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四步工作法” 分层分类推进低收入人口监测帮扶 助推乡村振兴#浚县#
为进一步巩固兜底脱贫成果,加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做好低保边缘等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防范化解我县农村低收入人口因灾返贫致贫,浚县采取“四步工作法”,对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特别是“两类户”中未享受兜底政策人群,开展常态化监测帮扶,分层分类精准救助,筑牢织密民生保障网,提升民政服务精度和温度。
第一步,建立一个机制。民政部门与乡村振兴局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每月4日前将上月新增的低保、特困供养对象与乡村振兴局对接,县乡村振兴局也及时将脱贫人口、监测户信息反馈给民政局,实现动态监测。民政局将符合条件的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监测户按照规定及时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对已稳定脱贫、渐退期满的农村低保对象,稳步有序退出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2022年1-10月份共计为乡村振兴局所委托的,拟纳入监测对象355户1395人进行经济状况核对,及时反馈疑点数据176条。
第二步,下放两项权限。一是低保和特困确认权限下放。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今年3月份,将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确认权限下放至镇、街道,形成镇(街道)受理审核确认,县级培训指导的新格局。二是临时救助权限下放。将临时救助金额在1000元及以下的审批权限全面下放至镇(街道),并在所有镇(街道)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今年以来,全县为2284名临时困难人员,发放临时救助金162.6万元。
第三步,管好三类对象。一是管好特困供养对象。对所有特困供养人员重新进行生活自理能力等级评定,签订照料护理协议,提高特困供养对象照料护理标准,护理费分别提高到600元、300元、60元,6-10月份共计发放特困供养照料护理费195.4万元,惠及3109人。二是管好老弱病残类对象。民政、残联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细化工作流程,明确部门责任,规范工作管理,按月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确保应补尽补。今年以来,对13510名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772.3万元。通过低保年度核查,同步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度核查工作,今年以来,共对272名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费254万元;持续落实好高龄老人补贴政策,全县共对9697名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593.7万元。三是管好流浪乞讨对象。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活动,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强化街面巡查救助,未出现流浪乞讨人员冻、饿、伤、死等事件发生。
第四步,落实四项政策。一是住房保障政策。民政局通过对住建部门反馈数据,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可申请危房重建补贴,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二是养老医保政策。民政局通过与人社、财政和医保部门信息共享,低收入人口可享受养老保险减免和医疗保险减免政策,生病住院人员可在医院结算窗口享受二次报销一站式服务。三是电费补贴政策。低收入人口还可申请电费补贴。今年以来,共为低保和特困对象发放电费补贴62.6万元。四是物价补贴政策。根据发改部门监测的物件上涨水平,为低收入人口发放物价补贴和一次性生活补贴。今年以来,为8943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87.8万元,为21855人发放物价补贴31.5万元。
下一步,浚县将继续围绕重点工作,切实增强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统筹谋划,精准对接群众诉求,全力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把衔接乡村振兴的“绣花”功夫下得实之又实,高质量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任务,助力乡村振兴。(民政局供稿)
(来源:浚县乡村振兴在线)
为进一步巩固兜底脱贫成果,加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做好低保边缘等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防范化解我县农村低收入人口因灾返贫致贫,浚县采取“四步工作法”,对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特别是“两类户”中未享受兜底政策人群,开展常态化监测帮扶,分层分类精准救助,筑牢织密民生保障网,提升民政服务精度和温度。
第一步,建立一个机制。民政部门与乡村振兴局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每月4日前将上月新增的低保、特困供养对象与乡村振兴局对接,县乡村振兴局也及时将脱贫人口、监测户信息反馈给民政局,实现动态监测。民政局将符合条件的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监测户按照规定及时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对已稳定脱贫、渐退期满的农村低保对象,稳步有序退出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2022年1-10月份共计为乡村振兴局所委托的,拟纳入监测对象355户1395人进行经济状况核对,及时反馈疑点数据176条。
第二步,下放两项权限。一是低保和特困确认权限下放。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今年3月份,将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确认权限下放至镇、街道,形成镇(街道)受理审核确认,县级培训指导的新格局。二是临时救助权限下放。将临时救助金额在1000元及以下的审批权限全面下放至镇(街道),并在所有镇(街道)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今年以来,全县为2284名临时困难人员,发放临时救助金162.6万元。
第三步,管好三类对象。一是管好特困供养对象。对所有特困供养人员重新进行生活自理能力等级评定,签订照料护理协议,提高特困供养对象照料护理标准,护理费分别提高到600元、300元、60元,6-10月份共计发放特困供养照料护理费195.4万元,惠及3109人。二是管好老弱病残类对象。民政、残联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细化工作流程,明确部门责任,规范工作管理,按月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确保应补尽补。今年以来,对13510名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772.3万元。通过低保年度核查,同步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度核查工作,今年以来,共对272名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费254万元;持续落实好高龄老人补贴政策,全县共对9697名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593.7万元。三是管好流浪乞讨对象。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活动,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强化街面巡查救助,未出现流浪乞讨人员冻、饿、伤、死等事件发生。
第四步,落实四项政策。一是住房保障政策。民政局通过对住建部门反馈数据,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可申请危房重建补贴,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二是养老医保政策。民政局通过与人社、财政和医保部门信息共享,低收入人口可享受养老保险减免和医疗保险减免政策,生病住院人员可在医院结算窗口享受二次报销一站式服务。三是电费补贴政策。低收入人口还可申请电费补贴。今年以来,共为低保和特困对象发放电费补贴62.6万元。四是物价补贴政策。根据发改部门监测的物件上涨水平,为低收入人口发放物价补贴和一次性生活补贴。今年以来,为8943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87.8万元,为21855人发放物价补贴31.5万元。
下一步,浚县将继续围绕重点工作,切实增强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统筹谋划,精准对接群众诉求,全力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把衔接乡村振兴的“绣花”功夫下得实之又实,高质量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任务,助力乡村振兴。(民政局供稿)
(来源:浚县乡村振兴在线)
佛山多名业主收楼拿证后要退房 开发商:不可能(组图)
新闻来源: 南方都市报 于2022-11-17 8:30:27 大字阅读 提示:新闻观点不代表本人立场
买房后顺利收楼拿到房产证本来是一件高兴的事情,但是多名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万益广场购买了商品房的业主却认为自己在买房过程中受到了蒙骗,坚持要求开发商退房。开发商代表则表示,销售过程完全合规合法,由于这些业主所购买房产网签备案早已完成,因此无法退房退款。
位于南海区大沥镇的万益广场营销中心
认为购房时受销售欺骗 多名业主拿房产证后要求退房
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建设大道的万益广场地处广佛交界,因此受到了较多购房市民的关注,而在广州工作的郑先生就是其中一员,他于2021年5月在这里购买了一套面积70平方米的房产,花费97万元。
“刚开始来这里看房时候,销售告诉我们是公寓,可以办理产权证,40年产权到期时候可以提前一年进行续约。”郑先生表示,自己当时就是听取了销售的这些介绍才决定购买这套房产。
但在2022年收楼拿到房产证之后,郑先生却发现房产证上用途写着办公性质,且备注着:土地使用权到期(2053年12月31日)之后,土地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全部都无偿收回。
业主房产证上的用途和使用期限标注
“如果政府部门认定办公性质不能住人,把我们全部清退怎么办?而且为什么产权证上写着到期之后无偿收回,这让我们心里觉得完全没保障。”面对房产证上的这些备注,郑先难以接受,因此希望开发商能够退房。
和郑先生的情况类似,购房者梁女士也向记者反映,拿到房产证之后才发现“2053年无偿收回”这句话和自己之前了解的情况不一样,因此多次找到开发商售楼处要求退房。
“如果明确被告知会被无偿收回,我肯定不会选择购买。”梁女士认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候,销售人员没有仔细向她解释合同内的具体条款。
记者走访:楼盘销售中心设有特别告知书 销售工作正常进行
南都记者了解到,作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改革区域,南海从2015年正式启动试点改革,还特意出台了《佛山市南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及房屋开发经营监管试行办法》,对此类土地以及房屋的开发经营进行监管。该办法规定,涉及房屋销售、租赁等经营的,开发单位应在项目销售中心(招商中心)醒目位置制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项目信息公示栏,进行项目投资风险识别和提示。
11月15日下午,南都记者前往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建设大道的万益广场销售中心进行了实地走访。
现场可见,在营销中心一侧墙体上有商品房预售公示栏以及买卖特别提示。除此之外,一面蓝色的大背景板上还醒目地印刷着《特别告知书》。告知书中写明,所在地块性质为农村集体用地(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3年12月31日。
营销中心一面蓝色的大背景板上醒目地印刷着《特别告知书》
营销中心内,有多名销售工作人员正在和客户沟通介绍。在签约室内,一名购房者正在签订购房合同,签约桌上立有明显的房产产权提示标语。
开发商回应:信息公开透明不存在欺骗行为 业主退房诉求无法实现
在销售中心,作为项目开发商代表,营销中心负责人,佛山市旭禾物业代理有限公司法人刘术虎接受了记者采访,就几位业主提出的诉求进行了回应。
刘术虎表示,万益中心作为南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样本之一,在开始销售时候就已经明确在售楼部做出了特别告知书,写明了项目的土地性质,告知前来看房的市民这里是非住宅性质的商品房,且也对销售代理提出了明确告知情况不得隐瞒的要求。
“所有的风险提示,我们都是按照严格的管理规定做好的,在售楼中心有专门展示,只要前来售楼部的市民都可以看到。”因此他认为,业主投诉提出被销售人员误导蒙骗的情况并不存在。
与此同时,刘术虎表示,每一位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都会单独签订一份知情书,在知情书中会告知购房者所购买房产只能用于办公的性质,购房合同中也会特别划线注明房屋产权状况。
营销中心合同签署桌上陈列着写有提醒字样的牌子
“知情书和合同中,多次写清楚了购买房产的办公性质,明确产权只有40年,到期之后会收回。购房者在签订知情书和购房合同中,我们提供充足的时间空间,不会加以干涉,他们有足够的知情权来了解所购买房屋的状况。”
针对业主们提出的退房诉求,刘术虎表示,因购房者所购房屋已经在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了网签备案,房产证都已经办理下来,退房的流程已超出了公司范畴,因此无法实现。
“如果购房者对于房产证上的备注有疑问,我建议购房者直接找发证机关,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咨询了解。”
新闻来源: 南方都市报 于2022-11-17 8:30:27 大字阅读 提示:新闻观点不代表本人立场
买房后顺利收楼拿到房产证本来是一件高兴的事情,但是多名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万益广场购买了商品房的业主却认为自己在买房过程中受到了蒙骗,坚持要求开发商退房。开发商代表则表示,销售过程完全合规合法,由于这些业主所购买房产网签备案早已完成,因此无法退房退款。
位于南海区大沥镇的万益广场营销中心
认为购房时受销售欺骗 多名业主拿房产证后要求退房
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建设大道的万益广场地处广佛交界,因此受到了较多购房市民的关注,而在广州工作的郑先生就是其中一员,他于2021年5月在这里购买了一套面积70平方米的房产,花费97万元。
“刚开始来这里看房时候,销售告诉我们是公寓,可以办理产权证,40年产权到期时候可以提前一年进行续约。”郑先生表示,自己当时就是听取了销售的这些介绍才决定购买这套房产。
但在2022年收楼拿到房产证之后,郑先生却发现房产证上用途写着办公性质,且备注着:土地使用权到期(2053年12月31日)之后,土地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全部都无偿收回。
业主房产证上的用途和使用期限标注
“如果政府部门认定办公性质不能住人,把我们全部清退怎么办?而且为什么产权证上写着到期之后无偿收回,这让我们心里觉得完全没保障。”面对房产证上的这些备注,郑先难以接受,因此希望开发商能够退房。
和郑先生的情况类似,购房者梁女士也向记者反映,拿到房产证之后才发现“2053年无偿收回”这句话和自己之前了解的情况不一样,因此多次找到开发商售楼处要求退房。
“如果明确被告知会被无偿收回,我肯定不会选择购买。”梁女士认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候,销售人员没有仔细向她解释合同内的具体条款。
记者走访:楼盘销售中心设有特别告知书 销售工作正常进行
南都记者了解到,作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改革区域,南海从2015年正式启动试点改革,还特意出台了《佛山市南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及房屋开发经营监管试行办法》,对此类土地以及房屋的开发经营进行监管。该办法规定,涉及房屋销售、租赁等经营的,开发单位应在项目销售中心(招商中心)醒目位置制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项目信息公示栏,进行项目投资风险识别和提示。
11月15日下午,南都记者前往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建设大道的万益广场销售中心进行了实地走访。
现场可见,在营销中心一侧墙体上有商品房预售公示栏以及买卖特别提示。除此之外,一面蓝色的大背景板上还醒目地印刷着《特别告知书》。告知书中写明,所在地块性质为农村集体用地(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3年12月31日。
营销中心一面蓝色的大背景板上醒目地印刷着《特别告知书》
营销中心内,有多名销售工作人员正在和客户沟通介绍。在签约室内,一名购房者正在签订购房合同,签约桌上立有明显的房产产权提示标语。
开发商回应:信息公开透明不存在欺骗行为 业主退房诉求无法实现
在销售中心,作为项目开发商代表,营销中心负责人,佛山市旭禾物业代理有限公司法人刘术虎接受了记者采访,就几位业主提出的诉求进行了回应。
刘术虎表示,万益中心作为南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样本之一,在开始销售时候就已经明确在售楼部做出了特别告知书,写明了项目的土地性质,告知前来看房的市民这里是非住宅性质的商品房,且也对销售代理提出了明确告知情况不得隐瞒的要求。
“所有的风险提示,我们都是按照严格的管理规定做好的,在售楼中心有专门展示,只要前来售楼部的市民都可以看到。”因此他认为,业主投诉提出被销售人员误导蒙骗的情况并不存在。
与此同时,刘术虎表示,每一位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都会单独签订一份知情书,在知情书中会告知购房者所购买房产只能用于办公的性质,购房合同中也会特别划线注明房屋产权状况。
营销中心合同签署桌上陈列着写有提醒字样的牌子
“知情书和合同中,多次写清楚了购买房产的办公性质,明确产权只有40年,到期之后会收回。购房者在签订知情书和购房合同中,我们提供充足的时间空间,不会加以干涉,他们有足够的知情权来了解所购买房屋的状况。”
针对业主们提出的退房诉求,刘术虎表示,因购房者所购房屋已经在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了网签备案,房产证都已经办理下来,退房的流程已超出了公司范畴,因此无法实现。
“如果购房者对于房产证上的备注有疑问,我建议购房者直接找发证机关,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咨询了解。”
#疫情当前警察不退# 【回家了 心安了——梅江派出所助归国男子返乡】
中新网重庆新闻11月15日电(通讯员贾秀涛)“终于回到家了”。11月12日晚,秀山男子张某历经20余天长途跋涉,终于回到了秀山县官庄镇老家。
11月12日晚,秀山县梅江所民警在开展疫情巡逻防控,在民族村卡点发现一名男子穿着防寒服、背着大背包、拉着行李箱,一幅风尘仆仆的旅客模样。核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正常后询问得知,此男子姓张,在印度的富士康工厂从事管理工作,因当地疫情情况内心恐慌,特别想念家人,便决定回老家,10月18日从印度出发,乘坐飞机到泰国,在泰国隔离7天,再从泰国出发飞往云南,隔离10天,而后从云南坐高铁到铜仁,从铜仁打出租车到晏龙卡口,再走路到民族村卡口被巡逻民警遇到。
一路上张某主动防护、主动申报,积极配合防疫要求,行至民族村时,张某没有吃午饭和晚饭,手机也早已没电,归心似箭,张某已经准备步行赶往十几公里外的官庄老家,得知张某的情况后,民警遂为其准备了食物和充电宝,上报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过多方联系,最终由官庄政府派车将其接到官庄镇实施隔离观察。
当晚23时许,终于踏上了家乡土地的张某对帮助自己的民警及工作人员表达了谢意,由衷的感叹:“回家了,心安了!
秀山县公安局
通讯员 贾秀涛
中新网重庆新闻11月15日电(通讯员贾秀涛)“终于回到家了”。11月12日晚,秀山男子张某历经20余天长途跋涉,终于回到了秀山县官庄镇老家。
11月12日晚,秀山县梅江所民警在开展疫情巡逻防控,在民族村卡点发现一名男子穿着防寒服、背着大背包、拉着行李箱,一幅风尘仆仆的旅客模样。核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正常后询问得知,此男子姓张,在印度的富士康工厂从事管理工作,因当地疫情情况内心恐慌,特别想念家人,便决定回老家,10月18日从印度出发,乘坐飞机到泰国,在泰国隔离7天,再从泰国出发飞往云南,隔离10天,而后从云南坐高铁到铜仁,从铜仁打出租车到晏龙卡口,再走路到民族村卡口被巡逻民警遇到。
一路上张某主动防护、主动申报,积极配合防疫要求,行至民族村时,张某没有吃午饭和晚饭,手机也早已没电,归心似箭,张某已经准备步行赶往十几公里外的官庄老家,得知张某的情况后,民警遂为其准备了食物和充电宝,上报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过多方联系,最终由官庄政府派车将其接到官庄镇实施隔离观察。
当晚23时许,终于踏上了家乡土地的张某对帮助自己的民警及工作人员表达了谢意,由衷的感叹:“回家了,心安了!
秀山县公安局
通讯员 贾秀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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