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上人开示录(四)
学佛法要能勇于改过
要把心中的黑暗除掉,令自性的光明现出来。
各位!修道若是不能改过,就等于没有修道;学佛法不能知过必改,等于没有学佛法。所谓:
“行年五十,而知四十九之非。”
知道以前所行所作有不对的地方,凡是有这种感觉的人,就是有智慧,将来的前途也是无量光明。若是不知以前之非,这个人就要糊涂一辈子,终日图虚名,被客尘所迷,这种人多么可怜!
我们不要把佛性寄托在四大假合的物质上,只知求享受,不知修真道。为什么弃真逐妄?为什么舍本求末?都是因为不知道反省,有了过错也不肯改。因为不认识自己的自性是清净无染,没有一切的尘垢,所以对自性没有丝毫的把握,于是同流合污,将自性染污了,把本有的智慧也埋没了,这样就更难明心见性了。
我们住在万佛圣城,要把心中的黑暗除掉,令自性的光明现出来,用正大光明来处理事情,不用手段来压迫人。我们要谨记“是道则进,非道则退;择善而从,不善而改。”能这样,一定能达到贤圣的地位。
学佛法要能勇于改过
要把心中的黑暗除掉,令自性的光明现出来。
各位!修道若是不能改过,就等于没有修道;学佛法不能知过必改,等于没有学佛法。所谓:
“行年五十,而知四十九之非。”
知道以前所行所作有不对的地方,凡是有这种感觉的人,就是有智慧,将来的前途也是无量光明。若是不知以前之非,这个人就要糊涂一辈子,终日图虚名,被客尘所迷,这种人多么可怜!
我们不要把佛性寄托在四大假合的物质上,只知求享受,不知修真道。为什么弃真逐妄?为什么舍本求末?都是因为不知道反省,有了过错也不肯改。因为不认识自己的自性是清净无染,没有一切的尘垢,所以对自性没有丝毫的把握,于是同流合污,将自性染污了,把本有的智慧也埋没了,这样就更难明心见性了。
我们住在万佛圣城,要把心中的黑暗除掉,令自性的光明现出来,用正大光明来处理事情,不用手段来压迫人。我们要谨记“是道则进,非道则退;择善而从,不善而改。”能这样,一定能达到贤圣的地位。
“他偷坐我的电动三轮车,把自己撞死,凭什么让我赔18万?”江苏苏州,一老人看到路边有一辆电动三轮车,因走路太累,就想坐到车上休息一下。可谁想一碰车把手,车子突然自己启动冲了出去!随后老人不幸身亡,家属状告车主要求赔偿18万元!
陈先生是一家保洁公司的清洁员,因为公司班车没经过他家门口,有每天上班会先开自己的电动三轮去一个路边的停车场停好,再乘坐班车去上班。事发当天,他和往常一样把车停好后,就拔下钥匙,拉上手刹就走了。
早上10点左右,老邹路过停车场,当时他手上提着两个塑料袋,因为年纪大了走不动,看到三轮车就想上去休息一下。他坐上驾驶座后,下意识地把手搭在了三轮车的把手上面。可车子猛然启动,直接冲向了路边的一片树林里,然后撞到了树上,老邹当场被撞得不省人事!
当时没有人看到这一幕。3个小时以后,才有人发现气息虚弱的老邹。后来老邹被送到医院抢救,可还是因为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了!
老邹的家属悲痛欲绝,把陈先生和他的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这辆电动三轮车有安 全隐患,陈先生却没有提前在车辆周围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要求赔偿180000元!
陈先生看到监控画面,也是感觉不可思议,甚至感觉太冤!自己明明拔了车钥匙,车子怎么会突然启动呢?
后来警方经过调查,才知道是内部线路接触不 良引起的。因为这车子年久失修,电路老化,很多配件也坏了!所以不用车钥匙电路也是通的,但陈先生对此并不知情!
那么,陈先生要为邹某的死承担责任吗?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邹某家属认为该赔偿的理由如下:
1、车子电路有问题,邹某还把车开出来停在路边害人,没有考虑到有人会坐上车,所以要赔偿!
2、如果要把有问题的车子开出来,那也要在周围放上警示的标志提醒,以免发生意外。
3、老邹从头到尾都没有错,错的是这辆有问题的电动三轮车,作为主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
对于邹某家属的观点,陈先生和其公司的代理律师提出了辩驳:
首先,陈先生把车停在车位上,拔掉钥匙,拉上手刹,属于正确的停车行为,他未主动实施侵权行为,也没有想过要害谁。
其次,陈先生无法预料邹某会坐上自己的车,更没想到车子会突然发动,这件事情属于意外,陈先生没有主观上追求损害结果的故意,更没有放任有问题的车辆。
然后,没有证据证明陈先生知道这辆车的电路存在短路的问题,他不清楚拔下钥匙后车辆还处于通电状态。因为停车场的监控能拍到陈某每次开车前先插钥匙, 停车后拔下钥匙,如果他知道不需要钥匙车子也能开,又何须多此一举?
综上,陈先生的辩护律师提出,陈先生不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法院认为,根据现有的证据,难以认定陈先生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其更无追求该损害结果的故意!陈先生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要看他有没有实施侵权的行为,以及他的行为本身是否具有过错!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因此,陈先生无需对邹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至于陈先生的公司与本次事故更加没有关系!
不过,公司出于人道主义,主动提出愿意补偿邹某家属10000元,邹某家属拿钱后没有再上诉!
对于这个判罚结果,我觉得非常正确!虽然对于邹某的死我表示同情,但这案件也告诉我们,法律在完善进步,不再是“谁死谁有理”了!如果对方侵权有错,造成受害者死亡的,赔偿合情合理。但如果对方没错,就不应该赔偿!
就像小偷偷东西爬围墙把自己摔死,行人闯红灯被撞死,这些都是存有很大的争议,以前都会直接采取公平责任原则,让当事人要赔偿一部分。但现在民法典改了,“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邹某家属的这种行为,就是想利用老邹的死,榨干老邹的价值,想钱想疯了,告赢了就是18万,输了也就一点起 诉费!
按照邹某家属的理论,我的车要天天24小时守着,不然要是有人走路不长眼,或什么原因撞到我家车上,出了什么意外,我还得要负责?
邹某家属为什么不把规划局,三轮车厂家一起告呢?!为什么在停车场旁边搞一个小树林?为什么然车的电路出问题,又可以讹一笔钱了!
借用网友的话说,那三轮车不是死者的,你坐在人家车上干嘛?死者应该赔三轮车主的撞坏车的修理费、和精神惊吓费和误工费才合理!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这种情况下,陈先生该赔偿吗?
陈先生是一家保洁公司的清洁员,因为公司班车没经过他家门口,有每天上班会先开自己的电动三轮去一个路边的停车场停好,再乘坐班车去上班。事发当天,他和往常一样把车停好后,就拔下钥匙,拉上手刹就走了。
早上10点左右,老邹路过停车场,当时他手上提着两个塑料袋,因为年纪大了走不动,看到三轮车就想上去休息一下。他坐上驾驶座后,下意识地把手搭在了三轮车的把手上面。可车子猛然启动,直接冲向了路边的一片树林里,然后撞到了树上,老邹当场被撞得不省人事!
当时没有人看到这一幕。3个小时以后,才有人发现气息虚弱的老邹。后来老邹被送到医院抢救,可还是因为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了!
老邹的家属悲痛欲绝,把陈先生和他的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这辆电动三轮车有安 全隐患,陈先生却没有提前在车辆周围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要求赔偿180000元!
陈先生看到监控画面,也是感觉不可思议,甚至感觉太冤!自己明明拔了车钥匙,车子怎么会突然启动呢?
后来警方经过调查,才知道是内部线路接触不 良引起的。因为这车子年久失修,电路老化,很多配件也坏了!所以不用车钥匙电路也是通的,但陈先生对此并不知情!
那么,陈先生要为邹某的死承担责任吗?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邹某家属认为该赔偿的理由如下:
1、车子电路有问题,邹某还把车开出来停在路边害人,没有考虑到有人会坐上车,所以要赔偿!
2、如果要把有问题的车子开出来,那也要在周围放上警示的标志提醒,以免发生意外。
3、老邹从头到尾都没有错,错的是这辆有问题的电动三轮车,作为主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
对于邹某家属的观点,陈先生和其公司的代理律师提出了辩驳:
首先,陈先生把车停在车位上,拔掉钥匙,拉上手刹,属于正确的停车行为,他未主动实施侵权行为,也没有想过要害谁。
其次,陈先生无法预料邹某会坐上自己的车,更没想到车子会突然发动,这件事情属于意外,陈先生没有主观上追求损害结果的故意,更没有放任有问题的车辆。
然后,没有证据证明陈先生知道这辆车的电路存在短路的问题,他不清楚拔下钥匙后车辆还处于通电状态。因为停车场的监控能拍到陈某每次开车前先插钥匙, 停车后拔下钥匙,如果他知道不需要钥匙车子也能开,又何须多此一举?
综上,陈先生的辩护律师提出,陈先生不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法院认为,根据现有的证据,难以认定陈先生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其更无追求该损害结果的故意!陈先生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要看他有没有实施侵权的行为,以及他的行为本身是否具有过错!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因此,陈先生无需对邹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至于陈先生的公司与本次事故更加没有关系!
不过,公司出于人道主义,主动提出愿意补偿邹某家属10000元,邹某家属拿钱后没有再上诉!
对于这个判罚结果,我觉得非常正确!虽然对于邹某的死我表示同情,但这案件也告诉我们,法律在完善进步,不再是“谁死谁有理”了!如果对方侵权有错,造成受害者死亡的,赔偿合情合理。但如果对方没错,就不应该赔偿!
就像小偷偷东西爬围墙把自己摔死,行人闯红灯被撞死,这些都是存有很大的争议,以前都会直接采取公平责任原则,让当事人要赔偿一部分。但现在民法典改了,“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邹某家属的这种行为,就是想利用老邹的死,榨干老邹的价值,想钱想疯了,告赢了就是18万,输了也就一点起 诉费!
按照邹某家属的理论,我的车要天天24小时守着,不然要是有人走路不长眼,或什么原因撞到我家车上,出了什么意外,我还得要负责?
邹某家属为什么不把规划局,三轮车厂家一起告呢?!为什么在停车场旁边搞一个小树林?为什么然车的电路出问题,又可以讹一笔钱了!
借用网友的话说,那三轮车不是死者的,你坐在人家车上干嘛?死者应该赔三轮车主的撞坏车的修理费、和精神惊吓费和误工费才合理!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这种情况下,陈先生该赔偿吗?
2022年11月30日指数走势总结
放量窄幅横盘
今天早盘各指数稍低开。开始放量窄幅做新一分中枢,形态上,上证在地产金融大涨的影响下,再创五分级别反弹高点,而深市和双创类也反弹回五分中枢中轴上,科创则做了一分中枢延续横盘在60线上下波动,最终两市和创业板小幅收红盘,别的小幅收绿,指数继续分化,而个股仍分化轮动阶段,量能放大到9千多亿。今天收月线,各指数形成月底分
五分中枢完成后面看是做中枢延续还是向上完成五分上盘背了。从目前的环境看,现在五分中枢完成了,上证50在护盘,今天央改和地产出的力,其实目的就是保持一定的流动性,如果资金再缩到7000亿以下,那信心会再次崩,这个是上层护盘的主要原因。
个股板块,盘面上看,汽车、景点旅游、汽车零部件、机场航运、煤炭等板块走强,医疗服务、生物制品、建筑建材等板块走弱;概念股方面,供销社、一体化压铸等拉升。地产继续强势,汽车和供销社类今天有所表现,区药继续分化,但均持续力不太好,板块分化进入轮动阶段。
量化模型数据 除了科创仍在中低位横盘外,别的继续拐头共振上回中高位,看之后是否继续分化,还是继续再次共振?
放量窄幅横盘
今天早盘各指数稍低开。开始放量窄幅做新一分中枢,形态上,上证在地产金融大涨的影响下,再创五分级别反弹高点,而深市和双创类也反弹回五分中枢中轴上,科创则做了一分中枢延续横盘在60线上下波动,最终两市和创业板小幅收红盘,别的小幅收绿,指数继续分化,而个股仍分化轮动阶段,量能放大到9千多亿。今天收月线,各指数形成月底分
五分中枢完成后面看是做中枢延续还是向上完成五分上盘背了。从目前的环境看,现在五分中枢完成了,上证50在护盘,今天央改和地产出的力,其实目的就是保持一定的流动性,如果资金再缩到7000亿以下,那信心会再次崩,这个是上层护盘的主要原因。
个股板块,盘面上看,汽车、景点旅游、汽车零部件、机场航运、煤炭等板块走强,医疗服务、生物制品、建筑建材等板块走弱;概念股方面,供销社、一体化压铸等拉升。地产继续强势,汽车和供销社类今天有所表现,区药继续分化,但均持续力不太好,板块分化进入轮动阶段。
量化模型数据 除了科创仍在中低位横盘外,别的继续拐头共振上回中高位,看之后是否继续分化,还是继续再次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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