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越然的典籍收藏和研究纯属业余爱好,经不断摸索积累而自成一家,这与他个人所从事的职业没有太大关系,他长期在商务印书馆供职,编译各类书籍30多种,其中《英语模范读本》畅销20多年,修订5、6次,销售达到百万册,这在今天仍然是个很难企及的天文数字,完全可以用事业有成来概括周氏的一生,何况他在当时上海的文坛上也算是个有些名头的人物。他的收藏也许有增值的动机在,但更多的还是出于个人兴趣,这与郑振铎、吴梅、马廉等人因学术研究的需要而收藏有所不同,虽然带有一定的随意性而少了些学术性,但惟其随意,才显得十分从容。优裕富足的生活使他的收藏有可靠的经济保障,因而得以购藏不少珍稀但价格昂贵的精品,毕竟能自成一家的收藏光靠个人的诚心和毅力还远远不够。
【#鄂州# 鄂州市鄂城区关于严格公共场所出入管理的通告】鄂州市鄂城区关于严格公共场所出入管理的通告(2022年第21号)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就加强出入公共场所(含小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即日起进入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饮饭店、景区景点、厂矿企业、工业园区等公共场所(含小区),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均需查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已采样”记录。未能出具相关证明或记录的,一律不得进入公共场所(含小区)、乘坐公共交通。各公共场所(含小区)及公共交通工作人员要加强引导,严格落实戴口罩、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群众予以理解配合,主动开展核酸检测,积极支持各项防控措施,共同守护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鄂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3日 https://t.cn/R2Wx8LA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就加强出入公共场所(含小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即日起进入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饮饭店、景区景点、厂矿企业、工业园区等公共场所(含小区),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均需查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已采样”记录。未能出具相关证明或记录的,一律不得进入公共场所(含小区)、乘坐公共交通。各公共场所(含小区)及公共交通工作人员要加强引导,严格落实戴口罩、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群众予以理解配合,主动开展核酸检测,积极支持各项防控措施,共同守护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鄂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3日 https://t.cn/R2Wx8LA
“太恶劣了!”江苏昆山,不动产交易中心,一位男子办理业务时疑因出言不逊,将一张纸扔向工作人员,万万没有想到,男性工作人员突然站起来,朝男子扇了一耳光,随后男子也朝工作人员扇了一耳光。
事后,有网友打人男子系临时工,但遭到当地有关部门的否认,表示正对事件进行调查。随后,根据报道,经组织调解,双方已经达成和解,但事件还是引起了很大争议。
首先,不论工作人员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其在窗口代表的就是政府形象,履行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责,其随意殴打公民的行为都是错误的,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处罚。
这里有人说,被打男子肯定也有过错,否则工作人员不可能这么冲动打人的,但不管如何,男子作为政府工作人员,什么服务对象都可能能遇到,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否则,肯定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其次,《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在管理服务活动中态度恶劣粗暴,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这里需要注意,政务处分法规范的不仅仅是公务员,还包括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
具体到本案,虽然办事男子可能存在过错,但是工作人员在公共场合殴打他人,影响非常恶劣,即使双方达成调解,也会受到政务处分。
再者,双方的行为都涉嫌殴打他人,都属于违法行为,因此,事后双方选择了调解。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治安管理行为可以调解,调解后,公安机关可以不予处罚。同时司法解释规定,公民个人之间、单位之间引发的矛盾属于民间纠纷。
具体到本案,双方因办理业务发生争执,属于典型的民间纠纷,如果双方达成协议,公安机关予以认可的,可以不予处罚。
实际上,调解是很有效地解决矛盾争议的手段,不仅可以有效化解矛盾,还不会留下违法记录。
另外,如果双方没有达成调解协议,办事男子不仅可以向男性工作人员要求赔偿,还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赔偿。
《民法典》119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最后,该案再次提醒相关单位,一定要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防止出现这种问题,影响政府工作形象。#房地产##社会#
事后,有网友打人男子系临时工,但遭到当地有关部门的否认,表示正对事件进行调查。随后,根据报道,经组织调解,双方已经达成和解,但事件还是引起了很大争议。
首先,不论工作人员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其在窗口代表的就是政府形象,履行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责,其随意殴打公民的行为都是错误的,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处罚。
这里有人说,被打男子肯定也有过错,否则工作人员不可能这么冲动打人的,但不管如何,男子作为政府工作人员,什么服务对象都可能能遇到,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否则,肯定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其次,《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在管理服务活动中态度恶劣粗暴,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这里需要注意,政务处分法规范的不仅仅是公务员,还包括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
具体到本案,虽然办事男子可能存在过错,但是工作人员在公共场合殴打他人,影响非常恶劣,即使双方达成调解,也会受到政务处分。
再者,双方的行为都涉嫌殴打他人,都属于违法行为,因此,事后双方选择了调解。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治安管理行为可以调解,调解后,公安机关可以不予处罚。同时司法解释规定,公民个人之间、单位之间引发的矛盾属于民间纠纷。
具体到本案,双方因办理业务发生争执,属于典型的民间纠纷,如果双方达成协议,公安机关予以认可的,可以不予处罚。
实际上,调解是很有效地解决矛盾争议的手段,不仅可以有效化解矛盾,还不会留下违法记录。
另外,如果双方没有达成调解协议,办事男子不仅可以向男性工作人员要求赔偿,还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赔偿。
《民法典》119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最后,该案再次提醒相关单位,一定要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防止出现这种问题,影响政府工作形象。#房地产##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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