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一家典当行走进了一名年轻人,年轻人表示着急用钱,于是就从脖子上把金项链摘了下来抵押,称重后典当行老板给了男子18000多元,可是在男子走后,典当行才想起来要过一下火,可是过火之后却直接报了警。
何先生在当地开了一家典当行,这天店里来了两名年轻人,其中一男子表示着急用钱,能不能把脖子上的金项链典当了,随即就把项链摘了下来,何先生也没多想,拿过金项链之后就去称重,一共52克,按照时价给了男子18500元。
在两名男子走之后,何先生这才意识到应该过一下火才知道是不是真金,于是就调好了喷枪温度,烧了一下项链结果发现烧白了,接着烧下去结果成了一团白色的小团,原来这是金包银。
于是何先生就报了警,由于典当都是实名认证的,所以警方很快将3名嫌疑人抓获归案,据悉三人还到过其他席先生的典当行用过同样的手段点当过,目前冯某等三名嫌疑人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
有人说,既然是开典当行的,为何不去拿着喷一下火,这么简单的事情自己都知道。
其实,冯某等人来典当,只不过是典当一段时间,比如一个周或者两个周之后,就拿着钱来换回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典当行一般是不会采取破坏的手段融化金项链,除非是征得顾客同意或者是顾客没有按照约定前来赎回金项链。
本案中,冯某等人采取金包银的项链换取了何先生18500元钱的行为,应当如何评定?
首先,冯某等人拿着金包银冒称黄金首饰,那么让典当行老板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冯某等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行为。
由此冯某等人获得了典当行老板主动给予的财物,从而导致了典当行有了损失,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冯某等人的行为,应认定为诈骗行为。
但是,是否构成犯罪,就要看其非法所得了,根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本案中,冯某从何先生处骗取了18500元,显然已经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因此要按照诈骗罪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以最终如何量刑,就要看三人到底是诈骗了多少的财物,由于三人是共同犯罪,因此,就要以三人总共诈骗所得来定罪处罚,而不是按照每一个人分得的财物来定罪处罚。
有人就说,拿着金包银典当,是你老板自己看走了眼,怎么能是别人诈骗呢?事实上,如果在相关行业内,这是约定俗成的规则,那么确实不宜按照诈骗来追究刑责,就比如原石等。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何先生在当地开了一家典当行,这天店里来了两名年轻人,其中一男子表示着急用钱,能不能把脖子上的金项链典当了,随即就把项链摘了下来,何先生也没多想,拿过金项链之后就去称重,一共52克,按照时价给了男子18500元。
在两名男子走之后,何先生这才意识到应该过一下火才知道是不是真金,于是就调好了喷枪温度,烧了一下项链结果发现烧白了,接着烧下去结果成了一团白色的小团,原来这是金包银。
于是何先生就报了警,由于典当都是实名认证的,所以警方很快将3名嫌疑人抓获归案,据悉三人还到过其他席先生的典当行用过同样的手段点当过,目前冯某等三名嫌疑人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
有人说,既然是开典当行的,为何不去拿着喷一下火,这么简单的事情自己都知道。
其实,冯某等人来典当,只不过是典当一段时间,比如一个周或者两个周之后,就拿着钱来换回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典当行一般是不会采取破坏的手段融化金项链,除非是征得顾客同意或者是顾客没有按照约定前来赎回金项链。
本案中,冯某等人采取金包银的项链换取了何先生18500元钱的行为,应当如何评定?
首先,冯某等人拿着金包银冒称黄金首饰,那么让典当行老板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冯某等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行为。
由此冯某等人获得了典当行老板主动给予的财物,从而导致了典当行有了损失,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冯某等人的行为,应认定为诈骗行为。
但是,是否构成犯罪,就要看其非法所得了,根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本案中,冯某从何先生处骗取了18500元,显然已经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因此要按照诈骗罪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以最终如何量刑,就要看三人到底是诈骗了多少的财物,由于三人是共同犯罪,因此,就要以三人总共诈骗所得来定罪处罚,而不是按照每一个人分得的财物来定罪处罚。
有人就说,拿着金包银典当,是你老板自己看走了眼,怎么能是别人诈骗呢?事实上,如果在相关行业内,这是约定俗成的规则,那么确实不宜按照诈骗来追究刑责,就比如原石等。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山东青岛,一男子找了一家运输公司,要将价值750万的货物运到成都,可是几天后,收货方给男子打来电话称货物迟迟未到,这可把男子急坏了,于是赶紧联系物流公司,得到的答复让男子无法接受,对方表示,货物被司机扣了。
王先生是一名生意人,接了一个大单子之后,就赶忙找了一家物流公司,希望对方能把自己价值750万元的货物运送到成都,谈好了运费之后,物流公司找来了三辆大货车将王先生的货物全部拉走了。
几天后,收货人联系王先生称还要多久,为何还没有送到,按照时间来算,这批货应该已经到了成都,于是王先生就联系上了物流公司询问,结果却被告知这批货被司机扣押了,随后王先生就联系了司机,司机证实了此事,表示物流公司目前拖欠了自己40多万的运费没有结算。
而且物流公司听说要倒闭了,如果倒闭自己的运费就更要不到了,于是便出此下策扣押了王先生这批货,无奈经过协商,王先生先垫付了这两笔运费给物流公司,希望司机将货物先送给客户,但是到了第三批,王先生并不打算继续垫付了,让物流公司负责。
可是司机却表示,这些钱根本没收到,所以货物不能放行,眼看着交货的时间快到了,这可急坏了王先生。
好不容易碰到这样的大单子,结果却在货运上出了问题,而且又是大问题,750万的货物被扣留了。
那么问题来了,司机有权扣押王先生的货物吗?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本案中,物流公司没有为司机付清运费,还差40多万的运费,那么司机是有权扣押物流公司的财产的,但是要立即请求有关部门介入,比如申请法院保全。但是这批货的所有者并非物流公司,而是王先生,因此司机的扣押行为就不合法,没有法律依据了。
本案属于货运合同纠纷,其中,《民法典》第八百三十六条规定: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只有在王先生不支付运费的情况下,运输公司才有权扣押其货物,而事实上,本案是由收货方负责支付运费,王先生垫付了2车的运费,那么这2车就要运送至收货人处,否则的话,运输公司的行为就是违约行为。
而且,如果因为运输公司的违约行为,导致了王先生无法按时送到货物,带来了王先生额外的损失,比如收货方解除合同追究王先生的违约责任,那么王先生的损失也是可以要求运输公司承担的。
不过,既然司机和运输公司之间存在矛盾,扣押第三方的货物本身就不具有法律依据,对此这种扣押行为也是违法无效的,对此王先生有权要求对方按时送货或者是将货物返还给自己。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王先生是一名生意人,接了一个大单子之后,就赶忙找了一家物流公司,希望对方能把自己价值750万元的货物运送到成都,谈好了运费之后,物流公司找来了三辆大货车将王先生的货物全部拉走了。
几天后,收货人联系王先生称还要多久,为何还没有送到,按照时间来算,这批货应该已经到了成都,于是王先生就联系上了物流公司询问,结果却被告知这批货被司机扣押了,随后王先生就联系了司机,司机证实了此事,表示物流公司目前拖欠了自己40多万的运费没有结算。
而且物流公司听说要倒闭了,如果倒闭自己的运费就更要不到了,于是便出此下策扣押了王先生这批货,无奈经过协商,王先生先垫付了这两笔运费给物流公司,希望司机将货物先送给客户,但是到了第三批,王先生并不打算继续垫付了,让物流公司负责。
可是司机却表示,这些钱根本没收到,所以货物不能放行,眼看着交货的时间快到了,这可急坏了王先生。
好不容易碰到这样的大单子,结果却在货运上出了问题,而且又是大问题,750万的货物被扣留了。
那么问题来了,司机有权扣押王先生的货物吗?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本案中,物流公司没有为司机付清运费,还差40多万的运费,那么司机是有权扣押物流公司的财产的,但是要立即请求有关部门介入,比如申请法院保全。但是这批货的所有者并非物流公司,而是王先生,因此司机的扣押行为就不合法,没有法律依据了。
本案属于货运合同纠纷,其中,《民法典》第八百三十六条规定: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只有在王先生不支付运费的情况下,运输公司才有权扣押其货物,而事实上,本案是由收货方负责支付运费,王先生垫付了2车的运费,那么这2车就要运送至收货人处,否则的话,运输公司的行为就是违约行为。
而且,如果因为运输公司的违约行为,导致了王先生无法按时送到货物,带来了王先生额外的损失,比如收货方解除合同追究王先生的违约责任,那么王先生的损失也是可以要求运输公司承担的。
不过,既然司机和运输公司之间存在矛盾,扣押第三方的货物本身就不具有法律依据,对此这种扣押行为也是违法无效的,对此王先生有权要求对方按时送货或者是将货物返还给自己。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梦境《塔吊》
一群朋友约定好在兰的家里煮火锅聚餐,大家纷纷抱着自己准备的菜往兰家的方向走。女孩的男友走得很快,她追不上他的步伐。女孩一个人抱着纸箱,前方朋友的背影也渐渐看不见,女孩从未来过这个地方,更是少有的路痴,女孩站在原地张望着四周,看见一家甜品店外有桌椅便坐了下来。几分钟后,男友走出来找女孩,女孩说了一句:你们玩,我先走了。女孩并不清楚刚才来的方向,越走越偏,男孩追在身后,前方的道路在施工,之前又下过雨,路上全是泥泞的水坑,女孩踮起脚尖小心翼翼地避开,原以为马上就要走完这段路,前方又出现一大片积水,毫无下脚的地方,男孩迈出一步,水不深,牵着女孩一起走。走过,两人好似有话要说,身后施工的塔吊高速旋转着飞了过来,直接砸向了男孩的头…
此刻,梦醒。
一群朋友约定好在兰的家里煮火锅聚餐,大家纷纷抱着自己准备的菜往兰家的方向走。女孩的男友走得很快,她追不上他的步伐。女孩一个人抱着纸箱,前方朋友的背影也渐渐看不见,女孩从未来过这个地方,更是少有的路痴,女孩站在原地张望着四周,看见一家甜品店外有桌椅便坐了下来。几分钟后,男友走出来找女孩,女孩说了一句:你们玩,我先走了。女孩并不清楚刚才来的方向,越走越偏,男孩追在身后,前方的道路在施工,之前又下过雨,路上全是泥泞的水坑,女孩踮起脚尖小心翼翼地避开,原以为马上就要走完这段路,前方又出现一大片积水,毫无下脚的地方,男孩迈出一步,水不深,牵着女孩一起走。走过,两人好似有话要说,身后施工的塔吊高速旋转着飞了过来,直接砸向了男孩的头…
此刻,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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