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再现“巨无霸”转体 设计时速120公里 双向4车道 年底通车
7月11日凌晨2:36,济南至微山公路济宁新机场至枣菏高速段项目(以下简称“济微南段项目”)重要控制性工程——跨新兖铁路转体桥顺利转体,标志着济微南段项目向着年内建成通车又迈出了坚实一步。
该项目全长59.7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时速120公里。
跨新兖铁路转体桥是济微南段项目的重要控制性节点工程之一。桥体全长170米,总重量2.9万吨,是目前省内跨度最大、单转重量最重的T构公路转体桥。凌晨1点30分,转体正式开始。
济南至微山高速公路是山东省“九纵五横一环七射多连”高速公路网络布局规划中的“济宁机场连接线”。起点位于济南绕城高速二环线,向南依次经过青银高速、董梁高速、济宁大安机场、鲁南高铁济宁东站日兰高速,终点联接枣菏高速,路线全长约148公里。
其中,济宁新机场至枣菏高速段项目全长59.7公里,概算投资91.1亿元,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时速120公里。项目起点位于济宁市兖州区新驿镇,向南经兖州区、高新区、邹城市、微山县,在微山县两城镇南与枣菏高速相接,计划2022年12月建成通车。
该项目地质条件复杂,穿越河流,上跨铁路,高架桥占比高达64.3%,共设特大桥2座、大中桥13座。项目线路长,跨路、跨河施工点多,跨越国省道 9 次、日兰高速、枣菏高速、鲁南高铁(在建)、新兖铁路、兖矿铁路等。
建成通车后,将形成立体交通网络,适应交通量快速增长的需求,加快并串联沿线旅游开发,对提升路网整体效益、促进省会经济圈及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7月11日凌晨2:36,济南至微山公路济宁新机场至枣菏高速段项目(以下简称“济微南段项目”)重要控制性工程——跨新兖铁路转体桥顺利转体,标志着济微南段项目向着年内建成通车又迈出了坚实一步。
该项目全长59.7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时速120公里。
跨新兖铁路转体桥是济微南段项目的重要控制性节点工程之一。桥体全长170米,总重量2.9万吨,是目前省内跨度最大、单转重量最重的T构公路转体桥。凌晨1点30分,转体正式开始。
济南至微山高速公路是山东省“九纵五横一环七射多连”高速公路网络布局规划中的“济宁机场连接线”。起点位于济南绕城高速二环线,向南依次经过青银高速、董梁高速、济宁大安机场、鲁南高铁济宁东站日兰高速,终点联接枣菏高速,路线全长约148公里。
其中,济宁新机场至枣菏高速段项目全长59.7公里,概算投资91.1亿元,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时速120公里。项目起点位于济宁市兖州区新驿镇,向南经兖州区、高新区、邹城市、微山县,在微山县两城镇南与枣菏高速相接,计划2022年12月建成通车。
该项目地质条件复杂,穿越河流,上跨铁路,高架桥占比高达64.3%,共设特大桥2座、大中桥13座。项目线路长,跨路、跨河施工点多,跨越国省道 9 次、日兰高速、枣菏高速、鲁南高铁(在建)、新兖铁路、兖矿铁路等。
建成通车后,将形成立体交通网络,适应交通量快速增长的需求,加快并串联沿线旅游开发,对提升路网整体效益、促进省会经济圈及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交通重点工程建设# 【山东再现“巨无霸”转体 设计时速120公里 双向4车道 年底通车】7月11日凌晨2:36,济南至微山公路济宁新机场至枣菏高速段项目(以下简称“济微南段项目”)重要控制性工程——跨新兖铁路转体桥顺利转体,标志着济微南段项目向着年内建成通车又迈出了坚实一步。
该项目全长59.7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时速120公里。
跨新兖铁路转体桥是济微南段项目的重要控制性节点工程之一。桥体全长170米,总重量2.9万吨,是目前省内跨度最大、单转重量最重的T构公路转体桥。凌晨1点30分,转体正式开始。
济南至微山高速公路是山东省“九纵五横一环七射多连”高速公路网络布局规划中的“济宁机场连接线”。起点位于济南绕城高速二环线,向南依次经过青银高速、董梁高速、济宁大安机场、鲁南高铁济宁东站日兰高速,终点联接枣菏高速,路线全长约148公里。
其中,济宁新机场至枣菏高速段项目全长59.7公里,概算投资91.1亿元,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时速120公里。项目起点位于济宁市兖州区新驿镇,向南经兖州区、高新区、邹城市、微山县,在微山县两城镇南与枣菏高速相接,计划2022年12月建成通车。
该项目地质条件复杂,穿越河流,上跨铁路,高架桥占比高达64.3%,共设特大桥2座、大中桥13座。项目线路长,跨路、跨河施工点多,跨越国省道 9 次、日兰高速、枣菏高速、鲁南高铁(在建)、新兖铁路、兖矿铁路等。
建成通车后,将形成立体交通网络,适应交通量快速增长的需求,加快并串联沿线旅游开发,对提升路网整体效益、促进省会经济圈及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该项目全长59.7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时速120公里。
跨新兖铁路转体桥是济微南段项目的重要控制性节点工程之一。桥体全长170米,总重量2.9万吨,是目前省内跨度最大、单转重量最重的T构公路转体桥。凌晨1点30分,转体正式开始。
济南至微山高速公路是山东省“九纵五横一环七射多连”高速公路网络布局规划中的“济宁机场连接线”。起点位于济南绕城高速二环线,向南依次经过青银高速、董梁高速、济宁大安机场、鲁南高铁济宁东站日兰高速,终点联接枣菏高速,路线全长约148公里。
其中,济宁新机场至枣菏高速段项目全长59.7公里,概算投资91.1亿元,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时速120公里。项目起点位于济宁市兖州区新驿镇,向南经兖州区、高新区、邹城市、微山县,在微山县两城镇南与枣菏高速相接,计划2022年12月建成通车。
该项目地质条件复杂,穿越河流,上跨铁路,高架桥占比高达64.3%,共设特大桥2座、大中桥13座。项目线路长,跨路、跨河施工点多,跨越国省道 9 次、日兰高速、枣菏高速、鲁南高铁(在建)、新兖铁路、兖矿铁路等。
建成通车后,将形成立体交通网络,适应交通量快速增长的需求,加快并串联沿线旅游开发,对提升路网整体效益、促进省会经济圈及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个月内2次被罚 兖矿能源南屯煤矿“安全生产月”再上违法“黑名单”
6月23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发布2022年第6批行政处罚信息公告,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屯煤矿(下称兖矿能源南屯煤矿)因存在多项违规被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该矿3个月前曾因违规问题被监管部门处罚。3个月内2次被监管部门通报的兖矿能源南屯煤矿,第二次被通报时该矿正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通报兖矿能源南屯煤矿主要违法事实包括:73下29综采工作面有7组液压支架压力传感器损坏,无法监测支架工作阻力,未及时维修或者更换,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
通报显示:七采区西部回风巷防尘水管、信号线缆积尘,未及时冲尘,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七第一款的规定,73下29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溜煤眼周围2m范围内积尘较多,厚度约2cm,未及时清扫、冲洗沉积煤尘。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罚款2万元整。
73下29综采工作面回风端头后采空区悬顶面积超15㎡,未卸掉综采支架后顶板锚杆、锚索盘螺母,不符合《73下29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工作面两端头后悬顶超过10㎡,应采取卸掉综采支架后顶板锚杆、锚索盘螺母”的规定。现场检查73下29综采工作面21#~22#、44#~46#液压支架顶梁错茬超过侧护板高度2/3,不符合《73下29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中“液压支架顶梁错茬不得超过侧护板高度2/3”的规定。33下04工作面第229#液压支架初撑力为22MPa,不符合《33下04安装工作面作业规程》中“液压支架初撑力不得小于24MPa”的规定。33下04工作面轨顺与切眼交叉点处未按《33下04工作面巷道三岔口大断面补强支护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施工木垛加强支护,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二条第四项的规定。罚款2万元整。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
93下21轨顺0-120m区域评价为弱冲击地压危险,《93下21轨顺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冲击地压风险管控措施要求采取钻屑法监测,钻屑法监测频率始终满足掘进工作面迎头具有不小于5m的超前监测距离。该区域自2022年1月2日开始施工至14日进尺为100m,期间每3天迎头进行1次钻屑法监测(钻孔深度14m、共监测5次),未落实其冲击地压风险管控措施,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93下21运顺掘进工作面外段巷道布置在3上煤层中,托顶煤掘进段有超过20m巷道顶煤较破碎,未采取喷浆措施,不符合《93下21运顺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煤层自然发火风险的预防措施中“巷道施工期间若顶部留有煤层且顶煤较破碎时,需采取喷浆等措施。”的规定。罚款2万元整。
93下21切眼(一)掘进工作面使用的带式输送机未安装自动纠偏装置,不符合《煤矿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1145-2015)15.3.2(1)的规定。73下29工作面评价具有中等冲击地压危险,查液压支架工作阻力在线监测系统发现,工作面第1#至第56#液压支架之间未安装工作阻力监测传感器,不符合《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罚款3万元整。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
通报披露,查5月份甲烷传感器对照记录,综采一区瓦斯检查工方坤、综采二区瓦斯检查工黄操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检查,两人未经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就上岗作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罚款2万元整。
实际上,该矿3个月前曾因违规问题被处罚。
(来源:天眼查)
天眼查显示,3月23日济宁市能源局发布鲁(济)煤安罚〔2022〕015号公告称,2022年2月17日至18日,济宁市能源局执法人员对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屯煤矿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行为:1.93上24综放工作面第49#至53#连续5架液压支架压力表显示数值低于24MPa,不符合《93上24综放工作面作业规程》“工作面支架初撑力不得小于24MPa”规定;2.33下04轨道顺槽JSDB-1.6调度绞车(编号13-8186#)最外圈钢丝绳距离卷筒边缘不足钢丝绳直径的2.5倍;3.-260大巷与三采区回风巷联络通道处正反两道风门中的反向风门未关闭,该处风门设施不可靠;4.井下两部蓄电池电机车(编号:TKX-069、TKX-049)撒砂装置中无砂,撒砂装置不能正常使用;5.93上24轨顺超前支护的02#与03#单元支架间距8.15m、12#与13#单元支架间距8m,不符合《93上24综放工作面作业规程》“单元支架间距不超过5m”规定;6.73下29工作面轨顺8号顶板离层仪损坏,未及时维护;7.2021年12月15日、16日、18日、19日生产准备工区、普掘工区在七采区轨道大巷区域作业的地点,未纳入矿井瓦斯检查范围。以上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一十九条、《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款、《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七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19.2万元。
事实上,6月16日,该矿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月因违规问题被处罚确实不应该。”有业内人士认为。
据了解,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以煤炭、煤电、煤化工为主导产业的国际化特大型能源上市公司。公司成立于1997年,由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独家发起设立,公司总股本48.74亿股,其中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55.76%。1998年,公司在纽约、香港、上海联合上市。兖矿能源南屯煤矿地处邹城市北宿镇,隶属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73年12月26日建成投产,是原煤炭工业部直接负责设计和建设的试点矿井,也是兖州矿区第一对特大型生产矿井。
6月23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发布2022年第6批行政处罚信息公告,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屯煤矿(下称兖矿能源南屯煤矿)因存在多项违规被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该矿3个月前曾因违规问题被监管部门处罚。3个月内2次被监管部门通报的兖矿能源南屯煤矿,第二次被通报时该矿正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通报兖矿能源南屯煤矿主要违法事实包括:73下29综采工作面有7组液压支架压力传感器损坏,无法监测支架工作阻力,未及时维修或者更换,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
通报显示:七采区西部回风巷防尘水管、信号线缆积尘,未及时冲尘,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七第一款的规定,73下29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溜煤眼周围2m范围内积尘较多,厚度约2cm,未及时清扫、冲洗沉积煤尘。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罚款2万元整。
73下29综采工作面回风端头后采空区悬顶面积超15㎡,未卸掉综采支架后顶板锚杆、锚索盘螺母,不符合《73下29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工作面两端头后悬顶超过10㎡,应采取卸掉综采支架后顶板锚杆、锚索盘螺母”的规定。现场检查73下29综采工作面21#~22#、44#~46#液压支架顶梁错茬超过侧护板高度2/3,不符合《73下29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中“液压支架顶梁错茬不得超过侧护板高度2/3”的规定。33下04工作面第229#液压支架初撑力为22MPa,不符合《33下04安装工作面作业规程》中“液压支架初撑力不得小于24MPa”的规定。33下04工作面轨顺与切眼交叉点处未按《33下04工作面巷道三岔口大断面补强支护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施工木垛加强支护,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二条第四项的规定。罚款2万元整。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
93下21轨顺0-120m区域评价为弱冲击地压危险,《93下21轨顺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冲击地压风险管控措施要求采取钻屑法监测,钻屑法监测频率始终满足掘进工作面迎头具有不小于5m的超前监测距离。该区域自2022年1月2日开始施工至14日进尺为100m,期间每3天迎头进行1次钻屑法监测(钻孔深度14m、共监测5次),未落实其冲击地压风险管控措施,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93下21运顺掘进工作面外段巷道布置在3上煤层中,托顶煤掘进段有超过20m巷道顶煤较破碎,未采取喷浆措施,不符合《93下21运顺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煤层自然发火风险的预防措施中“巷道施工期间若顶部留有煤层且顶煤较破碎时,需采取喷浆等措施。”的规定。罚款2万元整。
93下21切眼(一)掘进工作面使用的带式输送机未安装自动纠偏装置,不符合《煤矿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1145-2015)15.3.2(1)的规定。73下29工作面评价具有中等冲击地压危险,查液压支架工作阻力在线监测系统发现,工作面第1#至第56#液压支架之间未安装工作阻力监测传感器,不符合《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罚款3万元整。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
通报披露,查5月份甲烷传感器对照记录,综采一区瓦斯检查工方坤、综采二区瓦斯检查工黄操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检查,两人未经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就上岗作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罚款2万元整。
实际上,该矿3个月前曾因违规问题被处罚。
(来源:天眼查)
天眼查显示,3月23日济宁市能源局发布鲁(济)煤安罚〔2022〕015号公告称,2022年2月17日至18日,济宁市能源局执法人员对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屯煤矿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行为:1.93上24综放工作面第49#至53#连续5架液压支架压力表显示数值低于24MPa,不符合《93上24综放工作面作业规程》“工作面支架初撑力不得小于24MPa”规定;2.33下04轨道顺槽JSDB-1.6调度绞车(编号13-8186#)最外圈钢丝绳距离卷筒边缘不足钢丝绳直径的2.5倍;3.-260大巷与三采区回风巷联络通道处正反两道风门中的反向风门未关闭,该处风门设施不可靠;4.井下两部蓄电池电机车(编号:TKX-069、TKX-049)撒砂装置中无砂,撒砂装置不能正常使用;5.93上24轨顺超前支护的02#与03#单元支架间距8.15m、12#与13#单元支架间距8m,不符合《93上24综放工作面作业规程》“单元支架间距不超过5m”规定;6.73下29工作面轨顺8号顶板离层仪损坏,未及时维护;7.2021年12月15日、16日、18日、19日生产准备工区、普掘工区在七采区轨道大巷区域作业的地点,未纳入矿井瓦斯检查范围。以上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一十九条、《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款、《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七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19.2万元。
事实上,6月16日,该矿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月因违规问题被处罚确实不应该。”有业内人士认为。
据了解,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以煤炭、煤电、煤化工为主导产业的国际化特大型能源上市公司。公司成立于1997年,由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独家发起设立,公司总股本48.74亿股,其中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55.76%。1998年,公司在纽约、香港、上海联合上市。兖矿能源南屯煤矿地处邹城市北宿镇,隶属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73年12月26日建成投产,是原煤炭工业部直接负责设计和建设的试点矿井,也是兖州矿区第一对特大型生产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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