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可以决定采取封控措施#现在决定你会不会被封控的决定往往都是小区居委会一个通知盖个章甚至连个书面通知都没微信群几句话一发紧接着@ 所有人瞬间就如同圣旨一般对整个辖区内进行封控。
那么居委会到底是个什么组织?权力大到可以公开不遵守国家层面制定的“二十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也就是说居委会是辖区内自治组织那么我想问当部分居委会随意做出辖区内封控决定到底有没有考虑过辖区内群众的意见?有没有事先征求过辖区多数人意见?有没有进行过必要表决?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如果要采取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等封控措施,需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你一个居委会一无合法主体身份;二无经过合法程序表决;三无明文规定授权。就可以肆意妄为公开抵触“二十条”规定吗?
有居民在微信群里提出质疑。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还直接回复:不能外出,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进行拘留。
这位工作人员不知道的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正是随意侵害居民人身自由的他们如果强行封控严重限制居民自由是否涉嫌非法拘禁罪还是另说。
但是这就是现状,我们依旧改变不了什么但还是希望各地基层自治组织要明白自己的身份定位要站在国家整体层面上来做决定要充分考虑到群众的整体利益和群众诉求,因为你们是群众自治性组织而不是专治群众性组织。
那么居委会到底是个什么组织?权力大到可以公开不遵守国家层面制定的“二十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也就是说居委会是辖区内自治组织那么我想问当部分居委会随意做出辖区内封控决定到底有没有考虑过辖区内群众的意见?有没有事先征求过辖区多数人意见?有没有进行过必要表决?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如果要采取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等封控措施,需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你一个居委会一无合法主体身份;二无经过合法程序表决;三无明文规定授权。就可以肆意妄为公开抵触“二十条”规定吗?
有居民在微信群里提出质疑。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还直接回复:不能外出,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进行拘留。
这位工作人员不知道的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正是随意侵害居民人身自由的他们如果强行封控严重限制居民自由是否涉嫌非法拘禁罪还是另说。
但是这就是现状,我们依旧改变不了什么但还是希望各地基层自治组织要明白自己的身份定位要站在国家整体层面上来做决定要充分考虑到群众的整体利益和群众诉求,因为你们是群众自治性组织而不是专治群众性组织。
严禁随意封控,长时间不解封,对于疫情防控,国家有这些规定。在“二十条”措施中提到,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严禁随意封校停课、停工停产、未经批准阻断交通、随意采取“静默”管理、随意封控、长时间不解封、随意停诊等各类层层加码行为。我们现实很多是村委会居委会物业都可以决定。应该明确责任,到底谁有权利判定封闭小区,不能一张纸就把楼封了,谁给的权利,有法可依吗?封闭结束了卫健委公布的封闭名单里也没有,不该追究责任吗?这些规定对地方各级政府来说就是什么都不是,他们想怎样就怎样,对不执行的地方就是通报、曝光的惩罚,这种惩罚对各地方来说就是挠痒痒。应该把惩罚定位到开除公职,马上全国各地方政府就会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并且还会创造条件执行。
#20条严禁长时间不解封#严禁随意封控,长时间不解封,对于疫情防控,国家有这些规定。在“二十条”措施中提到,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严禁随意封校停课、停工停产、未经批准阻断交通、随意采取“静默”管理、随意封控、长时间不解封、随意停诊等各类层层加码行为。我们现实很多是村委会居委会物业都可以决定。应该明确责任,到底谁有权利判定封闭小区。不能物业公司一张纸就把楼封了,谁给的权利,有法可依吗?如果公职人员违规了,就应该把惩罚定位到开除公职,马上全国各地方政府就会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并且还会创造条件执行。#洋言洋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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