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做的事很符合“斷捨離”裡面的內容
把東西都整理好,把該丟的東西都給丟掉
留了那麼久的東西,也都被我一一清除了
貌似看不到就不會那麼心煩焦慮了
這不是我談過最好的男朋友,但他給我的感覺我可以保證今後不會再有第二個人能給得了,起初他對我而言也是毫不起眼。
我以後可能沒法尊重我未來的另一半,我也想到了不會有人去愛這樣的人,因為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心裡還有沒有位置,不過沒關係 我也不稀罕誰能愛我。
再見
把東西都整理好,把該丟的東西都給丟掉
留了那麼久的東西,也都被我一一清除了
貌似看不到就不會那麼心煩焦慮了
這不是我談過最好的男朋友,但他給我的感覺我可以保證今後不會再有第二個人能給得了,起初他對我而言也是毫不起眼。
我以後可能沒法尊重我未來的另一半,我也想到了不會有人去愛這樣的人,因為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心裡還有沒有位置,不過沒關係 我也不稀罕誰能愛我。
再見
佛说:这三种人命最好!心理学功课
知恩图报的人
人心是相互的,
你若知恩图报,
别人也会效仿;
你若忘恩负义,
别人不屑为伍。
心怀感恩,是为人之本;
知恩图报,是立足之根;
懂得感恩的人,
才会遇见真心相待的人,
得到极大的福报。
有恩必报天眷顾,忘恩负义天不容。
举头三尺有神明,善恶到头终有报。
很多时候,
知恩图报,
善待他人的付出,
也是对自己的回馈。
因为,
心怀感恩之人,
得到的帮助才多;
知恩图报之人,
聚集的能量才大。
心态好的人
人,
其实不需要太多东西,
身上没病,心上无事,
便是世上好风景。
人生在世,
短暂不过百年,
该放手的,终究要放手;
留不住的,强求没结果。
人的快乐很简单,
拥有不多时,就不要计较太多;
得到不少时,就莫要追求过多。
人心总有个限度,
过分追求,
只是增长了欲望,
最终不过,
累了身,苦了心。
保持健康稳定的心态,
不为喜而狂,
不为伤而悲,
看淡世间沧桑,
内心安然无恙,
充满阳光地生活下去。
善良的人
青天不算高,人心第一高。
不管生活贫穷,或富贵,
有善良做筹码,走到哪里都不怕。
不管容貌普通,或出众,
有善良做装饰,身处何处都最美。
做人,
什么都能丢,
但绝不能丢掉自己的良心;
钱财丢了,
还可以赚回来,
良心丢了,
只是陷入无止境的黑洞,
直至被吞没。
不管碰到什么事情,
遇见什么人,
都要坚守自己的良心,
保持内心的善良。
只要善良在,事事都好办,
只有善良在,一切才会好! https://t.cn/z8bKfHR
知恩图报的人
人心是相互的,
你若知恩图报,
别人也会效仿;
你若忘恩负义,
别人不屑为伍。
心怀感恩,是为人之本;
知恩图报,是立足之根;
懂得感恩的人,
才会遇见真心相待的人,
得到极大的福报。
有恩必报天眷顾,忘恩负义天不容。
举头三尺有神明,善恶到头终有报。
很多时候,
知恩图报,
善待他人的付出,
也是对自己的回馈。
因为,
心怀感恩之人,
得到的帮助才多;
知恩图报之人,
聚集的能量才大。
心态好的人
人,
其实不需要太多东西,
身上没病,心上无事,
便是世上好风景。
人生在世,
短暂不过百年,
该放手的,终究要放手;
留不住的,强求没结果。
人的快乐很简单,
拥有不多时,就不要计较太多;
得到不少时,就莫要追求过多。
人心总有个限度,
过分追求,
只是增长了欲望,
最终不过,
累了身,苦了心。
保持健康稳定的心态,
不为喜而狂,
不为伤而悲,
看淡世间沧桑,
内心安然无恙,
充满阳光地生活下去。
善良的人
青天不算高,人心第一高。
不管生活贫穷,或富贵,
有善良做筹码,走到哪里都不怕。
不管容貌普通,或出众,
有善良做装饰,身处何处都最美。
做人,
什么都能丢,
但绝不能丢掉自己的良心;
钱财丢了,
还可以赚回来,
良心丢了,
只是陷入无止境的黑洞,
直至被吞没。
不管碰到什么事情,
遇见什么人,
都要坚守自己的良心,
保持内心的善良。
只要善良在,事事都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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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被占男子把占位车丢河里# 太冲动,太任性,暴躁车主因车位被占,叫来叉车把占位的车辆丢进河里。别笑,11月20日,这事发生在福建福州。现在暴躁车主已被刑拘,甚至叉车司机都已到案。
玩笑开大了,有关刑拘也在全网声援,从合法角度讲,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没问题,可于理角度上讲,这合适吗?#微博公开课##来亿点知识#
司法要做到天理、国法、人情相统一,才会让大家心服口服,全网声援的原因只有一个,认为不合理,不合人情。
从国法角度讲,我国《刑法》规定了故意毁坏财物罪,是将他人的财物毁损,并且造成了5000元以上的损失,从本案上来看,暴躁车主确实符合这样的罪名描述,叉车司机为暴躁车主提供了协助,认定为从犯,在理论上也可成立。
可回到合理的角度,人情的角度,谁对占车位的行为满意呢?甚至网传车主打通电话后,还说“有本事你把我的车子丢掉”,本就积累民怨,还如此叫嚣,车主的暴躁不是不可理解。况且车主把车丢到河里后,用民事赔偿的方式也可以弥补占位者的损失。
我的建议是要减少入罪思维,《刑法》规定了,当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时,不应当认定为是犯罪。本案中,一方面暴躁车主的行为情有可原,另一方面行为完全可以通过民事方式进行弥补,存在适用该条的空间。
如果不能影响定罪的话,那么也应当尽量减少刑罚,比如用罚金可以的,就不应当再增加拘役了,这样既能维护法律的权威,也能让当事人小做惩罚,避免兴师动众。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车位是车主购买的,则属于车主的专有财产。对方不挪车的,属于非法入侵损害物权,车主完全可以要求占位者挪车,造成财产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
不管怎么说,车主的发怒情有可原,但也应该减少冲动,把车叉到一边,在要求占位者承担叉车费用就够,再越一步就到了法律的红线,希望大家都能学法用法,用合法方式保护合法权益。
切记,不能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玩笑开大了,有关刑拘也在全网声援,从合法角度讲,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没问题,可于理角度上讲,这合适吗?#微博公开课##来亿点知识#
司法要做到天理、国法、人情相统一,才会让大家心服口服,全网声援的原因只有一个,认为不合理,不合人情。
从国法角度讲,我国《刑法》规定了故意毁坏财物罪,是将他人的财物毁损,并且造成了5000元以上的损失,从本案上来看,暴躁车主确实符合这样的罪名描述,叉车司机为暴躁车主提供了协助,认定为从犯,在理论上也可成立。
可回到合理的角度,人情的角度,谁对占车位的行为满意呢?甚至网传车主打通电话后,还说“有本事你把我的车子丢掉”,本就积累民怨,还如此叫嚣,车主的暴躁不是不可理解。况且车主把车丢到河里后,用民事赔偿的方式也可以弥补占位者的损失。
我的建议是要减少入罪思维,《刑法》规定了,当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时,不应当认定为是犯罪。本案中,一方面暴躁车主的行为情有可原,另一方面行为完全可以通过民事方式进行弥补,存在适用该条的空间。
如果不能影响定罪的话,那么也应当尽量减少刑罚,比如用罚金可以的,就不应当再增加拘役了,这样既能维护法律的权威,也能让当事人小做惩罚,避免兴师动众。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车位是车主购买的,则属于车主的专有财产。对方不挪车的,属于非法入侵损害物权,车主完全可以要求占位者挪车,造成财产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
不管怎么说,车主的发怒情有可原,但也应该减少冲动,把车叉到一边,在要求占位者承担叉车费用就够,再越一步就到了法律的红线,希望大家都能学法用法,用合法方式保护合法权益。
切记,不能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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