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槽贴!好心办坏事,来伤透我的心呀!
也不知道是不是微博也开始了大数据推荐了,突然刷到一个亏得近100% 的网友,闲着无聊刷了她一段时间的帖子,看着确实挺背的,就买什么跌什么,多拿一天也不涨,但是一卖就涨四五个点。。。
说实话是越看越同情,索性关注了,今天再次刷到,听说要退市了,大家也知道,只要市场大跌的时候,我都会给大家免费福利提供一些当日我认为很好的套利的标的。索性我想着免费带她一段时间,当然也有私心,就是想提高一下自己的知名度而已。两全其美。
然而接下来的操作,让我感觉我是在求人办事儿哈哈。。。
特别是最后两句,让我感觉到很不舒服,我建议是炒股以后心态放平点,这让我被怼的...
我发誓,我特么再伸这样”不识趣“的援助之手,我特么就亏得倾家荡产。
当然,也不能全怪她,也有可能是我表达有问题。也有可能是被人骗多了选择了不再 轻易相信,但是我特么是免费同情好吧。我真是自讨没趣呀,哎,只是抱怨一下而已,不针对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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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誓,我特么再伸这样”不识趣“的援助之手,我特么就亏得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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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搭同事电瓶车摔伤致残索赔23万#免费搭载同事是助人为乐,是传统美德在当代的发展,值得发扬光大,但是当驾驶员小陆的确存在过错,导致搭乘人十级伤残,施惠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好意施惠是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关系,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微博公开课##来亿点知识#
近日,北京丰台法院审理一起驾驶员好意搭载同事出车祸后遭索赔的案件。2020年5月,小陆骑电瓶车载同事小王下班回家,在弯路处因积水和车速过快摔倒。车祸致使小王肘关节活动受限,被认定为十级伤残,治疗共花费23万余元。
同事小陆免费搭载同事小王的行为是好意施惠,不产生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不负义务不享有权利。假设哪一天小陆下班先走了,小王无权主张小陆违约,同样小王也不对小陆负有义务。
好意施惠不排除侵权责任的产生与承担。
本案中,发生车祸的根本原因是小陆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存在转弯车速过快这一违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小陆存在过错,车祸导致小王伤残的损害后果,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小陆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诚如法院认为,小陆作为驾驶员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未保障搭乘人安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小陆善意同乘的施慧行为可适当减轻赔偿责任,最终判决陆方泽担责50%,赔偿8万余元。
王律师认为,有网友认为“(法律)不让人做好事”,实则是对助人为乐制度的曲解。道德和法律皆鼓励人们尽自己能力帮助他人,好意施惠是为增进彼此之间情谊的行为,但是小陆在驾驶电动车时仍然负有高度的安全注意义务,不代表驾驶员可以置受惠者的生命、健康于不顾。
好意施惠是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关系,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微博公开课##来亿点知识#
近日,北京丰台法院审理一起驾驶员好意搭载同事出车祸后遭索赔的案件。2020年5月,小陆骑电瓶车载同事小王下班回家,在弯路处因积水和车速过快摔倒。车祸致使小王肘关节活动受限,被认定为十级伤残,治疗共花费23万余元。
同事小陆免费搭载同事小王的行为是好意施惠,不产生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不负义务不享有权利。假设哪一天小陆下班先走了,小王无权主张小陆违约,同样小王也不对小陆负有义务。
好意施惠不排除侵权责任的产生与承担。
本案中,发生车祸的根本原因是小陆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存在转弯车速过快这一违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小陆存在过错,车祸导致小王伤残的损害后果,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小陆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诚如法院认为,小陆作为驾驶员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未保障搭乘人安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小陆善意同乘的施慧行为可适当减轻赔偿责任,最终判决陆方泽担责50%,赔偿8万余元。
王律师认为,有网友认为“(法律)不让人做好事”,实则是对助人为乐制度的曲解。道德和法律皆鼓励人们尽自己能力帮助他人,好意施惠是为增进彼此之间情谊的行为,但是小陆在驾驶电动车时仍然负有高度的安全注意义务,不代表驾驶员可以置受惠者的生命、健康于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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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意施惠是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关系,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微博公开课##来亿知识#
近日,北京丰台法院审理一起驾驶员好意搭载同事出车祸后遭索赔的案件。2020年5月,小陆骑电瓶车载同事小王下班回家,在弯路处因积水和车速过快摔倒。车祸致使小王肘关节活动受限,被认定为十级伤残,治疗共花费2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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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意施惠不排除侵权责任的产生与承担。
本案中,发生车祸的根本原因是小陆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存在转弯车速过快这一违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小陆存在过错,车祸导致小王伤残的损害后果,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小陆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诚如法院认为,小陆作为驾驶员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未保障搭乘人安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小陆善意同乘的施慧行为可适当减轻赔偿责任,最终判决陆方泽担责50%,赔偿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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