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公安局特警大队持续开展业务技能培训】
近日,饶河县公安局特警大队利用三天时间组织全队民警辅警分别开展执法警务知识培训、阶段性训练及安全理念培训。
培训期间,教官详细讲解了执法记录仪正确佩戴方法和使用前的检查、维护,使用中的操作规范和重点摄录内容,使用后的分类和保存及对录音录像内容的保密事项,以及执法安全理念的要素、执法过程中程序意识和装备意识、执法记录仪证据固定意识、适度选择武力意识。特警大队秉持“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的队伍管理理念,以“贴近实战、服务实战”为出发点,以实战实用为目标,以从高从严为要求,围绕巡逻、处警、盘查、维稳、处突等实战需要,开展擒敌拳、警棍盾牌操、突发事件处置训练,组织实战操作、讨论交流,扎实开展警务实战技能训练,确保达到最佳培训效果。
通过培训,进一步规范了特警队员们现场执法行为,有效提升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综合应急处置能力。特警大队将持续开展执法规范用语、队列训练等基础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公安队伍警务实战技能和体能,练出战斗力、训出新形象,为维护饶河社会稳定、建设平安饶河、履行公安新时代使命作出更大贡献。
近日,饶河县公安局特警大队利用三天时间组织全队民警辅警分别开展执法警务知识培训、阶段性训练及安全理念培训。
培训期间,教官详细讲解了执法记录仪正确佩戴方法和使用前的检查、维护,使用中的操作规范和重点摄录内容,使用后的分类和保存及对录音录像内容的保密事项,以及执法安全理念的要素、执法过程中程序意识和装备意识、执法记录仪证据固定意识、适度选择武力意识。特警大队秉持“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的队伍管理理念,以“贴近实战、服务实战”为出发点,以实战实用为目标,以从高从严为要求,围绕巡逻、处警、盘查、维稳、处突等实战需要,开展擒敌拳、警棍盾牌操、突发事件处置训练,组织实战操作、讨论交流,扎实开展警务实战技能训练,确保达到最佳培训效果。
通过培训,进一步规范了特警队员们现场执法行为,有效提升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综合应急处置能力。特警大队将持续开展执法规范用语、队列训练等基础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公安队伍警务实战技能和体能,练出战斗力、训出新形象,为维护饶河社会稳定、建设平安饶河、履行公安新时代使命作出更大贡献。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入开展检察听证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11月23日下午,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举行首届听证员聘任仪式,来自社会各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等20名同志受聘为首届听证员。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仪式。聘任仪式由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王岳东主持。
聘任会上,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志刚宣读聘任决定。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亚林等院领导为听证员颁发聘书。两位听证员代表进行表态发言。
山东瑞滨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瑞燕同志在发言中表示,受聘听证员非常荣幸,深感使命的光荣、责任的重大。将不断提升法律素养,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检察听证工作;将忠诚履行听政职责,站稳“客观、中立、法治”立场,架起社会各界与检察机关沟通的桥梁,积极发挥检察听证在助力法律监督、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落实普法责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传递检察正能量,为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城阳区教体局崔加宝同志(已退休)发言表示,很荣幸被聘为城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届听证员,作为一名将要履职的听证员,首先要深刻认识听证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认真履职尽责,依法参加听证活动,协助检察机关更加准确的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并做好保密工作;要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做好宣传沟通工作;要加强自我修养,秉承使命担当,无愧于听证员的关荣使命,协力为城阳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作出积极贡献。
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亚林代表院党组对首届受聘的听证员表示祝贺,对大家长期以来对城阳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同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01提高站位,增强做好检察听证的责任感
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扩大公民参与司法、促进司法民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必须贯彻好、落实好。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把公开听证作为提升司法透明度、赢得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形成“一把手”推进、常态化开展、规范化运行的工作模式。2020年以来,共邀请各界人士参与了听证149件,2022年以来已组织听证75件,全部业务条线全覆盖。持续推进、深化听证工作,有助于提升检察办案质效,更好地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02强化履职,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希望大家尽快进入角色,充分发挥作用,全面融入到检察办案中,共同推动案件依法公正高效办理。当好“参谋员”,通过独立发表客观、中立的意见,加强释法说理,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为检察官办案提供强有力的专业依据和技术支撑。当好“监督员”,对履职中发现的办案程序、实体不规范,以及违反廉洁自律和职业道德等问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倒逼检察官把工作做到最好。当好“联络员”,发挥自身优势,共同促进矛盾化解,从而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当好“宣传员”,传播检察好声音、传递法治正能量,推动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03 加强配合,为听证员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院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严格落实检察听证工作相关规定,努力创造条件“开门办案”,让听证员真正融入检察工作,促进提高办案质量。各业务部门要积极选择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突出的案件和疑难复杂、引领性强的案件开展听证,充分保障听证员独立评议,充分听取听证员的评议意见。要在丰富履职方式、优化履职载体上多思考、谋创新,让听证员更方便、快捷地融入检察工作。要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做好日常服务保障,尽最大努力为听证员履职提供便利。
随后,城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委委员韩秋艳给听证员进行了现场培训。培训会结束后,听证员参观了区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等。
聘任会上,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志刚宣读聘任决定。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亚林等院领导为听证员颁发聘书。两位听证员代表进行表态发言。
山东瑞滨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瑞燕同志在发言中表示,受聘听证员非常荣幸,深感使命的光荣、责任的重大。将不断提升法律素养,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检察听证工作;将忠诚履行听政职责,站稳“客观、中立、法治”立场,架起社会各界与检察机关沟通的桥梁,积极发挥检察听证在助力法律监督、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落实普法责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传递检察正能量,为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城阳区教体局崔加宝同志(已退休)发言表示,很荣幸被聘为城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届听证员,作为一名将要履职的听证员,首先要深刻认识听证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认真履职尽责,依法参加听证活动,协助检察机关更加准确的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并做好保密工作;要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做好宣传沟通工作;要加强自我修养,秉承使命担当,无愧于听证员的关荣使命,协力为城阳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作出积极贡献。
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亚林代表院党组对首届受聘的听证员表示祝贺,对大家长期以来对城阳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同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01提高站位,增强做好检察听证的责任感
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扩大公民参与司法、促进司法民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必须贯彻好、落实好。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把公开听证作为提升司法透明度、赢得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形成“一把手”推进、常态化开展、规范化运行的工作模式。2020年以来,共邀请各界人士参与了听证149件,2022年以来已组织听证75件,全部业务条线全覆盖。持续推进、深化听证工作,有助于提升检察办案质效,更好地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02强化履职,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希望大家尽快进入角色,充分发挥作用,全面融入到检察办案中,共同推动案件依法公正高效办理。当好“参谋员”,通过独立发表客观、中立的意见,加强释法说理,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为检察官办案提供强有力的专业依据和技术支撑。当好“监督员”,对履职中发现的办案程序、实体不规范,以及违反廉洁自律和职业道德等问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倒逼检察官把工作做到最好。当好“联络员”,发挥自身优势,共同促进矛盾化解,从而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当好“宣传员”,传播检察好声音、传递法治正能量,推动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03 加强配合,为听证员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院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严格落实检察听证工作相关规定,努力创造条件“开门办案”,让听证员真正融入检察工作,促进提高办案质量。各业务部门要积极选择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突出的案件和疑难复杂、引领性强的案件开展听证,充分保障听证员独立评议,充分听取听证员的评议意见。要在丰富履职方式、优化履职载体上多思考、谋创新,让听证员更方便、快捷地融入检察工作。要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做好日常服务保障,尽最大努力为听证员履职提供便利。
随后,城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委委员韩秋艳给听证员进行了现场培训。培训会结束后,听证员参观了区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等。
[疑问] 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过程中,编制标底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答:[嘘] 回答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决定是否编制标底。
编制标底的,标底编制过程和标底在开标前必须保密。招标项目编制标底的,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依据有关计价办法,参照有关工程定额,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投资、工期和质量等方面的因素合理确定。
同时要注意,标底由招标人自行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招标人编制或报审标底,或干预其确定标底。
招标项目可以不设标底,进行无标底招标。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参考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答:[嘘] 回答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决定是否编制标底。
编制标底的,标底编制过程和标底在开标前必须保密。招标项目编制标底的,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依据有关计价办法,参照有关工程定额,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投资、工期和质量等方面的因素合理确定。
同时要注意,标底由招标人自行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招标人编制或报审标底,或干预其确定标底。
招标项目可以不设标底,进行无标底招标。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参考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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