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默》
时光荏苒,缓缓而过,岁月静好里,淡看季节更迭,走出秋季,就已经入了初冬的门槛,季节的风景,已经换了底色。
苍凉之中,五彩斑斓的世界,在一阵阵风中,渐渐退了颜色,或许,苍白就是最后的坚守。
中年回眸,曾经的奔波劳碌,追寻的脚步依旧在耳边回响,但是,归于平静的心,知道自己已不再是少年。
渐渐隐于人间烟火中的琐碎,在俗世尘烟中,面对现实,静待花开。人生理想,也以闲适淡泊取代。人们都说,心在,梦就在,人生无常,生命依旧在路上,只是,行囊渐重,步履渐沉,满目苍凉,一身风霜。
人这一辈子,其实,看开了就是个过程,看淡了就是一场经历与修行。
不要苛求太多,人世间没有永恒的生命,也没有不老的生命,时间到了,该老的老,该走的走,就如秋去冬来,花开叶落,最后皆归于素简。
我们最终也不过是世间的过客。既为过客,又何必执着,感恩遇见,珍惜拥有,做自己想做的,该做的,不失希望,保持内心的淡然平静,生命的美丽,就已经足矣。
时光荏苒,缓缓而过,岁月静好里,淡看季节更迭,走出秋季,就已经入了初冬的门槛,季节的风景,已经换了底色。
苍凉之中,五彩斑斓的世界,在一阵阵风中,渐渐退了颜色,或许,苍白就是最后的坚守。
中年回眸,曾经的奔波劳碌,追寻的脚步依旧在耳边回响,但是,归于平静的心,知道自己已不再是少年。
渐渐隐于人间烟火中的琐碎,在俗世尘烟中,面对现实,静待花开。人生理想,也以闲适淡泊取代。人们都说,心在,梦就在,人生无常,生命依旧在路上,只是,行囊渐重,步履渐沉,满目苍凉,一身风霜。
人这一辈子,其实,看开了就是个过程,看淡了就是一场经历与修行。
不要苛求太多,人世间没有永恒的生命,也没有不老的生命,时间到了,该老的老,该走的走,就如秋去冬来,花开叶落,最后皆归于素简。
我们最终也不过是世间的过客。既为过客,又何必执着,感恩遇见,珍惜拥有,做自己想做的,该做的,不失希望,保持内心的淡然平静,生命的美丽,就已经足矣。
人的一生:
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一生。我们在亲人的欢笑声中诞生,又在亲人的悲伤中离去。
我们无法控制自己的生与死,多数人到了年迈的时候才能体会到健康长寿比荣华富贵更重要。
我们都希望自己有个幸福的家,每天都是个快乐的人。
但在生活中,不是一切都尽人意,可是有什么好看不开的?烦恼忧愁,恩恩怨怨几十年后都会随生命而烟消云散。
只要我们不丧失对生活的信心,对理想的追求,做你想做的,爱你想爱的。
如果该奋斗的去奋斗了,该拼搏的去拼搏了,就能平常心看待得失:梦想是一时无法实现的,目标是短期难以达到的。
不要去过份地苛求,不要有太多的奢望。
既然上帝不偏爱于我,不让我鹤立鸡群,不让我出类拔萃,又何必硬要去强求呢?
金钱、权力、名誉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善待自己,就算拥有了全世界,随着死去也会烟消云散。
没有事情是不可以放手的,我曾经以为,是不会放手一个人的。其实,没有什么东西是不能放手的。
时日渐远,当你回望,你会发现,你曾经以为不可以放手的东西,只是生命瞬间的一块跳板。
所有的哀伤、痛楚,所有不能放弃的事情,不过是生命里一个过渡。
失恋、失意,甚至失婚,以至我们在爱情里所受的苦,都不过是一块跳板,然而令你成长。
开心也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干吗硬要逼着自己不开心呢?
是啊,人就这么一辈子,做错事不可以重来的一辈子;碎了的心难再愈合的一辈子;过了今天就不会再有另一个今天的一辈子;一分一秒都不会再回头的一辈子……
我们为什么不好好珍惜眼前,为什么还要拼命地自怨自艾,痛苦追悔呢?
我们可以淡然面对,也可以积极的把握。
当你看不开、当你春风得意、当你愤愤不平、当你深陷痛苦中请想想它,不管怎么样,你总是幸运的拥有了这一辈子。
没有来世。所以让我们从微笑开始!人活一辈子,开心最重要。
拥有健康的体魄,在快乐的心境中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安全地实现自身价值,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用开心快乐健康简单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带着棱角善良含着泪努力活得往后的每一天,加油哦!
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一生。我们在亲人的欢笑声中诞生,又在亲人的悲伤中离去。
我们无法控制自己的生与死,多数人到了年迈的时候才能体会到健康长寿比荣华富贵更重要。
我们都希望自己有个幸福的家,每天都是个快乐的人。
但在生活中,不是一切都尽人意,可是有什么好看不开的?烦恼忧愁,恩恩怨怨几十年后都会随生命而烟消云散。
只要我们不丧失对生活的信心,对理想的追求,做你想做的,爱你想爱的。
如果该奋斗的去奋斗了,该拼搏的去拼搏了,就能平常心看待得失:梦想是一时无法实现的,目标是短期难以达到的。
不要去过份地苛求,不要有太多的奢望。
既然上帝不偏爱于我,不让我鹤立鸡群,不让我出类拔萃,又何必硬要去强求呢?
金钱、权力、名誉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善待自己,就算拥有了全世界,随着死去也会烟消云散。
没有事情是不可以放手的,我曾经以为,是不会放手一个人的。其实,没有什么东西是不能放手的。
时日渐远,当你回望,你会发现,你曾经以为不可以放手的东西,只是生命瞬间的一块跳板。
所有的哀伤、痛楚,所有不能放弃的事情,不过是生命里一个过渡。
失恋、失意,甚至失婚,以至我们在爱情里所受的苦,都不过是一块跳板,然而令你成长。
开心也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干吗硬要逼着自己不开心呢?
是啊,人就这么一辈子,做错事不可以重来的一辈子;碎了的心难再愈合的一辈子;过了今天就不会再有另一个今天的一辈子;一分一秒都不会再回头的一辈子……
我们为什么不好好珍惜眼前,为什么还要拼命地自怨自艾,痛苦追悔呢?
我们可以淡然面对,也可以积极的把握。
当你看不开、当你春风得意、当你愤愤不平、当你深陷痛苦中请想想它,不管怎么样,你总是幸运的拥有了这一辈子。
没有来世。所以让我们从微笑开始!人活一辈子,开心最重要。
拥有健康的体魄,在快乐的心境中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安全地实现自身价值,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用开心快乐健康简单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带着棱角善良含着泪努力活得往后的每一天,加油哦!
“检方撤回抗诉!”湖南湘西,15岁少年在学校厕所被十几位同学围殴时,拿出折叠刀自卫,造成两人重伤、一人轻微伤后,被以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少年为正当防卫,但检方不服并提出抗诉。11月9日,检方最终撤回抗诉。
(来源:红星新闻)
2019年时,当时只有15岁的蒋某是名初二的学生,其因父亲去世,回到当地跟随爷爷奶奶生活,遂转校在当地一所中学读书。可同学们对于蒋某这位转校生并不友好。并多次对其实施欺凌行为。
2019年5月16日,男同学胡某因蒋某与班里的一位女同学讲话,遂自认为蒋某搭讪其“女朋友”,并扬言要纠结其他同学,教训蒋某。
班上其他同学知道此事后,都跑过来问蒋某到底怎么回事?期间有一位同学放了一把折叠刀在蒋某的书桌上,蒋某见状将刀放进自己的抽屉里。
5月17日,胡某与另外一名男同孙某在学校男厕所商议,要将蒋某带到厕所狠狠修理一番。随后两人纠结十几名同学,并以不来就要叫社会上的人教训其为要挟,让蒋某到厕所见他们。
蒋某知道此事后,拿着之前一天放在抽屉里的折叠刀来到厕所。随后胡某、孙某等15人将蒋某团团围住,并一拥而上对其实施殴打行为,过程中,蒋某掏出携带的折叠刀乱捅,致两人重伤、一人轻微伤。
案发后,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对蒋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检方以同样的罪名对蒋某提起公诉。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致被害人一人重伤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具有多人重伤或有其他从重处罚情节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刑法同时还规定,被害人具有过错行为,且其过错行为与本案的发生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应当对行为人从轻或减轻处罚。注意!行为人属未成年人的亦应当从轻。
也就是说,如果蒋某的罪名成立,即便其有多个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那其也会受到刑事处罚,且需赔偿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但是,《正当防卫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为了制止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而作出没有明显超出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及民事责任。
换而言之,构成正当防卫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正在面临不法侵害时;二是防卫行为没有超出明显的必要限度。
具体到本案中,首先,蒋某在被15名同学围殴的情况下,是属于正当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形,这一点没有异议。其次,蒋某为自卫持折叠刀乱舞致三人受伤后,没有再继续持折叠刀对所有人实施任何伤害行为,故没有超出明显必要限度。
据此,2020年7月6日,一审法院认为蒋某的防卫行为,没有超出明显必要限度,故认定其行为不负刑事及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181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审宣判后,检方不服,并以蒋某可以向老师、家长求助而未求助,故不属于正当防卫为由,提出抗诉。
《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也就是说,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不仅被告人和被害人可以提出上诉,检察院也可以提出抗诉。
那么检察院的抗诉理由成立吗?
检方抗诉的理由是,当时蒋某完全可以通过向家长、老师求助的方式来避免本案的发生,但其却携折叠刀前往案发地点,并导致本案的发生,因此不属于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在判断行为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时,不应当苛求防卫人所作出的反应,更应当立足于防卫人当时所处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更合乎情理的判断。
具体而言,在蒋某长期被欺凌且曾向老师反映情况,均无法得到改变、对方要挟蒋某必须到厕所的情况下,我们更应当要看到的是年仅15岁少年当时的处境,而不能一昧苛求一名未成年人所作出的反应。
最终,2022年11月9日,检方决定撤回抗诉。
那么大家认为,蒋某是正当防卫吗?
(来源:红星新闻)
2019年时,当时只有15岁的蒋某是名初二的学生,其因父亲去世,回到当地跟随爷爷奶奶生活,遂转校在当地一所中学读书。可同学们对于蒋某这位转校生并不友好。并多次对其实施欺凌行为。
2019年5月16日,男同学胡某因蒋某与班里的一位女同学讲话,遂自认为蒋某搭讪其“女朋友”,并扬言要纠结其他同学,教训蒋某。
班上其他同学知道此事后,都跑过来问蒋某到底怎么回事?期间有一位同学放了一把折叠刀在蒋某的书桌上,蒋某见状将刀放进自己的抽屉里。
5月17日,胡某与另外一名男同孙某在学校男厕所商议,要将蒋某带到厕所狠狠修理一番。随后两人纠结十几名同学,并以不来就要叫社会上的人教训其为要挟,让蒋某到厕所见他们。
蒋某知道此事后,拿着之前一天放在抽屉里的折叠刀来到厕所。随后胡某、孙某等15人将蒋某团团围住,并一拥而上对其实施殴打行为,过程中,蒋某掏出携带的折叠刀乱捅,致两人重伤、一人轻微伤。
案发后,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对蒋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检方以同样的罪名对蒋某提起公诉。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致被害人一人重伤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具有多人重伤或有其他从重处罚情节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刑法同时还规定,被害人具有过错行为,且其过错行为与本案的发生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应当对行为人从轻或减轻处罚。注意!行为人属未成年人的亦应当从轻。
也就是说,如果蒋某的罪名成立,即便其有多个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那其也会受到刑事处罚,且需赔偿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但是,《正当防卫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为了制止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而作出没有明显超出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及民事责任。
换而言之,构成正当防卫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正在面临不法侵害时;二是防卫行为没有超出明显的必要限度。
具体到本案中,首先,蒋某在被15名同学围殴的情况下,是属于正当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形,这一点没有异议。其次,蒋某为自卫持折叠刀乱舞致三人受伤后,没有再继续持折叠刀对所有人实施任何伤害行为,故没有超出明显必要限度。
据此,2020年7月6日,一审法院认为蒋某的防卫行为,没有超出明显必要限度,故认定其行为不负刑事及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181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审宣判后,检方不服,并以蒋某可以向老师、家长求助而未求助,故不属于正当防卫为由,提出抗诉。
《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也就是说,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不仅被告人和被害人可以提出上诉,检察院也可以提出抗诉。
那么检察院的抗诉理由成立吗?
检方抗诉的理由是,当时蒋某完全可以通过向家长、老师求助的方式来避免本案的发生,但其却携折叠刀前往案发地点,并导致本案的发生,因此不属于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在判断行为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时,不应当苛求防卫人所作出的反应,更应当立足于防卫人当时所处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更合乎情理的判断。
具体而言,在蒋某长期被欺凌且曾向老师反映情况,均无法得到改变、对方要挟蒋某必须到厕所的情况下,我们更应当要看到的是年仅15岁少年当时的处境,而不能一昧苛求一名未成年人所作出的反应。
最终,2022年11月9日,检方决定撤回抗诉。
那么大家认为,蒋某是正当防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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