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海珠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一、素社街道
1.素社一巷18号之二、19号、23号。
2.怡海路820号。
3.东翠南街7号。
4.金汇花苑B3栋。
5.素社东二巷2、3、4号,三巷3号、11号一层。
6.基立下道北65、67、69号。
二、南石头街道
1.翠城花园8、19、20栋。
2.星汇海珠湾A5栋。
三、昌岗街道
1.昌岗中路169、173号。
2.怀德大街19、21号,二巷2号,三巷2、4、5号。
四、江海街道
1.金穗雅园B2栋。
2.聚德中路101号H52栋、103号H53栋。
3.聚德路4号D23栋、6号D22栋。
4.聚德路56号G47之2栋。
5.聚德环街24、26号。
6.敦和路134号。
7.坚真花园利和街17号D2栋。
五、赤岗街道
1.新港西路206号大院13栋。
2.赤岗三街18号。
3.新港西路239号之二华乐苑。
4.新鸿花园江丽路129号。
5.帝景华苑阅庭街4号帝华轩B座。
6.靖晖街2、3号。
六、江南中街道
1.万丰花园君雅街16号。
2.可逸家园3栋。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https://t.cn/A6KUa9fo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海珠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一、素社街道
1.素社一巷18号之二、19号、23号。
2.怡海路820号。
3.东翠南街7号。
4.金汇花苑B3栋。
5.素社东二巷2、3、4号,三巷3号、11号一层。
6.基立下道北65、67、69号。
二、南石头街道
1.翠城花园8、19、20栋。
2.星汇海珠湾A5栋。
三、昌岗街道
1.昌岗中路169、173号。
2.怀德大街19、21号,二巷2号,三巷2、4、5号。
四、江海街道
1.金穗雅园B2栋。
2.聚德中路101号H52栋、103号H53栋。
3.聚德路4号D23栋、6号D22栋。
4.聚德路56号G47之2栋。
5.聚德环街24、26号。
6.敦和路134号。
7.坚真花园利和街17号D2栋。
五、赤岗街道
1.新港西路206号大院13栋。
2.赤岗三街18号。
3.新港西路239号之二华乐苑。
4.新鸿花园江丽路129号。
5.帝景华苑阅庭街4号帝华轩B座。
6.靖晖街2、3号。
六、江南中街道
1.万丰花园君雅街16号。
2.可逸家园3栋。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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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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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区素社等6条街道划定高风险区】#广州疫情防控# 据@广州海珠发布 消息:
海珠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海珠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一、素社街道
1.素社一巷18号之二、19号、23号。
2.怡海路820号。
3.东翠南街7号。
4.金汇花苑B3栋。
5.素社东二巷2、3、4号,三巷3号、11号一层。
6.基立下道北65、67、69号。
二、南石头街道
1.翠城花园8、19、20栋。
2.星汇海珠湾A5栋。
三、昌岗街道
1.昌岗中路169、173号。
2.怀德大街19、21号,二巷2号,三巷2、4、5号。
四、江海街道
1.金穗雅园B2栋。
2.聚德中路101号H52栋、103号H53栋。
3.聚德路4号D23栋、6号D22栋。
4.聚德路56号G47之2栋。
5.聚德环街24、26号。
6.敦和路134号。
7.坚真花园利和街17号D2栋。
五、赤岗街道
1.新港西路206号大院13栋。
2.赤岗三街18号。
3.新港西路239号之二华乐苑。
4.新鸿花园江丽路129号。
5.帝景华苑阅庭街4号帝华轩B座。
6.靖晖街2、3号。
六、江南中街道
1.万丰花园君雅街16号。
2.可逸家园3栋。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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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海珠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海珠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一、素社街道
1.素社一巷18号之二、19号、23号。
2.怡海路820号。
3.东翠南街7号。
4.金汇花苑B3栋。
5.素社东二巷2、3、4号,三巷3号、11号一层。
6.基立下道北65、67、69号。
二、南石头街道
1.翠城花园8、19、20栋。
2.星汇海珠湾A5栋。
三、昌岗街道
1.昌岗中路169、173号。
2.怀德大街19、21号,二巷2号,三巷2、4、5号。
四、江海街道
1.金穗雅园B2栋。
2.聚德中路101号H52栋、103号H53栋。
3.聚德路4号D23栋、6号D22栋。
4.聚德路56号G47之2栋。
5.聚德环街24、26号。
6.敦和路134号。
7.坚真花园利和街17号D2栋。
五、赤岗街道
1.新港西路206号大院13栋。
2.赤岗三街18号。
3.新港西路239号之二华乐苑。
4.新鸿花园江丽路129号。
5.帝景华苑阅庭街4号帝华轩B座。
6.靖晖街2、3号。
六、江南中街道
1.万丰花园君雅街16号。
2.可逸家园3栋。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广州市海珠区:划定高风险区】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专家组研判,海珠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一、素社街道
1.素社一巷18号之二、19号、23号。
2.怡海路820号。
3.东翠南街7号。
4.金汇花苑B3栋。
5.素社东二巷2、3、4号,三巷3号、11号一层。
6.基立下道北65、67、69号。
二、南石头街道
1.翠城花园8、19、20栋。
2.星汇海珠湾A5栋。
三、昌岗街道
1.昌岗中路169、173号。
2.怀德大街19、21号,二巷2号,三巷2、4、5号。
四、江海街道
1.金穗雅园B2栋。
2.聚德中路101号H52栋、103号H53栋。
3.聚德路4号D23栋、6号D22栋。
4.聚德路56号G47之2栋。
5.聚德环街24、26号。
6.敦和路134号。
7.坚真花园利和街17号D2栋。
五、赤岗街道
1.新港西路206号大院13栋。
2.赤岗三街18号。
3.新港西路239号之二华乐苑。
4.新鸿花园江丽路129号。
5.帝景华苑阅庭街4号帝华轩B座。
6.靖晖街2、3号。
六、江南中街道
1.万丰花园君雅街16号。
2.可逸家园3栋。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一、素社街道
1.素社一巷18号之二、19号、23号。
2.怡海路820号。
3.东翠南街7号。
4.金汇花苑B3栋。
5.素社东二巷2、3、4号,三巷3号、11号一层。
6.基立下道北65、67、69号。
二、南石头街道
1.翠城花园8、19、20栋。
2.星汇海珠湾A5栋。
三、昌岗街道
1.昌岗中路169、173号。
2.怀德大街19、21号,二巷2号,三巷2、4、5号。
四、江海街道
1.金穗雅园B2栋。
2.聚德中路101号H52栋、103号H53栋。
3.聚德路4号D23栋、6号D22栋。
4.聚德路56号G47之2栋。
5.聚德环街24、26号。
6.敦和路134号。
7.坚真花园利和街17号D2栋。
五、赤岗街道
1.新港西路206号大院13栋。
2.赤岗三街18号。
3.新港西路239号之二华乐苑。
4.新鸿花园江丽路129号。
5.帝景华苑阅庭街4号帝华轩B座。
6.靖晖街2、3号。
六、江南中街道
1.万丰花园君雅街16号。
2.可逸家园3栋。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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