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条严禁长时间不解封# 谁可以决定封控措施?
如何理解“二十条”中的这一表述?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谁有权决定是否实行封控措施?
11月26日,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以答问的方式给出了权威解读。
问:谁可以决定采取封控措施?
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实施封控管理的法律依据有《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法律规定的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这些措施包括,“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停工、停业、停课”等措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条、第六条同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问:什么情况才可以实施区域封闭管理?
答:高风险区,且以单元、楼栋为单位。
根据11月1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最新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分类实施社区防控措施。
高风险区实施区域封闭;低风险区是强化社会面管控,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根据二十条措施和《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
问:谁来划定高风险区、低风险区?
答:地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组织专家组根据疫情传播风险划定。
根据最新的《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高风险区、低风险区的划定由地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组织专家组根据疫情传播风险的大小进行划定,省级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靠前指挥并给予专业指导支持。
高风险区、低风险区的防控工作由地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统一指挥。
此外,出现以下情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纳入风险区域判定: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集中隔离点之外传播风险;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家庭外传播风险;
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严格闭环管理期间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闭环外人员传播风险;
出院(舱)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经调查评估无传播风险;核酸检测Ct值≥35,且经甄别为既往感染的入境人员。
问:高风险区符合什么条件能解封?
答: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
最新版《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中明确,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所有高风险区解除后,县(市、区、旗)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问:小区、楼宇的消防通道能封吗?
答:任何单位、个人都不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疫情防控需要为由,擅自封闭或堵塞安全出口、隔断疏散通道,占用消防车通道。
如何理解“二十条”中的这一表述?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谁有权决定是否实行封控措施?
11月26日,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以答问的方式给出了权威解读。
问:谁可以决定采取封控措施?
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实施封控管理的法律依据有《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法律规定的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这些措施包括,“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停工、停业、停课”等措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条、第六条同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问:什么情况才可以实施区域封闭管理?
答:高风险区,且以单元、楼栋为单位。
根据11月1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最新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分类实施社区防控措施。
高风险区实施区域封闭;低风险区是强化社会面管控,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根据二十条措施和《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
问:谁来划定高风险区、低风险区?
答:地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组织专家组根据疫情传播风险划定。
根据最新的《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高风险区、低风险区的划定由地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组织专家组根据疫情传播风险的大小进行划定,省级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靠前指挥并给予专业指导支持。
高风险区、低风险区的防控工作由地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统一指挥。
此外,出现以下情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纳入风险区域判定: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集中隔离点之外传播风险;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家庭外传播风险;
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严格闭环管理期间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闭环外人员传播风险;
出院(舱)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经调查评估无传播风险;核酸检测Ct值≥35,且经甄别为既往感染的入境人员。
问:高风险区符合什么条件能解封?
答: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
最新版《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中明确,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所有高风险区解除后,县(市、区、旗)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问:小区、楼宇的消防通道能封吗?
答:任何单位、个人都不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疫情防控需要为由,擅自封闭或堵塞安全出口、隔断疏散通道,占用消防车通道。
【成都市医保局紧急提醒:收到这类短信别打开,谨防诈骗!】
近期,不少市民向成都市医保局反馈收到了医保诈骗短信,内容多是“参保账户失效”“医保资料缺失,将被暂停使用”“医疗保障已到达,不验证自动作废”,其中还附有网址链接。市医保局紧急提醒,此类为虚假诈骗信息,广大市民朋友千万别信别点短信内容及相关链接,保护好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医疗保障部门发送的业务经办类短信,不会附加任何网址、链接,也不需要持卡人输入任何涉及姓名、身份证号码、金融账号等个人隐私信息。
市民收到诈骗短信时,该如何确认医保信息?
成都市参保人在收到类似诈骗短信时,可登录“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https://t.cn/A6i16Owr)个人网厅查询参保信息,也可关注“成都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栏“便民服务-业务大厅”进入“成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后点击首页“个人参保信息查询”进行查询。如遇医保个人账户信息出现异常,请本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咨询、办理。
什么情况下个人医保会被停用?
据介绍,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出现下面情况,将可能导致医保账户出现问题: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获得其他非法利益;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办理门诊特殊疾病,未及时刷卡结账,定点医疗机构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完成无密码结算后,该类参保人员将自动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待其结清相关费用后开通联网结算。
除上述情况外,如出现参保人员无法办理联网结算的,大部分是因为医保缴费不及时或中断造成的。值得注意的是,医保部门不会将医保停用信息通过短信告知参保群众。
记者朱思洋
图片成都市医保局
近期,不少市民向成都市医保局反馈收到了医保诈骗短信,内容多是“参保账户失效”“医保资料缺失,将被暂停使用”“医疗保障已到达,不验证自动作废”,其中还附有网址链接。市医保局紧急提醒,此类为虚假诈骗信息,广大市民朋友千万别信别点短信内容及相关链接,保护好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医疗保障部门发送的业务经办类短信,不会附加任何网址、链接,也不需要持卡人输入任何涉及姓名、身份证号码、金融账号等个人隐私信息。
市民收到诈骗短信时,该如何确认医保信息?
成都市参保人在收到类似诈骗短信时,可登录“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https://t.cn/A6i16Owr)个人网厅查询参保信息,也可关注“成都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栏“便民服务-业务大厅”进入“成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后点击首页“个人参保信息查询”进行查询。如遇医保个人账户信息出现异常,请本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咨询、办理。
什么情况下个人医保会被停用?
据介绍,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出现下面情况,将可能导致医保账户出现问题: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获得其他非法利益;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办理门诊特殊疾病,未及时刷卡结账,定点医疗机构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完成无密码结算后,该类参保人员将自动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待其结清相关费用后开通联网结算。
除上述情况外,如出现参保人员无法办理联网结算的,大部分是因为医保缴费不及时或中断造成的。值得注意的是,医保部门不会将医保停用信息通过短信告知参保群众。
记者朱思洋
图片成都市医保局
#20条严禁长时间不解封# 谁可以决定封控措施?
如何理解“二十条”中的这一表述?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谁有权决定是否实行封控措施?
11月26日,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以答问的方式给出了权威解读。
问:谁可以决定采取封控措施?
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实施封控管理的法律依据有《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法律规定的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这些措施包括,“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停工、停业、停课”等措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条、第六条同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问:什么情况才可以实施区域封闭管理?
答:高风险区,且以单元、楼栋为单位。
根据11月1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最新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分类实施社区防控措施。
高风险区实施区域封闭;低风险区是强化社会面管控,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根据二十条措施和《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
问:谁来划定高风险区、低风险区?
答:地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组织专家组根据疫情传播风险划定。
根据最新的《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高风险区、低风险区的划定由地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组织专家组根据疫情传播风险的大小进行划定,省级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靠前指挥并给予专业指导支持。
高风险区、低风险区的防控工作由地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统一指挥。
此外,出现以下情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纳入风险区域判定: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集中隔离点之外传播风险;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家庭外传播风险;
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严格闭环管理期间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闭环外人员传播风险;
出院(舱)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经调查评估无传播风险;核酸检测Ct值≥35,且经甄别为既往感染的入境人员。
问:高风险区符合什么条件能解封?
答: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
最新版《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中明确,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所有高风险区解除后,县(市、区、旗)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问:小区、楼宇的消防通道能封吗?
答:任何单位、个人都不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疫情防控需要为由,擅自封闭或堵塞安全出口、隔断疏散通道,占用消防车通道。
如何理解“二十条”中的这一表述?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谁有权决定是否实行封控措施?
11月26日,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以答问的方式给出了权威解读。
问:谁可以决定采取封控措施?
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实施封控管理的法律依据有《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法律规定的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这些措施包括,“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停工、停业、停课”等措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条、第六条同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问:什么情况才可以实施区域封闭管理?
答:高风险区,且以单元、楼栋为单位。
根据11月1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最新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分类实施社区防控措施。
高风险区实施区域封闭;低风险区是强化社会面管控,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根据二十条措施和《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
问:谁来划定高风险区、低风险区?
答:地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组织专家组根据疫情传播风险划定。
根据最新的《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高风险区、低风险区的划定由地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组织专家组根据疫情传播风险的大小进行划定,省级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靠前指挥并给予专业指导支持。
高风险区、低风险区的防控工作由地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统一指挥。
此外,出现以下情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纳入风险区域判定: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集中隔离点之外传播风险;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家庭外传播风险;
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严格闭环管理期间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闭环外人员传播风险;
出院(舱)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经调查评估无传播风险;核酸检测Ct值≥35,且经甄别为既往感染的入境人员。
问:高风险区符合什么条件能解封?
答: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
最新版《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中明确,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所有高风险区解除后,县(市、区、旗)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问:小区、楼宇的消防通道能封吗?
答:任何单位、个人都不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疫情防控需要为由,擅自封闭或堵塞安全出口、隔断疏散通道,占用消防车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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