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成立 李郁军揭牌并讲话】10月31日,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成立暨揭牌仪式举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郁军揭牌并讲话。
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是为进一步有效回应和解决知识产权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多发常发等热点难点问题,全面贯彻落实市委“3659”发展思路,全力保障九大重点产业链健康发展而成立的,标志着我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门化机构建设进入新阶段。
李郁军指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的设立是加强全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专门司法保护的新起点,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加强协作配合,积极能动履职,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健全工作机制,增强履职能力,提升保护质效,全面开创全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新局面。
李郁军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责任感。要依法能动履职,营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良好法治环境,紧盯涉九大产业链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保护链主企业和链上企业自主创新的各类知识产权,集中办理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案件,有力震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要建立健全与工商联、行业协会、律师协会沟通联系机制,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辅助办案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等单位跨部门执法司法协作,着力构建全市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记者马炳玉)
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是为进一步有效回应和解决知识产权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多发常发等热点难点问题,全面贯彻落实市委“3659”发展思路,全力保障九大重点产业链健康发展而成立的,标志着我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门化机构建设进入新阶段。
李郁军指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的设立是加强全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专门司法保护的新起点,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加强协作配合,积极能动履职,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健全工作机制,增强履职能力,提升保护质效,全面开创全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新局面。
李郁军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责任感。要依法能动履职,营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良好法治环境,紧盯涉九大产业链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保护链主企业和链上企业自主创新的各类知识产权,集中办理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案件,有力震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要建立健全与工商联、行业协会、律师协会沟通联系机制,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辅助办案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等单位跨部门执法司法协作,着力构建全市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记者马炳玉)
【构建“河湖长+检察长”共治模式助力水质提升】福建省永泰县检察院认真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共同治理模式,助力大樟溪流域水质提升。该院坚持聚内力、引外援,高标准、严要求,深谋划、重实效,在福州市检察院的精心指导下,重点项目取得一定成效,目前大樟溪水质已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
大樟溪是闽江下游最大支流,自西而东贯穿永泰,是福州重要的饮用水源地。近年来,福建省各级检察机关探索构建“河湖长+检察长”共同治理模式,福州、泉州、莆田等七个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了关于加强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福州市检察院以此为契机,指导永泰县检察院与德化、仙游协商探索大樟溪流域跨域保护协作机制,分别签订协作意见,并提出“四个一”联合行动安排(即进行一堂治水理论与检察实践交流研讨,一次联合巡河,一场水环境保护联合宣传,一份水生态共治共护年度报告),共同推动大樟溪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在福州市检察院指导下,永泰县检察院积极能动履职,形成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护河治水经验,积极支持、帮助、监督解决了一批治水难点、堵点,效果明显。
建立专业化办案团队,提升办案质效。该院与福州市检察院成立了跨县区办案团队,联合或分别组织巡河,参与水质抽样检测,办理相关案件11件。
凝聚“人大+检察”监督合力。该院和福州市检察院聘请了14名人大代表担任检察护河专员,开展日常巡河100余人次,协助调查核实2次,发放守护大樟溪倡议书500余份,反馈相关问题线索16条。
坚持协同治理,持续升级“跨区域”保护。一方面,该院强化与上游跨地市检察机关联动。针对大樟溪支流潼关溪上游非法排污问题,该院依托“四市五县”环戴云山生态保护司法协作联盟,向仙游县检察院发函,促成仙游县环保局对污染源石场作出责令停止使用并罚款,该河段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另一方面,该院强化与下游跨县区检察机关联动。主动参与大樟溪流域水质保护跨县区公益诉讼办案组有关工作,加强与大樟溪下游流经地区检察院的联络互动,重点针对大樟溪塘前段砂石转运场污染问题加强监督协作,采取磋商方式督促生态环境局、交通局等部门加强监管。
借助科技护河,强化落实“信息化”支撑。该院积极争取接入河湖物业可视化巡河、河流断面水质监测等大数据平台,推进监测数据、沿河探头影像资料等信息共享交换,实现相关数据、案件线索和专业技术联通。充分利用无人机、无人船开展现场调查和远程取证,用好用活集中快速检测和各类专家库等技术咨询支持服务,充分保障司法鉴定经费支出,强化案件审查能力。https://t.cn/A6olNGET
大樟溪是闽江下游最大支流,自西而东贯穿永泰,是福州重要的饮用水源地。近年来,福建省各级检察机关探索构建“河湖长+检察长”共同治理模式,福州、泉州、莆田等七个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了关于加强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福州市检察院以此为契机,指导永泰县检察院与德化、仙游协商探索大樟溪流域跨域保护协作机制,分别签订协作意见,并提出“四个一”联合行动安排(即进行一堂治水理论与检察实践交流研讨,一次联合巡河,一场水环境保护联合宣传,一份水生态共治共护年度报告),共同推动大樟溪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在福州市检察院指导下,永泰县检察院积极能动履职,形成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护河治水经验,积极支持、帮助、监督解决了一批治水难点、堵点,效果明显。
建立专业化办案团队,提升办案质效。该院与福州市检察院成立了跨县区办案团队,联合或分别组织巡河,参与水质抽样检测,办理相关案件11件。
凝聚“人大+检察”监督合力。该院和福州市检察院聘请了14名人大代表担任检察护河专员,开展日常巡河100余人次,协助调查核实2次,发放守护大樟溪倡议书500余份,反馈相关问题线索16条。
坚持协同治理,持续升级“跨区域”保护。一方面,该院强化与上游跨地市检察机关联动。针对大樟溪支流潼关溪上游非法排污问题,该院依托“四市五县”环戴云山生态保护司法协作联盟,向仙游县检察院发函,促成仙游县环保局对污染源石场作出责令停止使用并罚款,该河段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另一方面,该院强化与下游跨县区检察机关联动。主动参与大樟溪流域水质保护跨县区公益诉讼办案组有关工作,加强与大樟溪下游流经地区检察院的联络互动,重点针对大樟溪塘前段砂石转运场污染问题加强监督协作,采取磋商方式督促生态环境局、交通局等部门加强监管。
借助科技护河,强化落实“信息化”支撑。该院积极争取接入河湖物业可视化巡河、河流断面水质监测等大数据平台,推进监测数据、沿河探头影像资料等信息共享交换,实现相关数据、案件线索和专业技术联通。充分利用无人机、无人船开展现场调查和远程取证,用好用活集中快速检测和各类专家库等技术咨询支持服务,充分保障司法鉴定经费支出,强化案件审查能力。https://t.cn/A6olNGET
【严禁教师违规流动、到2024年全面取消跨区域招生 《陕西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出台】10月31日,陕西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陕西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普通高中招生全面规范、县中生源流失局面得到根本扭转
《计划》提到,到2025年,县中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市域内县中与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成果持续扩大,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超过98%。
普通高中招生全面规范、县中生源流失局面得到根本扭转;教师队伍建设机制持续健全,县中优秀教师群体显著增加;按照“中央引导、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的原则,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持续健全,县中办学经费保障水平稳步提升;薄弱县中办学条件和发展环境显著改善,县中建设全部实现标准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县中发展软实力和办学质量不断提升。
到2024年全面取消跨区域招生
《计划》提出,深化招生管理改革。到2024年,除承担国家特殊人才培养任务的招生项目外,全面取消跨区域招生,扭转县中生源过度流失现象,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计划》明确,全面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地处县域(含县级市)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原则上不得在县域招生。所在地生源不足且外区县学位不足的情况下,可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辖区内加强统筹、适当调剂。继续实施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加强特长等特殊类型招生规范管理,促进县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同时,全面使用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切实加强高中招生录取过程监管,加大对超计划和违规跨区域招生、接收借读生和空挂学籍等违规行为核查处理力度。加大高校招生有关专项计划对基础教育薄弱地区的支持力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挤占县中教职工编制或长期借用县中教师
高质量的师资是县中发展提升的关键,决定着县中办学质量高低。
《计划》提出,陕西省将提升县中校长教师专业水平,促进优秀人才合理流动,严禁县中教师违规流动,防止县中优秀人才流失;加大县中教师补充力度,有效解决结构性缺员问题;加强教师培训,不断提升县中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教师工资待遇,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在推进教师规范化流动方面,《行动计划》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挤占县中教职工编制或长期借用县中教师,严禁公办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2022年完成整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教师流动手续,严禁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薄弱地区、县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未经组织批准,私自流动的“三级三类”骨干教师,终止其骨干培养与晋级资格,并取消相关称号及待遇;对私自、恶意从县中学校抢挖人才和团队的学校,停止其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并通报批评,属省级示范高中的取消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
在健全教师补充机制方面,陕西省将按照选课走班要求,优先保障、动态调整、统筹使用普通高中教师编制,保证县中教师队伍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相对稳定。“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体系建设、中小学中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设置适当向县中倾斜。合理核定县中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优秀人才和一线教师倾斜,落实骨干教师津贴。
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严禁超标建设豪华学校。
适时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水平 实施托管帮扶工程
《计划》明确,陕西省将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推动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其中,11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县中帮扶工作纳入国家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由江苏省和陕西省部分优质高中帮扶;15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县中帮扶工作由部分部属高校及陕西省优质高中帮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城区省级示范高中与薄弱县中开展联合办学、委托管理、对口支援,每所省级示范高中至少托管帮扶1所薄弱县中。托管帮扶坚持公益性原则,托管帮扶方不得收取“品牌费”,地方政府可给予托管帮扶方一定的管理费,用于托管帮扶工作有关支出。
同时,继续实施普通高中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实施薄弱高中改造和办学条件改善项目。各地要及时调整完善区域布局规划,严格学校建设经费管理,严禁超标建设豪华学校。全面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新入学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0人;严禁随意撤并县中,新建学校规模不得超过3000人。加快提升县中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推进区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建共享。
《计划》同时要求,各地要强化政府保障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县中教育的投入,加大普通高中建设经费,多渠道筹措普通高中建设资金,积极化解县中债务和办学经费压力。高中专项经费重点向国家、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县区倾斜。科学核定普通高中办学成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水平。继续实施好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实现县中校长、主任、学科教师及教研人员培训全覆盖
《计划》要求,要加快提升县中育人能力。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普通高中特色育人和办学模式探索。不断提高课程改革实施水平和高考综合改革适应能力,加快推进课程体系建设、特色课程培育和特色学科建设,加快推进教育教学方式变革,推动县中特色发展、错位发展。
持续推进“课堂革命·陕西行动”,开展课堂创新大赛、思政课大练兵展示活动和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等活动。
完善省、市、县分级培训制度,实现县中校长、主任、学科教师及教研人员培训全覆盖。重点加强育人方式改革、考试评价改革、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新高考政策解读、选课走班管理、学生发展指导、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与评价以及新方法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等培训,大力实施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在县中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县中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和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各级教研部门要配齐普通高中各学科专职教研员,健全区域教研、联合教研、驻校教研等机制,主动深入县中学校、深入课堂一线,提高教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丰富教研内容和形式,为促进县中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有力支撑与服务。
华商报
普通高中招生全面规范、县中生源流失局面得到根本扭转
《计划》提到,到2025年,县中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市域内县中与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成果持续扩大,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超过98%。
普通高中招生全面规范、县中生源流失局面得到根本扭转;教师队伍建设机制持续健全,县中优秀教师群体显著增加;按照“中央引导、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的原则,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持续健全,县中办学经费保障水平稳步提升;薄弱县中办学条件和发展环境显著改善,县中建设全部实现标准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县中发展软实力和办学质量不断提升。
到2024年全面取消跨区域招生
《计划》提出,深化招生管理改革。到2024年,除承担国家特殊人才培养任务的招生项目外,全面取消跨区域招生,扭转县中生源过度流失现象,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计划》明确,全面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地处县域(含县级市)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原则上不得在县域招生。所在地生源不足且外区县学位不足的情况下,可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辖区内加强统筹、适当调剂。继续实施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加强特长等特殊类型招生规范管理,促进县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同时,全面使用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切实加强高中招生录取过程监管,加大对超计划和违规跨区域招生、接收借读生和空挂学籍等违规行为核查处理力度。加大高校招生有关专项计划对基础教育薄弱地区的支持力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挤占县中教职工编制或长期借用县中教师
高质量的师资是县中发展提升的关键,决定着县中办学质量高低。
《计划》提出,陕西省将提升县中校长教师专业水平,促进优秀人才合理流动,严禁县中教师违规流动,防止县中优秀人才流失;加大县中教师补充力度,有效解决结构性缺员问题;加强教师培训,不断提升县中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教师工资待遇,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在推进教师规范化流动方面,《行动计划》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挤占县中教职工编制或长期借用县中教师,严禁公办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2022年完成整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教师流动手续,严禁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薄弱地区、县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未经组织批准,私自流动的“三级三类”骨干教师,终止其骨干培养与晋级资格,并取消相关称号及待遇;对私自、恶意从县中学校抢挖人才和团队的学校,停止其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并通报批评,属省级示范高中的取消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
在健全教师补充机制方面,陕西省将按照选课走班要求,优先保障、动态调整、统筹使用普通高中教师编制,保证县中教师队伍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相对稳定。“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体系建设、中小学中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设置适当向县中倾斜。合理核定县中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优秀人才和一线教师倾斜,落实骨干教师津贴。
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严禁超标建设豪华学校。
适时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水平 实施托管帮扶工程
《计划》明确,陕西省将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推动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其中,11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县中帮扶工作纳入国家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由江苏省和陕西省部分优质高中帮扶;15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县中帮扶工作由部分部属高校及陕西省优质高中帮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城区省级示范高中与薄弱县中开展联合办学、委托管理、对口支援,每所省级示范高中至少托管帮扶1所薄弱县中。托管帮扶坚持公益性原则,托管帮扶方不得收取“品牌费”,地方政府可给予托管帮扶方一定的管理费,用于托管帮扶工作有关支出。
同时,继续实施普通高中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实施薄弱高中改造和办学条件改善项目。各地要及时调整完善区域布局规划,严格学校建设经费管理,严禁超标建设豪华学校。全面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新入学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0人;严禁随意撤并县中,新建学校规模不得超过3000人。加快提升县中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推进区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建共享。
《计划》同时要求,各地要强化政府保障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县中教育的投入,加大普通高中建设经费,多渠道筹措普通高中建设资金,积极化解县中债务和办学经费压力。高中专项经费重点向国家、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县区倾斜。科学核定普通高中办学成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水平。继续实施好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实现县中校长、主任、学科教师及教研人员培训全覆盖
《计划》要求,要加快提升县中育人能力。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普通高中特色育人和办学模式探索。不断提高课程改革实施水平和高考综合改革适应能力,加快推进课程体系建设、特色课程培育和特色学科建设,加快推进教育教学方式变革,推动县中特色发展、错位发展。
持续推进“课堂革命·陕西行动”,开展课堂创新大赛、思政课大练兵展示活动和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等活动。
完善省、市、县分级培训制度,实现县中校长、主任、学科教师及教研人员培训全覆盖。重点加强育人方式改革、考试评价改革、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新高考政策解读、选课走班管理、学生发展指导、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与评价以及新方法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等培训,大力实施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在县中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县中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和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各级教研部门要配齐普通高中各学科专职教研员,健全区域教研、联合教研、驻校教研等机制,主动深入县中学校、深入课堂一线,提高教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丰富教研内容和形式,为促进县中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有力支撑与服务。
华商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