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阳”了在家里隔离可以吗?】市疾控中心主任医师罗飞介绍,首先“阳”了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感染者。按照相关方案,对于感染者是不能够进行居家隔离的,这里面存在三个问题,就科学规律来说这是违背医学常识的,就社会治理来说这是违背了社会责任,还有家庭责任的做法,就法律法规来说这是违背了《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
我向市民作一个简单的解读:
一是科学规律的问题。将感染者以及密切接触者转运到集中隔离场所,这是阻断疫情传播的基本防控措施,这是一个常识的问题。隔离是为了阻断病毒的传播途径,而不是简单限制相关人员的人身自由。因此,在隔离期间必须要遵守相关的健康管理措施。
目前我市在处置本轮疫情过程中,将转运主要分为了三类,确诊病例中的普通型、重型、危重型病人需要转运至定点医院接受集中隔离治疗;轻症和无症状感染者需转运至方舱医院;密切接触者需要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大家也可以看得出来,隔离期间我们针对不同的人群或者人员,分别采取了临床治疗或者是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于无症状感染者主要的管理措施是通过隔离医学观察,监测其临床的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的一些变化情况,如果出现了符合诊断标准的相关指标,就会订正他的诊断为相应确诊病例,然后实施相应的治疗或者隔离医学观察等管理措施。
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的原因是因为新冠病毒是有潜伏期的,我们需要经过一个最长的潜伏期去观察,结合相应的核酸检测,才能确认这位密切接触者是否感染了病毒。当然,密切接触者和感染者肯定是不能在同一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的。
二是社会治理的问题。对感染者进行转运隔离,是保护其家人、邻居和朋友的基本社会治理措施,居家隔离的感染者很难做到严格意义上的隔离,他们与家庭成员之间由于长期生活、居住的原因,几乎无法做到避免接触或者是安全接触,容易造成疫情的继续传播或者扩散。就一个家庭来说,家庭的关爱应该体现在支持感染者的转运隔离,让他得到专业的治疗措施,不能因为亲情的原因而拒绝转运,导致出现家庭聚集性疫情,或者让他的疾病继续进一步发展。就一个社区或者一个小区、一个楼栋来说,感染者更应该主动接受转运隔离,而避免波及邻里。
小布丁举例——年轻力壮的无症状感染者小王和他年老体弱的邻居“老李”。阳了在家隔离会怎样?小布丁给你举个例子。
比如,一位无症状感染者“小王”是一位身体很强壮的青年人,也许“小王”滞留家中,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后,因为自身免疫力强战胜了病毒,没有进一步出现症状,核酸就转阴了。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小王”却是一位病毒携带者,不会因为他本人身体好就不会传播给其他人,如果他恰好传播给了社区里一位身体较弱的老年人“老李”,“老李”又有比较严重的基础性疾病,就可能导致“老李”身体出现严重问题,乃至危及生命。
对此,“小王”于心何忍?
第三是法律法规的问题,新冠肺炎作为乙类传染病按照甲类管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三十条的规定,病人和病源携带者应该给予隔离治疗。国家新冠肺炎第九版防控方案中也明确要求无症状感染者参照轻型病例进行管理,在方舱医院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所以,根据国家相关方案要求新冠肺炎感染者应当及时转运到医疗机构或者方舱医院,以避免疫情扩散,同时让其接受医护人员的指导和接受必要的治疗措施,加快他的康复进程,防止出现重症或者危重症。
小布丁举例——阳了居家的“小王”传染了“老李”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还是以小布丁上面说到的“小王”和“老李”继续举例。新冠肺炎是按甲类传染病管理了,一旦确认“小王”违反隔离管理规定,将病毒传染给了“老李”,而“老李”又因此引发基础性疾病死亡,从法律上来说,“小王”就可能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补充一点是,也有一些密切接触者中的特殊人群,如14岁以下的儿童、半自理或者无自理能力,以及有严重基础性疾病的密切接触者,可以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但必须明确陪护人员以及紧急联系人。在居家期间,务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与家人接触,更不要外出家门。确需与隔离人员密切接触的家人,比如一些需要照顾瘫痪老人的子女,也必须严格与其他家人隔离开来。(图/重庆市政府新闻办)#疫情歼灭战##重庆疫情歼灭战# https://t.cn/EGc2DE2
我向市民作一个简单的解读:
一是科学规律的问题。将感染者以及密切接触者转运到集中隔离场所,这是阻断疫情传播的基本防控措施,这是一个常识的问题。隔离是为了阻断病毒的传播途径,而不是简单限制相关人员的人身自由。因此,在隔离期间必须要遵守相关的健康管理措施。
目前我市在处置本轮疫情过程中,将转运主要分为了三类,确诊病例中的普通型、重型、危重型病人需要转运至定点医院接受集中隔离治疗;轻症和无症状感染者需转运至方舱医院;密切接触者需要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大家也可以看得出来,隔离期间我们针对不同的人群或者人员,分别采取了临床治疗或者是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于无症状感染者主要的管理措施是通过隔离医学观察,监测其临床的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的一些变化情况,如果出现了符合诊断标准的相关指标,就会订正他的诊断为相应确诊病例,然后实施相应的治疗或者隔离医学观察等管理措施。
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的原因是因为新冠病毒是有潜伏期的,我们需要经过一个最长的潜伏期去观察,结合相应的核酸检测,才能确认这位密切接触者是否感染了病毒。当然,密切接触者和感染者肯定是不能在同一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的。
二是社会治理的问题。对感染者进行转运隔离,是保护其家人、邻居和朋友的基本社会治理措施,居家隔离的感染者很难做到严格意义上的隔离,他们与家庭成员之间由于长期生活、居住的原因,几乎无法做到避免接触或者是安全接触,容易造成疫情的继续传播或者扩散。就一个家庭来说,家庭的关爱应该体现在支持感染者的转运隔离,让他得到专业的治疗措施,不能因为亲情的原因而拒绝转运,导致出现家庭聚集性疫情,或者让他的疾病继续进一步发展。就一个社区或者一个小区、一个楼栋来说,感染者更应该主动接受转运隔离,而避免波及邻里。
小布丁举例——年轻力壮的无症状感染者小王和他年老体弱的邻居“老李”。阳了在家隔离会怎样?小布丁给你举个例子。
比如,一位无症状感染者“小王”是一位身体很强壮的青年人,也许“小王”滞留家中,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后,因为自身免疫力强战胜了病毒,没有进一步出现症状,核酸就转阴了。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小王”却是一位病毒携带者,不会因为他本人身体好就不会传播给其他人,如果他恰好传播给了社区里一位身体较弱的老年人“老李”,“老李”又有比较严重的基础性疾病,就可能导致“老李”身体出现严重问题,乃至危及生命。
对此,“小王”于心何忍?
第三是法律法规的问题,新冠肺炎作为乙类传染病按照甲类管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三十条的规定,病人和病源携带者应该给予隔离治疗。国家新冠肺炎第九版防控方案中也明确要求无症状感染者参照轻型病例进行管理,在方舱医院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所以,根据国家相关方案要求新冠肺炎感染者应当及时转运到医疗机构或者方舱医院,以避免疫情扩散,同时让其接受医护人员的指导和接受必要的治疗措施,加快他的康复进程,防止出现重症或者危重症。
小布丁举例——阳了居家的“小王”传染了“老李”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还是以小布丁上面说到的“小王”和“老李”继续举例。新冠肺炎是按甲类传染病管理了,一旦确认“小王”违反隔离管理规定,将病毒传染给了“老李”,而“老李”又因此引发基础性疾病死亡,从法律上来说,“小王”就可能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补充一点是,也有一些密切接触者中的特殊人群,如14岁以下的儿童、半自理或者无自理能力,以及有严重基础性疾病的密切接触者,可以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但必须明确陪护人员以及紧急联系人。在居家期间,务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与家人接触,更不要外出家门。确需与隔离人员密切接触的家人,比如一些需要照顾瘫痪老人的子女,也必须严格与其他家人隔离开来。(图/重庆市政府新闻办)#疫情歼灭战##重庆疫情歼灭战# https://t.cn/EGc2DE2
#重庆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阳”了在家里隔离可以吗?】市疾控中心主任医师罗飞介绍,首先“阳”了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感染者。按照相关方案,对于感染者是不能够进行居家隔离的,这里面存在三个问题,就科学规律来说这是违背医学常识的,就社会治理来说这是违背了社会责任,还有家庭责任的做法,就法律法规来说这是违背了《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
我向市民作一个简单的解读:
一是科学规律的问题。将感染者以及密切接触者转运到集中隔离场所,这是阻断疫情传播的基本防控措施,这是一个常识的问题。隔离是为了阻断病毒的传播途径,而不是简单限制相关人员的人身自由。因此,在隔离期间必须要遵守相关的健康管理措施。
目前我市在处置本轮疫情过程中,将转运主要分为了三类,确诊病例中的普通型、重型、危重型病人需要转运至定点医院接受集中隔离治疗;轻症和无症状感染者需转运至方舱医院;密切接触者需要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大家也可以看得出来,隔离期间我们针对不同的人群或者人员,分别采取了临床治疗或者是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于无症状感染者主要的管理措施是通过隔离医学观察,监测其临床的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的一些变化情况,如果出现了符合诊断标准的相关指标,就会订正他的诊断为相应确诊病例,然后实施相应的治疗或者隔离医学观察等管理措施。
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的原因是因为新冠病毒是有潜伏期的,我们需要经过一个最长的潜伏期去观察,结合相应的核酸检测,才能确认这位密切接触者是否感染了病毒。当然,密切接触者和感染者肯定是不能在同一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的。
二是社会治理的问题。对感染者进行转运隔离,是保护其家人、邻居和朋友的基本社会治理措施,居家隔离的感染者很难做到严格意义上的隔离,他们与家庭成员之间由于长期生活、居住的原因,几乎无法做到避免接触或者是安全接触,容易造成疫情的继续传播或者扩散。就一个家庭来说,家庭的关爱应该体现在支持感染者的转运隔离,让他得到专业的治疗措施,不能因为亲情的原因而拒绝转运,导致出现家庭聚集性疫情,或者让他的疾病继续进一步发展。就一个社区或者一个小区、一个楼栋来说,感染者更应该主动接受转运隔离,而避免波及邻里。
小布丁举例——年轻力壮的无症状感染者小王和他年老体弱的邻居“老李”。阳了在家隔离会怎样?小布丁给你举个例子。
比如,一位无症状感染者“小王”是一位身体很强壮的青年人,也许“小王”滞留家中,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后,因为自身免疫力强战胜了病毒,没有进一步出现症状,核酸就转阴了。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小王”却是一位病毒携带者,不会因为他本人身体好就不会传播给其他人,如果他恰好传播给了社区里一位身体较弱的老年人“老李”,“老李”又有比较严重的基础性疾病,就可能导致“老李”身体出现严重问题,乃至危及生命。
对此,“小王”于心何忍?
第三是法律法规的问题,新冠肺炎作为乙类传染病按照甲类管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三十条的规定,病人和病源携带者应该给予隔离治疗。国家新冠肺炎第九版防控方案中也明确要求无症状感染者参照轻型病例进行管理,在方舱医院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所以,根据国家相关方案要求新冠肺炎感染者应当及时转运到医疗机构或者方舱医院,以避免疫情扩散,同时让其接受医护人员的指导和接受必要的治疗措施,加快他的康复进程,防止出现重症或者危重症。
小布丁举例——阳了居家的“小王”传染了“老李”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还是以小布丁上面说到的“小王”和“老李”继续举例。新冠肺炎是按甲类传染病管理了,一旦确认“小王”违反隔离管理规定,将病毒传染给了“老李”,而“老李”又因此引发基础性疾病死亡,从法律上来说,“小王”就可能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补充一点是,也有一些密切接触者中的特殊人群,如14岁以下的儿童、半自理或者无自理能力,以及有严重基础性疾病的密切接触者,可以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但必须明确陪护人员以及紧急联系人。在居家期间,务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与家人接触,更不要外出家门。确需与隔离人员密切接触的家人,比如一些需要照顾瘫痪老人的子女,也必须严格与其他家人隔离开来。(图/重庆市政府新闻办)
我向市民作一个简单的解读:
一是科学规律的问题。将感染者以及密切接触者转运到集中隔离场所,这是阻断疫情传播的基本防控措施,这是一个常识的问题。隔离是为了阻断病毒的传播途径,而不是简单限制相关人员的人身自由。因此,在隔离期间必须要遵守相关的健康管理措施。
目前我市在处置本轮疫情过程中,将转运主要分为了三类,确诊病例中的普通型、重型、危重型病人需要转运至定点医院接受集中隔离治疗;轻症和无症状感染者需转运至方舱医院;密切接触者需要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大家也可以看得出来,隔离期间我们针对不同的人群或者人员,分别采取了临床治疗或者是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于无症状感染者主要的管理措施是通过隔离医学观察,监测其临床的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的一些变化情况,如果出现了符合诊断标准的相关指标,就会订正他的诊断为相应确诊病例,然后实施相应的治疗或者隔离医学观察等管理措施。
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的原因是因为新冠病毒是有潜伏期的,我们需要经过一个最长的潜伏期去观察,结合相应的核酸检测,才能确认这位密切接触者是否感染了病毒。当然,密切接触者和感染者肯定是不能在同一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的。
二是社会治理的问题。对感染者进行转运隔离,是保护其家人、邻居和朋友的基本社会治理措施,居家隔离的感染者很难做到严格意义上的隔离,他们与家庭成员之间由于长期生活、居住的原因,几乎无法做到避免接触或者是安全接触,容易造成疫情的继续传播或者扩散。就一个家庭来说,家庭的关爱应该体现在支持感染者的转运隔离,让他得到专业的治疗措施,不能因为亲情的原因而拒绝转运,导致出现家庭聚集性疫情,或者让他的疾病继续进一步发展。就一个社区或者一个小区、一个楼栋来说,感染者更应该主动接受转运隔离,而避免波及邻里。
小布丁举例——年轻力壮的无症状感染者小王和他年老体弱的邻居“老李”。阳了在家隔离会怎样?小布丁给你举个例子。
比如,一位无症状感染者“小王”是一位身体很强壮的青年人,也许“小王”滞留家中,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后,因为自身免疫力强战胜了病毒,没有进一步出现症状,核酸就转阴了。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小王”却是一位病毒携带者,不会因为他本人身体好就不会传播给其他人,如果他恰好传播给了社区里一位身体较弱的老年人“老李”,“老李”又有比较严重的基础性疾病,就可能导致“老李”身体出现严重问题,乃至危及生命。
对此,“小王”于心何忍?
第三是法律法规的问题,新冠肺炎作为乙类传染病按照甲类管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三十条的规定,病人和病源携带者应该给予隔离治疗。国家新冠肺炎第九版防控方案中也明确要求无症状感染者参照轻型病例进行管理,在方舱医院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所以,根据国家相关方案要求新冠肺炎感染者应当及时转运到医疗机构或者方舱医院,以避免疫情扩散,同时让其接受医护人员的指导和接受必要的治疗措施,加快他的康复进程,防止出现重症或者危重症。
小布丁举例——阳了居家的“小王”传染了“老李”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还是以小布丁上面说到的“小王”和“老李”继续举例。新冠肺炎是按甲类传染病管理了,一旦确认“小王”违反隔离管理规定,将病毒传染给了“老李”,而“老李”又因此引发基础性疾病死亡,从法律上来说,“小王”就可能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补充一点是,也有一些密切接触者中的特殊人群,如14岁以下的儿童、半自理或者无自理能力,以及有严重基础性疾病的密切接触者,可以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但必须明确陪护人员以及紧急联系人。在居家期间,务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与家人接触,更不要外出家门。确需与隔离人员密切接触的家人,比如一些需要照顾瘫痪老人的子女,也必须严格与其他家人隔离开来。(图/重庆市政府新闻办)
#教育自贸港#【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海医西英学院通过西英格兰大学资质认证】日前,“海南医学院西英格兰学院合作办学机构及硕士项目资质认证会”顺利结束,标志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海医西英学院及相应项目在前期获得教育部批准的基础上,相关资质通过了英方的认证,实现双方互认。
据了解,@海南医学院西英格兰学院 是海南医学院与英国西英格兰大学共同创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于2022年7月正式获得教育部批准,是国内第一家大健康辅助医疗领域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也是西英格兰大学全球开放体系中具有学位授予资格的校园之一。目前,开设有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三个本科专业,国际护理实践、康复、公共卫生三个硕士专业,学生毕业后将获得中英双方的相应学位。(来源:海南医学院 作者:杨文君、赵莲芬)@海南医学院
据了解,@海南医学院西英格兰学院 是海南医学院与英国西英格兰大学共同创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于2022年7月正式获得教育部批准,是国内第一家大健康辅助医疗领域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也是西英格兰大学全球开放体系中具有学位授予资格的校园之一。目前,开设有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三个本科专业,国际护理实践、康复、公共卫生三个硕士专业,学生毕业后将获得中英双方的相应学位。(来源:海南医学院 作者:杨文君、赵莲芬)@海南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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