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拒绝涨租,房东居然把租客的水果店给砸了!湖南长沙,陈女士和房东签了10年的租赁合同,房东提出一年涨2万的租金,陈女士不同意,房东就断水断电,然后趁陈女士不在,直接把她投资90万的店铺给砸了,然后租给了别人!
2017年的年底,陈女士和老公打算投资一家水果店,当时找店铺,她看中一个沿街转角的位置,感觉地段不错,就跟房东商量想租店面。房东开价比较高,租金要150000元一年,而且要求一次性签订10年的合同。后来经过讨价还价,确定前面3年的租金为144000元,每月租金12000元。
然后,从第四年开始,每年每月递增500元,也就是说第四年每月12500元,第五年每月13000元。当时签合同的时候,虽然租金比周围的贵,万一没租到10年还要给违约金。但陈女士觉得地段为王,贵就贵点,咬牙把店铺租了下来。
租下来以后,陈女士又花了不少钱装修,前前后后投入了90来万。在这期间,周围的店铺租金都涨了不少,陈女士因为写了10年的合同,前面3年租金没涨,她还有点庆幸。但万万没想到,3年租期还没满,房东就提出涨租。
本来按照合同的约定,第四年开始一年涨6000元,但房东觉得太少了,要求一年涨20000元。陈女士当然不愿意了,自己和房东写了10年的合同,上面租金都已经写好了。现在涨价那合同又有什么意义?
而且,现在生意没有以前好了,自己实际上都是在为房东打工。从第四年开始,一年要15万的租金已经够多了,现在房东要求给164000元,这样单方面的涨租肯定是不允许的!但房东接下来的做法,让陈女士一家非常地愤怒!
为了涨租金,房东故意停水停电,还把自己的车停在陈女士的店门口,影响她做生意。更恶心的是,陈女士转水电费给房东,房东也拒收,反过来说陈女士违反合同,自己要终止合同。还打印了一份终止合同的告知书给陈女士。
当时因为是年底要过年了,陈女士就和家人回了老家,想年后回了再找房东协商。可她回到店里傻眼了,里面的东西全部被搬空了,而且装修被砸成了毛坯。同时,有个人跟她,自己已经把店铺租了下来,要进场装修了!
陈女士这才知道,房东趁自己回老家,把店铺租给了别人,而陈女士的店铺装修全部被浪费了!后来,陈女士无奈报案,警方和街道协调了3次,但房东也不愿赔偿,甚至还放言让陈女士去告自己。陈女士没有办法,只能选择走法律途径了!
1、那么,房东私自砸坏陈女士的店铺,有没有违法呢?
店铺出租出去后,房租的使用权已经转移给了陈女士,就算房东拥有店面的所有权,也没有
权利擅自进入该店铺,更没有权利动店铺里面的东西。
所以,房东私下砸坏店铺,搬空里面东西的行为显然违法。根据《刑法》第275条的规定,行为人故意毁灭或者损坏他人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的刑期、拘役或者罚金。一般来说,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达到5000元以上的,警方就可以立案。
不过,这件事情不是简单的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这里面涉及到合同或经济的纠 纷,警方一般不予刑事立案,会先协调,协调不成的,会建议走法律途径。所以,遇到这样的事情,租户是很被动的,维 权也比较困难!
2、房东能不能单方面涨租呢?他能以租客不配合涨租为由,要求租客搬出来吗?
根据《民法典》第 119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所以,陈女子在和房东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房东不能单方面地把租金给提高,房东以此为由把租赁合同给解除,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还需要赔偿陈女士的损失!
这样的房东真的不厚道!没人租房子的时候,要求对方签10年,看到人家生意能做下去了,或者其它店面的房租高于自己的房租,就要涨租金!以为店面是自己的就可以乱来,他给陈女士造成的损失,法院会判他赔付的!
现在这行情,有人租门面就不错了!很多地方的门面都是空闲着,不降租都算好的了,还想着涨租!人家生意做得好,不仅仅因为你的门面,而是因为人家付出了努力!
既然签了合同就得执行,如果周边都降价呢?你作为房东会给退钱吗?
2017年的年底,陈女士和老公打算投资一家水果店,当时找店铺,她看中一个沿街转角的位置,感觉地段不错,就跟房东商量想租店面。房东开价比较高,租金要150000元一年,而且要求一次性签订10年的合同。后来经过讨价还价,确定前面3年的租金为144000元,每月租金12000元。
然后,从第四年开始,每年每月递增500元,也就是说第四年每月12500元,第五年每月13000元。当时签合同的时候,虽然租金比周围的贵,万一没租到10年还要给违约金。但陈女士觉得地段为王,贵就贵点,咬牙把店铺租了下来。
租下来以后,陈女士又花了不少钱装修,前前后后投入了90来万。在这期间,周围的店铺租金都涨了不少,陈女士因为写了10年的合同,前面3年租金没涨,她还有点庆幸。但万万没想到,3年租期还没满,房东就提出涨租。
本来按照合同的约定,第四年开始一年涨6000元,但房东觉得太少了,要求一年涨20000元。陈女士当然不愿意了,自己和房东写了10年的合同,上面租金都已经写好了。现在涨价那合同又有什么意义?
而且,现在生意没有以前好了,自己实际上都是在为房东打工。从第四年开始,一年要15万的租金已经够多了,现在房东要求给164000元,这样单方面的涨租肯定是不允许的!但房东接下来的做法,让陈女士一家非常地愤怒!
为了涨租金,房东故意停水停电,还把自己的车停在陈女士的店门口,影响她做生意。更恶心的是,陈女士转水电费给房东,房东也拒收,反过来说陈女士违反合同,自己要终止合同。还打印了一份终止合同的告知书给陈女士。
当时因为是年底要过年了,陈女士就和家人回了老家,想年后回了再找房东协商。可她回到店里傻眼了,里面的东西全部被搬空了,而且装修被砸成了毛坯。同时,有个人跟她,自己已经把店铺租了下来,要进场装修了!
陈女士这才知道,房东趁自己回老家,把店铺租给了别人,而陈女士的店铺装修全部被浪费了!后来,陈女士无奈报案,警方和街道协调了3次,但房东也不愿赔偿,甚至还放言让陈女士去告自己。陈女士没有办法,只能选择走法律途径了!
1、那么,房东私自砸坏陈女士的店铺,有没有违法呢?
店铺出租出去后,房租的使用权已经转移给了陈女士,就算房东拥有店面的所有权,也没有
权利擅自进入该店铺,更没有权利动店铺里面的东西。
所以,房东私下砸坏店铺,搬空里面东西的行为显然违法。根据《刑法》第275条的规定,行为人故意毁灭或者损坏他人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的刑期、拘役或者罚金。一般来说,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达到5000元以上的,警方就可以立案。
不过,这件事情不是简单的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这里面涉及到合同或经济的纠 纷,警方一般不予刑事立案,会先协调,协调不成的,会建议走法律途径。所以,遇到这样的事情,租户是很被动的,维 权也比较困难!
2、房东能不能单方面涨租呢?他能以租客不配合涨租为由,要求租客搬出来吗?
根据《民法典》第 119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所以,陈女子在和房东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房东不能单方面地把租金给提高,房东以此为由把租赁合同给解除,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还需要赔偿陈女士的损失!
这样的房东真的不厚道!没人租房子的时候,要求对方签10年,看到人家生意能做下去了,或者其它店面的房租高于自己的房租,就要涨租金!以为店面是自己的就可以乱来,他给陈女士造成的损失,法院会判他赔付的!
现在这行情,有人租门面就不错了!很多地方的门面都是空闲着,不降租都算好的了,还想着涨租!人家生意做得好,不仅仅因为你的门面,而是因为人家付出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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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旅游攻略|纯干货分享
即将来厦门旅游的小伙伴,建议收藏再看!
厦门最佳旅行时间
厦门什么时候来都可以,没有什么最佳时间。
11月-2月,人最少,气温有点微凉,注意早晚保暖;
3月-6月,气温正合适,不过可能经常下毛毛雨;
7月-8月,人最多并且可能遇到台风,天气好的时候可以下海游泳;
9月-10月是最佳时间,但是黄金周一般人比较多,机票也比较贵。
住宿选择
厦门岛内( 思明区、湖里区) :比如火车站、白鹭洲附近,景点比较集中,交通相对便利,可以接触到厦门本地人生活,环境好,美食也多。
鼓浪屿岛:交通受限,往返需要坐船,时间和预算充足的可以住--晚鼓浪屿民宿,需要提前预定住宿。
美食推荐
➡乌堂沙茶面(中山路步行街店)
店里的木质装修简约又复古,桌上的花砖图案显得很小清新,楼梯转角和二楼舞台都很适合拍照;龙虾沙茶面288元一碗,里面有半只小青龙+半只青脚蟹+鲍鱼+虾+鱿鱼+海蛎,所有海鲜都是海鲜池里现捞现杀的,不仅海鲜新鲜,而且食材丰富,里面还有鸭血和豆腐,都超级入味;来厦门旅游的朋友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他们家哦。
➡鑫坞堂·姜母鸭香煎蟹(中山路步行街店)
一家既好吃又实惠的海鲜城,就在中山路步行街,海鲜池里的产品鲜活,明码标价,顾客吃得放心又安心,除了招牌姜母鸭和煎蟹是必点,咖喱黄鱼也很美味,里面的咖喱跟泰国湾的咖喱一样,味道超级浓郁,而且鱼肉鲜嫩,,还有厦门本地炒米粉,这个错过肯定要后悔,里面有肉丝、鸡蛋、虾仁、本地米粉,吃起来鲜味十足。
➡戴师傅海鲜加工(总店)
推荐菜品:石斑鱼新鲜,肉质细嫩,清蒸的做法很好保留了石斑鱼最原始的味道;粉丝扇贝,蒜泥+扇贝+粉丝,整体鲜嫩入味,新鲜美味,扇贝肉都是很大一块;爆炒花贝,这道菜就是颜值和美味的完美融合,每一个花贝都是新鲜现捞的,吃的出来的新鲜。
➡阿吉仔饼铺·厦门老字号(中山路店)
回去的时候想买些伴手礼给家里人,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这家饼铺,阿吉仔是厦门数十年的老字号,朋友几乎每次来中山路逛街经过都会带几盒回去,门店设计是民国复古风,拍照很好看,我买的有凤梨酥,椰子饼,还有芝心酥,味道都不错,性价比也很高。
✈5天4晚行程推荐
D1:全国—厦门
D2:集美学村—南靖云水谣
集美学村/南靖土楼/云水谣古镇/和贵楼/怀远楼
D3:厦门-南普陀-环岛路-曾厝垵-一国两制
南普陀寺/厦门大学(外观)/厦门环岛路/曾厝垵/一国两制
D4:花园海岛鼓浪屿
金砖五国国际博览馆/厦门自贸区/鼓浪屿
D5:厦门-帆船-回家https://t.cn/EyPFK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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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最佳旅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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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月是最佳时间,但是黄金周一般人比较多,机票也比较贵。
住宿选择
厦门岛内( 思明区、湖里区) :比如火车站、白鹭洲附近,景点比较集中,交通相对便利,可以接触到厦门本地人生活,环境好,美食也多。
鼓浪屿岛:交通受限,往返需要坐船,时间和预算充足的可以住--晚鼓浪屿民宿,需要提前预定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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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吉仔饼铺·厦门老字号(中山路店)
回去的时候想买些伴手礼给家里人,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这家饼铺,阿吉仔是厦门数十年的老字号,朋友几乎每次来中山路逛街经过都会带几盒回去,门店设计是民国复古风,拍照很好看,我买的有凤梨酥,椰子饼,还有芝心酥,味道都不错,性价比也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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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集美学村—南靖云水谣
集美学村/南靖土楼/云水谣古镇/和贵楼/怀远楼
D3:厦门-南普陀-环岛路-曾厝垵-一国两制
南普陀寺/厦门大学(外观)/厦门环岛路/曾厝垵/一国两制
D4:花园海岛鼓浪屿
金砖五国国际博览馆/厦门自贸区/鼓浪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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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老楼4年加装电梯343部!3400余户居民受益“一键直达”】
西宁市首部平层加装电梯亮相
“加装平层电梯后,上下楼更方便了。”日前,西宁市城中区仓门街3号中国银行家属院3号楼4单元的平层加装电梯完工,这是西宁市首部实现平层进户的加装电梯。
10月11日10时,记者和小区物业主管张晓玲前往现场。记者看到,电梯井道采用钢框架结构,外挂彩色玻璃幕墙,从地面直通顶层,电梯内宽敞明亮。电梯标明可载重630千克,同时可容纳8人乘坐,电梯从地面到顶层6楼只需10秒左右。
“为了让电梯直达住户家门,建设时分别为两侧住户加装了约6平方米的通道,安装了新的入户门,这样居民出电梯门后,就可以直接进家门,同时还预留了消防通道。”张晓玲说。
家住3号楼4单元6楼的吴女士今年60多岁了,她高兴地说:“电梯平层入户成本相对要高一些,安装条件也高一些,但对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来说,确实方便多了。”
青海安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刘政凯介绍,这是西宁市首部实现平层进户的加装电梯。不同于以往的电梯加装,本次加装不再利用楼梯转角处作为电梯层门平台。而是直接将层门安装至与住户家平层,大大优化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使用效率。
加装电梯方便了老年人
“我们单元加装的错层电梯使用快两年了,现在和老伴儿出去遛弯儿、买菜很方便!”10月10日18时,记者前往城中区东大街33号家属院,家住2号楼4单元4楼的王爷爷溜达了一圈,正准备刷卡乘电梯回家。王爷爷今年77岁了,老伴儿周女士74岁,周女士是当时加装电梯的业主代表之一。
“我们单元高龄住户多,平常上下楼很困难,加装电梯是刚需,加装电梯政府还有补助政策。”王爷爷的老伴儿说。从2020年8月开始,在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电梯办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下,经过“民意统一”“资金筹措”“项目审批”等一系列流程,该单元错层加装电梯2021年2月投入运行。
据了解,当时加装这部电梯一共花费49万元。政府投入30万元,一楼、二楼住户无需出资,3楼至7楼共10户出资19万元,按楼层不同分担相应的费用。电梯运行产生的维保费由用户平摊,卫生共同打扫。
记者了解到,小区共5栋楼266户,其中60岁以上老人很多,1号楼至4号楼始建于1997年,5号楼的建设还要早几年。
2号楼4单元加装电梯启用后,吸引了小区其他楼栋的居民前来参观、体验,很快小区其他几栋楼也陆续启动加装电梯工程,附近其他老小区的业主也表达了加装电梯的意愿。
负责为小区加装电梯的公司负责人介绍,2021年他们已经给这个小区加装了7部电梯,现在正在加装的电梯有4部,还有4部待建。
加装电梯将体现个性化
电梯给居民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提升了居民的幸福感。
电梯办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西宁市2018年启动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将加装电梯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2018年至2022年8月,西宁市累计安装电梯343部,惠及住户3400余户,各项指标居全省第一。“每部电梯由省、西宁市各补助15万元的同时,业主还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改善民生的温度和力度,激发业主多方自筹的积极性和改造意愿。”这名负责人还说:“小电梯,大民生。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深得高层住户,特别是老年居民的欢迎。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通过修订《西宁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完善加装电梯企业名录库动态管理机制,全力推动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采取贴墙式、廊桥式等样式及错层、平层入户等方式,满足居民个性化加装需求。”(西海全媒体记者 王菲 文/图)
西宁市首部平层加装电梯亮相
“加装平层电梯后,上下楼更方便了。”日前,西宁市城中区仓门街3号中国银行家属院3号楼4单元的平层加装电梯完工,这是西宁市首部实现平层进户的加装电梯。
10月11日10时,记者和小区物业主管张晓玲前往现场。记者看到,电梯井道采用钢框架结构,外挂彩色玻璃幕墙,从地面直通顶层,电梯内宽敞明亮。电梯标明可载重630千克,同时可容纳8人乘坐,电梯从地面到顶层6楼只需10秒左右。
“为了让电梯直达住户家门,建设时分别为两侧住户加装了约6平方米的通道,安装了新的入户门,这样居民出电梯门后,就可以直接进家门,同时还预留了消防通道。”张晓玲说。
家住3号楼4单元6楼的吴女士今年60多岁了,她高兴地说:“电梯平层入户成本相对要高一些,安装条件也高一些,但对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来说,确实方便多了。”
青海安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刘政凯介绍,这是西宁市首部实现平层进户的加装电梯。不同于以往的电梯加装,本次加装不再利用楼梯转角处作为电梯层门平台。而是直接将层门安装至与住户家平层,大大优化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使用效率。
加装电梯方便了老年人
“我们单元加装的错层电梯使用快两年了,现在和老伴儿出去遛弯儿、买菜很方便!”10月10日18时,记者前往城中区东大街33号家属院,家住2号楼4单元4楼的王爷爷溜达了一圈,正准备刷卡乘电梯回家。王爷爷今年77岁了,老伴儿周女士74岁,周女士是当时加装电梯的业主代表之一。
“我们单元高龄住户多,平常上下楼很困难,加装电梯是刚需,加装电梯政府还有补助政策。”王爷爷的老伴儿说。从2020年8月开始,在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电梯办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下,经过“民意统一”“资金筹措”“项目审批”等一系列流程,该单元错层加装电梯2021年2月投入运行。
据了解,当时加装这部电梯一共花费49万元。政府投入30万元,一楼、二楼住户无需出资,3楼至7楼共10户出资19万元,按楼层不同分担相应的费用。电梯运行产生的维保费由用户平摊,卫生共同打扫。
记者了解到,小区共5栋楼266户,其中60岁以上老人很多,1号楼至4号楼始建于1997年,5号楼的建设还要早几年。
2号楼4单元加装电梯启用后,吸引了小区其他楼栋的居民前来参观、体验,很快小区其他几栋楼也陆续启动加装电梯工程,附近其他老小区的业主也表达了加装电梯的意愿。
负责为小区加装电梯的公司负责人介绍,2021年他们已经给这个小区加装了7部电梯,现在正在加装的电梯有4部,还有4部待建。
加装电梯将体现个性化
电梯给居民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提升了居民的幸福感。
电梯办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西宁市2018年启动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将加装电梯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2018年至2022年8月,西宁市累计安装电梯343部,惠及住户3400余户,各项指标居全省第一。“每部电梯由省、西宁市各补助15万元的同时,业主还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改善民生的温度和力度,激发业主多方自筹的积极性和改造意愿。”这名负责人还说:“小电梯,大民生。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深得高层住户,特别是老年居民的欢迎。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通过修订《西宁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完善加装电梯企业名录库动态管理机制,全力推动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采取贴墙式、廊桥式等样式及错层、平层入户等方式,满足居民个性化加装需求。”(西海全媒体记者 王菲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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