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超话]#欧洲包税的风险:
做货代三年啦,近期接触到很多新手外贸客户还是不太懂欧洲包税的风险今天就来和大家分享分享。
1.包税多数是多个客户共用同个VAT税号清关,客户头程服务质量及效率不能得到有效保证。因为基本都是多个卖家同时使用代理税号清关,要是其中一个卖家的货物出了问题,那么这个税号下同一个提单内的所有的货物都会被海关扣留,影响时效,特别是当前欧洲大部分电商货都在比利时清关,国家小,海关人员有限,查验放行速度慢,查验影响更严重。
2.若头程清关的VAT和挂靠在客户销售平台上的VAT不一致,后续客户如果被平台(亚马逊,EBay,CDiscount等)查税,无法提供真实含有他们后台绑定一致的VAT号的税单,不利于客户店铺的长久、合规发展。
3.清关方面的风险,除了产品本身的原因,还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申报。 双清包税就是为了避税而产生的,所以操作原理基本是避不开低申报这个环节的。低申报在任何一个关口都存在,所以这个风险来源于渠道商对于货物结构的把控。如果货物本身都是价值相对较低的产品,那低申报的风险就小,但是如果里面夹带了高价值货物,然后通过瞒报,虚报的方式清关,那整票货物就有被扣关的风险。如果你的货物不幸也在其中,也会受到牵连。
4.双清包税做为一种不合规的运作模式,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无法让这种不合规转化成合规之前,我们需要通过自己对这个渠道的认知来降低风险。双清包税专线,主要就是由货代公司负责搞定进口清关税号事宜,不用实际货主提供VAT税号;因为不是用客户自己的VAT税号,风险是比较大的,对于想要在欧洲长期发展的跨境电商卖家来说,用自己的VAT申报,关税实报实销,才更有保障。
5.从2021年7月1日起,欧洲实行税改新政策:平台代收代缴VAT,关税实报实销。所以各个客户基本后台都有绑定自己的VAT号。据国外税代预计,接下来会有一波查验,但是没有人知道会是什么时候,如果真的大面积查验,影响的估计也会比较大。
做货代三年啦,近期接触到很多新手外贸客户还是不太懂欧洲包税的风险今天就来和大家分享分享。
1.包税多数是多个客户共用同个VAT税号清关,客户头程服务质量及效率不能得到有效保证。因为基本都是多个卖家同时使用代理税号清关,要是其中一个卖家的货物出了问题,那么这个税号下同一个提单内的所有的货物都会被海关扣留,影响时效,特别是当前欧洲大部分电商货都在比利时清关,国家小,海关人员有限,查验放行速度慢,查验影响更严重。
2.若头程清关的VAT和挂靠在客户销售平台上的VAT不一致,后续客户如果被平台(亚马逊,EBay,CDiscount等)查税,无法提供真实含有他们后台绑定一致的VAT号的税单,不利于客户店铺的长久、合规发展。
3.清关方面的风险,除了产品本身的原因,还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申报。 双清包税就是为了避税而产生的,所以操作原理基本是避不开低申报这个环节的。低申报在任何一个关口都存在,所以这个风险来源于渠道商对于货物结构的把控。如果货物本身都是价值相对较低的产品,那低申报的风险就小,但是如果里面夹带了高价值货物,然后通过瞒报,虚报的方式清关,那整票货物就有被扣关的风险。如果你的货物不幸也在其中,也会受到牵连。
4.双清包税做为一种不合规的运作模式,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无法让这种不合规转化成合规之前,我们需要通过自己对这个渠道的认知来降低风险。双清包税专线,主要就是由货代公司负责搞定进口清关税号事宜,不用实际货主提供VAT税号;因为不是用客户自己的VAT税号,风险是比较大的,对于想要在欧洲长期发展的跨境电商卖家来说,用自己的VAT申报,关税实报实销,才更有保障。
5.从2021年7月1日起,欧洲实行税改新政策:平台代收代缴VAT,关税实报实销。所以各个客户基本后台都有绑定自己的VAT号。据国外税代预计,接下来会有一波查验,但是没有人知道会是什么时候,如果真的大面积查验,影响的估计也会比较大。
#两会声音# #两会话安全# 【孙建博:推进5G技术在森林草原防灭火中的应用】据了解,近年来,通过实施诸多林业生态工程,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发展,森林面积和蓄积有较大幅度增长,重点林区可燃物载量远超临界值,中幼林和高油脂树种比重较大,增加了森林火灾的防控风险。再加上极端天气增多易形成短时持续高温、大风天气,为森林草原火灾集中爆发创造了易燃条件。森林草原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危险性高、处置困难,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强化火源管控、消除火灾隐患尤为重要。全国人大代表、淄博原山林场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孙建博告诉记者,在火情监测技术方面,目前主要有3种形式,即地面巡护、瞭望台监测和空中巡护。前两种主要依赖于人的因素,而且视线受限,无法保证24小时不间断及时监测。近年来卫星监测林火技术兴起,红外线监测、雷达监测等新技术在森林火灾的预防中也得到了应用,大大提高了林火监测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各地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各种现代化科技手段,最大限度保障森林资源安全,实现对重点林区火情、林业植物资源24小时不间断监管。兼容有线、无线网络的大型视频监控综合管理系统应运而生,通过此系统中心监控人员可以直接对各个重点林区进行实时监控,不仅能直观地监视和记录现场的实时视频情况,还可通过在前端安装各种报警辅助设备,从而可以有效防止火灾蔓延,做到及时预警和指挥救火工作,也为林区植物资源保护提供了第一手视频资料,为后续的事件处理带来可靠保障。“以山东市淄博市原山林场为例,原山林场周边与67个自然村插花交界,周边村民祭祀、生产生活等人为活动频繁,森林火灾隐患较多,防火压力大。在当前的人工瞭望与视频监控相结合的同时,通过无人机对重点地片进行定期、不定期飞行巡护,加大了森林防火监测强度。” 孙建博告诉记者,无人机按照预定的航线对林区进行空中巡查,也针对重点区域以及可疑火点通过地面人工操作下达指令改变飞行轨迹进行重点详查。操控人员通过遥控设备及时发现可疑情况,定位预警,有效的提高了森林防火的工作效率。无人机在飞行巡护中,利用携带的喊话器对进入林区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极大提高了森林防火工作力度。
随着5G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深耕发展,不仅改变革新了很多行业,而且催生了很多业态,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生产力,孙建博认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应从人防、物防的管理模式转变为“5G防”,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和“互联网+”模式,为森林防灭火提供“千里眼、顺风耳”,精准掌控森林防火点位,切实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保证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以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他建议,应利用防火新装备与物联网、5G高新技术应用相结合,推动我国森林防火的创新发展。引进5G技术无人机开展森林消防巡检工作,实现现场与指挥中心实时连线,无人机一键起降智能林火侦察系统和火灾预警热成像系统技术,充实森林消防空中预警监测体系。“5G具有高速率、低时延、广覆盖和低功耗等特点,在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将会实现画面内容的低延迟甚至无感延迟传输,从而使监控系统后台管理人员更快做出响应,为扑救森林火灾赢得更多宝贵时间。传输的超高清火情画面,还可被作为制作4K高清、VR、AR画面的原始素材,便于林业科研人员的研究使用。”孙建博告诉记者。
实现森林防灭火智能化在5G时代下的发展应用,不仅是提高森林灭火救援实战能力的迫切需求,也是推动森林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智能化的必然要求。对此,孙建博建议,应加大5G技术应用于对森林防灭火智能化投入力度,打造现代化的森林防火监测预警、远程救援指挥系统,提高监测预警和救援效率,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有效筑牢森林防火安全屏障。在全国各地建立5G技术应用森林防灭火智能化试点,探索通过5G技术应用在大数据、无人机、红外探测、卫星监测等新技术,推进防灭火监测预警精准化、扑火决策智能化和扑火装备现代化,提高森林防灭火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森林防火车辆和装备物联网,实现装备器材的互联互通,真正做到实时管理和智能管理。此外,他还建议建设森林防火5G“电子围栏监测系统”,把重要林区及各边界处监控起来,实现对非法进入林区的人员,及时发现、劝阻、取证等,并实现轨迹回放。
各地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各种现代化科技手段,最大限度保障森林资源安全,实现对重点林区火情、林业植物资源24小时不间断监管。兼容有线、无线网络的大型视频监控综合管理系统应运而生,通过此系统中心监控人员可以直接对各个重点林区进行实时监控,不仅能直观地监视和记录现场的实时视频情况,还可通过在前端安装各种报警辅助设备,从而可以有效防止火灾蔓延,做到及时预警和指挥救火工作,也为林区植物资源保护提供了第一手视频资料,为后续的事件处理带来可靠保障。“以山东市淄博市原山林场为例,原山林场周边与67个自然村插花交界,周边村民祭祀、生产生活等人为活动频繁,森林火灾隐患较多,防火压力大。在当前的人工瞭望与视频监控相结合的同时,通过无人机对重点地片进行定期、不定期飞行巡护,加大了森林防火监测强度。” 孙建博告诉记者,无人机按照预定的航线对林区进行空中巡查,也针对重点区域以及可疑火点通过地面人工操作下达指令改变飞行轨迹进行重点详查。操控人员通过遥控设备及时发现可疑情况,定位预警,有效的提高了森林防火的工作效率。无人机在飞行巡护中,利用携带的喊话器对进入林区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极大提高了森林防火工作力度。
随着5G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深耕发展,不仅改变革新了很多行业,而且催生了很多业态,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生产力,孙建博认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应从人防、物防的管理模式转变为“5G防”,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和“互联网+”模式,为森林防灭火提供“千里眼、顺风耳”,精准掌控森林防火点位,切实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保证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以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他建议,应利用防火新装备与物联网、5G高新技术应用相结合,推动我国森林防火的创新发展。引进5G技术无人机开展森林消防巡检工作,实现现场与指挥中心实时连线,无人机一键起降智能林火侦察系统和火灾预警热成像系统技术,充实森林消防空中预警监测体系。“5G具有高速率、低时延、广覆盖和低功耗等特点,在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将会实现画面内容的低延迟甚至无感延迟传输,从而使监控系统后台管理人员更快做出响应,为扑救森林火灾赢得更多宝贵时间。传输的超高清火情画面,还可被作为制作4K高清、VR、AR画面的原始素材,便于林业科研人员的研究使用。”孙建博告诉记者。
实现森林防灭火智能化在5G时代下的发展应用,不仅是提高森林灭火救援实战能力的迫切需求,也是推动森林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智能化的必然要求。对此,孙建博建议,应加大5G技术应用于对森林防灭火智能化投入力度,打造现代化的森林防火监测预警、远程救援指挥系统,提高监测预警和救援效率,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有效筑牢森林防火安全屏障。在全国各地建立5G技术应用森林防灭火智能化试点,探索通过5G技术应用在大数据、无人机、红外探测、卫星监测等新技术,推进防灭火监测预警精准化、扑火决策智能化和扑火装备现代化,提高森林防灭火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森林防火车辆和装备物联网,实现装备器材的互联互通,真正做到实时管理和智能管理。此外,他还建议建设森林防火5G“电子围栏监测系统”,把重要林区及各边界处监控起来,实现对非法进入林区的人员,及时发现、劝阻、取证等,并实现轨迹回放。
#关注2022全国两会# 【专访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网暴本身不是立法可解决的问题#, 更应该从道德规范去约束】网络暴力依旧凶猛,“按键伤人”的现象时有发生。
从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到网红“罗小猫猫子”直播中喝农药自杀悲剧,再到近期的寻亲男孩刘学州事件,网络暴力一次次露出狰狞的面孔,让人防不胜防。
近期,北京青年报记者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中联律师事务所重庆办公室执行合伙人韩德云。
北青报:目前,对网络暴力的界定是怎样的?
韩德云:网络暴力是一个通俗的说法,通常指人们在网上使用非正常的、可能涉及人身伤害的侮辱性语言,对他人进行人格攻击的行为。
所有网络暴力事件的背后其实是不同价值观、不同人生经历、方方面各不相同的个人,对同一件事发表的不同看法。如果这些不同看法在言语表达上超出了正常探讨、发表意见的平和限度,使用了不礼貌,甚至侮辱性、攻击性的言语,就会上升为“暴力”行为。
“网络暴力”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用语。从法律上讲,网络暴力不过是一种集中了一堆难听、粗俗、肮脏言辞的群体骂人行为,受害人被侵害的是自己的人格权,涉及民法典的“人格权保护”条款。现实生活中,网络暴力给很多人造成的伤害后果可能很严重,比如我们看到了不少因不堪忍受网暴而自杀的人如刘学州,但是法律上对网暴进行惩罚的力度其实是比较轻的。就像两个人当街骂架,如果一方或多方使用了不好听的、甚至侮辱人格的语言,在民法典规定的范围内,就构成了人身受辱为主要内容的人身权侵害事件,法律会要求侵权人主要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不外乎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有时还涉及经济补偿性的赔偿责任,但基本不触及刑事责任。所以我们也很少见到因为谁骂谁构成了“犯罪”。只有在特定的情形下,比如说,对英雄烈士进行的侮辱性表达,就可能容易构成了犯罪。但对一般人的人身权侵害来讲,很少会产生构成“犯罪”的后果。
北青报:有代表建议,网络暴力事件应该可公诉、或者专门立法,您怎么看待这个建议?
韩德云:这不是法律立法可以解决的问题。现行法律本身是有规定的,比如宪法,尤其是民法典等,都是有规定而且规定得很清楚的。一个人或一群人在网上骂和在线下骂,其实没什么太大区别。不过,线上骂的话,因为互联网传播的开放性,很容易引起暴风骤雨般的激烈效果,造成的人格伤害也就非同小可。
我认为,除了针对英雄烈士等特定个体引发的网暴,可能构成犯罪并提起公诉之外,网暴本身不是立法要解决的问题,而是我们应该怎么看待“网暴”这种现象,以及该从哪里去制止、制约网络暴力现象的产生,这才是比较重要的话题。
北青报:您觉得如果法律规定已经有了,还要靠哪些行为才能制约网暴呢?道德吗?道德本身肯定很重要的。
韩德云:是的。网络暴力总体是一个被网络放大了的语言暴力,不是现实中扔石头、打耳光这样直接的人身侵害。这种情况下如何去制约?我认为更多还是要从道德上去规范、去引领,只有当我们整个社会更多人变得更文明,网暴才会减少。
现实中一些受到网络暴力的人,如果认为自己受到了人身伤害,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可以去追究相关人的民事责任。如果觉得媒体对他造成了伤害,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追究媒体的责任。
事实上我们已经看到了类似不少这样的案例。在现实生活中,比如平台公司、传媒,对有些名人传播谣言构成人身侵害,基本是一告一个准,这种案例各地都有。
北青报:我们注意到,最近很多个案都与网络暴力有关,比如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比如寻亲男孩刘学州事件,网络暴力一次次露出狰狞的面孔,让人防不胜防。您怎么看这些事件?
韩德云:第一,我们的社会因为互联网正成为一个开放的社会,没有任何一个人一件事的评价,只有一种声音。如果我们希望通过互联网去发表言论,不管是评价别人的行为,还是把自己的行为或观点曝光给整个社会知晓,从而寻求社会的理解、同情或支持,就一定要意识到这个社会是多元的,从来就不会只有一种声音,没有任何一种行为或观点可以得到一边倒的赞美和肯定。这个社会愈来愈复杂,同一件事一定有很多不同的看法,不管这些看法是真的假的,但一定是不同的。
所以,一个人如果要通过互联网表达观点,一定要有一个心理准备,就是接受不同情你、不理解你,甚至还要批评你、攻击你的这么一种观点的表述。
第二,在互联网媒介愈来愈发达的公共社会,一定要注意不要轻易把自己的隐私暴露给社会公众。社会公众对个人隐私有天生的探究、评说爱好,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任何一个人如果不是发表观点,而是自己把隐私暴露给社会,就要有强大的心理能力去接受一个多元的社会对你隐私的追踪和评价。如果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我奉劝大家不要轻易在互联网上讲自己的故事。珍惜个人隐私,比什么都重要,这个社会有多少流量、有多少荣誉、有多少金钱,是值得你用隐私去换取的。
第三,即使有涉世不深的人,不管因什么原因暴露了自己的隐私,希望得到社会的同情和理解,在面对整个社会有不同看法的情况下,我们的媒体媒介平台一定要用正确的社会伦理价值观,去为舆论引航导向。不应该把某个人的隐私去刻意曝光,更不应为追求轰动效应而推波助澜。
最后,我们利用互联网来表达对他人的看法,对他人的经历、观点进行评判,同时我们也要学会接受他人对我们的经历观点的不理解、不同情,甚至指责与批驳,面对一个网络让人轻易就可表达观点的世界,我们都要有一个更加独立的人格,更为平常的心态。
当然,不同观点的交汇交锋,都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发表,这样这个社会才是一个文明的社会,而这除了要靠法律,更多的还要靠道德规范。你能让法律去追究每一个不同情刘学州的人吗?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北青报:很多人觉得,在网络虚拟空间骂别人一句,对方也不知道自己是谁。
韩德云:现在的网络社会,虚拟已经是一个表象。自从IP地址实名化之后,所有的网上言论都是实名的,都是可溯的。君不见,所有的谣言为何很快就公开了造谣者的身份。今天你要告谁,你都能查得到他的真实姓名和身份,不管你在网上取什么名字,今天的后台,所有人的IP地址都是可循的。
北青报:平台没有责任吗?
韩德云:平台不是说没有责任。比如,对于极端侮辱性的言语、字句,平台理论上是应该删掉的。
但平台更多的是提供了平台而已,如果我们要把所有发表言论的责任包括不当言论的责任归咎于平台,我估计任何一个平台经营者都会感到很困难,也许我们就再也没有平台了。
我们必须看到平台本身的中立性,很多时候平台也不能关掉一种声音,只允许另外一种声音存在。
北青报:网络暴力产生之后,是不是只能事后救济?这是不是助长了“网络喷子”“网络水军”“键盘侠”的气焰?
韩德云:怎么去事前救济呢?事前救济就很容易导致不准说、不准评价、不准发言。表达自由,评价、发言是每个人的宪法权利。
所以,我认为制约网暴的核心不是法律的问题,法律已经提供了救济渠道,任何人受到伤害,该告的就要告,该要侵权人赔的就让他们赔。但是,构建一个文明的社会,我们更需要伦理规范的约束。法律只是对伦理当中最必需的、最基本的规范进行了强制性要求,大量的社会规则还是需要用伦理规范去解决的,虽然我们在这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互联网社会提供了非常开放的、各自表达意见的场合,在这种场合从来不会只有一种声音,任何人要介入这个场合的话,不仅应该想到这一点,而且也应该首先学会适应这一点。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从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到网红“罗小猫猫子”直播中喝农药自杀悲剧,再到近期的寻亲男孩刘学州事件,网络暴力一次次露出狰狞的面孔,让人防不胜防。
近期,北京青年报记者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中联律师事务所重庆办公室执行合伙人韩德云。
北青报:目前,对网络暴力的界定是怎样的?
韩德云:网络暴力是一个通俗的说法,通常指人们在网上使用非正常的、可能涉及人身伤害的侮辱性语言,对他人进行人格攻击的行为。
所有网络暴力事件的背后其实是不同价值观、不同人生经历、方方面各不相同的个人,对同一件事发表的不同看法。如果这些不同看法在言语表达上超出了正常探讨、发表意见的平和限度,使用了不礼貌,甚至侮辱性、攻击性的言语,就会上升为“暴力”行为。
“网络暴力”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用语。从法律上讲,网络暴力不过是一种集中了一堆难听、粗俗、肮脏言辞的群体骂人行为,受害人被侵害的是自己的人格权,涉及民法典的“人格权保护”条款。现实生活中,网络暴力给很多人造成的伤害后果可能很严重,比如我们看到了不少因不堪忍受网暴而自杀的人如刘学州,但是法律上对网暴进行惩罚的力度其实是比较轻的。就像两个人当街骂架,如果一方或多方使用了不好听的、甚至侮辱人格的语言,在民法典规定的范围内,就构成了人身受辱为主要内容的人身权侵害事件,法律会要求侵权人主要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不外乎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有时还涉及经济补偿性的赔偿责任,但基本不触及刑事责任。所以我们也很少见到因为谁骂谁构成了“犯罪”。只有在特定的情形下,比如说,对英雄烈士进行的侮辱性表达,就可能容易构成了犯罪。但对一般人的人身权侵害来讲,很少会产生构成“犯罪”的后果。
北青报:有代表建议,网络暴力事件应该可公诉、或者专门立法,您怎么看待这个建议?
韩德云:这不是法律立法可以解决的问题。现行法律本身是有规定的,比如宪法,尤其是民法典等,都是有规定而且规定得很清楚的。一个人或一群人在网上骂和在线下骂,其实没什么太大区别。不过,线上骂的话,因为互联网传播的开放性,很容易引起暴风骤雨般的激烈效果,造成的人格伤害也就非同小可。
我认为,除了针对英雄烈士等特定个体引发的网暴,可能构成犯罪并提起公诉之外,网暴本身不是立法要解决的问题,而是我们应该怎么看待“网暴”这种现象,以及该从哪里去制止、制约网络暴力现象的产生,这才是比较重要的话题。
北青报:您觉得如果法律规定已经有了,还要靠哪些行为才能制约网暴呢?道德吗?道德本身肯定很重要的。
韩德云:是的。网络暴力总体是一个被网络放大了的语言暴力,不是现实中扔石头、打耳光这样直接的人身侵害。这种情况下如何去制约?我认为更多还是要从道德上去规范、去引领,只有当我们整个社会更多人变得更文明,网暴才会减少。
现实中一些受到网络暴力的人,如果认为自己受到了人身伤害,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可以去追究相关人的民事责任。如果觉得媒体对他造成了伤害,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追究媒体的责任。
事实上我们已经看到了类似不少这样的案例。在现实生活中,比如平台公司、传媒,对有些名人传播谣言构成人身侵害,基本是一告一个准,这种案例各地都有。
北青报:我们注意到,最近很多个案都与网络暴力有关,比如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比如寻亲男孩刘学州事件,网络暴力一次次露出狰狞的面孔,让人防不胜防。您怎么看这些事件?
韩德云:第一,我们的社会因为互联网正成为一个开放的社会,没有任何一个人一件事的评价,只有一种声音。如果我们希望通过互联网去发表言论,不管是评价别人的行为,还是把自己的行为或观点曝光给整个社会知晓,从而寻求社会的理解、同情或支持,就一定要意识到这个社会是多元的,从来就不会只有一种声音,没有任何一种行为或观点可以得到一边倒的赞美和肯定。这个社会愈来愈复杂,同一件事一定有很多不同的看法,不管这些看法是真的假的,但一定是不同的。
所以,一个人如果要通过互联网表达观点,一定要有一个心理准备,就是接受不同情你、不理解你,甚至还要批评你、攻击你的这么一种观点的表述。
第二,在互联网媒介愈来愈发达的公共社会,一定要注意不要轻易把自己的隐私暴露给社会公众。社会公众对个人隐私有天生的探究、评说爱好,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任何一个人如果不是发表观点,而是自己把隐私暴露给社会,就要有强大的心理能力去接受一个多元的社会对你隐私的追踪和评价。如果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我奉劝大家不要轻易在互联网上讲自己的故事。珍惜个人隐私,比什么都重要,这个社会有多少流量、有多少荣誉、有多少金钱,是值得你用隐私去换取的。
第三,即使有涉世不深的人,不管因什么原因暴露了自己的隐私,希望得到社会的同情和理解,在面对整个社会有不同看法的情况下,我们的媒体媒介平台一定要用正确的社会伦理价值观,去为舆论引航导向。不应该把某个人的隐私去刻意曝光,更不应为追求轰动效应而推波助澜。
最后,我们利用互联网来表达对他人的看法,对他人的经历、观点进行评判,同时我们也要学会接受他人对我们的经历观点的不理解、不同情,甚至指责与批驳,面对一个网络让人轻易就可表达观点的世界,我们都要有一个更加独立的人格,更为平常的心态。
当然,不同观点的交汇交锋,都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发表,这样这个社会才是一个文明的社会,而这除了要靠法律,更多的还要靠道德规范。你能让法律去追究每一个不同情刘学州的人吗?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北青报:很多人觉得,在网络虚拟空间骂别人一句,对方也不知道自己是谁。
韩德云:现在的网络社会,虚拟已经是一个表象。自从IP地址实名化之后,所有的网上言论都是实名的,都是可溯的。君不见,所有的谣言为何很快就公开了造谣者的身份。今天你要告谁,你都能查得到他的真实姓名和身份,不管你在网上取什么名字,今天的后台,所有人的IP地址都是可循的。
北青报:平台没有责任吗?
韩德云:平台不是说没有责任。比如,对于极端侮辱性的言语、字句,平台理论上是应该删掉的。
但平台更多的是提供了平台而已,如果我们要把所有发表言论的责任包括不当言论的责任归咎于平台,我估计任何一个平台经营者都会感到很困难,也许我们就再也没有平台了。
我们必须看到平台本身的中立性,很多时候平台也不能关掉一种声音,只允许另外一种声音存在。
北青报:网络暴力产生之后,是不是只能事后救济?这是不是助长了“网络喷子”“网络水军”“键盘侠”的气焰?
韩德云:怎么去事前救济呢?事前救济就很容易导致不准说、不准评价、不准发言。表达自由,评价、发言是每个人的宪法权利。
所以,我认为制约网暴的核心不是法律的问题,法律已经提供了救济渠道,任何人受到伤害,该告的就要告,该要侵权人赔的就让他们赔。但是,构建一个文明的社会,我们更需要伦理规范的约束。法律只是对伦理当中最必需的、最基本的规范进行了强制性要求,大量的社会规则还是需要用伦理规范去解决的,虽然我们在这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互联网社会提供了非常开放的、各自表达意见的场合,在这种场合从来不会只有一种声音,任何人要介入这个场合的话,不仅应该想到这一点,而且也应该首先学会适应这一点。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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