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城:“四个坚持”助力镇村“沉睡”资产“活”起来】
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两项改革”工作实施以来,雨城区将22个乡镇(街道)调整至13个,将184个建制村调整为93个,将1221个村民小组调减为690个,调减比例均超过40%。改革“后半篇”文章中,如何盘活闲置镇村公有资产,使闲置资产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镇村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是改革重点。区人大常委会在改革“后半篇”工作中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监督参与镇村公有资产盘活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坚持依法监督,把好“方向舵”。按照区委《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的意见》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要求,采取实地考察、调研、视察、听取汇报等方式开展镇村资产盘活工作。督促镇(街道)、财政等单位严格按照《雅安市雨城区盘活用好镇村公有资产工作方案》盘活用好镇村公有资产。指导基层人大创新监督方式,为镇(街道)改革“后半篇”工作把好方向。
坚持分类指导,划好“实干桨”。年初制定监督计划时,13个镇(街道)均由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人大各专委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联系,落实分镇(街道)包干负责,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联系和监督工作。指导督促镇(街道)按照“五个一批”方式盘活闲置资产。邀请人大代表、财经咨询专家参与视察、调研和座谈,提出合理化建议,鼓励各镇(街道)大胆创新盘活方式。截至目前,通过充实办公用房、改作公益用房、市场化处置等方式盘活闲置镇村公有资产226宗,盘活面积达到5.96万平方米,为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撑。
坚持示范引领,扬起“奋进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创新方式,监督指导镇(街道)采取“资产+N”方式,分层分类盘活闲置资产。城环资委联系的望鱼镇将闲置的原回龙村活动室、原兴隆村活动室改建为地方特色民宿,发展村集体经济场所,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8万元。财经工委联系的周公山镇将原孔坪乡文化站改造为日间照料中心,把老人日间活动和照料、文化体验、文明宣讲等融为一体,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坚持问题导向,树立“风向标”。区人大常委会推进国有资产监督与预决算审查监督,审计问题整改、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有机结合,提升国有资产监督实效,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督促区级相关部门、镇(街道)进一步做好镇村闲置资产台账管理,并实行动态监督。定期掌握闲置资产盘活利用情况,防止资产“返闲置”。督促区级相关部门、镇(街道)做好审核、监督、审计工作,鼓励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灵活采用盘活资产的最优途径,确保没有资产处于闲置状态,实现资产利用最大化。
https://t.cn/A6oZ76bQ
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两项改革”工作实施以来,雨城区将22个乡镇(街道)调整至13个,将184个建制村调整为93个,将1221个村民小组调减为690个,调减比例均超过40%。改革“后半篇”文章中,如何盘活闲置镇村公有资产,使闲置资产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镇村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是改革重点。区人大常委会在改革“后半篇”工作中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监督参与镇村公有资产盘活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坚持依法监督,把好“方向舵”。按照区委《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的意见》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要求,采取实地考察、调研、视察、听取汇报等方式开展镇村资产盘活工作。督促镇(街道)、财政等单位严格按照《雅安市雨城区盘活用好镇村公有资产工作方案》盘活用好镇村公有资产。指导基层人大创新监督方式,为镇(街道)改革“后半篇”工作把好方向。
坚持分类指导,划好“实干桨”。年初制定监督计划时,13个镇(街道)均由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人大各专委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联系,落实分镇(街道)包干负责,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联系和监督工作。指导督促镇(街道)按照“五个一批”方式盘活闲置资产。邀请人大代表、财经咨询专家参与视察、调研和座谈,提出合理化建议,鼓励各镇(街道)大胆创新盘活方式。截至目前,通过充实办公用房、改作公益用房、市场化处置等方式盘活闲置镇村公有资产226宗,盘活面积达到5.96万平方米,为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撑。
坚持示范引领,扬起“奋进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创新方式,监督指导镇(街道)采取“资产+N”方式,分层分类盘活闲置资产。城环资委联系的望鱼镇将闲置的原回龙村活动室、原兴隆村活动室改建为地方特色民宿,发展村集体经济场所,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8万元。财经工委联系的周公山镇将原孔坪乡文化站改造为日间照料中心,把老人日间活动和照料、文化体验、文明宣讲等融为一体,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坚持问题导向,树立“风向标”。区人大常委会推进国有资产监督与预决算审查监督,审计问题整改、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有机结合,提升国有资产监督实效,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督促区级相关部门、镇(街道)进一步做好镇村闲置资产台账管理,并实行动态监督。定期掌握闲置资产盘活利用情况,防止资产“返闲置”。督促区级相关部门、镇(街道)做好审核、监督、审计工作,鼓励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灵活采用盘活资产的最优途径,确保没有资产处于闲置状态,实现资产利用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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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林业局对关于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建设建议的答复
河南省林业局对省第十三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胡善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林木采伐规范化管理
省林业局严格按照林木采伐管理规定和要求,加强和规范林木采伐管理,编制了《河南省林木采伐技术规程》(试行),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严禁对天然林实施皆伐改造、严禁天然林商业性采伐。2022年1月17日印发《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林木采伐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豫林资〔2022〕5号),着重强调从严管控天然林、公益林等林木采伐相关规定,全面推行林木采伐手机APP,实行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委托乡镇办理林木采伐证,在村(组)设立受理点,人工商品林小额采伐实行告知承诺制,林农只需签署承诺书即可现场发放林木采伐证。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年采伐林木量远低于采伐限额。
二、从严从实抓好森林督查工作
森林督查是林业主管部门利用卫星遥感影像等基础资料,通过图斑监测、现地核查,对森林资源变化、违法行为查处、森林资源恢复以及森林资源管理职责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通过森林督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促进森林资源监督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法治化。省林业局以林长制为抓手,建立森林资源闭环管理机制,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
一是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印发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及树木补种标准,联合省公安厅、省检察院起草了《河南省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健全林业执法队伍。4个未单设林业局的省辖市设立了林业服务中心,有的县(市、区)整合现有林业执法力量,自然资源部门委托县林业服务中心行使行政执法权。
二是加强森林督查。制定《河南省森林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查处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森林督查“利剑”作用,综合采取情况通报、挂牌督办、使用林地区域限批、警示约谈、向公安或检察机关移交案件等措施,督促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查处。开展森林督查问题集中整改行动和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探索建立森林资源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稳定。
三、坚持科学绿化,改变不良的营造林行为
一是提高造林绿化质量。全面落实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原则,严禁全园整地垦荒,重点规范茶产业、林果业、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发展,保护好林地上的原生植被;加大乡土树种、珍贵树种、高碳汇树种使用比例,大力营造混交林,提高森林对灾害的抵御能力。
二是提高森林经营质量。采取合理间伐措施,清除劣质木、病腐木等,优化森林结构、改善卫生状况,减少森林防火和林木病虫害隐患,维护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稳定;同时,加强采伐监管,严格控制天然林抚育间伐强度,严格禁伐天然原始林,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资源损失,防止借经营之机乱砍滥伐林木。
四、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
根据2021年林草湿数据与国土三调数据最新融合结果,我省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已达2593.43万亩,占全省林业用地面积比例为39.3%。为打击破坏公益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加强我省公益林资源保护,省林业局积极推动《河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审议立法工作,使我省公益林管理走向法治化轨道。
2022年7月20日
文件来源:河南省林业局政府网
河南省林业局对省第十三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胡善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林木采伐规范化管理
省林业局严格按照林木采伐管理规定和要求,加强和规范林木采伐管理,编制了《河南省林木采伐技术规程》(试行),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严禁对天然林实施皆伐改造、严禁天然林商业性采伐。2022年1月17日印发《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林木采伐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豫林资〔2022〕5号),着重强调从严管控天然林、公益林等林木采伐相关规定,全面推行林木采伐手机APP,实行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委托乡镇办理林木采伐证,在村(组)设立受理点,人工商品林小额采伐实行告知承诺制,林农只需签署承诺书即可现场发放林木采伐证。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年采伐林木量远低于采伐限额。
二、从严从实抓好森林督查工作
森林督查是林业主管部门利用卫星遥感影像等基础资料,通过图斑监测、现地核查,对森林资源变化、违法行为查处、森林资源恢复以及森林资源管理职责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通过森林督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促进森林资源监督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法治化。省林业局以林长制为抓手,建立森林资源闭环管理机制,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
一是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印发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及树木补种标准,联合省公安厅、省检察院起草了《河南省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健全林业执法队伍。4个未单设林业局的省辖市设立了林业服务中心,有的县(市、区)整合现有林业执法力量,自然资源部门委托县林业服务中心行使行政执法权。
二是加强森林督查。制定《河南省森林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查处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森林督查“利剑”作用,综合采取情况通报、挂牌督办、使用林地区域限批、警示约谈、向公安或检察机关移交案件等措施,督促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查处。开展森林督查问题集中整改行动和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探索建立森林资源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稳定。
三、坚持科学绿化,改变不良的营造林行为
一是提高造林绿化质量。全面落实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原则,严禁全园整地垦荒,重点规范茶产业、林果业、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发展,保护好林地上的原生植被;加大乡土树种、珍贵树种、高碳汇树种使用比例,大力营造混交林,提高森林对灾害的抵御能力。
二是提高森林经营质量。采取合理间伐措施,清除劣质木、病腐木等,优化森林结构、改善卫生状况,减少森林防火和林木病虫害隐患,维护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稳定;同时,加强采伐监管,严格控制天然林抚育间伐强度,严格禁伐天然原始林,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资源损失,防止借经营之机乱砍滥伐林木。
四、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
根据2021年林草湿数据与国土三调数据最新融合结果,我省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已达2593.43万亩,占全省林业用地面积比例为39.3%。为打击破坏公益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加强我省公益林资源保护,省林业局积极推动《河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审议立法工作,使我省公益林管理走向法治化轨道。
2022年7月20日
文件来源:河南省林业局政府网
河南省林业局对关于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建设建议的答复
河南省林业局对省第十三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胡善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林木采伐规范化管理
省林业局严格按照林木采伐管理规定和要求,加强和规范林木采伐管理,编制了《河南省林木采伐技术规程》(试行),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严禁对天然林实施皆伐改造、严禁天然林商业性采伐。2022年1月17日印发《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林木采伐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豫林资〔2022〕5号),着重强调从严管控天然林、公益林等林木采伐相关规定,全面推行林木采伐手机APP,实行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委托乡镇办理林木采伐证,在村(组)设立受理点,人工商品林小额采伐实行告知承诺制,林农只需签署承诺书即可现场发放林木采伐证。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年采伐林木量远低于采伐限额。
二、从严从实抓好森林督查工作
森林督查是林业主管部门利用卫星遥感影像等基础资料,通过图斑监测、现地核查,对森林资源变化、违法行为查处、森林资源恢复以及森林资源管理职责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通过森林督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促进森林资源监督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法治化。省林业局以林长制为抓手,建立森林资源闭环管理机制,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
一是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印发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及树木补种标准,联合省公安厅、省检察院起草了《河南省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健全林业执法队伍。4个未单设林业局的省辖市设立了林业服务中心,有的县(市、区)整合现有林业执法力量,自然资源部门委托县林业服务中心行使行政执法权。
二是加强森林督查。制定《河南省森林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查处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森林督查“利剑”作用,综合采取情况通报、挂牌督办、使用林地区域限批、警示约谈、向公安或检察机关移交案件等措施,督促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查处。开展森林督查问题集中整改行动和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探索建立森林资源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稳定。
三、坚持科学绿化,改变不良的营造林行为
一是提高造林绿化质量。全面落实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原则,严禁全园整地垦荒,重点规范茶产业、林果业、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发展,保护好林地上的原生植被;加大乡土树种、珍贵树种、高碳汇树种使用比例,大力营造混交林,提高森林对灾害的抵御能力。
二是提高森林经营质量。采取合理间伐措施,清除劣质木、病腐木等,优化森林结构、改善卫生状况,减少森林防火和林木病虫害隐患,维护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稳定;同时,加强采伐监管,严格控制天然林抚育间伐强度,严格禁伐天然原始林,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资源损失,防止借经营之机乱砍滥伐林木。
四、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
根据2021年林草湿数据与国土三调数据最新融合结果,我省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已达2593.43万亩,占全省林业用地面积比例为39.3%。为打击破坏公益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加强我省公益林资源保护,省林业局积极推动《河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审议立法工作,使我省公益林管理走向法治化轨道。
2022年7月20日
文件来源:河南省林业局政府网
河南省林业局对省第十三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胡善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林木采伐规范化管理
省林业局严格按照林木采伐管理规定和要求,加强和规范林木采伐管理,编制了《河南省林木采伐技术规程》(试行),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严禁对天然林实施皆伐改造、严禁天然林商业性采伐。2022年1月17日印发《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林木采伐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豫林资〔2022〕5号),着重强调从严管控天然林、公益林等林木采伐相关规定,全面推行林木采伐手机APP,实行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批,委托乡镇办理林木采伐证,在村(组)设立受理点,人工商品林小额采伐实行告知承诺制,林农只需签署承诺书即可现场发放林木采伐证。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年采伐林木量远低于采伐限额。
二、从严从实抓好森林督查工作
森林督查是林业主管部门利用卫星遥感影像等基础资料,通过图斑监测、现地核查,对森林资源变化、违法行为查处、森林资源恢复以及森林资源管理职责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通过森林督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促进森林资源监督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法治化。省林业局以林长制为抓手,建立森林资源闭环管理机制,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
一是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印发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及树木补种标准,联合省公安厅、省检察院起草了《河南省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健全林业执法队伍。4个未单设林业局的省辖市设立了林业服务中心,有的县(市、区)整合现有林业执法力量,自然资源部门委托县林业服务中心行使行政执法权。
二是加强森林督查。制定《河南省森林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查处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森林督查“利剑”作用,综合采取情况通报、挂牌督办、使用林地区域限批、警示约谈、向公安或检察机关移交案件等措施,督促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查处。开展森林督查问题集中整改行动和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探索建立森林资源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稳定。
三、坚持科学绿化,改变不良的营造林行为
一是提高造林绿化质量。全面落实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原则,严禁全园整地垦荒,重点规范茶产业、林果业、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发展,保护好林地上的原生植被;加大乡土树种、珍贵树种、高碳汇树种使用比例,大力营造混交林,提高森林对灾害的抵御能力。
二是提高森林经营质量。采取合理间伐措施,清除劣质木、病腐木等,优化森林结构、改善卫生状况,减少森林防火和林木病虫害隐患,维护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稳定;同时,加强采伐监管,严格控制天然林抚育间伐强度,严格禁伐天然原始林,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资源损失,防止借经营之机乱砍滥伐林木。
四、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
根据2021年林草湿数据与国土三调数据最新融合结果,我省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已达2593.43万亩,占全省林业用地面积比例为39.3%。为打击破坏公益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加强我省公益林资源保护,省林业局积极推动《河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审议立法工作,使我省公益林管理走向法治化轨道。
2022年7月20日
文件来源:河南省林业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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