还给你老公和儿子的收款码也转过账,他们的二维码总是你给的吧?你骗我女孩转钱,你还狡辩?”
可老板娘说:“我没有骗她,是她自己要在我这里想存钱,说要跟我换成现金,还给自己同学过生日买礼物啊!而且她都说是妈妈同意的,我才收下的!”
记者说:“她说妈妈同意,那你联系过她妈妈吗?孩子妈妈自己不给孩子现金,把钱存你这让你给她换现金,你自己相信她妈妈同意吗?”
老板娘被记者说得哑口无言!而记者又追问这钱现在存你这还有多少?
老板娘想了想说,只有1800多了!这下庄女士更无语了,她说:“就这样的店,孩子怎么可能会花这么多钱呢?”
老板娘说:“我进了货,你女儿过来都是一袋袋买的,然后分给全班同学!她不像其他的孩子一个个买,钱自然就花得快了!”
记者听后反问道:“你都觉得她这样的买法不正常,那你为什么还让她这样买?不能什么钱都挣,做人要有良心!”
老板娘听后又狡辩说孩子拿了现金去别的地方花了,她有本子把孩子存的钱都记录下来!记录的账也都有给孩子看的,她不觉得这样有问题!
可记者提出能不能看看本子,老板娘又说本子没了,反正就是满嘴跑火车!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老板娘这样的行为合法吗?
《民法典》规定,如果属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与自己年龄、智力活动不相符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需家长作为法定代理人进行同意追认才有 效,因此,家长拒绝追认的,可以要求退款。
孩子才11岁,属于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消费4万多明显和她这个年纪的消费能力和智力活动不符合,庄女士当然可以要求退款!
而且,如果警方认定老板娘诱导未成年人把钱存在她那里,然后私吞的话,还涉嫌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 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的4万多已经属于数额巨大,要处3以上的刑期!
后来庄女士报案,经过警方的教育,老板娘乖乖退还了35000元!
我认为做商家要有底线,不能昧着良心赚钱!而家长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孩子,就算工作再忙,也要跟孩子保持沟通!by:张晓磊
庄女士和丈夫开店生意很忙,平时很晚回家。所以女儿都是跟着爷爷一起生活。但是现在孩子写作业都要看群里老师发的消息,所以孩子说要手机的时候,爷爷毫无防备地就把手机给了孩子了!
但这次孩子把手机还回来的时候,爷爷发现了不对劲!因为他的手机收到一条信息说被扣了4500元!他顿时很纳闷,自己人在家里钱怎么就没了呢?于是赶紧把这事情跟庄女士说了,庄女士拿过手机看了转账记录,顿时大吃一惊!
这转账记录里有几百,几千的加起来,总共转出了40000多元!最 高的一笔有9000元,而收款方是楼下的文具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庄女士连忙找到女儿问是不是她转的,女儿承认是她转的,并且说是文具店的老板娘跟她说,可以把钱存在她那里,自己想要买东西可以直接从里面扣,也可以去老板娘那兑现金买别的东西!
听完女儿的话,庄女士又气又怒!这个小卖部的老板娘居然这么缺德!明明认识自己,也知道女儿还小,对金 钱没有概念,居然把主意打到孩子身上!一个小卖部,卖点纸笔和玩具,花得了4万多吗?这不是摆明骗自己孩子的钱吗?
庄女士越想越气,马上找来记者跑到小面部去理论,看到老板娘后她就怒气冲冲地指责老板娘是不是想钱想疯了?你认识我还忽悠我孩子,你这不是诱导未成年人消费吗?
可没想到老板娘一点都不心虚,她用手指着庄女士说:“我不认识你,别给我撒泼,想解决问题就给我闭嘴,别在这里吵吵,把你孩子喊过来问问,是她自己把我店里的二维码拿走给我转的,你自己没把孩子看好,还好意思找我?”
庄女士反驳道:“你别说谎了,转账记录我都找出来了!除了给你店里的收款码转账,还给你老公和儿子的收款码也转过账,他们的二维码总是你给的吧?你骗我女孩转钱,你还狡辩?”
可老板娘说:“我没有骗她,是她自己要在我这里想存钱,说要跟我换成现金,还给自己同学过生日买礼物啊!而且她都说是妈妈同意的,我才收下的!”
记者说:“她说妈妈同意,那你联系过她妈妈吗?孩子妈妈自己不给孩子现金,把钱存你这让你给她换现金,你自己相信她妈妈同意吗?”
老板娘被记者说得哑口无言!而记者又追问这钱现在存你这还有多少?
老板娘想了想说,只有1800多了!这下庄女士更无语了,她说:“就这样的店,孩子怎么可能会花这么多钱呢?”
老板娘说:“我进了货,你女儿过来都是一袋袋买的,然后分给全班同学!她不像其他的孩子一个个买,钱自然就花得快了!”
记者听后反问道:“你都觉得她这样的买法不正常,那你为什么还让她这样买?不能什么钱都挣,做人要有良心!”
老板娘听后又狡辩说孩子拿了现金去别的地方花了,她有本子把孩子存的钱都记录下来!记录的账也都有给孩子看的,她不觉得这样有问题!
可记者提出能不能看看本子,老板娘又说本子没了,反正就是满嘴跑火车!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老板娘这样的行为合法吗?
《民法典》规定,如果属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与自己年龄、智力活动不相符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需家长作为法定代理人进行同意追认才有 效,因此,家长拒绝追认的,可以要求退款。
孩子才11岁,属于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消费4万多明显和她这个年纪的消费能力和智力活动不符合,庄女士当然可以要求退款!
而且,如果警方认定老板娘诱导未成年人把钱存在她那里,然后私吞的话,还涉嫌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 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的4万多已经属于数额巨大,要处3以上的刑期!
后来庄女士报案,经过警方的教育,老板娘乖乖退还了35000元!
我认为做商家要有底线,不能昧着良心赚钱!而家长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孩子,就算工作再忙,也要跟孩子保持沟通!by:张晓磊
河南驻马店,女子发现11岁的女儿拿爷爷的手机转给楼下小卖部转了4万多元,连忙找小卖部的老板娘理论!可万万没想到,老板娘说:“是你女儿自己把钱转给我的,自己没有教育好孩子,还有脸来责怪我?”
庄女士和丈夫开店生意很忙,平时很晚回家。所以女儿都是跟着爷爷一起生活。但是现在孩子写作业都要看群里老师发的消息,所以孩子说要手机的时候,爷爷毫无防备地就把手机给了孩子了!
但这次孩子把手机还回来的时候,爷爷发现了不对劲!因为他的手机收到一条信息说被扣了4500元!他顿时很纳闷,自己人在家里钱怎么就没了呢?于是赶紧把这事情跟庄女士说了,庄女士拿过手机看了转账记录,顿时大吃一惊!
这转账记录里有几百,几千的加起来,总共转出了40000多元!最 高的一笔有9000元,而收款方是楼下的文具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庄女士连忙找到女儿问是不是她转的,女儿承认是她转的,并且说是文具店的老板娘跟她说,可以把钱存在她那里,自己想要买东西可以直接从里面扣,也可以去老板娘那兑现金买别的东西!
听完女儿的话,庄女士又气又怒!这个小卖部的老板娘居然这么缺德!明明认识自己,也知道女儿还小,对金 钱没有概念,居然把主意打到孩子身上!一个小卖部,卖点纸笔和玩具,花得了4万多吗?这不是摆明骗自己孩子的钱吗?
庄女士越想越气,马上找来记者跑到小面部去理论,看到老板娘后她就怒气冲冲地指责老板娘是不是想钱想疯了?你认识我还忽悠我孩子,你这不是诱导未成年人消费吗?
可没想到老板娘一点都不心虚,她用手指着庄女士说:“我不认识你,别给我撒泼,想解决问题就给我闭嘴,别在这里吵吵,把你孩子喊过来问问,是她自己把我店里的二维码拿走给我转的,你自己没把孩子看好,还好意思找我?”
庄女士反驳道:“你别说谎了,转账记录我都找出来了!除了给你店里的收款码转账,还给你老公和儿子的收款码也转过账,他们的二维码总是你给的吧?你骗我女孩转钱,你还狡辩?”
可老板娘说:“我没有骗她,是她自己要在我这里想存钱,说要跟我换成现金,还给自己同学过生日买礼物啊!而且她都说是妈妈同意的,我才收下的!”
记者说:“她说妈妈同意,那你联系过她妈妈吗?孩子妈妈自己不给孩子现金,把钱存你这让你给她换现金,你自己相信她妈妈同意吗?”
老板娘被记者说得哑口无言!而记者又追问这钱现在存你这还有多少?
老板娘想了想说,只有1800多了!这下庄女士更无语了,她说:“就这样的店,孩子怎么可能会花这么多钱呢?”
老板娘说:“我进了货,你女儿过来都是一袋袋买的,然后分给全班同学!她不像其他的孩子一个个买,钱自然就花得快了!”
记者听后反问道:“你都觉得她这样的买法不正常,那你为什么还让她这样买?不能什么钱都挣,做人要有良心!”
老板娘听后又狡辩说孩子拿了现金去别的地方花了,她有本子把孩子存的钱都记录下来!记录的账也都有给孩子看的,她不觉得这样有问题!
可记者提出能不能看看本子,老板娘又说本子没了,反正就是满嘴跑火车!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老板娘这样的行为合法吗?
《民法典》规定,如果属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与自己年龄、智力活动不相符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需家长作为法定代理人进行同意追认才有 效,因此,家长拒绝追认的,可以要求退款。
孩子才11岁,属于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消费4万多明显和她这个年纪的消费能力和智力活动不符合,庄女士当然可以要求退款!
而且,如果警方认定老板娘诱导未成年人把钱存在她那里,然后私吞的话,还涉嫌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 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的4万多已经属于数额巨大,要处3以上的刑期!
后来庄女士报案,经过警方的教育,老板娘乖乖退还了35000元!
我认为做商家要有底线,不能昧着良心赚钱!而家长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孩子,就算工作再忙,也要跟孩子保持沟通!by:张晓磊
庄女士和丈夫开店生意很忙,平时很晚回家。所以女儿都是跟着爷爷一起生活。但是现在孩子写作业都要看群里老师发的消息,所以孩子说要手机的时候,爷爷毫无防备地就把手机给了孩子了!
但这次孩子把手机还回来的时候,爷爷发现了不对劲!因为他的手机收到一条信息说被扣了4500元!他顿时很纳闷,自己人在家里钱怎么就没了呢?于是赶紧把这事情跟庄女士说了,庄女士拿过手机看了转账记录,顿时大吃一惊!
这转账记录里有几百,几千的加起来,总共转出了40000多元!最 高的一笔有9000元,而收款方是楼下的文具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庄女士连忙找到女儿问是不是她转的,女儿承认是她转的,并且说是文具店的老板娘跟她说,可以把钱存在她那里,自己想要买东西可以直接从里面扣,也可以去老板娘那兑现金买别的东西!
听完女儿的话,庄女士又气又怒!这个小卖部的老板娘居然这么缺德!明明认识自己,也知道女儿还小,对金 钱没有概念,居然把主意打到孩子身上!一个小卖部,卖点纸笔和玩具,花得了4万多吗?这不是摆明骗自己孩子的钱吗?
庄女士越想越气,马上找来记者跑到小面部去理论,看到老板娘后她就怒气冲冲地指责老板娘是不是想钱想疯了?你认识我还忽悠我孩子,你这不是诱导未成年人消费吗?
可没想到老板娘一点都不心虚,她用手指着庄女士说:“我不认识你,别给我撒泼,想解决问题就给我闭嘴,别在这里吵吵,把你孩子喊过来问问,是她自己把我店里的二维码拿走给我转的,你自己没把孩子看好,还好意思找我?”
庄女士反驳道:“你别说谎了,转账记录我都找出来了!除了给你店里的收款码转账,还给你老公和儿子的收款码也转过账,他们的二维码总是你给的吧?你骗我女孩转钱,你还狡辩?”
可老板娘说:“我没有骗她,是她自己要在我这里想存钱,说要跟我换成现金,还给自己同学过生日买礼物啊!而且她都说是妈妈同意的,我才收下的!”
记者说:“她说妈妈同意,那你联系过她妈妈吗?孩子妈妈自己不给孩子现金,把钱存你这让你给她换现金,你自己相信她妈妈同意吗?”
老板娘被记者说得哑口无言!而记者又追问这钱现在存你这还有多少?
老板娘想了想说,只有1800多了!这下庄女士更无语了,她说:“就这样的店,孩子怎么可能会花这么多钱呢?”
老板娘说:“我进了货,你女儿过来都是一袋袋买的,然后分给全班同学!她不像其他的孩子一个个买,钱自然就花得快了!”
记者听后反问道:“你都觉得她这样的买法不正常,那你为什么还让她这样买?不能什么钱都挣,做人要有良心!”
老板娘听后又狡辩说孩子拿了现金去别的地方花了,她有本子把孩子存的钱都记录下来!记录的账也都有给孩子看的,她不觉得这样有问题!
可记者提出能不能看看本子,老板娘又说本子没了,反正就是满嘴跑火车!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老板娘这样的行为合法吗?
《民法典》规定,如果属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与自己年龄、智力活动不相符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需家长作为法定代理人进行同意追认才有 效,因此,家长拒绝追认的,可以要求退款。
孩子才11岁,属于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消费4万多明显和她这个年纪的消费能力和智力活动不符合,庄女士当然可以要求退款!
而且,如果警方认定老板娘诱导未成年人把钱存在她那里,然后私吞的话,还涉嫌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 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的4万多已经属于数额巨大,要处3以上的刑期!
后来庄女士报案,经过警方的教育,老板娘乖乖退还了35000元!
我认为做商家要有底线,不能昧着良心赚钱!而家长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孩子,就算工作再忙,也要跟孩子保持沟通!by:张晓磊
这中介太嚣张了!瞒着客户把房子租了出去,可却一直对客户说房子租不掉,想要私吞房租!后来客户从外地回来想拿自己的东西,却发现自己房门的锁被换掉了,而且里面还住着人?客户大吃一惊,质问中介到底为什么骗她房子没租掉?可中介说的话让她目瞪口呆!
吴女士遇到了一件恶心的事情,她在在杭州临平区租了一套房子,出租方是一位徐先生(二房东),不过签名这里写着方某某代签,意思是签名是中介业务员方先生代签的。
吴女士和徐先生的租赁日期是从2021年8月到2022年8月月,租金2300元,押一付二。后来她决定不租了,但还有房租剩,就委托之前的中介方先生帮她转租掉房子。
吴女士说:“我是一名网络带货主播,这个房子是租来当工作室的。今年10月,我要到外地长期出差,考虑到房子租过来之后利用率不高,就想委托中介方先生帮忙转租。当时我还拍了房间的录像发给中介方先生,证明房间内还有我个人的私人物品。”
吴女士离开这个房子的这一个月时间里,她问了中介方先生不下三次,我的房子租出去了嘛?可是中介方先生都告诉她说没有租掉。
根据双方聊天记录来看,直到11月12号,那位方先生依然对吴女士说转不掉。因为房子一直转租不掉,吴女士在11月中旬回到杭州后,就和房东徐先生沟通,想把房子提早退掉,徐先生也同意了,让她去把东西清理掉。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吴女士大吃一惊,她在11月24号回去拿私人物品的时候,居然发现里面住了人。但是不管吴女士怎么敲门,里面的人就是不开门。
无奈之下,吴女士只能报案,在警员的见证下,新搬来的租客周女士把她和中介方先生的聊天记录发了过来,她说自己是正常付钱租的房子。
聊天记录上显示,新租客周女士对中介说前房客来拿东西了,但是东西都被我清掉了。中介方先生回复:你关门别管就行,她跟之前那个二房东联系的,我是房东托管给我的。言外之意,那个徐先生不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新租客周女士说:“我是11月14号入住,我转了半个月租金1150元给中介方先生,但他让我写的合同租赁期是从12月12号开始算的,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
按照新租客周女士的说法,吴女士怀疑这笔费用是被中介方先生自己私吞掉了。明明有租客已经住进来了,但方先生却一直跟她说没有找到新的租客,而且方先生还瞒着二房东徐先生,真是胆大包天。
吴女士拿出周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但是中介方先生一直说自己这房子是给周女士免费居住半个月的,自己没有收钱。这说法可让吴女士恶心死了,她问中介有什么权利把她的房子给别人免费居住半个月?
可这时候方先生说自己是原房东委托他这样子做的。当然,这是他的说辞,也不知道是不是真假,毕竟他这个人这么爱说谎演戏!
后来,吴女士算了下自己被扔掉的衣服样品和化妆品,大概值好几千,加上房租的话损失大概是7000块钱。但是现在面对这笔损失,二房东徐先生不出面,而方先生也不愿意赔偿,甚至还出言威胁吴女士。
吴女士感觉非常无助,没想到自己租个房子却遇上这样的事情。而且报案以后也没有调解好,因为这事只能算是他们之间的经济矛盾,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我认为这事情中介方先生确实不厚道,客户委托你帮忙转租房子,你明明已经把房子出租掉,却欺骗客户说房子没租掉,你这是何居心?
其实大家都很清楚,方先生这样做无非就是想要私吞这笔房租。在这里希望你早点承担自己的责任,该赔的还是要赔,不然让人知道你的为人,以后得不偿失!
吴女士遇到了一件恶心的事情,她在在杭州临平区租了一套房子,出租方是一位徐先生(二房东),不过签名这里写着方某某代签,意思是签名是中介业务员方先生代签的。
吴女士和徐先生的租赁日期是从2021年8月到2022年8月月,租金2300元,押一付二。后来她决定不租了,但还有房租剩,就委托之前的中介方先生帮她转租掉房子。
吴女士说:“我是一名网络带货主播,这个房子是租来当工作室的。今年10月,我要到外地长期出差,考虑到房子租过来之后利用率不高,就想委托中介方先生帮忙转租。当时我还拍了房间的录像发给中介方先生,证明房间内还有我个人的私人物品。”
吴女士离开这个房子的这一个月时间里,她问了中介方先生不下三次,我的房子租出去了嘛?可是中介方先生都告诉她说没有租掉。
根据双方聊天记录来看,直到11月12号,那位方先生依然对吴女士说转不掉。因为房子一直转租不掉,吴女士在11月中旬回到杭州后,就和房东徐先生沟通,想把房子提早退掉,徐先生也同意了,让她去把东西清理掉。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吴女士大吃一惊,她在11月24号回去拿私人物品的时候,居然发现里面住了人。但是不管吴女士怎么敲门,里面的人就是不开门。
无奈之下,吴女士只能报案,在警员的见证下,新搬来的租客周女士把她和中介方先生的聊天记录发了过来,她说自己是正常付钱租的房子。
聊天记录上显示,新租客周女士对中介说前房客来拿东西了,但是东西都被我清掉了。中介方先生回复:你关门别管就行,她跟之前那个二房东联系的,我是房东托管给我的。言外之意,那个徐先生不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新租客周女士说:“我是11月14号入住,我转了半个月租金1150元给中介方先生,但他让我写的合同租赁期是从12月12号开始算的,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
按照新租客周女士的说法,吴女士怀疑这笔费用是被中介方先生自己私吞掉了。明明有租客已经住进来了,但方先生却一直跟她说没有找到新的租客,而且方先生还瞒着二房东徐先生,真是胆大包天。
吴女士拿出周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但是中介方先生一直说自己这房子是给周女士免费居住半个月的,自己没有收钱。这说法可让吴女士恶心死了,她问中介有什么权利把她的房子给别人免费居住半个月?
可这时候方先生说自己是原房东委托他这样子做的。当然,这是他的说辞,也不知道是不是真假,毕竟他这个人这么爱说谎演戏!
后来,吴女士算了下自己被扔掉的衣服样品和化妆品,大概值好几千,加上房租的话损失大概是7000块钱。但是现在面对这笔损失,二房东徐先生不出面,而方先生也不愿意赔偿,甚至还出言威胁吴女士。
吴女士感觉非常无助,没想到自己租个房子却遇上这样的事情。而且报案以后也没有调解好,因为这事只能算是他们之间的经济矛盾,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我认为这事情中介方先生确实不厚道,客户委托你帮忙转租房子,你明明已经把房子出租掉,却欺骗客户说房子没租掉,你这是何居心?
其实大家都很清楚,方先生这样做无非就是想要私吞这笔房租。在这里希望你早点承担自己的责任,该赔的还是要赔,不然让人知道你的为人,以后得不偿失!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