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心如一直都是争议的存在,不仅仅事业被频繁诟病,连与霍建华的婚姻也没能幸免,频繁传出婚变。就算在大S与汪小菲闹剧中,也被提及询问用什么床垫,彻底把她给激怒了,当众怒怼,可见本人是真的火了。
11月30日,林心如社交账号晒与闺蜜聚会美照,引起网友们的围观与热议,仔细看看,现场还有众多小鲜肉云集,场面盛大气氛热闹,大家团团围坐在一起,十分享受愉悦的时光,像是在参加派对似的。
仔细了解才知道,原来是艺人章广辰的生日,林心如专门现身为小鲜肉的他庆生,可见两人关系不一般,有这么大面子,才能请动林心如吧。当天,除了她以外,郭雪芙、江宜蓉等明星都现身为他庆生,让人直呼他到底是何许人也,居然排场这么大,让多名明星集体捧场。
而生日现场奢华无边,准备了很多美食,肉眼可见的价值不菲,都不是普通菜肴,更不是普通人能消费得起的,不禁直呼上流社会就是奢靡,过得潇洒自在,看着都让人羡慕。
而从晒出的聚会照来看,林心如在其中尤为抢眼,成功吸引大家的眼球。只见她穿着粉衫披散头发,还对着镜头歪头伸手卖萌,在衣服的衬托下显得土味十足,丝毫没有明星的气质,像极了农村村头大妈。
幸亏林心如的颜值还是耐打的,别看已经46岁了,依旧保养得非常得当,皮肤白皙紧致,看不到任何皱纹,看起来白里透着红,少女感十足,一点不输十八岁少女。尤其是两颊标志性的小酒窝,笑起来十分迷人,让人梦回紫薇。
正是靠着颜值,才让她穿得粉衫没在闺蜜群里压下阵来,虽然看起来土味十足,但还是被林心如的颜值扛住了。除此之外,大家的思绪都放在玩乐开心上,气氛十分热闹,林心如自然没太被关注。
不过,也有细心网友发现,林心如的鼻子似乎跟以前变化很大,像换了一个鼻子。现在的鼻子山根明显凸起,鼻头特别尖,完全成了鹰钩鼻。在合影中尤为凸显,没有原本的自然。就算笑起来,感觉鼻子也是僵硬没变化的,看起来十分怪异,被质疑整容了,因为没有修复好,所以才会如此明显。
因为林心如的气质属于温婉优雅的,尖尖的鼻子看起来就很怪,与五官极为违和,所以才会被大家所质疑。其实这也不是第一次了,此前林心如晒旅游美照时,也被质疑鼻子怪异,被指整容失败。
不过,对于鼻子怪异林心如也做出过回应,表示在妈妈肚子里就做好了。因此来辟谣整容,更没有整容失败一说。让大家都知道,她并没有动过鼻子,可能是角度或者随着年龄增长的变化。
大家之所以如此怀疑,也是因为娱乐圈越来越多明星选择医美,来保住自己的容貌,毕竟是吃青春饭的,颜值就是敲门砖,是生存的工具。当大众看到五官改变后,会往整容上联想。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通过整容来改变的,时间一长就会露馅,你们说是不是呢?
11月30日,林心如社交账号晒与闺蜜聚会美照,引起网友们的围观与热议,仔细看看,现场还有众多小鲜肉云集,场面盛大气氛热闹,大家团团围坐在一起,十分享受愉悦的时光,像是在参加派对似的。
仔细了解才知道,原来是艺人章广辰的生日,林心如专门现身为小鲜肉的他庆生,可见两人关系不一般,有这么大面子,才能请动林心如吧。当天,除了她以外,郭雪芙、江宜蓉等明星都现身为他庆生,让人直呼他到底是何许人也,居然排场这么大,让多名明星集体捧场。
而生日现场奢华无边,准备了很多美食,肉眼可见的价值不菲,都不是普通菜肴,更不是普通人能消费得起的,不禁直呼上流社会就是奢靡,过得潇洒自在,看着都让人羡慕。
而从晒出的聚会照来看,林心如在其中尤为抢眼,成功吸引大家的眼球。只见她穿着粉衫披散头发,还对着镜头歪头伸手卖萌,在衣服的衬托下显得土味十足,丝毫没有明星的气质,像极了农村村头大妈。
幸亏林心如的颜值还是耐打的,别看已经46岁了,依旧保养得非常得当,皮肤白皙紧致,看不到任何皱纹,看起来白里透着红,少女感十足,一点不输十八岁少女。尤其是两颊标志性的小酒窝,笑起来十分迷人,让人梦回紫薇。
正是靠着颜值,才让她穿得粉衫没在闺蜜群里压下阵来,虽然看起来土味十足,但还是被林心如的颜值扛住了。除此之外,大家的思绪都放在玩乐开心上,气氛十分热闹,林心如自然没太被关注。
不过,也有细心网友发现,林心如的鼻子似乎跟以前变化很大,像换了一个鼻子。现在的鼻子山根明显凸起,鼻头特别尖,完全成了鹰钩鼻。在合影中尤为凸显,没有原本的自然。就算笑起来,感觉鼻子也是僵硬没变化的,看起来十分怪异,被质疑整容了,因为没有修复好,所以才会如此明显。
因为林心如的气质属于温婉优雅的,尖尖的鼻子看起来就很怪,与五官极为违和,所以才会被大家所质疑。其实这也不是第一次了,此前林心如晒旅游美照时,也被质疑鼻子怪异,被指整容失败。
不过,对于鼻子怪异林心如也做出过回应,表示在妈妈肚子里就做好了。因此来辟谣整容,更没有整容失败一说。让大家都知道,她并没有动过鼻子,可能是角度或者随着年龄增长的变化。
大家之所以如此怀疑,也是因为娱乐圈越来越多明星选择医美,来保住自己的容貌,毕竟是吃青春饭的,颜值就是敲门砖,是生存的工具。当大众看到五官改变后,会往整容上联想。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通过整容来改变的,时间一长就会露馅,你们说是不是呢?
噱头满天飞,谁来守护国人出行安全?
回望百年发展史,备受国家和资本重视的汽车业也一如其他行业,充满了跌宕起伏。无数与BBA同时代的品牌也曾风头无两,但最终或失误连连黯然离场、或在时代的洗礼下归于平庸,能保持立业本色并稳健经营至今的屈指数,来自北欧的沃尔沃无疑是其中具代表性的一个。
很多人认为,安全不过是沃尔沃为了强化市场记忆,打造的一个标签而已。但事实上,从首创三点式安全带并将其纳入标准配置,到发明业界首款后向儿童安全座椅,再到推出里程碑式的侧撞保护系统(SIPS)、安全气帘以及环保材质的大量应用,百年来沃尔沃始终引领着出行安全领域的发展,并持续深耕。
系列极限测试 首秀安全基因
无独有偶,在国内也有一个对安全无比重视的汽车品牌——一汽奔腾,从立业之初就不断改写着国人对汽车安全的认知。
2006年,一汽奔腾首款车型第一代奔腾B70正式面世。作为自主品牌首款中高级轿车,奔腾B70不仅在“看得到”的外观、配置等方面全面对标同级合资竞品,更在安全这个“看不见”的领域大秀肌肉。
全国首例真人侧翻实验中,未经任何改装和加固的第一代奔腾B70以110km/h的速度冲向带有斜坡的缓冲带,转体180°后顶棚落地、滑行直到静止,驾驶者无损伤,车身结构完整,车门顺利打开。极具冲击力的场景化安全演绎,直接刷新了当时消费者对于国产车型的品质认知。
同年,第一代奔腾B70还成功挑战了豪华品牌也鲜少涉及的“超级极限静压试验”。该实验源自美国IIHS顶压试验中的车顶强度试验,是全世界最严苛的测试项目之一。实验中,奔腾B70连续7天承压5.987吨,车体结构仍然保持完好无变形,超过自身重量4.1倍的压力值也远远超过国家法规上限(车顶承受的压力是车重的1.5倍)。
C-NCAP测试 尽显安全本色
一系列不走寻常路的安全实验之后,一汽奔腾在C-NCAP测试中也持续大放异彩。2014年,第二代奔腾B70在正面100%碰撞试验,正面40%碰撞试验、侧面碰撞试验以及鞭打试验中均接近满分,2018年奔腾X40力压同期参与测试的广汽本田冠道、东风风光560、中华V6等车型,以55.4分、排名第一的成绩斩获C-NCAP五星安全评价。2022年全新第三代奔腾B70“主动安全评价”得分率达97.34%,接近满分。
多年来,一汽奔腾在汽车安全领域的研发投入了大量资金和精力,并一次次用靓丽成绩向世人展示品牌提升出行安全品质、守护用户生命健康的坚持,强势捍卫老工业基地国民品牌口碑。对于这种坚持长期主义的国民品牌,未来,我们有理由期待更多!
回望百年发展史,备受国家和资本重视的汽车业也一如其他行业,充满了跌宕起伏。无数与BBA同时代的品牌也曾风头无两,但最终或失误连连黯然离场、或在时代的洗礼下归于平庸,能保持立业本色并稳健经营至今的屈指数,来自北欧的沃尔沃无疑是其中具代表性的一个。
很多人认为,安全不过是沃尔沃为了强化市场记忆,打造的一个标签而已。但事实上,从首创三点式安全带并将其纳入标准配置,到发明业界首款后向儿童安全座椅,再到推出里程碑式的侧撞保护系统(SIPS)、安全气帘以及环保材质的大量应用,百年来沃尔沃始终引领着出行安全领域的发展,并持续深耕。
系列极限测试 首秀安全基因
无独有偶,在国内也有一个对安全无比重视的汽车品牌——一汽奔腾,从立业之初就不断改写着国人对汽车安全的认知。
2006年,一汽奔腾首款车型第一代奔腾B70正式面世。作为自主品牌首款中高级轿车,奔腾B70不仅在“看得到”的外观、配置等方面全面对标同级合资竞品,更在安全这个“看不见”的领域大秀肌肉。
全国首例真人侧翻实验中,未经任何改装和加固的第一代奔腾B70以110km/h的速度冲向带有斜坡的缓冲带,转体180°后顶棚落地、滑行直到静止,驾驶者无损伤,车身结构完整,车门顺利打开。极具冲击力的场景化安全演绎,直接刷新了当时消费者对于国产车型的品质认知。
同年,第一代奔腾B70还成功挑战了豪华品牌也鲜少涉及的“超级极限静压试验”。该实验源自美国IIHS顶压试验中的车顶强度试验,是全世界最严苛的测试项目之一。实验中,奔腾B70连续7天承压5.987吨,车体结构仍然保持完好无变形,超过自身重量4.1倍的压力值也远远超过国家法规上限(车顶承受的压力是车重的1.5倍)。
C-NCAP测试 尽显安全本色
一系列不走寻常路的安全实验之后,一汽奔腾在C-NCAP测试中也持续大放异彩。2014年,第二代奔腾B70在正面100%碰撞试验,正面40%碰撞试验、侧面碰撞试验以及鞭打试验中均接近满分,2018年奔腾X40力压同期参与测试的广汽本田冠道、东风风光560、中华V6等车型,以55.4分、排名第一的成绩斩获C-NCAP五星安全评价。2022年全新第三代奔腾B70“主动安全评价”得分率达97.34%,接近满分。
多年来,一汽奔腾在汽车安全领域的研发投入了大量资金和精力,并一次次用靓丽成绩向世人展示品牌提升出行安全品质、守护用户生命健康的坚持,强势捍卫老工业基地国民品牌口碑。对于这种坚持长期主义的国民品牌,未来,我们有理由期待更多!
“一个车厘子,赔了16万!”北京的张女士在逛超市期间,不慎踩到了地上的一颗车厘子,张女士立足不稳,右膝狠狠地磕在了地上,当时便无法行动了。后经诊断,系右髌骨骨折,构成十级伤残。张女士要求超市赔偿未果,遂诉至法院。(来源: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张女士滑倒之后,超市的应对还是挺及时的,员工及时询问了情况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将张女士送到了医院,还为其垫付了2万元的医药费。
后经伤残鉴定,张女士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但超市却不愿再承担任何费用了。于是张女士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及残疾赔偿金等共计50余万元。
张女士的理由是: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的明确规定,超市作为经营场所,应当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在其场所的消费者或潜在消费者免受人身、财产的损害。
但事发当时,超市未能保持地面清洁,导致自己踩到了遗落在地的车厘子而滑倒受伤,明显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超市方并不认可张女士的说法,其辩称:地上虽然遗落有车厘子,但这并不属于必然导致消费者受伤的安全隐患,一般消费者均可发现并绕行,而且即便踩上了,一般也不会滑倒。
张女士滑倒受伤的根本原因在于,其自身并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而且当时她穿着的是一对人字拖,本身就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极易滑倒。因此其伤情与超市并无关系。
而且在事发后,超市也及时采取了救助措施,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有员工陪同其前往医院诊治,还基于人道主义为其垫付了2万元的医药费,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不应赔偿。
《民法典》的规定很明确,超市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关键在于其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以及是否存在过错。
一审法院认为,张女士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穿着人字拖逛街期间,应当尽到更严格的安全注意义务,但其并未注意到地上的车厘子,导致滑倒受伤,故张女士自身应当承担主要过错。
超市作为经营场所,其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应当包括保持地面的清洁,以消除隐患。但就本案而言,地上遗落了几个车厘子,在清洁方面确实存在一些不妥。
但这并不必然导致多数消费者会因此而滑倒受伤,而张女士的伤情,与其自身的关联性更大,因此超市仅需承担较小的责任。
一审法院最终认定,除了超市已经向张女士支付的2万元外,另行判令其再赔付2万元。张女士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安全保障义务应具有适当性,应当将其限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既要考虑到该制度的立法本意,也应避免将该义务范围无限扩大,应当符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
本案中,地上遗落的车厘子应该是超市的员工在推着手推车行进的过程中遗落的。且经查看监控可知,在张女士摔伤之前,已经有几名顾客都踩到了车厘子,且出现过滑倒的迹象。
在此情形下,该安全隐患已经十分明显。将滑倒受伤的责任全都归咎于张女士未能尽到注意义务,以及脚穿人字拖,显然是不合理的。
而且一名身穿超市制服的女性工作人员已经发现了之前几名顾客出现过滑倒迹象,并走过来进行查看。但查看后却并未采取任何措施,反而转身与其他工作人员继续聊天。
在已经发现了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却放任不管的行为,显然违背了安全保障义务的要求。
据此二审法院认为,超市一方应当对张女士的损害后果承担主要责任,酌情认定为70%,张女士自身亦存在一定的过错,自行承担30%的责任。
经对各项损失核定后,二审法院判令超市一方根据上述责任比例向张女士赔偿16万余元。
员工一次没有责任心的行为,不仅给张女士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还给超市造成十几万的损失,看来是干不成了。而超市似乎也该反思一下,在员工管理和安全防范教育上,又存在哪些不足呢?
对于本案,您有什么看法或观点,欢迎留言讨论、交流!
张女士滑倒之后,超市的应对还是挺及时的,员工及时询问了情况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将张女士送到了医院,还为其垫付了2万元的医药费。
后经伤残鉴定,张女士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但超市却不愿再承担任何费用了。于是张女士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及残疾赔偿金等共计50余万元。
张女士的理由是: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的明确规定,超市作为经营场所,应当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在其场所的消费者或潜在消费者免受人身、财产的损害。
但事发当时,超市未能保持地面清洁,导致自己踩到了遗落在地的车厘子而滑倒受伤,明显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超市方并不认可张女士的说法,其辩称:地上虽然遗落有车厘子,但这并不属于必然导致消费者受伤的安全隐患,一般消费者均可发现并绕行,而且即便踩上了,一般也不会滑倒。
张女士滑倒受伤的根本原因在于,其自身并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而且当时她穿着的是一对人字拖,本身就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极易滑倒。因此其伤情与超市并无关系。
而且在事发后,超市也及时采取了救助措施,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有员工陪同其前往医院诊治,还基于人道主义为其垫付了2万元的医药费,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不应赔偿。
《民法典》的规定很明确,超市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关键在于其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以及是否存在过错。
一审法院认为,张女士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穿着人字拖逛街期间,应当尽到更严格的安全注意义务,但其并未注意到地上的车厘子,导致滑倒受伤,故张女士自身应当承担主要过错。
超市作为经营场所,其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应当包括保持地面的清洁,以消除隐患。但就本案而言,地上遗落了几个车厘子,在清洁方面确实存在一些不妥。
但这并不必然导致多数消费者会因此而滑倒受伤,而张女士的伤情,与其自身的关联性更大,因此超市仅需承担较小的责任。
一审法院最终认定,除了超市已经向张女士支付的2万元外,另行判令其再赔付2万元。张女士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安全保障义务应具有适当性,应当将其限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既要考虑到该制度的立法本意,也应避免将该义务范围无限扩大,应当符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
本案中,地上遗落的车厘子应该是超市的员工在推着手推车行进的过程中遗落的。且经查看监控可知,在张女士摔伤之前,已经有几名顾客都踩到了车厘子,且出现过滑倒的迹象。
在此情形下,该安全隐患已经十分明显。将滑倒受伤的责任全都归咎于张女士未能尽到注意义务,以及脚穿人字拖,显然是不合理的。
而且一名身穿超市制服的女性工作人员已经发现了之前几名顾客出现过滑倒迹象,并走过来进行查看。但查看后却并未采取任何措施,反而转身与其他工作人员继续聊天。
在已经发现了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却放任不管的行为,显然违背了安全保障义务的要求。
据此二审法院认为,超市一方应当对张女士的损害后果承担主要责任,酌情认定为70%,张女士自身亦存在一定的过错,自行承担30%的责任。
经对各项损失核定后,二审法院判令超市一方根据上述责任比例向张女士赔偿16万余元。
员工一次没有责任心的行为,不仅给张女士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还给超市造成十几万的损失,看来是干不成了。而超市似乎也该反思一下,在员工管理和安全防范教育上,又存在哪些不足呢?
对于本案,您有什么看法或观点,欢迎留言讨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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