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2018年9月29日,既没工作,也没收入,又居无定所,在白银市白银区白银宾馆对面农村信用社行长金玉孔。给他的朋友做贷款,让我给借款人当担保人,说是只签个字,担保一年,一般担保,贷款人和他妻子同为担保人。在担保到期后,2019年9月28,农村信用社行长金玉孔没有向借款人要钱,还让借款人继续用钱,担保人我既不知道,也没签字同意,直到2021年12月,农村信用社换了领导,直接将借款人和担保人告上法院。在法院判决中,还要外省人员河南人来承担担保责任。借款人陈述,本是用途购车的借款,“银行卡都给了第三人,银行卡密码我都不知道”。这明显是农村信用社行长金玉孔没有把银行卡密码给借款人是自己拿了还是给了谁?借贷双方互相串通骗保、骗贷,推卸还款责任,到现在还不还钱。在法院判决时,不以事实为据,还让一个外省人员河南承担责任,更过分的是在执行中,五六个人的事,没有人承担责任了,只有一个外省人员承担责任,这明显在欺负一个外省人员。我要把他们所做的丑事公布于大众,让更多人知道他们的所作所为是在犯法。一定要让这个银行行金玉孔送进监狱。
浙江杭州,一男子花费11万多元,买了一辆新能源电动汽车,可万万没想到,开了三个月后,竟然被远程锁车,理由是是男子虽然买了车,但却没有买车内的电池,现在需要每个月交800元的电池租赁费,否则就不能驾驶。
王先生是一名网约车司机,因为油价过高,新能源车又比较环保,便花费115000元,从一家汽车销售公司,买了一辆吉利的新能源电动汽车。
刚开始三个月,车辆的各方面都还不错,王先生也比较满意,可万万没想到,3个月一过,车辆就出现了无法充电的情况。
王先生以为是充电桩的问题,就接连换了四五个充电桩,但都无法进行充电,不得已之下,王先生将车辆送到了售后维修。
原本以为就是充电口接触不良,简单维修一下即可,不料销售经检测后告诉王先生,王先生的汽车之所以不能充电,是被厂家通过远程锁车的方式锁了。
王先生纳了闷?自己的汽车是全款买的,不存在贷款逾期的问题,为什么会被平白无故的锁车呢?
销售告诉王先生,虽然当初王先生买了车辆,但并没有买车内的电池,所以现在需要额外签订一份协议,每个月再交800元的电池租赁费,汽车就可以恢复使用了。
虽然销售说得轻描淡写,但对王先生来讲确是当头一棒,没听说买车还不买电池的?这不是摆明了坑人吗?
不得已之下,王先生联系到了记者,在记者的帮助下,王先生再次来到了汽车销售公司,并带上了自己的购车合同、还有一份申明,申明中明确载明,电池的所有权也是归王先生所有。
汽车销售公司的经理张经理在看了王先生的购车合同和申明后,直言申明不是公司出的,是一旁的女销售私自盖的,并没有法律效力。
随后,张经理骂了一句女销售有病,就打开房门准备离开,并且准备将王先生的购车合同带走,王先生等人阻拦未果后报警求助。
警方到来后,张经理才极不情愿地将购车合同交给了王先生,并表示这辆汽车的电池都是租的,并不是自己无的放矢。
目前,女销售承认了申明是自己盖公章后私自出具,并没有获得公司的同意,如果王先生执意要起起诉就直接起诉好了,公司不会再过多解释。
这可真够无语的,十几万买的新能源电动汽车,竟然不包括车内的电池,着实令所有人大吃一惊。
有网友认为,新能源电动汽车,除了电池,就是一具空壳,王先生摆明是被汽车销售公司坑了,所以支持王先生起诉。
也有网友表示,开了这么多年的车,还是第一次见车、电分离的情况,这无异于燃油车的车架和发动机分开卖,明显不合理、也不合法。
更有网友指出,这就是典型的欺诈行为,王先生应当要求对方退一赔三。
无疑,网友们的观点都有一定道理,毕竟车、电分离的销售方法,还真是第一次见。
王先生是一名网约车司机,因为油价过高,新能源车又比较环保,便花费115000元,从一家汽车销售公司,买了一辆吉利的新能源电动汽车。
刚开始三个月,车辆的各方面都还不错,王先生也比较满意,可万万没想到,3个月一过,车辆就出现了无法充电的情况。
王先生以为是充电桩的问题,就接连换了四五个充电桩,但都无法进行充电,不得已之下,王先生将车辆送到了售后维修。
原本以为就是充电口接触不良,简单维修一下即可,不料销售经检测后告诉王先生,王先生的汽车之所以不能充电,是被厂家通过远程锁车的方式锁了。
王先生纳了闷?自己的汽车是全款买的,不存在贷款逾期的问题,为什么会被平白无故的锁车呢?
销售告诉王先生,虽然当初王先生买了车辆,但并没有买车内的电池,所以现在需要额外签订一份协议,每个月再交800元的电池租赁费,汽车就可以恢复使用了。
虽然销售说得轻描淡写,但对王先生来讲确是当头一棒,没听说买车还不买电池的?这不是摆明了坑人吗?
不得已之下,王先生联系到了记者,在记者的帮助下,王先生再次来到了汽车销售公司,并带上了自己的购车合同、还有一份申明,申明中明确载明,电池的所有权也是归王先生所有。
汽车销售公司的经理张经理在看了王先生的购车合同和申明后,直言申明不是公司出的,是一旁的女销售私自盖的,并没有法律效力。
随后,张经理骂了一句女销售有病,就打开房门准备离开,并且准备将王先生的购车合同带走,王先生等人阻拦未果后报警求助。
警方到来后,张经理才极不情愿地将购车合同交给了王先生,并表示这辆汽车的电池都是租的,并不是自己无的放矢。
目前,女销售承认了申明是自己盖公章后私自出具,并没有获得公司的同意,如果王先生执意要起起诉就直接起诉好了,公司不会再过多解释。
这可真够无语的,十几万买的新能源电动汽车,竟然不包括车内的电池,着实令所有人大吃一惊。
有网友认为,新能源电动汽车,除了电池,就是一具空壳,王先生摆明是被汽车销售公司坑了,所以支持王先生起诉。
也有网友表示,开了这么多年的车,还是第一次见车、电分离的情况,这无异于燃油车的车架和发动机分开卖,明显不合理、也不合法。
更有网友指出,这就是典型的欺诈行为,王先生应当要求对方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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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超话]#我于2022年10月在山东省寿光市洛城街道寿光广汽本田驰峰4s店购买了一辆广汽本田越野车,保险费收了我7800,实际上只花了4110,多收了我3690,我发现后多次找寿光广汽本田驰峰4s店,寿光广汽本田驰峰店说是剩下的是店保,并给我出具了保单,我说我不同意,上面没有我签字,也没有提前告知我,我请求退费,然后4s店说只能退一千五百多,并单方面又开了一个一千五百多店保的收据,拒不退费。并且欺骗我贷款购车,直接明着骗我签的贷款合同,一开始说是只有2000手续费,利息三厘五,没有别的了,可以提前还款,提前还款后面的利息不收,没有违约金,并且再三向我保证放贷款方是厂家合作的银行,实际上完全不是,真实情况是多收了我一万担保费,利息三厘五变成了四厘,贷款18万变成了19万,只能一年后还,一年后提前还款要收百分之五违约金,也不是和我说的厂家指定的银行贷款,而是易鑫信贷担保融资租赁贷款,销售顾问说的购车贷款合同,变成了汽车融资租赁合同,也就是说车辆并不是我的而是我租的,多花的一万担保费是以融资购置税8000,加装收了我2056元,但是我没有加装,购置税我在10月19日购车时也自己交了,但是贷款是在十一月份放款的,我确实是在贷款合同上签字了,4s 店也有我签字的视频,但是我签字是因为4s店销售顾问和金融专员说多收的一万不用我拿,从利息里扣,也没有担保费违约金等其他费用,但是实际上合同贷款金额多了一万多,并且也有违约金,签合同后4s店一直没有给我贷款合同,直到后来我在网上查到。寿光广汽本田驰峰4s店完全是欺瞒、欺诈消费者。4s店说我恶意投诉,污蔑他们,那驰峰4s店为什么不报警处理我,我有充分证据,本人郑重承诺以上事实的真实性,并愿意为之负法律责任。
我要求寿光广汽本田驰峰4s店退还多收的费用,并赔偿我的损失,希望政府监管部门对寿光广汽本田驰峰店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进行处罚,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https://t.cn/R61oK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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