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持证残疾人如何申请电动三轮车通行证?】#与行风热线同行#
答:(一)申领对象
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5周岁(含)以下,持《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在市电动三轮车治理区域常住的有自行驾驶能力,无色盲、无精神疾病的下肢残疾(军)人;在治理区域内接受康复治疗,确需乘坐残疾人专用电动代步三轮车的持证残疾儿童。
符合条件的残疾(军)人和接受康复治疗的残疾儿童,一人只能登记申领一个残疾人专用代步三轮车通行证;一户多残家庭,以家庭为单位,一户只能登记申领一个残疾人专用代步三轮车通行证。
(二)申请登记所需材料
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5周岁(含)以下残疾人需提供:
1.残疾人专用代步电动三轮车通行证办理申请表;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残疾人证复印件;
4.个人照片(小2寸4张)和车辆照片(6.6cm*6.6cm尺寸2张);
5.户籍在治理区域内的,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户籍不在治理区域内的申请人需提供长期居住治理区域有效证明,或在治理区域内企业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持有治理区域内有效营业执照,租赁房屋的需要在辖区派出所或亳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
在治理区域内接受康复治疗的残疾儿童需提供:
1.康复残疾儿童专用电动三轮车通行证办理申请表;
2.代骑行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残疾人证复印件;
4.个人照片(小2寸4张)和车辆照片(6.6cm*6.6cm尺寸2张);
5.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安置协议复印件。
符合条件的持证残疾人准备以上材料到所在社区申请登记。
答:(一)申领对象
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5周岁(含)以下,持《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在市电动三轮车治理区域常住的有自行驾驶能力,无色盲、无精神疾病的下肢残疾(军)人;在治理区域内接受康复治疗,确需乘坐残疾人专用电动代步三轮车的持证残疾儿童。
符合条件的残疾(军)人和接受康复治疗的残疾儿童,一人只能登记申领一个残疾人专用代步三轮车通行证;一户多残家庭,以家庭为单位,一户只能登记申领一个残疾人专用代步三轮车通行证。
(二)申请登记所需材料
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5周岁(含)以下残疾人需提供:
1.残疾人专用代步电动三轮车通行证办理申请表;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残疾人证复印件;
4.个人照片(小2寸4张)和车辆照片(6.6cm*6.6cm尺寸2张);
5.户籍在治理区域内的,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户籍不在治理区域内的申请人需提供长期居住治理区域有效证明,或在治理区域内企业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持有治理区域内有效营业执照,租赁房屋的需要在辖区派出所或亳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
在治理区域内接受康复治疗的残疾儿童需提供:
1.康复残疾儿童专用电动三轮车通行证办理申请表;
2.代骑行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残疾人证复印件;
4.个人照片(小2寸4张)和车辆照片(6.6cm*6.6cm尺寸2张);
5.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安置协议复印件。
符合条件的持证残疾人准备以上材料到所在社区申请登记。
#甘肃迎战奥密克戎#【临夏州康乐县17日零时起对辖区内车辆实行7天24小时限行】今天(7月16日),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康乐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通告,鉴于目前康乐县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为最大限度降低车辆及人员流动性,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扩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对全县辖区内车辆实施临时交通限制通行措施。
一、限行时间
从2022年7月17日零时起,至7月23日晚24时,全天24小时实行限行。限制期满后,是否延期,视全县疫情发展形势,由康乐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二、限行措施
所有在康乐县辖区内行驶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车主自动封存、禁止上路,上路行驶将被公安电子监控抓拍、公安交警部门进行现场查扣,对拒不配合的将予以严厉处罚。
三、不受限行车辆
(1)经县疫情指挥部核定的公务用车、邮政及快递运送专用车辆;
(2)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道路养护作业车辆;
(3)所有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车辆(持县疫情指挥部发放的通行证);
(4)运输生活保障物资、重点工程生产物资车辆。
从即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将开展严查严控,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对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处置;对公交班线停运后,仍然拉人的小客车、小轿车(包括电瓶车、三轮车)、非法营运的“黑车”将依法查扣,并从严从重处罚。(来源:新甘肃客户端)
一、限行时间
从2022年7月17日零时起,至7月23日晚24时,全天24小时实行限行。限制期满后,是否延期,视全县疫情发展形势,由康乐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二、限行措施
所有在康乐县辖区内行驶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车主自动封存、禁止上路,上路行驶将被公安电子监控抓拍、公安交警部门进行现场查扣,对拒不配合的将予以严厉处罚。
三、不受限行车辆
(1)经县疫情指挥部核定的公务用车、邮政及快递运送专用车辆;
(2)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道路养护作业车辆;
(3)所有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车辆(持县疫情指挥部发放的通行证);
(4)运输生活保障物资、重点工程生产物资车辆。
从即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将开展严查严控,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对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处置;对公交班线停运后,仍然拉人的小客车、小轿车(包括电瓶车、三轮车)、非法营运的“黑车”将依法查扣,并从严从重处罚。(来源:新甘肃客户端)
【关于在商丘市区开展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规范管理的通告】关于在商丘市区开展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规范管理的通告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市区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出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商丘市区开展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指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合依法登记挂牌条件的电动四轮车)规范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禁止生产、销售未列入工信部许可生产目录、不符合国家标准、未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违规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
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拼装、非法改装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违反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驾驶拼装、改装的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三、禁止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违规从事经营性载客或货物运输。违反规定的,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
四、禁行规定
(一)禁行车辆
电动(燃油)三轮车(含悬挂机动车号牌和悬挂本地制发的标识牌的车辆,不含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军警专用的三轮车);未依法登记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电动四轮车。
对涉及民生的邮政寄递、环卫等公共服务行业的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实行总量控制,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车辆外观标识编号,存档备查,暂不列入禁行范围。
(二)禁行范围
分时段、分路段、分区域,按照三个阶段逐步扩大禁行范围。
1.第一阶段
禁行时间: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每天7:00至21:00禁止禁行车辆在禁行道路、禁行区域内通行。
禁行道路、禁行区域:
①禁行路段(四纵四横)
神火大道:民主路至华商大道;
中州路:民主路至华商大道;
归德路:民主路至华商大道;
凯旋路:民主路至北海路;
文化路:中州路至凯旋路;
南京路:中州路至凯旋路;
北海路:中州路至凯旋路;
宋城路:睢阳大道至紫荆路;
以上禁行路段与禁行路段的交叉路口不允许禁行车辆通行,禁行路段与非禁行道路的交叉路口禁行车辆可以按照交通规则通行。
②禁行区域
火车站、高铁站区域:归德路(不含)以西、胜利路(不含)以南、凯旋路(不含)以东、民主路(不含)以北范围内的道路。
日月湖区域:睢阳大道(含)以西、宋城路(含)以南、中州路(含)以东、帝喾路(含)以北范围内的道路。
商丘古城区域:古城环城路(含)范围以内的道路。
2.第二阶段
禁行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全天24小时禁止禁行车辆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禁行区域:中州路(含)以西、民主路(含)以南、凯旋路(含)以东和古宋路(含)以东、华商大道(含)以北范围内的道路。
火车站、高铁站区域:归德路(不含)以西、胜利路(不含)以南、凯旋路(不含)以东、民主路(含)以北范围内的道路。
日月湖区域:睢阳大道(含)以西、宋城路(含)以南、中州路(含)以东、帝喾路(含)以北范围内的道路。
商丘古城区域:古城环城路(含)范围以内的道路。
3.第三阶段
禁行时间:2023年9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禁行车辆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禁行区域:商都大道(含)以西、黄河路(含)以南、清凉大道(含)以东、华商大道(含)以北范围内的道路。
五、在市区行驶的电动四轮车应依法登记并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人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并严格遵守相关通行规定。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六、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不购买、不使用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消费者因商家虚假宣传被误导购买违规车辆的,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七、拒不执行本通告,具有阻碍执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或者借机聚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商丘市公安局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商丘市城市管理局
商丘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11日(来源:网信商丘)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市区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出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商丘市区开展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指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合依法登记挂牌条件的电动四轮车)规范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禁止生产、销售未列入工信部许可生产目录、不符合国家标准、未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违规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
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拼装、非法改装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违反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驾驶拼装、改装的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三、禁止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违规从事经营性载客或货物运输。违反规定的,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
四、禁行规定
(一)禁行车辆
电动(燃油)三轮车(含悬挂机动车号牌和悬挂本地制发的标识牌的车辆,不含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军警专用的三轮车);未依法登记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电动四轮车。
对涉及民生的邮政寄递、环卫等公共服务行业的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实行总量控制,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车辆外观标识编号,存档备查,暂不列入禁行范围。
(二)禁行范围
分时段、分路段、分区域,按照三个阶段逐步扩大禁行范围。
1.第一阶段
禁行时间: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每天7:00至21:00禁止禁行车辆在禁行道路、禁行区域内通行。
禁行道路、禁行区域:
①禁行路段(四纵四横)
神火大道:民主路至华商大道;
中州路:民主路至华商大道;
归德路:民主路至华商大道;
凯旋路:民主路至北海路;
文化路:中州路至凯旋路;
南京路:中州路至凯旋路;
北海路:中州路至凯旋路;
宋城路:睢阳大道至紫荆路;
以上禁行路段与禁行路段的交叉路口不允许禁行车辆通行,禁行路段与非禁行道路的交叉路口禁行车辆可以按照交通规则通行。
②禁行区域
火车站、高铁站区域:归德路(不含)以西、胜利路(不含)以南、凯旋路(不含)以东、民主路(不含)以北范围内的道路。
日月湖区域:睢阳大道(含)以西、宋城路(含)以南、中州路(含)以东、帝喾路(含)以北范围内的道路。
商丘古城区域:古城环城路(含)范围以内的道路。
2.第二阶段
禁行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全天24小时禁止禁行车辆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禁行区域:中州路(含)以西、民主路(含)以南、凯旋路(含)以东和古宋路(含)以东、华商大道(含)以北范围内的道路。
火车站、高铁站区域:归德路(不含)以西、胜利路(不含)以南、凯旋路(不含)以东、民主路(含)以北范围内的道路。
日月湖区域:睢阳大道(含)以西、宋城路(含)以南、中州路(含)以东、帝喾路(含)以北范围内的道路。
商丘古城区域:古城环城路(含)范围以内的道路。
3.第三阶段
禁行时间:2023年9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禁行车辆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禁行区域:商都大道(含)以西、黄河路(含)以南、清凉大道(含)以东、华商大道(含)以北范围内的道路。
五、在市区行驶的电动四轮车应依法登记并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人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并严格遵守相关通行规定。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六、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不购买、不使用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消费者因商家虚假宣传被误导购买违规车辆的,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七、拒不执行本通告,具有阻碍执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或者借机聚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商丘市公安局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商丘市城市管理局
商丘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11日(来源:网信商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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