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样打败竞争对手呢?三种基本的竞争战略:
其一,总成本领先。就算你的产品跟我一模一样,但我比你便宜,所以我就能赢你。
其二,差异化。如果大家都一个样,那我就通过个性化价值、增值型服务来创造差异,实现盈利。
其三,聚焦。在某个细分市场实现总成本领先或者差异化。
所以竞争战略的本质是差异化,一家企业只有两种战略选择:
要么低成本,要么高价值。
而总成本领先其实就是一种差异化。
二、降低人力成本,有哪些真正行之有效的方法?
第一、组织变革,精裁架构,减少管理层和管理成本。
第二、岗位变革,提升人效。实行精兵计划,一专多能、复合型岗位设计。
第三、机制变革,落地薪酬绩效模式,让员工为自己干、为结果和目标干。
第四、管控升级,推行全面预算管控,实现开源节流。
第五、激励升级,推动全员经营,让员工成为合伙人,以未来激励现在。
三、因为你的会议,是针对人的会议,把会议开成了追究责任的批斗会,
所以每次会议召开,所有人都小心翼翼,想法设法给自己过去的行为、结果、未完成的任务找理由、找依据,让自己从麻烦的漩涡中全身而退,避免老板责骂。
有人觉得会议是浪费时间,每次开完复盘,行动措施得不到落实,下次复盘老调重弹。
这样的事持续不断上演,让所有的员工都觉得,复盘是一件极其低效、没有价值的事情。
有人觉得会议是一场“表演”,在会议上,大家只是一块吐吐槽,相互指责、不欢而散。
又或者是领导的另外一场演讲,长篇大论、滔滔不绝,却又言之无物,不知所云。
其一,总成本领先。就算你的产品跟我一模一样,但我比你便宜,所以我就能赢你。
其二,差异化。如果大家都一个样,那我就通过个性化价值、增值型服务来创造差异,实现盈利。
其三,聚焦。在某个细分市场实现总成本领先或者差异化。
所以竞争战略的本质是差异化,一家企业只有两种战略选择:
要么低成本,要么高价值。
而总成本领先其实就是一种差异化。
二、降低人力成本,有哪些真正行之有效的方法?
第一、组织变革,精裁架构,减少管理层和管理成本。
第二、岗位变革,提升人效。实行精兵计划,一专多能、复合型岗位设计。
第三、机制变革,落地薪酬绩效模式,让员工为自己干、为结果和目标干。
第四、管控升级,推行全面预算管控,实现开源节流。
第五、激励升级,推动全员经营,让员工成为合伙人,以未来激励现在。
三、因为你的会议,是针对人的会议,把会议开成了追究责任的批斗会,
所以每次会议召开,所有人都小心翼翼,想法设法给自己过去的行为、结果、未完成的任务找理由、找依据,让自己从麻烦的漩涡中全身而退,避免老板责骂。
有人觉得会议是浪费时间,每次开完复盘,行动措施得不到落实,下次复盘老调重弹。
这样的事持续不断上演,让所有的员工都觉得,复盘是一件极其低效、没有价值的事情。
有人觉得会议是一场“表演”,在会议上,大家只是一块吐吐槽,相互指责、不欢而散。
又或者是领导的另外一场演讲,长篇大论、滔滔不绝,却又言之无物,不知所云。
让孩子从小懂得众生平等的道理,发自内心地去善待它们!
炎热的大伏天下过雨后可真舒服啊!晚上八点多的时候,我带着五岁的女儿和侄子去小区里玩。小区里有跳广场舞的、有带孩子玩的,在灯光照耀下真是一道热闹的风景!
“哥哥,快过来,这里有只蜗牛!”女儿突然惊喜地叫道。
“哇塞,这么大一只呀!”侄子跑过去,也很兴奋地喊起来,“我也要找一只蜗牛!”
“好啊,那我们一起找吧!”女儿兴奋地说。
我走过去一看,原来孩子们从小区的大花盆里发现了好多蜗牛!
蜗牛这种小动物喜欢在阴暗潮湿、疏松多腐殖质的环境中生活,并且昼伏夜出,最怕阳光照射。蜗牛适合的温度为16-30摄氏度,低于或者超过这个温度,可能会被冻死或热死。难道是因为下过雨,土里水多温度低了,所以蜗牛都跑出来透气了?
这时候,小区里两个稍微大一点的孩子也跟他们一起开始找蜗牛。几分钟的时间,几个孩子已经找到了二三十只,这些蜗牛被他们放在了一家门口,有大有小,看起来就像是一家子,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孩子,有只最大的蜗牛一直在伸着头看着,好像是在守护自己的家人似的。
“你看,这只最大的蜗牛是不是它们的爸爸呀?”我问女儿。
“妈妈,那这些小的就是蜗牛宝宝了吧?”女儿指着一些小蜗牛说。
“那肯定的,不过它们在这里太不安全啦,蜗牛在这儿会被路过的人不小心踩死的,太阳出来后还容易把它们给晒死,咱们把它们送回原处,把它们放生了,好吗?”我对他们说。
“好呀!哥哥,快,我们一起把蜗牛送回去!”女儿喊着侄子,一边弯腰准备放生。
“它们也是有生命有感情的。”没想到,平时任性的女儿竟然说出了这么有份量的话来,我很是欣慰。
于是,女儿和侄子行动了起来,只见他们用一片树叶小心地把蜗牛托起来,然后放回原处,一个挨着一个。
“哥哥,你小心一点儿,别伤害了它们。”女儿对侄子说。
不一会儿的功夫,蜗牛一家又重新回到了花盆里,有的在土壤里漫步,也有的爬到了花枝上,它们探头探脑的样子,憨憨的,好像在说:“这才是我们的家!”那模样真是可爱极了!两个孩子在一旁也开心地笑了。
图片
看着这温馨的画面,我心里充满了喜悦感。这让我想起了前段时间刚刚恭读过的南無始祖报身佛的宝书《学佛》中说法“......为什么要放生?一切众生无始以来皆是我的亲眷,他们是与人一样的,只是聪明度不同,形象不同,但灵识都是同的,……”“我们必须帮他们,救他们,而且半丝半毫也不能伤害任何众生,只能救他们......”。《什么叫修行》说:“知母:了彻三界六道众生无始以来于轮回转折中皆我父母”。
是啊,众生无始劫以来就是我们的亲人、是我们的父母,它们现在在轮回中受苦,我们应该发心好好爱护它们,不要伤害它们,我们更要让孩子从小懂得爱护生命、尊重生命、要让他们懂得众生平等,从而发自内心地去善待它们!
炎热的大伏天下过雨后可真舒服啊!晚上八点多的时候,我带着五岁的女儿和侄子去小区里玩。小区里有跳广场舞的、有带孩子玩的,在灯光照耀下真是一道热闹的风景!
“哥哥,快过来,这里有只蜗牛!”女儿突然惊喜地叫道。
“哇塞,这么大一只呀!”侄子跑过去,也很兴奋地喊起来,“我也要找一只蜗牛!”
“好啊,那我们一起找吧!”女儿兴奋地说。
我走过去一看,原来孩子们从小区的大花盆里发现了好多蜗牛!
蜗牛这种小动物喜欢在阴暗潮湿、疏松多腐殖质的环境中生活,并且昼伏夜出,最怕阳光照射。蜗牛适合的温度为16-30摄氏度,低于或者超过这个温度,可能会被冻死或热死。难道是因为下过雨,土里水多温度低了,所以蜗牛都跑出来透气了?
这时候,小区里两个稍微大一点的孩子也跟他们一起开始找蜗牛。几分钟的时间,几个孩子已经找到了二三十只,这些蜗牛被他们放在了一家门口,有大有小,看起来就像是一家子,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孩子,有只最大的蜗牛一直在伸着头看着,好像是在守护自己的家人似的。
“你看,这只最大的蜗牛是不是它们的爸爸呀?”我问女儿。
“妈妈,那这些小的就是蜗牛宝宝了吧?”女儿指着一些小蜗牛说。
“那肯定的,不过它们在这里太不安全啦,蜗牛在这儿会被路过的人不小心踩死的,太阳出来后还容易把它们给晒死,咱们把它们送回原处,把它们放生了,好吗?”我对他们说。
“好呀!哥哥,快,我们一起把蜗牛送回去!”女儿喊着侄子,一边弯腰准备放生。
“它们也是有生命有感情的。”没想到,平时任性的女儿竟然说出了这么有份量的话来,我很是欣慰。
于是,女儿和侄子行动了起来,只见他们用一片树叶小心地把蜗牛托起来,然后放回原处,一个挨着一个。
“哥哥,你小心一点儿,别伤害了它们。”女儿对侄子说。
不一会儿的功夫,蜗牛一家又重新回到了花盆里,有的在土壤里漫步,也有的爬到了花枝上,它们探头探脑的样子,憨憨的,好像在说:“这才是我们的家!”那模样真是可爱极了!两个孩子在一旁也开心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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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这温馨的画面,我心里充满了喜悦感。这让我想起了前段时间刚刚恭读过的南無始祖报身佛的宝书《学佛》中说法“......为什么要放生?一切众生无始以来皆是我的亲眷,他们是与人一样的,只是聪明度不同,形象不同,但灵识都是同的,……”“我们必须帮他们,救他们,而且半丝半毫也不能伤害任何众生,只能救他们......”。《什么叫修行》说:“知母:了彻三界六道众生无始以来于轮回转折中皆我父母”。
是啊,众生无始劫以来就是我们的亲人、是我们的父母,它们现在在轮回中受苦,我们应该发心好好爱护它们,不要伤害它们,我们更要让孩子从小懂得爱护生命、尊重生命、要让他们懂得众生平等,从而发自内心地去善待它们!
上海,一保姆在雇主家发烧死亡,家属将雇主、护工平台告上法院,说是因为他们没有及时施救,导致保姆死亡,索赔158万元。
这位保姆姓华,在一家互联网护工平台做了登记。之后男子黎某的父母患了脑萎缩,需要人照顾,华阿姨就被介绍到了黎某父母家。
工作期间,华阿姨和黎某父母相处的一直不错。
去年7月的一天早上,华阿姨起床后发了高烧,就自己找了点药吃,但是没什么作用。
她在微信群里告诉黎某,说自己发烧了。黎某妻子回复说,华阿姨的身体不舒服,要不让平台换个人。之后,黎某家人联系平台,说了华阿姨的情况。
在这中间,华阿姨还要坚持出去照顾老人,黎某母亲摸到华阿姨的手很热,就提醒她说,让她去休息,不要忙了,还把她扶到房间里休息。
到了中午,黎某和家人,平台的工作人员都先后赶到黎某父母家,查看情况。中午1点多,他们发现华阿姨已经昏迷了,急忙拨打120。但是经过医院抢救,华阿姨仍然不幸去世,死亡原因为“急性呼吸衰竭”。
华阿姨的家属把黎某、平台告上法院,说是因为他们没有及时施救,才导致华阿姨死亡的,要求平台赔偿100万元,黎某赔偿58万元。
一、华阿姨与护工平台、黎某之间是什么关系?
任何赔偿都要建立在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所以,要讨论黎某、护工平台的责任问题,必须先搞清楚华阿姨与护工平台、黎某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
1、在这个案件里,华阿姨的工作内容由黎某安排,费用由黎某支付,所以华阿姨与黎某之间成立雇佣合同关系,也就是现在法律上的劳务合同关系。
有人可能觉得奇怪,提出那华阿姨与黎某父母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呢?
这在法律上属于一种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也就是说,虽然华阿姨是受黎某雇佣,但黎某和华阿姨已经约定华阿姨履行合同的对象是黎某父母。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如果华阿姨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比如说没照顾好黎某父母,原则上应该由黎某向华阿姨主张违约。当然,黎某也可以和华阿姨约定好,黎某父母可以直接向华阿姨主张权利。这个时候,如果华阿姨没有履行好合同,黎某父母可以直接向华阿姨主张违约。
但是,对于华阿姨来说,其合同的相对人还是黎某,出了问题,还是应当向黎某主张权利,而不能直接向黎某父母主张权利。
2、而平台在黎某和华阿姨之间只是起一个中介的作用,也就是为黎某和华阿姨之间签订合同提供机会,从中收取费用。
所以,黎某和华阿姨之间属于中介合同关系。
二、平台和黎某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华阿姨与平台之间属于中介合同关系,平台只是为华阿姨与黎某订立合同提供机会,在合同的具体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责任问题,原则上都是由华阿姨与黎某之间独立承担,所以华阿姨的死亡与平台无关,平台自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华阿姨与黎某之间属于劳务合同关系。对于履行劳务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损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与劳动合同是不同的。
在劳动合同中,如果劳动者因为劳动受到伤害,属于工伤,由工伤保险进行赔偿,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是,在劳务合同中,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雇主是按过错承担承担责任的,如果没有过错,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像这个案件里,如果华阿姨是用人单位的员工,成立劳动关系的话,按照法律规定,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24小时内死亡,视同工伤,是可以获得工伤赔偿的。
但是,由于她和黎某之间成立的是劳务合同关系,属于个人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其家属要想获得赔偿,必须以黎某存在过错为前提。
而法院认为,黎某为华阿姨提供了带有空调的房间,工作环境没问题。她照顾两位老人也是事先约定好的,没有超出合同范围。她说自己发烧以后,黎某发现她病情严重以后,也及时拨打了120,没有延误治疗。而且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可以自行判断身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就医。黎某及其父母从没有阻止过她就医,一般得雇主也不可能意识到发烧会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所以,雇主已经尽到了提醒注意、及时救助的义务,不存在过错。
因此,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了华阿姨家属的诉讼请求。不过,黎某仍然自愿补偿原告1万元。
#保姆发烧死亡家属索赔158万被驳回#
你对这个结果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看法吧!
这位保姆姓华,在一家互联网护工平台做了登记。之后男子黎某的父母患了脑萎缩,需要人照顾,华阿姨就被介绍到了黎某父母家。
工作期间,华阿姨和黎某父母相处的一直不错。
去年7月的一天早上,华阿姨起床后发了高烧,就自己找了点药吃,但是没什么作用。
她在微信群里告诉黎某,说自己发烧了。黎某妻子回复说,华阿姨的身体不舒服,要不让平台换个人。之后,黎某家人联系平台,说了华阿姨的情况。
在这中间,华阿姨还要坚持出去照顾老人,黎某母亲摸到华阿姨的手很热,就提醒她说,让她去休息,不要忙了,还把她扶到房间里休息。
到了中午,黎某和家人,平台的工作人员都先后赶到黎某父母家,查看情况。中午1点多,他们发现华阿姨已经昏迷了,急忙拨打120。但是经过医院抢救,华阿姨仍然不幸去世,死亡原因为“急性呼吸衰竭”。
华阿姨的家属把黎某、平台告上法院,说是因为他们没有及时施救,才导致华阿姨死亡的,要求平台赔偿100万元,黎某赔偿58万元。
一、华阿姨与护工平台、黎某之间是什么关系?
任何赔偿都要建立在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所以,要讨论黎某、护工平台的责任问题,必须先搞清楚华阿姨与护工平台、黎某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
1、在这个案件里,华阿姨的工作内容由黎某安排,费用由黎某支付,所以华阿姨与黎某之间成立雇佣合同关系,也就是现在法律上的劳务合同关系。
有人可能觉得奇怪,提出那华阿姨与黎某父母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呢?
这在法律上属于一种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也就是说,虽然华阿姨是受黎某雇佣,但黎某和华阿姨已经约定华阿姨履行合同的对象是黎某父母。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如果华阿姨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比如说没照顾好黎某父母,原则上应该由黎某向华阿姨主张违约。当然,黎某也可以和华阿姨约定好,黎某父母可以直接向华阿姨主张权利。这个时候,如果华阿姨没有履行好合同,黎某父母可以直接向华阿姨主张违约。
但是,对于华阿姨来说,其合同的相对人还是黎某,出了问题,还是应当向黎某主张权利,而不能直接向黎某父母主张权利。
2、而平台在黎某和华阿姨之间只是起一个中介的作用,也就是为黎某和华阿姨之间签订合同提供机会,从中收取费用。
所以,黎某和华阿姨之间属于中介合同关系。
二、平台和黎某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华阿姨与平台之间属于中介合同关系,平台只是为华阿姨与黎某订立合同提供机会,在合同的具体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责任问题,原则上都是由华阿姨与黎某之间独立承担,所以华阿姨的死亡与平台无关,平台自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华阿姨与黎某之间属于劳务合同关系。对于履行劳务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损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与劳动合同是不同的。
在劳动合同中,如果劳动者因为劳动受到伤害,属于工伤,由工伤保险进行赔偿,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是,在劳务合同中,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雇主是按过错承担承担责任的,如果没有过错,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像这个案件里,如果华阿姨是用人单位的员工,成立劳动关系的话,按照法律规定,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24小时内死亡,视同工伤,是可以获得工伤赔偿的。
但是,由于她和黎某之间成立的是劳务合同关系,属于个人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其家属要想获得赔偿,必须以黎某存在过错为前提。
而法院认为,黎某为华阿姨提供了带有空调的房间,工作环境没问题。她照顾两位老人也是事先约定好的,没有超出合同范围。她说自己发烧以后,黎某发现她病情严重以后,也及时拨打了120,没有延误治疗。而且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可以自行判断身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就医。黎某及其父母从没有阻止过她就医,一般得雇主也不可能意识到发烧会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所以,雇主已经尽到了提醒注意、及时救助的义务,不存在过错。
因此,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了华阿姨家属的诉讼请求。不过,黎某仍然自愿补偿原告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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