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可以做公司的股东吗?
1.问:合伙企业可以做公司的股东吗?#法律# #企业# #公司# #财经# #投资达人说#
答:可以。合伙企业作为非法人组织,系适格的民事主体,能够成为公司的股东。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不是独立的法人主体,这主要体现在其责任承担上:
(1)普通合伙企业的核心特征是所有合伙人对所有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核心特征是对债务进行区分后分配责任。
(3)有限合伙的核心特征是对人进行区分后分配责任。
同时,我国公司股东均对公司债务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责任承担方式的不同,不影响合伙企业作为公司股东,而且我国也并无法律、行政法规对此作出禁止性规定。
2.问:股权代持情形下股东资格如何认定? #法律之眼# #法律小讲堂# #企业家生态论坛# #投资# #新浪财经#
答:股权代持是基于股权代持协议,名义股东和实际出资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成立股权代持关系不仅需要有合法的代持协议也要有合法的出资行为。
为了维持交易稳定性和公示公信力,名义股东就是适格股东,而实际出资人不是股东。
实际出资人权益的获取,全部维系在“股权代持协议”所获得的合同利益上,与公司并无直接关系。
即使名义股东侵犯实际出资人权益,后者也仅能依据合同向前者主张违约责任,而不能向公司主张。
相应地,名义股东的出资义务等,公司或其他股东也仅可向名义股东主张,而无权向实际出资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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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合伙企业可以做公司的股东吗?#法律# #企业# #公司# #财经# #投资达人说#
答:可以。合伙企业作为非法人组织,系适格的民事主体,能够成为公司的股东。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不是独立的法人主体,这主要体现在其责任承担上:
(1)普通合伙企业的核心特征是所有合伙人对所有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核心特征是对债务进行区分后分配责任。
(3)有限合伙的核心特征是对人进行区分后分配责任。
同时,我国公司股东均对公司债务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责任承担方式的不同,不影响合伙企业作为公司股东,而且我国也并无法律、行政法规对此作出禁止性规定。
2.问:股权代持情形下股东资格如何认定? #法律之眼# #法律小讲堂# #企业家生态论坛# #投资# #新浪财经#
答:股权代持是基于股权代持协议,名义股东和实际出资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成立股权代持关系不仅需要有合法的代持协议也要有合法的出资行为。
为了维持交易稳定性和公示公信力,名义股东就是适格股东,而实际出资人不是股东。
实际出资人权益的获取,全部维系在“股权代持协议”所获得的合同利益上,与公司并无直接关系。
即使名义股东侵犯实际出资人权益,后者也仅能依据合同向前者主张违约责任,而不能向公司主张。
相应地,名义股东的出资义务等,公司或其他股东也仅可向名义股东主张,而无权向实际出资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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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某私募基金的法律适用探讨
(大家可以帮我发现盲区)
中文投基金一期,在2011年设立。
当时基金有关法律,是2003年《证券投资基金法》图1,但是该法第二条就写,只适用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因此不适用中文投基金一期。
中文投基金是合伙企业,自然适用于《合伙企业法》。
2013新《证券投资基金法》生效后,将私募基金也纳入管理。但好像跟丰富多彩的经济社会,不是特别贴合。
2014年证监会公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把股权投资也纳入管理,把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公司和合伙企业,也纳入管理,图2。
从法的效力来说,《合伙企业法》效力比《暂行办法》高,且《暂行办法》也认可了合伙企业形式的私募基金运作,但是需要备案。
理论上来说,2011年设立的中文投一期,需要进行内部的调整,以适应新法。
2014年,基金行业协会发布了四个自律规则。看起来跟主线没有什么冲突。图3
综上所述,从合伙企业法角度来看中文投,在大方向上是不会有问题的。
至于中文投基金不能在新三板抛售股票这个问题,我之前那篇没有涉及新三板上市期间的事,这个有时间再研究。
但是我还发现了一个问题,新三板上市前和退市后,金海岸并没有出现新的股东,只是减少了10个小股东。那么这10个小股东的退出,要么是减资,要么是股东间转让。这个问题需要再研究探讨。
(大家可以帮我发现盲区)
中文投基金一期,在2011年设立。
当时基金有关法律,是2003年《证券投资基金法》图1,但是该法第二条就写,只适用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因此不适用中文投基金一期。
中文投基金是合伙企业,自然适用于《合伙企业法》。
2013新《证券投资基金法》生效后,将私募基金也纳入管理。但好像跟丰富多彩的经济社会,不是特别贴合。
2014年证监会公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把股权投资也纳入管理,把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公司和合伙企业,也纳入管理,图2。
从法的效力来说,《合伙企业法》效力比《暂行办法》高,且《暂行办法》也认可了合伙企业形式的私募基金运作,但是需要备案。
理论上来说,2011年设立的中文投一期,需要进行内部的调整,以适应新法。
2014年,基金行业协会发布了四个自律规则。看起来跟主线没有什么冲突。图3
综上所述,从合伙企业法角度来看中文投,在大方向上是不会有问题的。
至于中文投基金不能在新三板抛售股票这个问题,我之前那篇没有涉及新三板上市期间的事,这个有时间再研究。
但是我还发现了一个问题,新三板上市前和退市后,金海岸并没有出现新的股东,只是减少了10个小股东。那么这10个小股东的退出,要么是减资,要么是股东间转让。这个问题需要再研究探讨。
#合肥土拍#【肥西大手笔 一次性推出8宗707.58亩地 2022年1月27日拍卖】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中:
1、肥西县FX202201号、FX202202号、FX202203号、FX202204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该企业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2、肥西县FX202205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该企业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3、肥西县FX202206号、FX202207号、FX202208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该企业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资质。
为维护土地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尽可能避免关联公司报名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最大限度地防止围标现象发生。经市土委会批准,自即日起,竞买人在办理含有商品居住用途地块的竞买报名登记手续时,须提交其控制的子公司、控制其的母公司或其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或其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参加同一宗地竞买的书面承诺。
书面承诺须明确:竞得土地后,如有上述情况的举报和投诉,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查实后,无条件接受取消土地竞得资格,一年内不得报名参与合肥市范围内土地竞买的处理。https://t.cn/A6JhyEQx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中:
1、肥西县FX202201号、FX202202号、FX202203号、FX202204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该企业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2、肥西县FX202205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该企业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3、肥西县FX202206号、FX202207号、FX202208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该企业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资质。
为维护土地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尽可能避免关联公司报名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最大限度地防止围标现象发生。经市土委会批准,自即日起,竞买人在办理含有商品居住用途地块的竞买报名登记手续时,须提交其控制的子公司、控制其的母公司或其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或其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参加同一宗地竞买的书面承诺。
书面承诺须明确:竞得土地后,如有上述情况的举报和投诉,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查实后,无条件接受取消土地竞得资格,一年内不得报名参与合肥市范围内土地竞买的处理。https://t.cn/A6JhyEQ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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