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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点在漫画里其实就是一层透明贴纸,主要常见于黑白漫画当中。
一开始主要是为了表达阴影体积这一概念,但随着网点的普及又慢慢出现了很多表现质感的网点贴纸。比如云层、树影、衣服上花纹、闪电效果等等。由于在黑白漫画当中网点随处可见且作用越来越大,网点还被亲切称为“漫画氛围营造者”。
下面狸妹分享几张常见的网点和漫画中网点的体现~
网点在漫画里其实就是一层透明贴纸,主要常见于黑白漫画当中。
一开始主要是为了表达阴影体积这一概念,但随着网点的普及又慢慢出现了很多表现质感的网点贴纸。比如云层、树影、衣服上花纹、闪电效果等等。由于在黑白漫画当中网点随处可见且作用越来越大,网点还被亲切称为“漫画氛围营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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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母诉刘鑫案择期宣判#【当事人#向法庭提供证据须了解这些规定#】2022年11月22日下午,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刘暖曦(曾用名刘鑫)与被上诉人江秋莲生命权纠纷案。据悉,2022年2月16日该案二审第一次开庭后,上诉人刘暖曦又向法院补充提交了部分证据,合议庭依法恢复法庭调查。
在这里小编向大家普及一下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当事人向法庭提供证据的部分规定。
为了使诉讼双方尽可能地在信息对称的条件下进行诉讼,从而保障公平与提高诉讼的效率,民事诉讼法设置了当事人提供证据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第99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如果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且属于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可能导致证据不被法庭采纳。《民诉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民诉法解释》第102条规定:“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但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并非都是由于其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也可能是因为提供证据存在客观障碍、证据在提供证据的期限之后才产生等,所以《民诉法解释》第101条规定:“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民诉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民诉法解释》第102条规定:“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此外,即便当事人出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证据,当不采纳证据将导致案件裁判结果有违基本事实时,人民法院基于实体公正的考虑,也会采纳该证据,同时依法给予逾期提供证据的当事人一定的处罚。《民诉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民诉法解释》第102条规定:“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
证据必须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当事人相互质证后,才能作为裁判案件的依据。而在诉讼程序中,法庭调查环节主要是当事人就证据进行质证的环节,所以当法院允许当事人补充提交证据时,法院将依法恢复法庭调查,组织当事人就补充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民诉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民诉法解释》第103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互相质证。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李泊毅)
在这里小编向大家普及一下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当事人向法庭提供证据的部分规定。
为了使诉讼双方尽可能地在信息对称的条件下进行诉讼,从而保障公平与提高诉讼的效率,民事诉讼法设置了当事人提供证据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第99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如果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且属于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可能导致证据不被法庭采纳。《民诉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民诉法解释》第102条规定:“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但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并非都是由于其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也可能是因为提供证据存在客观障碍、证据在提供证据的期限之后才产生等,所以《民诉法解释》第101条规定:“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民诉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民诉法解释》第102条规定:“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此外,即便当事人出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证据,当不采纳证据将导致案件裁判结果有违基本事实时,人民法院基于实体公正的考虑,也会采纳该证据,同时依法给予逾期提供证据的当事人一定的处罚。《民诉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民诉法解释》第102条规定:“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
证据必须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当事人相互质证后,才能作为裁判案件的依据。而在诉讼程序中,法庭调查环节主要是当事人就证据进行质证的环节,所以当法院允许当事人补充提交证据时,法院将依法恢复法庭调查,组织当事人就补充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民诉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民诉法解释》第103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互相质证。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李泊毅)
德国和日本都在押注氢燃料汽车,如果氢燃料汽车燃料成本降低到比锂电池汽车成本更低,到时中国的新能源汽车优势将会受到严峻的挑战。
这几年得益于锂电池的快速发展,中国在汽车产业上逐渐缩小跟欧洲传统汽车行业的差距,甚至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已经取得领先的地位,目前中国已经超过德国成为全球第二大汽车出口国,这里面新能源汽车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但从长远来说,我个人认为氢燃料才是解决汽车能源的最终方案,虽然目前锂电池有很多优势,但劣势也很明显,一方面是受上游原材料的限制比较大,一旦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比较大,就可能导致新能源汽车成本大幅上升;另一方面,锂电池其实并不是真正的清洁能源,它只不过是将汽车的污染转移到了电厂而已,尤其对我们来说,火电占比比较大,随着新能源汽车存量不断增多,市场对电力需求量也不断增多,这也有可能进一步推动火电厂对煤炭的需求量增加,进而增加更多的碳排放,所以这并不是真正的清洁能源;再一个是目前的锂电池具有较大的污染性,虽然目前很多车企已经建立起了电池回收技术,但是如果未来有更多的新能源汽车到期没能按时收回电池,就可能对环境造成较大的污染。
相比于锂电池而言,氢能源优势就更加明显,一方面是氢能源的主要原料是水,可以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大家不用担心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对汽车的影响问题,只要有水的地方就有能源;另一方面是,氢燃料的燃烧产物是水,水又可以用来分解成氢,可以说是百分之百无污染,这才是真正的清洁能源;再一个是氢燃料加氢更灵活,时间也更短,目前很多加油站都可以改造成氢燃料加注站。
所以从长期来看,我认为氢燃料才是人类最终的汽车能源方案,只不过目前制氢成本比较高昂,再加上氢燃料发动机体积比较大,并不适用于家庭小轿车,所以才没有普及开来。
但假如未来制氢成本大幅下降,氢燃料的成本比汽油的成本还要低,与此同时,氢燃料发动机效能能够大幅提升,到时氢燃料就有可能用在家庭用车上面,到时锂电池汽车就会面临很大的挑战,就如同今天的汽油汽车一样。
所以我国在锂电池汽车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必须重视氢燃料汽车的发展,这样才能在未来的发展当中继续保值领先优势,不至于被别人打个措手不及。
当然有人可能说按照目前人类掌握的技术,不可能把制氢成本降下来,所以氢不可能大规模应用在汽车上,但是大家不要低估了人类技术的进步,更不要低估商家为了利益而做出的努力。#现代氢世界##汽车#
这几年得益于锂电池的快速发展,中国在汽车产业上逐渐缩小跟欧洲传统汽车行业的差距,甚至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已经取得领先的地位,目前中国已经超过德国成为全球第二大汽车出口国,这里面新能源汽车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但从长远来说,我个人认为氢燃料才是解决汽车能源的最终方案,虽然目前锂电池有很多优势,但劣势也很明显,一方面是受上游原材料的限制比较大,一旦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比较大,就可能导致新能源汽车成本大幅上升;另一方面,锂电池其实并不是真正的清洁能源,它只不过是将汽车的污染转移到了电厂而已,尤其对我们来说,火电占比比较大,随着新能源汽车存量不断增多,市场对电力需求量也不断增多,这也有可能进一步推动火电厂对煤炭的需求量增加,进而增加更多的碳排放,所以这并不是真正的清洁能源;再一个是目前的锂电池具有较大的污染性,虽然目前很多车企已经建立起了电池回收技术,但是如果未来有更多的新能源汽车到期没能按时收回电池,就可能对环境造成较大的污染。
相比于锂电池而言,氢能源优势就更加明显,一方面是氢能源的主要原料是水,可以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大家不用担心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对汽车的影响问题,只要有水的地方就有能源;另一方面是,氢燃料的燃烧产物是水,水又可以用来分解成氢,可以说是百分之百无污染,这才是真正的清洁能源;再一个是氢燃料加氢更灵活,时间也更短,目前很多加油站都可以改造成氢燃料加注站。
所以从长期来看,我认为氢燃料才是人类最终的汽车能源方案,只不过目前制氢成本比较高昂,再加上氢燃料发动机体积比较大,并不适用于家庭小轿车,所以才没有普及开来。
但假如未来制氢成本大幅下降,氢燃料的成本比汽油的成本还要低,与此同时,氢燃料发动机效能能够大幅提升,到时氢燃料就有可能用在家庭用车上面,到时锂电池汽车就会面临很大的挑战,就如同今天的汽油汽车一样。
所以我国在锂电池汽车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必须重视氢燃料汽车的发展,这样才能在未来的发展当中继续保值领先优势,不至于被别人打个措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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