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储户称5万元存款不翼而飞,信用社:警方已介入,近日,河南商丘虞城县的任女士反映,4月3日,其母亲和小姨带着5万元现金前往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一营业网点存钱,可7月30日取钱时发现,钱并未存到卡里。由于时间过长,营业网点的部分监控已被覆盖,无法证明任女士的母亲在该网点存了5万元现金。“农民的钱都是一毛钱一毛钱省出来的,这说没就没了。”任女士无奈地说。5万元的存款到底哪里去了?目前,储户和银行双方各执一词,而整件事的细节中有很多蹊跷之处。
其一,无论是在银行还是信用社存钱,只要是在柜面办理,都应该有相应的存款凭条,用以确保储蓄安全,金融机构后台也应该有相应的数据记录。但是,在这件事中,储户手里没有凭条,据称是工作人员没有给。如果属实,显然是违规的。再者,后台数据究竟是什么情况,难道没有明细记录吗?为什么一定要通过查柜台监控才能证明储户有没有存过钱,银行应该给个说法。其二、该银行规定,柜台监控的保存时长为90天,而外围监控的保存时长是6个月,这一时长限制直接导致了真相无法还原的现状。既然外围监控根本不能证明储户存了钱,柜台监控才能起到决定性的证明作用,那为什么前者的保存时间还比后者要长,这种规定真的合理吗?符合实际吗?能切实保障储户利益吗?
另具江西晨报@高度新闻报道,当事储户的女儿任女士称,一开始得知监控数据被覆盖时,银行要求她们倒贴20万元对数据进行恢复,后面才改口称,已经找了外地的四家机构帮忙恢复监控数据。如果这一陈述属实,只能说银行在解决问题上的确缺乏诚意和主动性,无视储户的基本安全诉求,有“店大欺客”之嫌。安全和诚信是金融机构的立身之本,储户到底有没有存钱,这五万块钱到底去了哪里?有没有可能是操作失误导致误存?有没有可能是银行内部人员监守自盗?这些都不能是一笔糊涂账,否则,不但当事储户可能蒙受巨大损失,银行的公信力也将大大受损,钱没了连个来龙去脉都查不出,还有谁敢把钱存进银行呢?目前,既然警方已经介入,只能期待真相早一点水落石出。值得注意的是,就目前掌握的监控证据而言,储户的确提着黑袋子进了银行营业厅。而就双方所掌握的资源来看,储户能提供的信息和证据是有限的。就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来看,银行如果要证明储户没有存款,就应该由银行来举证其究竟办了什么业务,是否存储了钱款,否则,银行就理应为储户的损失担责,也为其在这一存款过程中多处不规范操作担责。
据媒体披露的一段录音中,该信用社有工作人员表示:“这个钱到底是什么情况,我们大家心里面都清楚”,但很显然,储户是不清楚的,民众也是不清楚的,如果信用社清楚的话,务必拿出真凭实据,让大家都清清楚楚,给储户和公众一个交代。https://t.cn/A6KyiFVo
其一,无论是在银行还是信用社存钱,只要是在柜面办理,都应该有相应的存款凭条,用以确保储蓄安全,金融机构后台也应该有相应的数据记录。但是,在这件事中,储户手里没有凭条,据称是工作人员没有给。如果属实,显然是违规的。再者,后台数据究竟是什么情况,难道没有明细记录吗?为什么一定要通过查柜台监控才能证明储户有没有存过钱,银行应该给个说法。其二、该银行规定,柜台监控的保存时长为90天,而外围监控的保存时长是6个月,这一时长限制直接导致了真相无法还原的现状。既然外围监控根本不能证明储户存了钱,柜台监控才能起到决定性的证明作用,那为什么前者的保存时间还比后者要长,这种规定真的合理吗?符合实际吗?能切实保障储户利益吗?
另具江西晨报@高度新闻报道,当事储户的女儿任女士称,一开始得知监控数据被覆盖时,银行要求她们倒贴20万元对数据进行恢复,后面才改口称,已经找了外地的四家机构帮忙恢复监控数据。如果这一陈述属实,只能说银行在解决问题上的确缺乏诚意和主动性,无视储户的基本安全诉求,有“店大欺客”之嫌。安全和诚信是金融机构的立身之本,储户到底有没有存钱,这五万块钱到底去了哪里?有没有可能是操作失误导致误存?有没有可能是银行内部人员监守自盗?这些都不能是一笔糊涂账,否则,不但当事储户可能蒙受巨大损失,银行的公信力也将大大受损,钱没了连个来龙去脉都查不出,还有谁敢把钱存进银行呢?目前,既然警方已经介入,只能期待真相早一点水落石出。值得注意的是,就目前掌握的监控证据而言,储户的确提着黑袋子进了银行营业厅。而就双方所掌握的资源来看,储户能提供的信息和证据是有限的。就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来看,银行如果要证明储户没有存款,就应该由银行来举证其究竟办了什么业务,是否存储了钱款,否则,银行就理应为储户的损失担责,也为其在这一存款过程中多处不规范操作担责。
据媒体披露的一段录音中,该信用社有工作人员表示:“这个钱到底是什么情况,我们大家心里面都清楚”,但很显然,储户是不清楚的,民众也是不清楚的,如果信用社清楚的话,务必拿出真凭实据,让大家都清清楚楚,给储户和公众一个交代。https://t.cn/A6KyiFVo
#极目锐评#【河南商丘储户称5万元存款不翼而飞,真相不能只是“大家心里清楚”】近日,河南商丘虞城县的任女士反映,4月3日,其母亲和小姨带着5万元现金前往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一营业网点存钱,可7月30日取钱时发现,钱并未存到卡里。由于时间过长,营业网点的部分监控已被覆盖,无法证明任女士的母亲在该网点存了5万元现金。“农民的钱都是一毛钱一毛钱省出来的,这说没就没了。”任女士无奈地说。(据11月23日九派新闻)
5万元的存款到底哪里去了?目前,储户和银行双方各执一词,而整件事的细节中有很多蹊跷之处。
其一,无论是在银行还是信用社存钱,只要是在柜面办理,都应该有相应的存款凭条,用以确保储蓄安全,金融机构后台也应该有相应的数据记录。但是,在这件事中,储户手里没有凭条,据称是工作人员没有给。如果属实,显然是违规的。再者,后台数据究竟是什么情况,难道没有明细记录吗?为什么一定要通过查柜台监控才能证明储户有没有存过钱,银行应该给个说法。
其二、该银行规定,柜台监控的保存时长为90天,而外围监控的保存时长是6个月,这一时长限制直接导致了真相无法还原的现状。既然外围监控根本不能证明储户存了钱,柜台监控才能起到决定性的证明作用,那为什么前者的保存时间还比后者要长,这种规定真的合理吗?符合实际吗?能切实保障储户利益吗?
另具江西晨报@高度新闻报道,当事储户的女儿任女士称,一开始得知监控数据被覆盖时,银行要求她们倒贴20万元对数据进行恢复,后面才改口称,已经找了外地的四家机构帮忙恢复监控数据。如果这一陈述属实,只能说银行在解决问题上的确缺乏诚意和主动性,无视储户的基本安全诉求,有“店大欺客”之嫌。
安全和诚信是金融机构的立身之本,储户到底有没有存钱,这五万块钱到底去了哪里?有没有可能是操作失误导致误存?有没有可能是银行内部人员监守自盗?这些都不能是一笔糊涂账,否则,不但当事储户可能蒙受巨大损失,银行的公信力也将大大受损,钱没了连个来龙去脉都查不出,还有谁敢把钱存进银行呢?
目前,既然警方已经介入,只能期待真相早一点水落石出。值得注意的是,就目前掌握的监控证据而言,储户的确提着黑袋子进了银行营业厅。而就双方所掌握的资源来看,储户能提供的信息和证据是有限的。就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来看,银行如果要证明储户没有存款,就应该由银行来举证其究竟办了什么业务,是否存储了钱款,否则,银行就理应为储户的损失担责,也为其在这一存款过程中多处不规范操作担责。
据媒体披露的一段录音中,该信用社有工作人员表示:“这个钱到底是什么情况,我们大家心里面都清楚”,但很显然,储户是不清楚的,民众也是不清楚的,如果信用社清楚的话,务必拿出真凭实据,让大家都清清楚楚,给储户和公众一个交代。(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https://t.cn/A6KLb3T2
5万元的存款到底哪里去了?目前,储户和银行双方各执一词,而整件事的细节中有很多蹊跷之处。
其一,无论是在银行还是信用社存钱,只要是在柜面办理,都应该有相应的存款凭条,用以确保储蓄安全,金融机构后台也应该有相应的数据记录。但是,在这件事中,储户手里没有凭条,据称是工作人员没有给。如果属实,显然是违规的。再者,后台数据究竟是什么情况,难道没有明细记录吗?为什么一定要通过查柜台监控才能证明储户有没有存过钱,银行应该给个说法。
其二、该银行规定,柜台监控的保存时长为90天,而外围监控的保存时长是6个月,这一时长限制直接导致了真相无法还原的现状。既然外围监控根本不能证明储户存了钱,柜台监控才能起到决定性的证明作用,那为什么前者的保存时间还比后者要长,这种规定真的合理吗?符合实际吗?能切实保障储户利益吗?
另具江西晨报@高度新闻报道,当事储户的女儿任女士称,一开始得知监控数据被覆盖时,银行要求她们倒贴20万元对数据进行恢复,后面才改口称,已经找了外地的四家机构帮忙恢复监控数据。如果这一陈述属实,只能说银行在解决问题上的确缺乏诚意和主动性,无视储户的基本安全诉求,有“店大欺客”之嫌。
安全和诚信是金融机构的立身之本,储户到底有没有存钱,这五万块钱到底去了哪里?有没有可能是操作失误导致误存?有没有可能是银行内部人员监守自盗?这些都不能是一笔糊涂账,否则,不但当事储户可能蒙受巨大损失,银行的公信力也将大大受损,钱没了连个来龙去脉都查不出,还有谁敢把钱存进银行呢?
目前,既然警方已经介入,只能期待真相早一点水落石出。值得注意的是,就目前掌握的监控证据而言,储户的确提着黑袋子进了银行营业厅。而就双方所掌握的资源来看,储户能提供的信息和证据是有限的。就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来看,银行如果要证明储户没有存款,就应该由银行来举证其究竟办了什么业务,是否存储了钱款,否则,银行就理应为储户的损失担责,也为其在这一存款过程中多处不规范操作担责。
据媒体披露的一段录音中,该信用社有工作人员表示:“这个钱到底是什么情况,我们大家心里面都清楚”,但很显然,储户是不清楚的,民众也是不清楚的,如果信用社清楚的话,务必拿出真凭实据,让大家都清清楚楚,给储户和公众一个交代。(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https://t.cn/A6KLb3T2
河南郑州,男子有个尾号7777的手机号,他妻子很喜欢,男子就想把手机号过户到妻子的名下,但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却告诉他靓号20年内不能办理携号转网,否则要交72000元的违约金!男子气炸,怒怼工作人员:你怎么不去抢呢?
王先生在很多年前得到了这个手机号,而妻子想要这个手机号,但两人又不是同一个运营商,于是王先生就去营业厅办理携号转网过户,可工作人员看了看他的号码,说你这个尾数是四个7的,系统显示是靓号,要先签订一份靓号协议才能过户!
说完工作人员拿出这份协议,让王先生签字!王先生看了一下协议,惊呆了,上面写着根据靓号转网的协议规则,20年内不能携号转网,如果要转的话,要交72000的违约金!
也就说,王先生要过户给妻子,要先签订协议,不然工作人员就不给办理靓号过户,而签了协议再想过户的话,就要先交72000元!
王先生气炸了,觉得这就是抢钱!这号码啥时候这么值钱了?72000的违约金真亏说得出来?自己只是想过户给妻子,而且当初他选号的时候,工作人员根本就没跟他说过这是靓号,也没有签过什么协议,现在转网让他交违约金,这不是摆明故意为难自己想坑钱吗?
但工作人员就是一句话,系统显示你的是靓号,要么你交违约金过户,要么你就别过户!说完就把王先生给打发了!
王先生气得直咬牙,之后跑了几趟也都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于是他就找来了调解员帮忙!
本以为调解员来了以后,工作人员的态度会好点,但没想到她们以忙为借口,晾了他们一个上午。直到下午人少了,王先生才带着记者来到办公室见到工作人员,但工作人员却说自己没有权利接受采访!
王先生气道:“我带调解员过来是解决问题的,我自己一个人来你不理我,现在带调解员过来你们也是这样的态度,那我一个人来还能解决得掉问题吗?”
而调解员也是问工作人员,这72000元的违约金是从何而来?有什么依据?
可工作人员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她支支吾吾地就说靓号的规定就是这样的!
而调解员又追问是否和王先生在之前签订过靓号协议?为什么携号转网要补签协议?这不是霸 王协议吗?
工作人员被说得哑口无言,只能说这些是领导定的,他们也只是工作人员,希望不要为难他们!
而王先生听到更气了,现在到底是谁为难谁呢?他怒问工作人员,这钱到底要不要交?不交自己今天就不走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王先生到底要不要交这笔违约金呢?
首先,2019年发布了《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电 信业务经营者不得有妨碍服务、干扰用户选择、阻挠携转、降低通信服务质量、比较宣传、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
其次,王先生作为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的相关规定,商家在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时候应当全 面真实的介绍相关的服务内容,消费者可以根据相关的真实信息,自 由选择其接受服务的项目,商家不得强制性地使消费者接受服务以及缴费!
另外,双方也是服务合同的关系!所以王先生过户是否要交违约金,还要看双方签订入网协议时有没有明确约定!双方作为平等主体,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只是受限于国家法律规定,如果当初双方签订入网协议时,对过户没有相关规定,那么营业厅让王先生补签靓号协议,交违约金的行为违反了契约原则!
综上,王先生有权拒绝签订靓号协议,不交违约金,并要求营业厅配合办理过户,如果营业厅阻拦,王先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不过这件事情在调解员的介入下,工作人员打电话跟领导汇报,打完电话就说王先生不认可协议的话,那违约金就不用交了,王先生终于可以顺利办理了过户手续!
所以,遇到这种故意为难人的事情,一定要有法律意识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稀里糊涂补签协议,更不要交钱,不然就一口咬定说是你自愿的!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
王先生在很多年前得到了这个手机号,而妻子想要这个手机号,但两人又不是同一个运营商,于是王先生就去营业厅办理携号转网过户,可工作人员看了看他的号码,说你这个尾数是四个7的,系统显示是靓号,要先签订一份靓号协议才能过户!
说完工作人员拿出这份协议,让王先生签字!王先生看了一下协议,惊呆了,上面写着根据靓号转网的协议规则,20年内不能携号转网,如果要转的话,要交72000的违约金!
也就说,王先生要过户给妻子,要先签订协议,不然工作人员就不给办理靓号过户,而签了协议再想过户的话,就要先交72000元!
王先生气炸了,觉得这就是抢钱!这号码啥时候这么值钱了?72000的违约金真亏说得出来?自己只是想过户给妻子,而且当初他选号的时候,工作人员根本就没跟他说过这是靓号,也没有签过什么协议,现在转网让他交违约金,这不是摆明故意为难自己想坑钱吗?
但工作人员就是一句话,系统显示你的是靓号,要么你交违约金过户,要么你就别过户!说完就把王先生给打发了!
王先生气得直咬牙,之后跑了几趟也都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于是他就找来了调解员帮忙!
本以为调解员来了以后,工作人员的态度会好点,但没想到她们以忙为借口,晾了他们一个上午。直到下午人少了,王先生才带着记者来到办公室见到工作人员,但工作人员却说自己没有权利接受采访!
王先生气道:“我带调解员过来是解决问题的,我自己一个人来你不理我,现在带调解员过来你们也是这样的态度,那我一个人来还能解决得掉问题吗?”
而调解员也是问工作人员,这72000元的违约金是从何而来?有什么依据?
可工作人员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她支支吾吾地就说靓号的规定就是这样的!
而调解员又追问是否和王先生在之前签订过靓号协议?为什么携号转网要补签协议?这不是霸 王协议吗?
工作人员被说得哑口无言,只能说这些是领导定的,他们也只是工作人员,希望不要为难他们!
而王先生听到更气了,现在到底是谁为难谁呢?他怒问工作人员,这钱到底要不要交?不交自己今天就不走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王先生到底要不要交这笔违约金呢?
首先,2019年发布了《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电 信业务经营者不得有妨碍服务、干扰用户选择、阻挠携转、降低通信服务质量、比较宣传、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
其次,王先生作为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的相关规定,商家在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时候应当全 面真实的介绍相关的服务内容,消费者可以根据相关的真实信息,自 由选择其接受服务的项目,商家不得强制性地使消费者接受服务以及缴费!
另外,双方也是服务合同的关系!所以王先生过户是否要交违约金,还要看双方签订入网协议时有没有明确约定!双方作为平等主体,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只是受限于国家法律规定,如果当初双方签订入网协议时,对过户没有相关规定,那么营业厅让王先生补签靓号协议,交违约金的行为违反了契约原则!
综上,王先生有权拒绝签订靓号协议,不交违约金,并要求营业厅配合办理过户,如果营业厅阻拦,王先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不过这件事情在调解员的介入下,工作人员打电话跟领导汇报,打完电话就说王先生不认可协议的话,那违约金就不用交了,王先生终于可以顺利办理了过户手续!
所以,遇到这种故意为难人的事情,一定要有法律意识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稀里糊涂补签协议,更不要交钱,不然就一口咬定说是你自愿的!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