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主持艺考# 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报名
第二条 报考资格
凡符合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下称普通高考)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考。
第三条 报考办法
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实行全省统一报名,我省统一派发艺术类考生号,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具体报名办法按照《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有关要求进行。
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类专业考试,其中,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统考和高校校考(下称校考)。省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或面试评分)的形式。校考由招生院校组织。
省统考分为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和播音与主持类六种统考类别,艺术类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不得兼报。其中,音乐类考生在音乐类(音乐学)专业统考、音乐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统考、音乐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三个统考类别选择填报并允许兼报,音乐类考生的考试科目根据其选择的音乐类统考类别确定;播音与主持类考生在播音与主持类(普通话)专业统考、播音与主持类(粤语)专业统考两个统考类别选择填报并允许兼报。
省统考涵盖的或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附件1),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期间,拟参加校考的考生,若无法确定所报考校考专业是否属艺术类省统考涵盖的专业,应先咨询拟报考院校,并知晓属于哪类省统考。
若考生已填报省统考,报名系统会自动默认校考信息;若考生仅报考省统考未涵盖的校考专业,需考生个人自行勾选艺术类校考信息点。
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期间,考生未填报省统考类别或勾选校考信息点的,逾期不再受理,不允许参加相应类别的考试。
第四条 省统考报名
报考美术术科统考、书法术科统考和广播电视编导术科统考的考生须在2022年11月27日至12月2日登录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网址:https://t.cn/A6bm5TK0,下同)自行打印准考证。
报考音乐术科统考的考生须于2022年12月1日9:00至2023年1月2日24:00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s://t.cn/A6vAeBcB)或“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填报各科目的考试曲目,逾期填报无效,考生须对自己考试曲目的填报负责,填报一旦确认不得修改;于2022年12月23日起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未填报考试曲目的考生不能打印准考证)。报考非统考器乐乐器种类的考生,须按艺术类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并参加相关院校的校考。
报考播音与主持术科统考的考生须在2022年12月12日至17日登录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报考舞蹈术科统考的考生在普通高考报名时须在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五个舞种项目中选择一个应试舞种,考生须对自己应试舞种的填报负责,填报一旦确认不得修改,并于2022年12月23日起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s://t.cn/A6vAeBcB)自行打印准考证。报考非统考舞种的考生,须按艺术类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并参加相关院校的校考。
省统考考试费与普通高考考试费一同交纳,实行网上交费,收费标准执行广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其中,播音与主持术科统考收费标准参照音乐术科统考收费标准执行。
第五条 校考报名
报考校考的考生登录有关院校网站报名,具体的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确认时间见各有关院校网站通知。
所有参加校考的考生必须具备我省校考资格,即高考报名时须采用艺术类考生号或者体育类考生号参加报名。
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应明确告知我省考生必须具备我省校考报名资格及相关要求方可参加校考,不得接受不具备我省校考报名资格的考生报名参加校考;还应明确告知考生本校校考专业在我省是否为省统考涵盖的专业,以及属于哪类省统考。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下称省招生办)不承认没有我省校考报名资格考生的校考成绩,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第三章 考试
第六条 文化课考试
艺术类文化课考试科目和普通类文化课考试科目一致;其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
第七条 术科考试
(一)省统考
省统考考试科目和要求以《关于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院函〔2022〕114号)公布的为准。省统考成绩在全省通用。
1.考试时间
美术:2022年12月3日;
书法:2022年12月3日;
广播电视编导:2022年12月3日;
播音与主持:2022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文通知。
舞蹈:2022年12月28日至31日;
音乐:2023年1月4日至14日。
2.考点设置
书法: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
广播电视编导:华南农业大学;
舞蹈: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
音乐: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
美术考点设置在各地市,具体地点由各地市招生办公室安排,考场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
播音与主持考点待定,具体另文通知。
3.成绩评定与合格证发放
成绩评定。各评卷点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设立仲裁组,对成绩评定异议进行仲裁。美术术科统考评卷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分参考》及《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美术术科评卷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要求,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做到准确、公正、公平。为规范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管理,经高校推荐被省教育考试院选聘担任省统考工作的考官或评卷教师,若违反相关工作规定和工作纪律、不服从管理的,将列入专家评审库“黑名单”。省招生办将视情况通报其所在高校。
合格证发放。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2023年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成绩情况,按一定比例划定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本专科合格线,并对达到本科合格线的考生颁发《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本科合格证》,该合格证仅作为报考2023年省统考涵盖的本科层次专业校考的依据。我省将于2023年1月19日前根据省统考考试进度安排,陆续公布艺术类考生术科统考成绩及本专科合格线。
(二)校考
根据教育部及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高校艺术类招生原则上应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对于艺术类专业点设立不足四年的高校,凡省统考涵盖的专业,一律不得组织校考,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
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院校),美术类(含美术学和设计学)专业(中国画和摄影除外)、书法类专业、舞蹈类专业(非统考舞种专业除外)、音乐类专业(非统考乐器专业除外)、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和播音与主持类专业在我省招生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或报省招生办审核备案后,在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
除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院校)外的本科院校,美术类(含美术学和设计学)专业(摄影除外)和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一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除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院校)外的本科院校,书法类专业、舞蹈类专业(非统考舞种专业除外)、音乐类专业(非统考乐器专业除外)和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在院校所在省份招生只认可当地省统考成绩的,在我省招生也必须统一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不得再在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在院校所在省份实行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招生的,在我省招生原则上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院校因特殊情况需要组织校考的需报广东省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实施);院校所在省份没有实施省统考的,在我省招生可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成绩,或在我省统考合格的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需报省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实施)。
在我省招生的本科院校,若摄影及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符合我省统考涵盖专业的认定说明,必须使用我省统考成绩或在我省统考合格的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需报省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实施)。
所有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北京电影学院等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可自行组织校考的专科专业除外)均应直接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不得再组织校考。
对于省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各普通高校需报省招生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自行组织校考。
1.专业申报
根据教育部要求,凡2023年拟在我省招收艺术类考生的普通高校(含面向全国招生),所有艺术类专业统一在教育部“艺考招生信息交互系统”上报,具体上报要求按照教育部2023年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考点设置
省外普通高校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须于2022年11月26日前填写在我省设点校考申请表(附件3),并报省招生办审核。
通过审核的院校方可在我省统一设置的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广州市美术中学、深圳市行知职业技术学校、佛山市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和佛山市顺德区实验中学等6个考点实施,并于2022年12月16日前通过“广东省普高管理系统”报送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见附件4)
对于实行专业校考联考申请考点的,将优先审批、优先保障。在我省设点校考必须执行我省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接受省招生办的指导和监督。(具体联系方式和要求见附件5和附件6)
2024年起,我省不再接受省外普通高校在我省设点校考。
3.考试要求
高校有关艺术类校考专业考试可采取“全程监控、现场录制、提交作品、考评分离”的方式(即现场录制本人作品并提交,考后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分),也可通过实时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考核。
高校部分艺术类专业确需组织现场考试的,应使用我省相关专业省统考成绩或采取线上考试等方式对考生进行初选,对通过初选的考生再组织现场校考,严格控制现场考试规模。
4.考试时间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校考一般应安排在春节后进行,3月底前结束,具体时间请各招生院校自定(我省拟定于2023年3月4日至6日进行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有关院校应避开在此时间段安排校考)。具体的校考考试时间见各有关高校网站通知。
5.成绩评定、上报与合格证发放
校考的评分(评卷)工作由招生院校具体组织实施。
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2023年相关文件要求按时在“艺考招生信息交互系统”上报考生成绩。
招生院校须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确定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并颁发校考合格证。
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完毕后,对于面向全国招生的院校(专业),省招生办将根据院校上报的校考合格考生名单,通过“广东省普高管理系统”提供考生文化课成绩供考生报考志愿的招生院校下载。各艺术类招生院校校考成绩只适用于本院校本专业,其它院校和专业不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报名
第二条 报考资格
凡符合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下称普通高考)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考。
第三条 报考办法
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实行全省统一报名,我省统一派发艺术类考生号,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具体报名办法按照《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有关要求进行。
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类专业考试,其中,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统考和高校校考(下称校考)。省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或面试评分)的形式。校考由招生院校组织。
省统考分为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和播音与主持类六种统考类别,艺术类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不得兼报。其中,音乐类考生在音乐类(音乐学)专业统考、音乐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统考、音乐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三个统考类别选择填报并允许兼报,音乐类考生的考试科目根据其选择的音乐类统考类别确定;播音与主持类考生在播音与主持类(普通话)专业统考、播音与主持类(粤语)专业统考两个统考类别选择填报并允许兼报。
省统考涵盖的或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附件1),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期间,拟参加校考的考生,若无法确定所报考校考专业是否属艺术类省统考涵盖的专业,应先咨询拟报考院校,并知晓属于哪类省统考。
若考生已填报省统考,报名系统会自动默认校考信息;若考生仅报考省统考未涵盖的校考专业,需考生个人自行勾选艺术类校考信息点。
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期间,考生未填报省统考类别或勾选校考信息点的,逾期不再受理,不允许参加相应类别的考试。
第四条 省统考报名
报考美术术科统考、书法术科统考和广播电视编导术科统考的考生须在2022年11月27日至12月2日登录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网址:https://t.cn/A6bm5TK0,下同)自行打印准考证。
报考音乐术科统考的考生须于2022年12月1日9:00至2023年1月2日24:00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s://t.cn/A6vAeBcB)或“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填报各科目的考试曲目,逾期填报无效,考生须对自己考试曲目的填报负责,填报一旦确认不得修改;于2022年12月23日起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未填报考试曲目的考生不能打印准考证)。报考非统考器乐乐器种类的考生,须按艺术类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并参加相关院校的校考。
报考播音与主持术科统考的考生须在2022年12月12日至17日登录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报考舞蹈术科统考的考生在普通高考报名时须在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五个舞种项目中选择一个应试舞种,考生须对自己应试舞种的填报负责,填报一旦确认不得修改,并于2022年12月23日起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s://t.cn/A6vAeBcB)自行打印准考证。报考非统考舞种的考生,须按艺术类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并参加相关院校的校考。
省统考考试费与普通高考考试费一同交纳,实行网上交费,收费标准执行广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其中,播音与主持术科统考收费标准参照音乐术科统考收费标准执行。
第五条 校考报名
报考校考的考生登录有关院校网站报名,具体的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确认时间见各有关院校网站通知。
所有参加校考的考生必须具备我省校考资格,即高考报名时须采用艺术类考生号或者体育类考生号参加报名。
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应明确告知我省考生必须具备我省校考报名资格及相关要求方可参加校考,不得接受不具备我省校考报名资格的考生报名参加校考;还应明确告知考生本校校考专业在我省是否为省统考涵盖的专业,以及属于哪类省统考。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下称省招生办)不承认没有我省校考报名资格考生的校考成绩,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第三章 考试
第六条 文化课考试
艺术类文化课考试科目和普通类文化课考试科目一致;其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
第七条 术科考试
(一)省统考
省统考考试科目和要求以《关于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院函〔2022〕114号)公布的为准。省统考成绩在全省通用。
1.考试时间
美术:2022年12月3日;
书法:2022年12月3日;
广播电视编导:2022年12月3日;
播音与主持:2022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文通知。
舞蹈:2022年12月28日至31日;
音乐:2023年1月4日至14日。
2.考点设置
书法: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
广播电视编导:华南农业大学;
舞蹈: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
音乐: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
美术考点设置在各地市,具体地点由各地市招生办公室安排,考场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
播音与主持考点待定,具体另文通知。
3.成绩评定与合格证发放
成绩评定。各评卷点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设立仲裁组,对成绩评定异议进行仲裁。美术术科统考评卷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分参考》及《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美术术科评卷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要求,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做到准确、公正、公平。为规范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管理,经高校推荐被省教育考试院选聘担任省统考工作的考官或评卷教师,若违反相关工作规定和工作纪律、不服从管理的,将列入专家评审库“黑名单”。省招生办将视情况通报其所在高校。
合格证发放。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2023年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成绩情况,按一定比例划定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本专科合格线,并对达到本科合格线的考生颁发《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本科合格证》,该合格证仅作为报考2023年省统考涵盖的本科层次专业校考的依据。我省将于2023年1月19日前根据省统考考试进度安排,陆续公布艺术类考生术科统考成绩及本专科合格线。
(二)校考
根据教育部及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高校艺术类招生原则上应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对于艺术类专业点设立不足四年的高校,凡省统考涵盖的专业,一律不得组织校考,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
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院校),美术类(含美术学和设计学)专业(中国画和摄影除外)、书法类专业、舞蹈类专业(非统考舞种专业除外)、音乐类专业(非统考乐器专业除外)、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和播音与主持类专业在我省招生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或报省招生办审核备案后,在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
除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院校)外的本科院校,美术类(含美术学和设计学)专业(摄影除外)和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一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除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院校)外的本科院校,书法类专业、舞蹈类专业(非统考舞种专业除外)、音乐类专业(非统考乐器专业除外)和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在院校所在省份招生只认可当地省统考成绩的,在我省招生也必须统一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不得再在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在院校所在省份实行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招生的,在我省招生原则上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院校因特殊情况需要组织校考的需报广东省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实施);院校所在省份没有实施省统考的,在我省招生可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成绩,或在我省统考合格的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需报省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实施)。
在我省招生的本科院校,若摄影及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符合我省统考涵盖专业的认定说明,必须使用我省统考成绩或在我省统考合格的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需报省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实施)。
所有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北京电影学院等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可自行组织校考的专科专业除外)均应直接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不得再组织校考。
对于省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各普通高校需报省招生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自行组织校考。
1.专业申报
根据教育部要求,凡2023年拟在我省招收艺术类考生的普通高校(含面向全国招生),所有艺术类专业统一在教育部“艺考招生信息交互系统”上报,具体上报要求按照教育部2023年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考点设置
省外普通高校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须于2022年11月26日前填写在我省设点校考申请表(附件3),并报省招生办审核。
通过审核的院校方可在我省统一设置的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广州市美术中学、深圳市行知职业技术学校、佛山市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和佛山市顺德区实验中学等6个考点实施,并于2022年12月16日前通过“广东省普高管理系统”报送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见附件4)
对于实行专业校考联考申请考点的,将优先审批、优先保障。在我省设点校考必须执行我省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接受省招生办的指导和监督。(具体联系方式和要求见附件5和附件6)
2024年起,我省不再接受省外普通高校在我省设点校考。
3.考试要求
高校有关艺术类校考专业考试可采取“全程监控、现场录制、提交作品、考评分离”的方式(即现场录制本人作品并提交,考后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分),也可通过实时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考核。
高校部分艺术类专业确需组织现场考试的,应使用我省相关专业省统考成绩或采取线上考试等方式对考生进行初选,对通过初选的考生再组织现场校考,严格控制现场考试规模。
4.考试时间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校考一般应安排在春节后进行,3月底前结束,具体时间请各招生院校自定(我省拟定于2023年3月4日至6日进行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有关院校应避开在此时间段安排校考)。具体的校考考试时间见各有关高校网站通知。
5.成绩评定、上报与合格证发放
校考的评分(评卷)工作由招生院校具体组织实施。
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2023年相关文件要求按时在“艺考招生信息交互系统”上报考生成绩。
招生院校须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确定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并颁发校考合格证。
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完毕后,对于面向全国招生的院校(专业),省招生办将根据院校上报的校考合格考生名单,通过“广东省普高管理系统”提供考生文化课成绩供考生报考志愿的招生院校下载。各艺术类招生院校校考成绩只适用于本院校本专业,其它院校和专业不适用。
【艺术类体育类对口招生的考生注意了 2023年河南高考报名11月1日启动】近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就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艺术类专业、对口招生信息采集及专业考试有关事宜进行说明。
高三学生注意了,2023年河南普通高招网上报名已于2022年11月1日9:00启动,其中,艺术类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7:00,非艺术类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17:00。
体育类考生看过来
2023年高考报名时间,河南省统一为2022年11月1日9:00启动,其中,艺术类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7:00,非艺术类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17:00。
我省2023年体育专业省统考拟于3月~5月进行。体育专业省统考考试科目、分值仍按照2022年的政策执行,因疫情防控需要继续暂停专项技术考试,该项成绩以满分计入总分。考生须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
分数线的划定:依据“高考体育类”考生体育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和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按文、理科分别划定本、专科的专业和文化控制分数线。
我省“高考体育类”本、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每个批次设9个志愿,“1个学校+1个专业”为1个志愿,不设调剂志愿。考生在提前批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不得兼报同批次其他类别志愿,但可兼报其他批次的志愿。
考生应该特别注意的是,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每个考生只允许有一个考生号,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以下简称“体育单招”)或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报名。只报考“体育单招”的考生,须按普通高考文(理)科报名并选择“兼报体育单招”选项。考生不需要参加我省体育专业统一考试及高考文化考试,但须参加“体育单招”文化课全国统一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只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按普通高考文(理)科报名。考生不需要参加我省体育专业统一考试,参加文化课考试的类型需依据考生运动技术等级由招生院校确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兼报类型的考生,如“体育单招”考生或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参加“体育专业省统考”,须按“高考体育类”报名(“体育单招”考生仍须选择“兼报体育单招”选项),并参加我省体育专业省统考及高考文化考试。
艺术类招考规定有这些
我省艺术专业考试分为: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和器乐,考生任选其一)、播音与主持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舞蹈类(分艺术舞蹈和国际标准舞,考生任选其一)和表演类共7个类别。报名考试时,美术、音乐、书法、编导制作类之间不可以互相兼报,但这四类中任意一类均可与其他艺术类专业兼报,其他艺术类专业之间也可兼报。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统考(我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和校考(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所有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省统考(部分高校艺术史论、艺术学理论类专业不要求省统考成绩的除外),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其校考成绩才有效,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填报艺术类志愿。
2023年艺术省统考各类专业均实行全省统一组织,其中美术、书法、编导制作、音乐类笔试科目、音乐类声乐主科、播音主持类由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实施考试;音乐类器乐主科、舞蹈类由全省集中设点考试;表演类委托高校具体实施。
省统考各专业由全省统一集中评分。编导制作类和音乐类专业的笔试科目,按照高考评卷办法,实行网上评分;美术类、书法类专业,在考生信息密封状态下严格按照抽取样卷、确定标准、对标分类、集体定档、定档复核、评委打分、专家质检等规定程序进行集中评分;舞蹈类、播音主持类、表演类、音乐类专业的个体测试科目,在考生信息加密状态下,采取考生、评委、考场“三随机”工作机制,按照小组集体定档、评委独立打分、专家监督检查、全程监控录像的办法进行评分,其中舞蹈类、播音主持类、音乐类专业评分遵循教育部网上评卷规范,实行网上评分,表演类专业为现场评分。
按照考试和评分时间安排,美术、书法、编导制作、舞蹈类专业省统考成绩与合格线将于2023年1月5日公布;音乐、播音与主持、表演类专业省统考成绩与合格线于2023年2月20日公布。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自行查询:一是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t.cn/A6xkKVqF)或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t.cn/7Ggft)查询;二是绑定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通过实名验证后可及时获取系统推送的成绩信息。
对口招生政策出台
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2023年应届中职毕业生,拟参加2023年对口招生考试及提前单独招生的,均须按照要求进行信息采集,并按规定的时间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aeea.cn),进入“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缴纳报名考试费如何。
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考生报考类别须与本人学籍信息一致。如有学籍异常情况,须由考生学籍所在学校负责向学籍主管部门申请逐一核实。同时具有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的,必须注销普通高中学籍方可参加对口招生报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2022年对口招生工作通知要求,非豫户籍一年制中职毕业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我省对口招生。
美术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素描150分(含速写50分)、色彩150分、工艺美术设计150分,总分450分。
美术类专业考试与普通高招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统一安排,考点设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考试时间安排如下:11月26日上午8:30~11:30素描(含速写30分钟);下午1:30~3:30工艺美术设计,4:00~6:00色彩。
音乐类专业考试主科可选声乐、器乐、戏曲的音乐类考试科目及分值:专业主科(声乐、器乐、戏曲任选一门)270分,视唱180分,总分为450分。主科选舞蹈的音乐类考试科目及分值:剧目表演270分,基本功180分,总分值为450分。
音乐、舞蹈专业考试与普通高招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统一安排,按专业类别分别进行。实行网上预约考试,考生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t.cn/A6xTACnf),通过“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统考网上预约入口”预约具体考试时间,填写考试信息,音乐专业填写曲目名称、调式;艺术舞蹈考生须选报舞蹈体裁,填写剧目片段名称;国际标准舞考生须选报舞种。约考日期截止前,除约考时间外,考生填报的其他信息可有修改机会。
音乐专业考试网约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8:00至12月27日18:00,考试时间从2023年1月5日开始分批进行。考试地点:声乐考点由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在本地设置,器乐考点设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登封考点。
舞蹈专业考试网约时间为:2022年11月20日8:00至11月23日18:00,考试时间从2022年11月29日开始分批进行。考试地点: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登封考点。
美术、舞蹈类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23年1月5日公布;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23年2月20日公布。
艺术类专业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自行查询考试成绩:一是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t.cn/A6xTACnf)或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t.cn/7Ggft)查询;二是绑定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通过实名验证后可及时获取本人成绩推送信息。
我省有关政策规定将通过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t.cn/A6xkKVqF)、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t.cn/7Ggft)、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t.cn/A6JAzXJU)、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招生考试之友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发布,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关注。
考生如需咨询,请联系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地址、电话详见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机构介绍—河南省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联系方式”栏目),也可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咨询,或拨打省教育考试院咨询服务热线0371-55610639。#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
高三学生注意了,2023年河南普通高招网上报名已于2022年11月1日9:00启动,其中,艺术类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7:00,非艺术类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17:00。
体育类考生看过来
2023年高考报名时间,河南省统一为2022年11月1日9:00启动,其中,艺术类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7:00,非艺术类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17:00。
我省2023年体育专业省统考拟于3月~5月进行。体育专业省统考考试科目、分值仍按照2022年的政策执行,因疫情防控需要继续暂停专项技术考试,该项成绩以满分计入总分。考生须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
分数线的划定:依据“高考体育类”考生体育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和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按文、理科分别划定本、专科的专业和文化控制分数线。
我省“高考体育类”本、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每个批次设9个志愿,“1个学校+1个专业”为1个志愿,不设调剂志愿。考生在提前批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不得兼报同批次其他类别志愿,但可兼报其他批次的志愿。
考生应该特别注意的是,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每个考生只允许有一个考生号,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以下简称“体育单招”)或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报名。只报考“体育单招”的考生,须按普通高考文(理)科报名并选择“兼报体育单招”选项。考生不需要参加我省体育专业统一考试及高考文化考试,但须参加“体育单招”文化课全国统一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只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按普通高考文(理)科报名。考生不需要参加我省体育专业统一考试,参加文化课考试的类型需依据考生运动技术等级由招生院校确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兼报类型的考生,如“体育单招”考生或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参加“体育专业省统考”,须按“高考体育类”报名(“体育单招”考生仍须选择“兼报体育单招”选项),并参加我省体育专业省统考及高考文化考试。
艺术类招考规定有这些
我省艺术专业考试分为: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和器乐,考生任选其一)、播音与主持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舞蹈类(分艺术舞蹈和国际标准舞,考生任选其一)和表演类共7个类别。报名考试时,美术、音乐、书法、编导制作类之间不可以互相兼报,但这四类中任意一类均可与其他艺术类专业兼报,其他艺术类专业之间也可兼报。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统考(我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和校考(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所有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省统考(部分高校艺术史论、艺术学理论类专业不要求省统考成绩的除外),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其校考成绩才有效,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填报艺术类志愿。
2023年艺术省统考各类专业均实行全省统一组织,其中美术、书法、编导制作、音乐类笔试科目、音乐类声乐主科、播音主持类由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实施考试;音乐类器乐主科、舞蹈类由全省集中设点考试;表演类委托高校具体实施。
省统考各专业由全省统一集中评分。编导制作类和音乐类专业的笔试科目,按照高考评卷办法,实行网上评分;美术类、书法类专业,在考生信息密封状态下严格按照抽取样卷、确定标准、对标分类、集体定档、定档复核、评委打分、专家质检等规定程序进行集中评分;舞蹈类、播音主持类、表演类、音乐类专业的个体测试科目,在考生信息加密状态下,采取考生、评委、考场“三随机”工作机制,按照小组集体定档、评委独立打分、专家监督检查、全程监控录像的办法进行评分,其中舞蹈类、播音主持类、音乐类专业评分遵循教育部网上评卷规范,实行网上评分,表演类专业为现场评分。
按照考试和评分时间安排,美术、书法、编导制作、舞蹈类专业省统考成绩与合格线将于2023年1月5日公布;音乐、播音与主持、表演类专业省统考成绩与合格线于2023年2月20日公布。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自行查询:一是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t.cn/A6xkKVqF)或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t.cn/7Ggft)查询;二是绑定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通过实名验证后可及时获取系统推送的成绩信息。
对口招生政策出台
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2023年应届中职毕业生,拟参加2023年对口招生考试及提前单独招生的,均须按照要求进行信息采集,并按规定的时间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aeea.cn),进入“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缴纳报名考试费如何。
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考生报考类别须与本人学籍信息一致。如有学籍异常情况,须由考生学籍所在学校负责向学籍主管部门申请逐一核实。同时具有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的,必须注销普通高中学籍方可参加对口招生报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2022年对口招生工作通知要求,非豫户籍一年制中职毕业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我省对口招生。
美术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素描150分(含速写50分)、色彩150分、工艺美术设计150分,总分450分。
美术类专业考试与普通高招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统一安排,考点设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考试时间安排如下:11月26日上午8:30~11:30素描(含速写30分钟);下午1:30~3:30工艺美术设计,4:00~6:00色彩。
音乐类专业考试主科可选声乐、器乐、戏曲的音乐类考试科目及分值:专业主科(声乐、器乐、戏曲任选一门)270分,视唱180分,总分为450分。主科选舞蹈的音乐类考试科目及分值:剧目表演270分,基本功180分,总分值为450分。
音乐、舞蹈专业考试与普通高招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统一安排,按专业类别分别进行。实行网上预约考试,考生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t.cn/A6xTACnf),通过“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统考网上预约入口”预约具体考试时间,填写考试信息,音乐专业填写曲目名称、调式;艺术舞蹈考生须选报舞蹈体裁,填写剧目片段名称;国际标准舞考生须选报舞种。约考日期截止前,除约考时间外,考生填报的其他信息可有修改机会。
音乐专业考试网约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8:00至12月27日18:00,考试时间从2023年1月5日开始分批进行。考试地点:声乐考点由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在本地设置,器乐考点设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登封考点。
舞蹈专业考试网约时间为:2022年11月20日8:00至11月23日18:00,考试时间从2022年11月29日开始分批进行。考试地点: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登封考点。
美术、舞蹈类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23年1月5日公布;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23年2月20日公布。
艺术类专业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自行查询考试成绩:一是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t.cn/A6xTACnf)或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t.cn/7Ggft)查询;二是绑定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通过实名验证后可及时获取本人成绩推送信息。
我省有关政策规定将通过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t.cn/A6xkKVqF)、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t.cn/7Ggft)、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t.cn/A6JAzXJU)、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招生考试之友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发布,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关注。
考生如需咨询,请联系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地址、电话详见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机构介绍—河南省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联系方式”栏目),也可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咨询,或拨打省教育考试院咨询服务热线0371-55610639。#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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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第二届
“汉韵西乡”杯
短视频大赛的通知
为进一步宣传、展示西乡,提升城市形象,推进“汉韵西乡”区域公共品牌宣传,由西乡县委文明办、西乡县委网信办、西乡县文化和旅游局、西乡县融媒体中心联合举办第二届“汉韵西乡”杯短视频大赛,大赛将由西乡县新媒体协会承办,西乡县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西乡分公司协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以“汉韵西乡”为主题,围绕西乡县网络治理、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园区建设、全域旅游、乡风民俗等内容拍摄短视频。
二、参赛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本次大赛(以企业和个人名义均可参赛)。
三、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分征集宣传、网络评选、专家评选和视频展播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022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为作品报送阶段。参赛人员在截止时间内按要求将参赛作品发送至西乡县新媒体协会指定邮箱。西乡宣传、西乡融媒、西乡县新媒体协会抖音号、微信视频号将开展统一宣传,扩大影响力。
(二)第二阶段: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2月20日为网络评选阶段。参赛作品统一由举办方进行初审,通过后由西乡县新媒体协会抖音官方账号统一发布,并按照后台网络数据(作品的点赞、转发、评论)从高到低取50名。网络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上午12时。
(三)第三阶段:2022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为专家评选阶段。在网络排名基础上,邀请专业评委从创意、内容、制作等方面对入围决赛的前50名作品进行综合评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四)第四阶段:2023年1月1日——2023年1月31日为短视频展播阶段。对评选出的获奖作品通过“西乡宣传”“西乡融媒”官方平台开展统一展播,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
四、作品内容及要求
1、短视频作品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内容健康向上,有态度、有温度、有创意、有情怀,融思想性、创新性、趣味性为一体,能够引起群众共鸣。拒绝低俗、庸俗、媚俗和反动暴力内容,不得含有种族歧视和宗教歧视,不得污蔑民族传统文化。
2、短视频形式不限,时长1-3分钟,视频分辨率应不低于1080P(推荐使用横屏),视频画面清晰稳定,声音清楚无杂音、立意明确。
3、参赛作品须紧紧围绕大赛主题创作,与西乡无关的作品不参与评选。
4、为激发广大视频爱好者的创作热情,提交给本次参赛的作品需保证是新作品,一稿多投(投给多个赛事平台)或与之前投稿到其他平台作品雷同的,将不予参与本次评选。
5、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参赛者应对其参赛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得网络下载或抄袭他人作品,一旦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参赛作品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6、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使用和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7、参赛者一经发布相关视频,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规则,上传的作品均由主办方统一判定其内容、形式、主题是否符合大赛的要求,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和承办方所有。
8、如参赛者同时获得多项奖励,则只奖励最高奖项,获奖作品视频录制人数超过1人,主办方只按照对应的奖项颁发奖金,由参赛者自行分配奖金。
9、本次大赛不收报名费,所有参赛作品不退稿。
五、视频征集形式及要求
(一)参赛方式
1、本次活动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
2、各参赛选手将高清原视频及作者姓名、电话、视频标题、联系方式、拍摄时间地点及视频介绍等有关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2781947689@qq.com),逾期未发送视频视为自动放弃参赛。
(二)评审评分
对报送的短视频作品进行登记汇总、初审,剔除不符合征集要求的作品。对符合要求的作品,按照网络排名、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分。
(三)集中展播
评选结束后,将从作品中选出优秀作品汇编,在西乡宣传、西乡融媒等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展播。
六、评审规则
(一)本次活动的作品评比分为网络展播和评审两个环节。
(二)评审小组根据抖音平台点赞量及视频内容综合评判,评定获奖等次。
七、表彰奖项
(一)奖项设置: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
(二)奖品设置: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获奖的作者分别颁发荣誉证书一本及精美礼品一份,优秀奖获得者,将颁发获奖证书及纪念品一份。凡参赛入围者均获得证书及精美礼品一份。
八、其他事项
(一)作品递交参加比赛,即视为同意活动主办方对参赛短视频具有除商业用途之外的所有使用、修改权利,作品的版权、署名权不变。
(二)所有参赛者作品禁止一稿多投。
(三)获奖名单通过“西乡新媒体协会”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
(四)颁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大赛最终解释权归本次主办方:西乡县新媒体协会所有。
中共西乡县委文明办
中共西乡县委网信办
西乡县文化和旅游局
西乡县融媒体中心
关于举行第二届
“汉韵西乡”杯
短视频大赛的通知
为进一步宣传、展示西乡,提升城市形象,推进“汉韵西乡”区域公共品牌宣传,由西乡县委文明办、西乡县委网信办、西乡县文化和旅游局、西乡县融媒体中心联合举办第二届“汉韵西乡”杯短视频大赛,大赛将由西乡县新媒体协会承办,西乡县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西乡分公司协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以“汉韵西乡”为主题,围绕西乡县网络治理、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园区建设、全域旅游、乡风民俗等内容拍摄短视频。
二、参赛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本次大赛(以企业和个人名义均可参赛)。
三、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分征集宣传、网络评选、专家评选和视频展播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022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为作品报送阶段。参赛人员在截止时间内按要求将参赛作品发送至西乡县新媒体协会指定邮箱。西乡宣传、西乡融媒、西乡县新媒体协会抖音号、微信视频号将开展统一宣传,扩大影响力。
(二)第二阶段: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2月20日为网络评选阶段。参赛作品统一由举办方进行初审,通过后由西乡县新媒体协会抖音官方账号统一发布,并按照后台网络数据(作品的点赞、转发、评论)从高到低取50名。网络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上午12时。
(三)第三阶段:2022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为专家评选阶段。在网络排名基础上,邀请专业评委从创意、内容、制作等方面对入围决赛的前50名作品进行综合评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四)第四阶段:2023年1月1日——2023年1月31日为短视频展播阶段。对评选出的获奖作品通过“西乡宣传”“西乡融媒”官方平台开展统一展播,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
四、作品内容及要求
1、短视频作品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内容健康向上,有态度、有温度、有创意、有情怀,融思想性、创新性、趣味性为一体,能够引起群众共鸣。拒绝低俗、庸俗、媚俗和反动暴力内容,不得含有种族歧视和宗教歧视,不得污蔑民族传统文化。
2、短视频形式不限,时长1-3分钟,视频分辨率应不低于1080P(推荐使用横屏),视频画面清晰稳定,声音清楚无杂音、立意明确。
3、参赛作品须紧紧围绕大赛主题创作,与西乡无关的作品不参与评选。
4、为激发广大视频爱好者的创作热情,提交给本次参赛的作品需保证是新作品,一稿多投(投给多个赛事平台)或与之前投稿到其他平台作品雷同的,将不予参与本次评选。
5、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参赛者应对其参赛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得网络下载或抄袭他人作品,一旦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参赛作品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6、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使用和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7、参赛者一经发布相关视频,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规则,上传的作品均由主办方统一判定其内容、形式、主题是否符合大赛的要求,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和承办方所有。
8、如参赛者同时获得多项奖励,则只奖励最高奖项,获奖作品视频录制人数超过1人,主办方只按照对应的奖项颁发奖金,由参赛者自行分配奖金。
9、本次大赛不收报名费,所有参赛作品不退稿。
五、视频征集形式及要求
(一)参赛方式
1、本次活动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
2、各参赛选手将高清原视频及作者姓名、电话、视频标题、联系方式、拍摄时间地点及视频介绍等有关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2781947689@qq.com),逾期未发送视频视为自动放弃参赛。
(二)评审评分
对报送的短视频作品进行登记汇总、初审,剔除不符合征集要求的作品。对符合要求的作品,按照网络排名、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分。
(三)集中展播
评选结束后,将从作品中选出优秀作品汇编,在西乡宣传、西乡融媒等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展播。
六、评审规则
(一)本次活动的作品评比分为网络展播和评审两个环节。
(二)评审小组根据抖音平台点赞量及视频内容综合评判,评定获奖等次。
七、表彰奖项
(一)奖项设置: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
(二)奖品设置: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获奖的作者分别颁发荣誉证书一本及精美礼品一份,优秀奖获得者,将颁发获奖证书及纪念品一份。凡参赛入围者均获得证书及精美礼品一份。
八、其他事项
(一)作品递交参加比赛,即视为同意活动主办方对参赛短视频具有除商业用途之外的所有使用、修改权利,作品的版权、署名权不变。
(二)所有参赛者作品禁止一稿多投。
(三)获奖名单通过“西乡新媒体协会”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
(四)颁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大赛最终解释权归本次主办方:西乡县新媒体协会所有。
中共西乡县委文明办
中共西乡县委网信办
西乡县文化和旅游局
西乡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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