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公厕产子后抛弃,一直拒绝抚养,甚至不愿探望…法院:撤销监护权】在绍兴市儿童福利院里,明明(化名)已经一岁多了,但是,他还不会抬头,也不会说话。
他是一个可怜的孩子,不知道爸爸是谁,一出生就被妈妈遗弃在了垃圾站,脑部受伤严重,差点就没命了。
为了这个孩子能够得到更好的照顾,法院已经开了好几次庭。
但是,孩子的妈妈似乎并没有明白法官的一片苦心。一直拒绝抚养照顾孩子,甚至连探望都不愿意,完全没有尽到一位母亲的责任。
前几天,法院又作出一个判决:撤销孩子妈妈的监护人资格。
不知道这个妈妈心里是什么样的感受。
8月13日下午,23岁的马某又出现在法庭,她戴着口罩。
庭审是通过视频的方式进行的。视频里,马某看起来没什么表情。
一年多前,她意外生下了一个儿子,这打破她的生活。
那是去年6月13日凌晨5时许,在绍兴市越城区东湖街道一村中,村民袁大爷听到了几声孩子的啼哭,是从路边的垃圾临时堆放场传来的。
怎么会有孩子?循着哭声,大爷走进去,他看到,有一个被红色雨衣遮盖的男婴。
他立即拨打了110报警。
警方到达后,发现被遗弃的婴儿满身是血、四肢冰凉、生命垂危。
经医生诊断,因刚出生便多次遭受重创,导致新生儿患上寒冷损伤综合征、新生儿颅内出血、新生儿脑室扩张等十余项病症。
她和男友育有一子,这个男婴是另一个男人的
到底是谁如此狠心扔下刚出生的婴儿?第二天,警方在对该村周围的监控进行查看后,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居然就是孩子的妈妈。她姓马,贵州人,在绍兴打工。
“我真的不想要这个孩子!”马某在接受警方讯问时反复这样强调,“我怕我男朋友会知道,如果没有这孩子对谁都好……”
原来,马某有一同居男友许某,还育有一子。
2018年下旬,马某与其他男子发生关系并怀孕,但因为没钱一直没去结束妊娠,始终假借身体发胖为由隐瞒着许某。
案发当日,马某感觉要生了,就在凌晨偷偷骑电瓶车到村中公厕独自产下了这个可怜的男孩。
凌晨4点,马某将满身是血的婴儿丢弃在临时垃圾场,还特意用雨衣和废砖头遮盖后才匆匆逃离。
在丢弃的路上,婴儿还从电瓶车上掉下过一次,造成了脑部重创。
孩子出生后就被扔在这里。
判了缓刑她仍拒绝照顾孩子
去年6月14日10时许,马某被民警抓获。
马某产下的男婴经过治疗终于脱离生命危险,由绍兴市民政局指定绍兴市救助管理站对其实施临时救助,并由绍兴市救助管理站委托绍兴市儿童福利院代为临时养育。
对于孩子的妈妈马某,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作出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六个月。
这样的判决更多地是出于人性的考虑,希望这个妈妈能够悔悟,尽心呵护、照顾自己的孩子。
但是,没想到的是,判决之后马某认罪悔罪态度很差,始终拒绝抚养男婴。
甚至,她探望也懒得去,更没有筹钱给孩子治病。她说,自己实在没钱,一个孩子都已经养不起了。
今年7月,绍兴检察机关提起了抗诉,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撤销对马某的缓刑,对其收监执行。
7月8日,绍兴中院向被告人马某送达了二审判决书。
当天,马某哭了。不知道是悔恨还是害怕。
民政局申请:撤销这个不负责妈妈的监护权
妈妈收监了,孩子谁来照顾?
绍兴市民政局提出了申请。民政局认为,马某不履行监护职责,其犯罪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被害男婴的生命、健康权。
因此,民政局向越城区法院申请撤销马某为被害男婴监护人资格,并指定越城区民政局为监护人。越城区检察院支持起诉。
8月13日下午,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马某的监护人资格。
越城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某生下男婴后便将其赤身裸体丢弃在露天垃圾场,在医院救治男婴过程中未支付任何费用和进行过任何照料,且在刑事处理阶段仍表示拒绝抚养,被判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马某的违法行为导致男婴曾面临死亡,虽经多次手术治疗脱离了生命危险,但该男婴生长发育明显落后于同龄人,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绍兴市民政局申请撤销马某的监护资格,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同时根据本案实际情况,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越城法院依法指定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担任国家监护责任。
“请照顾好孩子。”庭审结束前,法官这样对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说。
法官说法:为什么是故意杀人罪?
这个案子,也让办案法官唏嘘不已。
在生活中,有些人有这样的观念:我自己生的孩子,怎么处置我说了算。
但是,从法律上说,即使是刚出生的婴儿,其生命健康权也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没有权利随意处置。
对于本案,法官是这样解释的: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遗弃罪和以遗弃方式的故意杀人罪比较难以区分,其关键在于,是否考虑并给予了孩子获得救助的机会。
针对本案中,因被告人马某产子后故意丢弃,并使用多种掩盖手段试图断绝婴儿的获救机会,此种遗弃行为就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该案中的婴儿因母亲的无情丢弃,导致身患重病,虽经手术脱离生命危险,却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严重伤害。目前一岁多了,仍无法正常抬头、爬行和开口说话。
父母生下孩子后,就应当承担起抚养和教育的义务,这既是社会义务,更是法律义务。(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史春波)
他是一个可怜的孩子,不知道爸爸是谁,一出生就被妈妈遗弃在了垃圾站,脑部受伤严重,差点就没命了。
为了这个孩子能够得到更好的照顾,法院已经开了好几次庭。
但是,孩子的妈妈似乎并没有明白法官的一片苦心。一直拒绝抚养照顾孩子,甚至连探望都不愿意,完全没有尽到一位母亲的责任。
前几天,法院又作出一个判决:撤销孩子妈妈的监护人资格。
不知道这个妈妈心里是什么样的感受。
8月13日下午,23岁的马某又出现在法庭,她戴着口罩。
庭审是通过视频的方式进行的。视频里,马某看起来没什么表情。
一年多前,她意外生下了一个儿子,这打破她的生活。
那是去年6月13日凌晨5时许,在绍兴市越城区东湖街道一村中,村民袁大爷听到了几声孩子的啼哭,是从路边的垃圾临时堆放场传来的。
怎么会有孩子?循着哭声,大爷走进去,他看到,有一个被红色雨衣遮盖的男婴。
他立即拨打了110报警。
警方到达后,发现被遗弃的婴儿满身是血、四肢冰凉、生命垂危。
经医生诊断,因刚出生便多次遭受重创,导致新生儿患上寒冷损伤综合征、新生儿颅内出血、新生儿脑室扩张等十余项病症。
她和男友育有一子,这个男婴是另一个男人的
到底是谁如此狠心扔下刚出生的婴儿?第二天,警方在对该村周围的监控进行查看后,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居然就是孩子的妈妈。她姓马,贵州人,在绍兴打工。
“我真的不想要这个孩子!”马某在接受警方讯问时反复这样强调,“我怕我男朋友会知道,如果没有这孩子对谁都好……”
原来,马某有一同居男友许某,还育有一子。
2018年下旬,马某与其他男子发生关系并怀孕,但因为没钱一直没去结束妊娠,始终假借身体发胖为由隐瞒着许某。
案发当日,马某感觉要生了,就在凌晨偷偷骑电瓶车到村中公厕独自产下了这个可怜的男孩。
凌晨4点,马某将满身是血的婴儿丢弃在临时垃圾场,还特意用雨衣和废砖头遮盖后才匆匆逃离。
在丢弃的路上,婴儿还从电瓶车上掉下过一次,造成了脑部重创。
孩子出生后就被扔在这里。
判了缓刑她仍拒绝照顾孩子
去年6月14日10时许,马某被民警抓获。
马某产下的男婴经过治疗终于脱离生命危险,由绍兴市民政局指定绍兴市救助管理站对其实施临时救助,并由绍兴市救助管理站委托绍兴市儿童福利院代为临时养育。
对于孩子的妈妈马某,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作出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六个月。
这样的判决更多地是出于人性的考虑,希望这个妈妈能够悔悟,尽心呵护、照顾自己的孩子。
但是,没想到的是,判决之后马某认罪悔罪态度很差,始终拒绝抚养男婴。
甚至,她探望也懒得去,更没有筹钱给孩子治病。她说,自己实在没钱,一个孩子都已经养不起了。
今年7月,绍兴检察机关提起了抗诉,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撤销对马某的缓刑,对其收监执行。
7月8日,绍兴中院向被告人马某送达了二审判决书。
当天,马某哭了。不知道是悔恨还是害怕。
民政局申请:撤销这个不负责妈妈的监护权
妈妈收监了,孩子谁来照顾?
绍兴市民政局提出了申请。民政局认为,马某不履行监护职责,其犯罪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被害男婴的生命、健康权。
因此,民政局向越城区法院申请撤销马某为被害男婴监护人资格,并指定越城区民政局为监护人。越城区检察院支持起诉。
8月13日下午,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马某的监护人资格。
越城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某生下男婴后便将其赤身裸体丢弃在露天垃圾场,在医院救治男婴过程中未支付任何费用和进行过任何照料,且在刑事处理阶段仍表示拒绝抚养,被判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马某的违法行为导致男婴曾面临死亡,虽经多次手术治疗脱离了生命危险,但该男婴生长发育明显落后于同龄人,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绍兴市民政局申请撤销马某的监护资格,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同时根据本案实际情况,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越城法院依法指定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担任国家监护责任。
“请照顾好孩子。”庭审结束前,法官这样对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说。
法官说法:为什么是故意杀人罪?
这个案子,也让办案法官唏嘘不已。
在生活中,有些人有这样的观念:我自己生的孩子,怎么处置我说了算。
但是,从法律上说,即使是刚出生的婴儿,其生命健康权也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没有权利随意处置。
对于本案,法官是这样解释的: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遗弃罪和以遗弃方式的故意杀人罪比较难以区分,其关键在于,是否考虑并给予了孩子获得救助的机会。
针对本案中,因被告人马某产子后故意丢弃,并使用多种掩盖手段试图断绝婴儿的获救机会,此种遗弃行为就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该案中的婴儿因母亲的无情丢弃,导致身患重病,虽经手术脱离生命危险,却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严重伤害。目前一岁多了,仍无法正常抬头、爬行和开口说话。
父母生下孩子后,就应当承担起抚养和教育的义务,这既是社会义务,更是法律义务。(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史春波)
#路况信息# 【雅晏线K31+500m处发生垮塌道路中断】受连续强降雨影响,2020年8月7日,19时许,雅晏线K31+500m(小地名:严桥垃圾站钉制厂处)处发生塌方交通中断,无法通行,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山区道路行驶,注意观察通行。#雅安道路交管信息# @四川交警 @平安雅安 @四川交通广播 @掌上雅安 @雅安交警
#石家庄身边事#【交房发现与买房时完全不符,楼下就是垃圾站和公厕!】 匿名网友:你好,我是石家庄藁城区保利**业主,目前正在交房,在1号楼正门不足10米处,就有垃圾站和公厕,和买房时候完全不符。
目前约50个业主在售楼处维权,地产商不让进门,请领导帮助我们维护权益。 来源庄里事儿 https://t.cn/RJynW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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