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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两位新人,请问是选婚房吗?
我可以贴地砖、刮腻子、贴脚线、做吊顶、喷漆、铺水电线、做防水,一站式装修,报价全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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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做婚庆的,你们想要中式,西式还是泰式?
我建议三种都要,办三场,人多热闹喜气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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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有个朋友做国际旅游的,可以为你们量身打造无数个蜜月旅行。
请联系我[憧憬][憧憬][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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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的人留言:
本人2017年4月在深圳市龙岗民政局领了结婚证,但是2017年5月去派出所办事才发现本人的登记结婚的深户早在2015年的7月因双户口被注销了,但是我完全不知情被注销了,我去结婚证办理的机构龙岗区民政局申请修改信息,该机构不予受理,户籍所在的民政局也不予受理,我该怎么办?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其在深圳的重复户口被注销,结婚证无法修改信息。根据领导批示,深圳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深圳市政府回复意见: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妥善处理重复(虚假)户口的意见》(粤公意字〔2014〕5号,以下简称《意见》)规定“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的真实户口,应予以保留;虚假户口,应予以注销”。经核查,您持有汕头和深圳双重户口,其中汕头户口为真实户口,深圳户口为虚假户口。因无法联系到您前来深圳市公安机关办理深圳户口注销手续,根据《意见》第十一款规定,深圳市公安机关制发了《重复(虚假)户口处理公告》。公告期(公告期为60日)满后,您仍未到深圳市公安机关办理注销手续,2015年7月,深圳市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依法注销了您的深圳户口。
鉴于您的实际情况,您可先到深圳市公安机关开具户口注销证明,再持户口注销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回汕头市濠江区申请修改结婚证信息。如您仍有疑问,请联系深圳市公安局
本人2017年4月在深圳市龙岗民政局领了结婚证,但是2017年5月去派出所办事才发现本人的登记结婚的深户早在2015年的7月因双户口被注销了,但是我完全不知情被注销了,我去结婚证办理的机构龙岗区民政局申请修改信息,该机构不予受理,户籍所在的民政局也不予受理,我该怎么办?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其在深圳的重复户口被注销,结婚证无法修改信息。根据领导批示,深圳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深圳市政府回复意见: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妥善处理重复(虚假)户口的意见》(粤公意字〔2014〕5号,以下简称《意见》)规定“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的真实户口,应予以保留;虚假户口,应予以注销”。经核查,您持有汕头和深圳双重户口,其中汕头户口为真实户口,深圳户口为虚假户口。因无法联系到您前来深圳市公安机关办理深圳户口注销手续,根据《意见》第十一款规定,深圳市公安机关制发了《重复(虚假)户口处理公告》。公告期(公告期为60日)满后,您仍未到深圳市公安机关办理注销手续,2015年7月,深圳市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依法注销了您的深圳户口。
鉴于您的实际情况,您可先到深圳市公安机关开具户口注销证明,再持户口注销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回汕头市濠江区申请修改结婚证信息。如您仍有疑问,请联系深圳市公安局
【递补体检和考察名单公布!事关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2022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递补体检和考察公告
2022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成绩已公布,因部分岗位考生放弃,根据工作安排,现将递补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于2022年12月1日(星期四)早上7:20以前到十堰市教育局门前场地集合(茅箭区北京北路72号)。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2022年十堰市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递补体检和考察公告
2022年十堰市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综合成绩已公布,因部分岗位考生放弃,根据工作安排,现将递补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于2022年12月1日(星期四)早上7:20以前到十堰市教育局门前场地集合(茅箭区北京北路72号)。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2022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面向驻堰部队随军家属专项公开招聘体检和考察公告
2022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面向驻堰部队随军家属专项公开招聘综合成绩已公布,根据工作安排,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于2022年12月1日(星期四)早上7:20以前到十堰市教育局门前场地集合(茅箭区北京北路72号)。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注意事项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一支黑色水笔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经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证件、测量体温、查验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其中,体检前7天内有十堰市外旅居史的考生,应配合交通卡口“落地查、落地检”工作,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进入体检区域;体检前7天内没有十堰市外旅居史的考生,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进入体检区域。体检时需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检医院做好相关防疫工作。体检时需领取调档函并填写本人档案所在地,请考生提前予以确认。
体检后,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市人社局提出复检申请,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严禁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包括电话、手表等),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装袋,并在袋上写清自己的姓名后,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与体检医生谈论与体检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依据人社部令35号,按事业单位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考生应自觉遵守湖北省对国内重点地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应接尽接新冠疫苗。近期应避免前往国内重点地区或境外,自觉减少外出,避免人员聚集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考生应密切关注湖北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建议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安排返(来)堰时间。考生须执行体检前7天、体检中、体检后7天自我健康监测,有异常情况的应立即向招聘单位报告。
考察注意事项
请考察对象保持通讯畅通,等候考察工作小组通知,配合做好考察工作,有问题会与考生电话联系。通讯方式有变更的考生,请及时与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719-8654933。
2022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成绩已公布,因部分岗位考生放弃,根据工作安排,现将递补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于2022年12月1日(星期四)早上7:20以前到十堰市教育局门前场地集合(茅箭区北京北路72号)。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2022年十堰市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递补体检和考察公告
2022年十堰市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综合成绩已公布,因部分岗位考生放弃,根据工作安排,现将递补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于2022年12月1日(星期四)早上7:20以前到十堰市教育局门前场地集合(茅箭区北京北路72号)。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2022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面向驻堰部队随军家属专项公开招聘体检和考察公告
2022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面向驻堰部队随军家属专项公开招聘综合成绩已公布,根据工作安排,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于2022年12月1日(星期四)早上7:20以前到十堰市教育局门前场地集合(茅箭区北京北路72号)。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注意事项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一支黑色水笔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经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证件、测量体温、查验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其中,体检前7天内有十堰市外旅居史的考生,应配合交通卡口“落地查、落地检”工作,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进入体检区域;体检前7天内没有十堰市外旅居史的考生,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进入体检区域。体检时需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检医院做好相关防疫工作。体检时需领取调档函并填写本人档案所在地,请考生提前予以确认。
体检后,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市人社局提出复检申请,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严禁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包括电话、手表等),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装袋,并在袋上写清自己的姓名后,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与体检医生谈论与体检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依据人社部令35号,按事业单位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考生应自觉遵守湖北省对国内重点地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应接尽接新冠疫苗。近期应避免前往国内重点地区或境外,自觉减少外出,避免人员聚集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考生应密切关注湖北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建议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安排返(来)堰时间。考生须执行体检前7天、体检中、体检后7天自我健康监测,有异常情况的应立即向招聘单位报告。
考察注意事项
请考察对象保持通讯畅通,等候考察工作小组通知,配合做好考察工作,有问题会与考生电话联系。通讯方式有变更的考生,请及时与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719-865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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