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饮料#
近年来,植物基食品在各方面都出现了爆炸式增长。从严格的纯素食者到灵活的素食者或弹性素食者,这一趋势都成主流。
-
现今,近二分之一的欧洲消费者对植物性食品感兴趣,且反映在全球植物性和素食产品的份额上。但植物性食品并不都是植物肉和植物奶,现如今,还扩展至巧克力糖果等品类。
-
素食主义在巧克力糖果领域的发展势头强劲,中东和非洲的植物巧克力糖果都有显著增长。2017年2月至2021年12月,中东和非洲的植物巧克力糖果创新从1.1%上升到3.6%。许多大牌制造商,都推出了植物巧克力产品,可见市场增长劲头迅猛。
-
随着植物基巧克力渐渐受人追捧,许多品牌、制造商们也要考虑如果在满足消费者的要求下,继续发展。
近年来,植物基食品在各方面都出现了爆炸式增长。从严格的纯素食者到灵活的素食者或弹性素食者,这一趋势都成主流。
-
现今,近二分之一的欧洲消费者对植物性食品感兴趣,且反映在全球植物性和素食产品的份额上。但植物性食品并不都是植物肉和植物奶,现如今,还扩展至巧克力糖果等品类。
-
素食主义在巧克力糖果领域的发展势头强劲,中东和非洲的植物巧克力糖果都有显著增长。2017年2月至2021年12月,中东和非洲的植物巧克力糖果创新从1.1%上升到3.6%。许多大牌制造商,都推出了植物巧克力产品,可见市场增长劲头迅猛。
-
随着植物基巧克力渐渐受人追捧,许多品牌、制造商们也要考虑如果在满足消费者的要求下,继续发展。
【自书遗嘱如不符合形式要件则全部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对于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的文书,关于是否亲笔书写的鉴定申请也不予准许。
案号:(2021)京民申7060号
案情简介:衣某、薛某系夫妻关系,两人共育有两女一子,分别为衣某3、衣某2、衣某1。
薛某与衣某去世后,其三位子女就房产分配问题出现纠纷,诉至法院。衣某、薛某曾共同购买302号房屋,2014年1月26日,衣某、薛某与三子女共同签署关于衣某1继承父母房屋产权的决定,约定上述房屋由衣某1继承,衣某1将名下的另一房产403号房屋过户给衣某3。后衣某1将403号房屋过户给衣某3,但是衣某去世后,其要求衣某3、衣某2配合办理父亲名下302号房屋的过户手续,遭到拒绝,
故衣某1将衣某2、衣某3诉至法院。衣某3认为薛某的遗嘱已将衣某1提交的决定进行变更,房屋是衣某与薛某共有的,薛某所有该房产的一半的二分之一应归其继承。
争议焦点及法院观点: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查明的事实,302号房屋系衣某与薛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就302号房屋的继承问题,衣某、薛某、衣某1、衣某2、衣某3于2014年1月26日共同签订《关于衣某1继承父母房屋产权的决定》,主要内容为302号房屋由衣某1继承所有,同时衣某1将其名下的403号房屋过户给衣某3。
该决定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有效。根据决定内容,衣某1已经履行决定,将其房屋过户至衣某3名下,现薛某、衣某已去世,衣某1要求涉案房屋归其继承所有,证据充分,法院予以支持。衣某3主张其提交的写有“我的房给衣某3一半,薛某,2014年29/3,28”字迹的字条为薛某的自书遗嘱,主张其可按照该遗嘱内容继承取得302号房屋25%份额。
法律规定,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衣某3提交的该字条虽注明了年份,但是无法确定书写的具体日期,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法院不予采纳。
二审中衣某3申请对于该字条上字迹是否为同一人书写及是否由薛某本人书写进行鉴定,以证明薛某所立的该自书遗嘱真实有效。但是因该字条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故衣某3申请遗嘱是否为薛某本人书写对待证事实无意义,故对于其鉴定申请不予准许。
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对于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的文书,关于是否亲笔书写的鉴定申请也不予准许。
案号:(2021)京民申7060号
案情简介:衣某、薛某系夫妻关系,两人共育有两女一子,分别为衣某3、衣某2、衣某1。
薛某与衣某去世后,其三位子女就房产分配问题出现纠纷,诉至法院。衣某、薛某曾共同购买302号房屋,2014年1月26日,衣某、薛某与三子女共同签署关于衣某1继承父母房屋产权的决定,约定上述房屋由衣某1继承,衣某1将名下的另一房产403号房屋过户给衣某3。后衣某1将403号房屋过户给衣某3,但是衣某去世后,其要求衣某3、衣某2配合办理父亲名下302号房屋的过户手续,遭到拒绝,
故衣某1将衣某2、衣某3诉至法院。衣某3认为薛某的遗嘱已将衣某1提交的决定进行变更,房屋是衣某与薛某共有的,薛某所有该房产的一半的二分之一应归其继承。
争议焦点及法院观点: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查明的事实,302号房屋系衣某与薛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就302号房屋的继承问题,衣某、薛某、衣某1、衣某2、衣某3于2014年1月26日共同签订《关于衣某1继承父母房屋产权的决定》,主要内容为302号房屋由衣某1继承所有,同时衣某1将其名下的403号房屋过户给衣某3。
该决定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有效。根据决定内容,衣某1已经履行决定,将其房屋过户至衣某3名下,现薛某、衣某已去世,衣某1要求涉案房屋归其继承所有,证据充分,法院予以支持。衣某3主张其提交的写有“我的房给衣某3一半,薛某,2014年29/3,28”字迹的字条为薛某的自书遗嘱,主张其可按照该遗嘱内容继承取得302号房屋25%份额。
法律规定,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衣某3提交的该字条虽注明了年份,但是无法确定书写的具体日期,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法院不予采纳。
二审中衣某3申请对于该字条上字迹是否为同一人书写及是否由薛某本人书写进行鉴定,以证明薛某所立的该自书遗嘱真实有效。但是因该字条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故衣某3申请遗嘱是否为薛某本人书写对待证事实无意义,故对于其鉴定申请不予准许。
晚上又睡不着噜写点东西吧
无意间看到 今天已经和庆哥在一起808天了
从高考结束那天起 到现在竟然已经快1000天了
大学的生活也过去了二分之一 现在想想 还是很怀念高三的时候 在那个闷热的夏天每天中午做完题都会和小余非常默契的对视然后说午安 每天早上一到教室就能喝上他给我倒的水 那个时候虽然很累 很迷茫 但感觉每天都很幸福[心]
高三最担心的就是不能和他考在一个大学 我们约好高考结束就在一起 但很巧的是 高考分数只差了一分(虽然我在一道地理大题上犯了很低级的错误 他涂错了答题卡) 就这样来了一个学校
不知不觉已经两年多了~ 有时候想想真的很奇妙 这么久还能保持高三时的那份喜欢 真的很神奇[抱一抱] 虽然我们也有过不愉快 也有过误会 但两个人似乎都不记仇 转头就能和好 好像大多也是他在哄我 感觉小余真的是一个性格很好很好的男孩子想来这么久也大多都是开心的回忆
现阶段已经大三啦希望的就是我们都能考上理想的学校 因为还想和他在一起好多好多年[心]
无意间看到 今天已经和庆哥在一起808天了
从高考结束那天起 到现在竟然已经快1000天了
大学的生活也过去了二分之一 现在想想 还是很怀念高三的时候 在那个闷热的夏天每天中午做完题都会和小余非常默契的对视然后说午安 每天早上一到教室就能喝上他给我倒的水 那个时候虽然很累 很迷茫 但感觉每天都很幸福[心]
高三最担心的就是不能和他考在一个大学 我们约好高考结束就在一起 但很巧的是 高考分数只差了一分(虽然我在一道地理大题上犯了很低级的错误 他涂错了答题卡) 就这样来了一个学校
不知不觉已经两年多了~ 有时候想想真的很奇妙 这么久还能保持高三时的那份喜欢 真的很神奇[抱一抱] 虽然我们也有过不愉快 也有过误会 但两个人似乎都不记仇 转头就能和好 好像大多也是他在哄我 感觉小余真的是一个性格很好很好的男孩子想来这么久也大多都是开心的回忆
现阶段已经大三啦希望的就是我们都能考上理想的学校 因为还想和他在一起好多好多年[心]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