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上私立校,超额抚养费不支持】
小倩与王强于2008年登记结婚,2009年生一子小王。2014年,因夫妻感情破裂,小倩与王强至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协议离婚# 。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小王抚养权归王强所有,但先由小倩照顾小王起居生活直至其小学毕业止,王强每月给付生活费1000元,医疗费和教育费由双方平均分担等#抚养费# 。二人离婚后,小王一直跟随小倩生活。
2016年7月,小倩将小王带到上海,但因小王无法在上海接受义务教育,小倩只好将小王送至私立学校就读,产生了高额教育费用8万余元。小倩在告知王强其送小王至私立学校时,王强表示反对并不愿承担小王因上私立学校所花费的超出一般学校的教育费用。后小倩起诉王强,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小王由其抚养,并要求王强支付抚养费及相应私立学校教育费用。
海安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倩虽与王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孩子抚养权归王强所有,但孩子事实上一直跟着小倩生活。现小王已年满8周岁,其明确表示要求随小倩生活,法院尊重小王的选择。故小倩要求将小王变更由其抚养,并要求王强按照约定的标准支付抚养费的诉请,法院予以支持。
我国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公立小学属于义务教育学校,国家对就读于公立小学的学生免收学费,公立小学的收费较低;而私立学校具有营利性#私立学校# ,其收费项目和标准不一,通常都要求学生缴纳高额的费用。对于离异父母而言,若未协商一致,一方当事人擅自选择高额的支出应当由作出选择的行为人自行承担。本案中,小倩将孩子在义务教育阶段送到私立学校,应与王强协商决定,但在王强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对于相应教育费用分担,法院判决应当参照同期公立小学的收费标准计算。#律师[超话]# https://t.cn/RxnoX29
小倩与王强于2008年登记结婚,2009年生一子小王。2014年,因夫妻感情破裂,小倩与王强至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协议离婚# 。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小王抚养权归王强所有,但先由小倩照顾小王起居生活直至其小学毕业止,王强每月给付生活费1000元,医疗费和教育费由双方平均分担等#抚养费# 。二人离婚后,小王一直跟随小倩生活。
2016年7月,小倩将小王带到上海,但因小王无法在上海接受义务教育,小倩只好将小王送至私立学校就读,产生了高额教育费用8万余元。小倩在告知王强其送小王至私立学校时,王强表示反对并不愿承担小王因上私立学校所花费的超出一般学校的教育费用。后小倩起诉王强,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小王由其抚养,并要求王强支付抚养费及相应私立学校教育费用。
海安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倩虽与王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孩子抚养权归王强所有,但孩子事实上一直跟着小倩生活。现小王已年满8周岁,其明确表示要求随小倩生活,法院尊重小王的选择。故小倩要求将小王变更由其抚养,并要求王强按照约定的标准支付抚养费的诉请,法院予以支持。
我国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公立小学属于义务教育学校,国家对就读于公立小学的学生免收学费,公立小学的收费较低;而私立学校具有营利性#私立学校# ,其收费项目和标准不一,通常都要求学生缴纳高额的费用。对于离异父母而言,若未协商一致,一方当事人擅自选择高额的支出应当由作出选择的行为人自行承担。本案中,小倩将孩子在义务教育阶段送到私立学校,应与王强协商决定,但在王强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对于相应教育费用分担,法院判决应当参照同期公立小学的收费标准计算。#律师[超话]# https://t.cn/RxnoX29
【享有抚养权却“玩消失”,孩子权益该如何保护】父母离婚,家庭分裂,最受伤害的莫过于孩子。如果父母双方能妥善协商好孩子抚养问题,对孩子的影响还能小一点,但现实生活中存在夫妻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争夺不下的情形,甚至父母双方均拒绝抚养孩子。在此情况下,法院是如何保障儿童权益的呢?
“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爸爸了,我只想跟着妈妈一起生活。”年幼的小文提起父亲,眼里只有陌生和疏远,话语里透出的是不属于他这个年龄的成熟与伤感。
小文的父母于2012年10月份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当时离婚协议约定年仅两岁的小文由父亲林先生抚养,但是协议离婚登记不到一年之后,父亲林先生将儿子送到母亲张女士处后,从此便失去联系。
张女士表示,林先生自那之后从未看望过孩子,也从未给孩子的成长提供过任何物质和情感上的帮助和支持。期间,小文一直跟着母亲和外公、外婆一起生活,张女士曾多次尝试联系前夫,商讨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却始终联系不上林先生。为了维护孩子合法利益,促进孩子健康成长,无奈之下,张女士只好将前夫告上法庭。
为最大程度保障孩子的权益,长清法院法官通过电话、短信、实地走访等多种途径尽最大努力联系孩子的父亲。毕竟,该案不仅关系着林先生作为一个父亲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还直接影响到孩子的成长和心理健康。但遗憾的是,孩子的父亲始终没有露面。
最终,长清法院法官坚持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从有利于未成年健康成长、保障未成年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原告的履责情况以及孩子的强烈意愿,结合被告不履行抚养义务、拒绝沟通的实际情况,依法变更孩子小文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并且判令被告支付自2013年9月至判决生效之前一个月的抚养费共计52500元。
法官提醒,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在本案中,张先生作为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应该履行相应法律义务。或许,张先生也有自己难言的苦衷,但任何困难都不能成为一个父亲不履行对孩子抚养义务的理由,不作为和逃避也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张先生的“避而不见”,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更为重要的是,父亲角色的缺位也将成为父子双方一生都无法弥补的遗憾。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来源: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豫法阳光)
“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爸爸了,我只想跟着妈妈一起生活。”年幼的小文提起父亲,眼里只有陌生和疏远,话语里透出的是不属于他这个年龄的成熟与伤感。
小文的父母于2012年10月份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当时离婚协议约定年仅两岁的小文由父亲林先生抚养,但是协议离婚登记不到一年之后,父亲林先生将儿子送到母亲张女士处后,从此便失去联系。
张女士表示,林先生自那之后从未看望过孩子,也从未给孩子的成长提供过任何物质和情感上的帮助和支持。期间,小文一直跟着母亲和外公、外婆一起生活,张女士曾多次尝试联系前夫,商讨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却始终联系不上林先生。为了维护孩子合法利益,促进孩子健康成长,无奈之下,张女士只好将前夫告上法庭。
为最大程度保障孩子的权益,长清法院法官通过电话、短信、实地走访等多种途径尽最大努力联系孩子的父亲。毕竟,该案不仅关系着林先生作为一个父亲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还直接影响到孩子的成长和心理健康。但遗憾的是,孩子的父亲始终没有露面。
最终,长清法院法官坚持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从有利于未成年健康成长、保障未成年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原告的履责情况以及孩子的强烈意愿,结合被告不履行抚养义务、拒绝沟通的实际情况,依法变更孩子小文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并且判令被告支付自2013年9月至判决生效之前一个月的抚养费共计52500元。
法官提醒,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在本案中,张先生作为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应该履行相应法律义务。或许,张先生也有自己难言的苦衷,但任何困难都不能成为一个父亲不履行对孩子抚养义务的理由,不作为和逃避也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张先生的“避而不见”,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更为重要的是,父亲角色的缺位也将成为父子双方一生都无法弥补的遗憾。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来源: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豫法阳光)
妈的这个婚没法接了!我准备结婚,昨天家里人和女方父母一起吃了顿饭,谈了谈费用问题。中间拉家常忽略情况如下——彩礼:6万6
这个钱小弟自己出(卖100股茅台就有了),没多想就同意了(三金1.5w已买)房子:房子我家已经买了,全款87万,花了父母近50万。女方:女方要求加名字,父母同意。房子聊完。装修:矛盾点开始积累。父母:出10W简装全包,2万家具。想女方出电器但没明说,想女方自己说出口。
女方:女方父母不做声。最后女方爸爸开口:电器就让两个孩子自己弄吧!(这TM又落到我头上了,)说完这话老妈掐了我一下(晚上回家死定),但又不敢挑明。场面已经有点尴尬了!装修聊完,父母已经有点脸色了。婚礼:其他费用就不说了,肯定我家出没跑了(初步是杂项婚庆不算酒席一共4W)。
关键问题出在酒席上,女方要求我方包50桌(女方总共定70桌65桌宴客5桌备用)女方的酒席钱(相当于5W多吧,关键这随礼钱是各收各的)。父母:5W多也不算太多,父母就答应了,但我妈估计是忍不住了,挑明的问了嫁妆的问题。老妈:这两个孩子上班离住的地方都比较远,交通上不是太方便,陪嫁的东西,要不亲家母您看看!(陪嫁车)
女方:现在交通都蛮方便的,以后交通应该不是问题吧。(我已经无语,老爸老妈已经跨脸了。)老妈:(按耐不住了!)那女方嫁妆你看是个什么情况呢?(用词已经不在那么客气了)女方:就这么一个女儿,但是手头确实不宽裕,表示最多能给3W左右的嫁妆钱。(刚刚不是给了你66666吗?)老妈:(不好发难)依然表示最好能陪嫁一辆车。女方:还是表示车太贵,买不起。不过嫁妆钱提高到4W左右。最后嫁妆问题谈的不欢而散,被我爸这个和事老又拉跑题去拉家常了。最后饭局结束,给了9999的订婚钱。
各回各家了,路上我妈就没好脸色了,跟我挑明说如果她家陪嫁就那么点,一是房子不可能加名字,二是酒席分开办,三是婚后我每月要上缴父母1500元工资,由他们帮我存着,怕女方最后全拿去给她父母。然后叫我到家就给女友打电话。到家我就当着老妈面给女朋友打电话,把事情跟她说明了。电话里女友就和我吵起来了。表示酒席分开办可以,房子一定要加名字,又说他们家就她一个女儿,不能结个婚给家里人添负担,嫁出去家里就两个老的没人照顾.....
她父母养大她不容易云云。我听到着话气就不打一处来,你家里人养大你不容易!我家里养我就容易,现在又不是说像古代不能随便回娘家,双方都是平等的,我们两个人结婚是两朋友的事,如果结婚后你和你父母脱离关系,你的要求我全答应,现在什么钱都我家出,你家里是打算卖女儿吗?最后她说了些难听的话,表示出不起钱就不结!我就回了句:这话是你说的啊!就挂了电话。现在我电话已经被打爆了,女友,我们两个的介绍人,我通通没接。老妈估计是看事情有点严重,又跑过来劝我,在好好在跟她好好谈谈,如果实在不行就先这样。别把喜事搞黄了。我也没说啥就回房了,想来想去觉得太气愤,苹果手机直接就摔了。
如果是你,接下来你觉得我该怎么做才好???
这个钱小弟自己出(卖100股茅台就有了),没多想就同意了(三金1.5w已买)房子:房子我家已经买了,全款87万,花了父母近50万。女方:女方要求加名字,父母同意。房子聊完。装修:矛盾点开始积累。父母:出10W简装全包,2万家具。想女方出电器但没明说,想女方自己说出口。
女方:女方父母不做声。最后女方爸爸开口:电器就让两个孩子自己弄吧!(这TM又落到我头上了,)说完这话老妈掐了我一下(晚上回家死定),但又不敢挑明。场面已经有点尴尬了!装修聊完,父母已经有点脸色了。婚礼:其他费用就不说了,肯定我家出没跑了(初步是杂项婚庆不算酒席一共4W)。
关键问题出在酒席上,女方要求我方包50桌(女方总共定70桌65桌宴客5桌备用)女方的酒席钱(相当于5W多吧,关键这随礼钱是各收各的)。父母:5W多也不算太多,父母就答应了,但我妈估计是忍不住了,挑明的问了嫁妆的问题。老妈:这两个孩子上班离住的地方都比较远,交通上不是太方便,陪嫁的东西,要不亲家母您看看!(陪嫁车)
女方:现在交通都蛮方便的,以后交通应该不是问题吧。(我已经无语,老爸老妈已经跨脸了。)老妈:(按耐不住了!)那女方嫁妆你看是个什么情况呢?(用词已经不在那么客气了)女方:就这么一个女儿,但是手头确实不宽裕,表示最多能给3W左右的嫁妆钱。(刚刚不是给了你66666吗?)老妈:(不好发难)依然表示最好能陪嫁一辆车。女方:还是表示车太贵,买不起。不过嫁妆钱提高到4W左右。最后嫁妆问题谈的不欢而散,被我爸这个和事老又拉跑题去拉家常了。最后饭局结束,给了9999的订婚钱。
各回各家了,路上我妈就没好脸色了,跟我挑明说如果她家陪嫁就那么点,一是房子不可能加名字,二是酒席分开办,三是婚后我每月要上缴父母1500元工资,由他们帮我存着,怕女方最后全拿去给她父母。然后叫我到家就给女友打电话。到家我就当着老妈面给女朋友打电话,把事情跟她说明了。电话里女友就和我吵起来了。表示酒席分开办可以,房子一定要加名字,又说他们家就她一个女儿,不能结个婚给家里人添负担,嫁出去家里就两个老的没人照顾.....
她父母养大她不容易云云。我听到着话气就不打一处来,你家里人养大你不容易!我家里养我就容易,现在又不是说像古代不能随便回娘家,双方都是平等的,我们两个人结婚是两朋友的事,如果结婚后你和你父母脱离关系,你的要求我全答应,现在什么钱都我家出,你家里是打算卖女儿吗?最后她说了些难听的话,表示出不起钱就不结!我就回了句:这话是你说的啊!就挂了电话。现在我电话已经被打爆了,女友,我们两个的介绍人,我通通没接。老妈估计是看事情有点严重,又跑过来劝我,在好好在跟她好好谈谈,如果实在不行就先这样。别把喜事搞黄了。我也没说啥就回房了,想来想去觉得太气愤,苹果手机直接就摔了。
如果是你,接下来你觉得我该怎么做才好???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