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5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郑州市金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我区疫情形势变化,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的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5个)
东风路街道白庙社区恒大名都6号楼2单元、7号楼1单元
东风路街道丰乐花苑社区大户人家10号楼4单元
凤凰台街道王庄社区24户12栋
南阳路街道新同乐社区卫生路5号院1号楼5单元
二、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26个)
北林路街道文雅社区朝阳路1号院1号楼3单元
大石桥街道市政社区石桥西里2号楼1单元
大石桥街道石桥社区金水路78号院5号楼2单元
大石桥街道优南社区金水路28号院14号楼
东风路街道同乐花园社区东风路32号院10号楼1单元
凤凰台街道省检察院社区博瑞花园2号楼1单元
凤凰台街道王庄村欢乐家园1号楼3单元
凤凰台街道王庄社区兴商花园1号楼(1单元、3单元)
凤凰台街道张庄村228号
国基路街道金印阳光社区金印阳光城13号楼1单元、14号楼3单元
国基路街道新龙社区新龙小区7号楼2单元
经八路街道科技社区花园路53号院2号楼2单元
南阳路街道福园社区黄河路72号院18号楼5单元
南阳路街道丰乐社区泉舜上城润泉苑8号楼
南阳路街道新同乐社区新新公寓6号楼3单元
南阳路街道郑纺机社区东二街14号院1单元
南阳新村街道三北社区三北小区42号楼3单元、雅景苑(新北小区)10号楼2单元
未来路街道名门世家社区邮政家属院2号楼(1单元、3单元)
未来路街道银基花园社区沈庄12号楼3单元
杨金路街道新庄村新庄家园16号楼2单元、18号楼
丰庆路街道丰庆佳苑社区清华紫光园4号楼2单元
三、疫情防控措施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全区其他风险区域现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变,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时进行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期间,请居民群众配合属地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齐心协力,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郑州市金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我区疫情形势变化,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的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5个)
东风路街道白庙社区恒大名都6号楼2单元、7号楼1单元
东风路街道丰乐花苑社区大户人家10号楼4单元
凤凰台街道王庄社区24户12栋
南阳路街道新同乐社区卫生路5号院1号楼5单元
二、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26个)
北林路街道文雅社区朝阳路1号院1号楼3单元
大石桥街道市政社区石桥西里2号楼1单元
大石桥街道石桥社区金水路78号院5号楼2单元
大石桥街道优南社区金水路28号院14号楼
东风路街道同乐花园社区东风路32号院10号楼1单元
凤凰台街道省检察院社区博瑞花园2号楼1单元
凤凰台街道王庄村欢乐家园1号楼3单元
凤凰台街道王庄社区兴商花园1号楼(1单元、3单元)
凤凰台街道张庄村228号
国基路街道金印阳光社区金印阳光城13号楼1单元、14号楼3单元
国基路街道新龙社区新龙小区7号楼2单元
经八路街道科技社区花园路53号院2号楼2单元
南阳路街道福园社区黄河路72号院18号楼5单元
南阳路街道丰乐社区泉舜上城润泉苑8号楼
南阳路街道新同乐社区新新公寓6号楼3单元
南阳路街道郑纺机社区东二街14号院1单元
南阳新村街道三北社区三北小区42号楼3单元、雅景苑(新北小区)10号楼2单元
未来路街道名门世家社区邮政家属院2号楼(1单元、3单元)
未来路街道银基花园社区沈庄12号楼3单元
杨金路街道新庄村新庄家园16号楼2单元、18号楼
丰庆路街道丰庆佳苑社区清华紫光园4号楼2单元
三、疫情防控措施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全区其他风险区域现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变,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时进行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期间,请居民群众配合属地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齐心协力,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郑州市金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
【郑州市金水区:划定5个高风险区,26个区域降为低风险区】郑州市金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我区疫情形势变化,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的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5个)
东风路街道白庙社区恒大名都6号楼2单元、7号楼1单元
东风路街道丰乐花苑社区大户人家10号楼4单元
凤凰台街道王庄社区24户12栋
南阳路街道新同乐社区卫生路5号院1号楼5单元
二、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26个)
北林路街道文雅社区朝阳路1号院1号楼3单元
大石桥街道市政社区石桥西里2号楼1单元
大石桥街道石桥社区金水路78号院5号楼2单元
大石桥街道优南社区金水路28号院14号楼
东风路街道同乐花园社区东风路32号院10号楼1单元
凤凰台街道省检察院社区博瑞花园2号楼1单元
凤凰台街道王庄村欢乐家园1号楼3单元
凤凰台街道王庄社区兴商花园1号楼(1单元、3单元)
凤凰台街道张庄村228号
国基路街道金印阳光社区金印阳光城13号楼1单元、14号楼3单元
国基路街道新龙社区新龙小区7号楼2单元
经八路街道科技社区花园路53号院2号楼2单元
南阳路街道福园社区黄河路72号院18号楼5单元
南阳路街道丰乐社区泉舜上城润泉苑8号楼
南阳路街道新同乐社区新新公寓6号楼3单元
南阳路街道郑纺机社区东二街14号院1单元
南阳新村街道三北社区三北小区42号楼3单元、雅景苑(新北小区)10号楼2单元
未来路街道名门世家社区邮政家属院2号楼(1单元、3单元)
未来路街道银基花园社区沈庄12号楼3单元
杨金路街道新庄村新庄家园16号楼2单元、18号楼
丰庆路街道丰庆佳苑社区清华紫光园4号楼2单元
三、疫情防控措施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全区其他风险区域现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变,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时进行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期间,请居民群众配合属地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齐心协力,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郑州市金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金水发布)
根据我区疫情形势变化,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的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5个)
东风路街道白庙社区恒大名都6号楼2单元、7号楼1单元
东风路街道丰乐花苑社区大户人家10号楼4单元
凤凰台街道王庄社区24户12栋
南阳路街道新同乐社区卫生路5号院1号楼5单元
二、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26个)
北林路街道文雅社区朝阳路1号院1号楼3单元
大石桥街道市政社区石桥西里2号楼1单元
大石桥街道石桥社区金水路78号院5号楼2单元
大石桥街道优南社区金水路28号院14号楼
东风路街道同乐花园社区东风路32号院10号楼1单元
凤凰台街道省检察院社区博瑞花园2号楼1单元
凤凰台街道王庄村欢乐家园1号楼3单元
凤凰台街道王庄社区兴商花园1号楼(1单元、3单元)
凤凰台街道张庄村228号
国基路街道金印阳光社区金印阳光城13号楼1单元、14号楼3单元
国基路街道新龙社区新龙小区7号楼2单元
经八路街道科技社区花园路53号院2号楼2单元
南阳路街道福园社区黄河路72号院18号楼5单元
南阳路街道丰乐社区泉舜上城润泉苑8号楼
南阳路街道新同乐社区新新公寓6号楼3单元
南阳路街道郑纺机社区东二街14号院1单元
南阳新村街道三北社区三北小区42号楼3单元、雅景苑(新北小区)10号楼2单元
未来路街道名门世家社区邮政家属院2号楼(1单元、3单元)
未来路街道银基花园社区沈庄12号楼3单元
杨金路街道新庄村新庄家园16号楼2单元、18号楼
丰庆路街道丰庆佳苑社区清华紫光园4号楼2单元
三、疫情防控措施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全区其他风险区域现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变,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时进行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期间,请居民群众配合属地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齐心协力,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郑州市金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金水发布)
【行政处罚9人,法制教育14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规定,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齐心协力维护良好的疫情防控秩序,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实防线。现将12月1日部分违规违法人员曝光如下:
警方提示:疫情当前,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严厉打击查处,绝不姑息。朔州公安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规定,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齐心协力维护良好的疫情防控秩序,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实防线。现将12月1日部分违规违法人员曝光如下:
警方提示:疫情当前,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严厉打击查处,绝不姑息。朔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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