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的那句可能是看脸的吧 足以说明萧驰野到底有多帅 光是靠脸就能迷倒一个富婆大美人当媳妇粮草冬衣不限时不限量供应还给你修路 就不提体格健壮擅长骑射一晚上搞三次还能背着沈兰舟去散步等等一系列优点 这些大概属于要加钱的 一夜五百两!沈兰舟在床上到底有多少次被老公的帅脸迷倒 那可能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过桥都有红袖招 长得一般谁没事招你啊 长得丑就该往你头上丢鸡蛋了 萧驰野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却靠实力赢回来一个绝世大美人老婆 骄傲死了! 从狼吞虎咽变成细嚼慢咽不算实力吗?
不用问魔镜这个世界谁的脸最值钱
萧驰野的脸最值钱!!
过桥都有红袖招 长得一般谁没事招你啊 长得丑就该往你头上丢鸡蛋了 萧驰野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却靠实力赢回来一个绝世大美人老婆 骄傲死了! 从狼吞虎咽变成细嚼慢咽不算实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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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妈刚跟我打视频说:她之前给一个同事看丁丁的照片 然后那个女同事看了一眼马上扭头大声说:咦呀你屋里狗子的脸好丑啊 从没见过这么丑的狗 我妈说她快被气死一下子没说出来话 后来她说那个女同事家里的两个泰迪脸都是凹的 长得像瘪嘴老太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谁敢说我的狗丑 我跟他拼命!说我丑没事儿~说丁丁丑我不乐意[怒][怒][怒]
陕西西安,鹿女士在平台上叫了一台优享车,准备带着家人出去游玩。可是她们刚上车不久,就被司机赶了下来,还被司机打了!网友们却纷纷拍手叫好!
事发当天,鹿女士准备带着家人去西安大雁塔游玩,随行人员有她的妈妈、奶奶、姐姐还有两个小孩一共6人。由于人比较多,她便叫了一台车。可是,司机走到半路,便叫她们下车。
理由是超载,但鹿女士却不这么认为。她认为两个小孩只有两三岁,都抱在手里,根本就不算超载。更何况,刚上车时司机都没有说啥,走到半路才让她们下车,这叫什么事?
为此,鹿女士当时就有些不高兴了,便和司机争论了几句。没想到司机竟然回怼她说“交 警不会觉得她家孩子小,就认为他不是一个人,认为这不是超载!”
就是因为这句话,鹿女士一下子就怒了!下车便和司机争吵起来!她指着司机说:“你说谁不是人?你骂谁呢?信不信我投诉你!”
司机一听投诉,也不惯着她:“我现在不接这个单子了,你们给我下车!你说话就说话,手指哪里呢?”说着便顺手推开鹿女士的手。
鹿女士见司机竟然敢动手打她,顺势就吐了一口痰到司机的脸上,并立马大喊“打 人了!打 人了......”
这一叫,她的姐姐、妈妈和奶奶都跑过来挠司机,场面非常混乱。而这么大的动静,也迅速引起旁人的围观,当时就有人报了警。
直到民 警赶过来,他们才被拉开。
此时的鹿女士哭着对民 警说,她本来开开心心出来游玩,不想遇到这么嚣张的司机,出言侮辱她的孩子不是人,还打她。连她83岁的奶奶都不放过,把老人家推在地上不能动弹。
确实,鹿女士脸上带着伤,头发也被薅掉了一把。而她的姐姐脸上也受了伤,一旁的奶奶不停地喊腰疼,吵着要让司机负责。
说着,鹿女士还不忘给司机踹上两脚,嘴里不停地骂着各种难听的话。
见到鹿女士恶人先告状,司机说,鹿女士一上车就抱着孩子坐在前排,任凭他怎么劝说,鹿女士都觉得没事,反而认为是他态度不好。
至于,欺负老人家更是没有的事。对方仗着自己年纪大,一上来就连扇自己两个耳光,他都没说啥。可对方还想继续扇,他就本能地甩手挡了一下,不小心把她推出去了,这些路 人可以作证。
再说,他根本就没有侮辱鹿女士她们。他向鹿女士解释说小孩也按一个人算的,6个人肯定就是超载,谁知她们当时就怒了,说了很多难听的话,更是向他脸上吐口水,这么侮辱人,谁受得了!
司机表示自己才是受害者,接着他抬起两只胳膊,上面全是一个个血口子,没有一块是好的。
接着,司机拿出自己的接单记录,他是平台的老司机,评分高达98分。目前已经接了6000多单,没有一个差 评,这种事情还是第 一次遇到。
在交 警的协调下,鹿女士的奶奶去医院拍了片,说有骨折的可能,双方也在派出所做了笔录。
网友看完,纷纷觉得司机干得漂亮!这么大个人,难道不知道抱着小孩不能坐前排吗?这点常识都没有,若真的出了什么事,谁负责?还向别人吐口水,一看这家子平时就嚣张跋扈惯了!
正如网友所说,在这件事中,鹿女士确实存在很多行为是不好的,甚至是违法的。
首先,鹿女士抱着2岁儿子坐在副驾驶上的行为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安 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前排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后排搭载学龄前的,按规定使用专用座椅。
其次,抱着孩子坐在前排也是相当危险的一件事。司机出于对乘客人身安 全着想,提醒乘客不要抱着孩子坐在前面是正确的,鹿女士不能以此而说司机态度不好,更不能以此对司机出言侮辱,甚至向对方吐口水。这些行为已经侵犯了司机的人格权,涉嫌构成侮辱罪。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规定,侮辱罪,是指使用暴 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而构成侮辱罪需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客观上使用暴 力或其他行为,破坏了他人的名誉;二是主观上是故意的;三是情节严重。
显然,鹿女士多次辱骂司机,向司机脸上吐口水并且制造舆 论,找到媒体丑 化司机以此来搏同情的行为均符合上述的条件。
所以,司机可以以此要求鹿女士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精神损失。
那么,司机在这件事中是否就不存在不妥的行为呢?
其实不是的,虽说经过警方调查是鹿女士先动得手,但司机也还手了。双方属于互殴,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而最 终,鹿女士和司机均被处于五日拘留。
@努力向上的金鱼呀
在生活中,相互尊重是一切美好关系的基础,也是一个人刻在骨子里的修养。很难想象,在当今这个文明社会,还会有人向别人脸上吐口水。这种行为估计连三岁孩童都知道是不对的,而作为成年人的鹿女士竟然不知,所以,她挨打是必然的。
对此,你觉得呢?
事发当天,鹿女士准备带着家人去西安大雁塔游玩,随行人员有她的妈妈、奶奶、姐姐还有两个小孩一共6人。由于人比较多,她便叫了一台车。可是,司机走到半路,便叫她们下车。
理由是超载,但鹿女士却不这么认为。她认为两个小孩只有两三岁,都抱在手里,根本就不算超载。更何况,刚上车时司机都没有说啥,走到半路才让她们下车,这叫什么事?
为此,鹿女士当时就有些不高兴了,便和司机争论了几句。没想到司机竟然回怼她说“交 警不会觉得她家孩子小,就认为他不是一个人,认为这不是超载!”
就是因为这句话,鹿女士一下子就怒了!下车便和司机争吵起来!她指着司机说:“你说谁不是人?你骂谁呢?信不信我投诉你!”
司机一听投诉,也不惯着她:“我现在不接这个单子了,你们给我下车!你说话就说话,手指哪里呢?”说着便顺手推开鹿女士的手。
鹿女士见司机竟然敢动手打她,顺势就吐了一口痰到司机的脸上,并立马大喊“打 人了!打 人了......”
这一叫,她的姐姐、妈妈和奶奶都跑过来挠司机,场面非常混乱。而这么大的动静,也迅速引起旁人的围观,当时就有人报了警。
直到民 警赶过来,他们才被拉开。
此时的鹿女士哭着对民 警说,她本来开开心心出来游玩,不想遇到这么嚣张的司机,出言侮辱她的孩子不是人,还打她。连她83岁的奶奶都不放过,把老人家推在地上不能动弹。
确实,鹿女士脸上带着伤,头发也被薅掉了一把。而她的姐姐脸上也受了伤,一旁的奶奶不停地喊腰疼,吵着要让司机负责。
说着,鹿女士还不忘给司机踹上两脚,嘴里不停地骂着各种难听的话。
见到鹿女士恶人先告状,司机说,鹿女士一上车就抱着孩子坐在前排,任凭他怎么劝说,鹿女士都觉得没事,反而认为是他态度不好。
至于,欺负老人家更是没有的事。对方仗着自己年纪大,一上来就连扇自己两个耳光,他都没说啥。可对方还想继续扇,他就本能地甩手挡了一下,不小心把她推出去了,这些路 人可以作证。
再说,他根本就没有侮辱鹿女士她们。他向鹿女士解释说小孩也按一个人算的,6个人肯定就是超载,谁知她们当时就怒了,说了很多难听的话,更是向他脸上吐口水,这么侮辱人,谁受得了!
司机表示自己才是受害者,接着他抬起两只胳膊,上面全是一个个血口子,没有一块是好的。
接着,司机拿出自己的接单记录,他是平台的老司机,评分高达98分。目前已经接了6000多单,没有一个差 评,这种事情还是第 一次遇到。
在交 警的协调下,鹿女士的奶奶去医院拍了片,说有骨折的可能,双方也在派出所做了笔录。
网友看完,纷纷觉得司机干得漂亮!这么大个人,难道不知道抱着小孩不能坐前排吗?这点常识都没有,若真的出了什么事,谁负责?还向别人吐口水,一看这家子平时就嚣张跋扈惯了!
正如网友所说,在这件事中,鹿女士确实存在很多行为是不好的,甚至是违法的。
首先,鹿女士抱着2岁儿子坐在副驾驶上的行为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安 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前排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后排搭载学龄前的,按规定使用专用座椅。
其次,抱着孩子坐在前排也是相当危险的一件事。司机出于对乘客人身安 全着想,提醒乘客不要抱着孩子坐在前面是正确的,鹿女士不能以此而说司机态度不好,更不能以此对司机出言侮辱,甚至向对方吐口水。这些行为已经侵犯了司机的人格权,涉嫌构成侮辱罪。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规定,侮辱罪,是指使用暴 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而构成侮辱罪需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客观上使用暴 力或其他行为,破坏了他人的名誉;二是主观上是故意的;三是情节严重。
显然,鹿女士多次辱骂司机,向司机脸上吐口水并且制造舆 论,找到媒体丑 化司机以此来搏同情的行为均符合上述的条件。
所以,司机可以以此要求鹿女士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精神损失。
那么,司机在这件事中是否就不存在不妥的行为呢?
其实不是的,虽说经过警方调查是鹿女士先动得手,但司机也还手了。双方属于互殴,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而最 终,鹿女士和司机均被处于五日拘留。
@努力向上的金鱼呀
在生活中,相互尊重是一切美好关系的基础,也是一个人刻在骨子里的修养。很难想象,在当今这个文明社会,还会有人向别人脸上吐口水。这种行为估计连三岁孩童都知道是不对的,而作为成年人的鹿女士竟然不知,所以,她挨打是必然的。
对此,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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