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困境,36岁 无房无车 有不到10万的债务。目前中国人均寿命78,人生步入下半场,上半场完败!人生只有一次,现在的困局需要智慧和行动去扭转,需要反思和思考,什么样的人生才是有意义的!
造成困境有多方面的原因。有外部环境、自身不足、运气、心态、认知等等。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对于目前的境遇,只能坦然接受。别人的想法、外部的大环境我们不能凭一己之力去改变,但是自己的认知、思想、缺点等却是我们能自己做主的。
反思过去,必须诚恳的面对自己的过错。有必要一一列举这些过错和缺点,时时刻刻谨记提醒。对于怎么过上痛苦和失败的人生,按照这些缺点去做,我想一定会过上这样的生活的。1、懒惰,这一缺点我认为是造成困境的最大主因,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有一些不错的计划和改变因为懒惰不能坚持执行,长期以往就造成懒散,表现为没有活力、没有动力,导致一些棘手的问题没及时处理,堆积后积重难返;
2、不专注,到目前为止我主要在两件事情上努力,分别是工作和股票,表面上看,我在上面花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实际上一直浮于表面不得要领,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工作自然是没取得预期的成果,这有多方面的原因,主因还是没有兴趣和动力。而股票虽然有兴趣也有动力,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误入歧途,沉迷于技术和短期利益导致迷失方向,最终也没取得预期的结果。
3、低层次认知,前面说的股票上的失败,其实和认知的不足有很大关系,股票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复杂事物,在认知不足的情况下很容易被迷惑,很多人做了一辈子股票,直到终老也没穿越迷雾,不成功并不是不努力和不专注,而是认知的局限,面对股票的复杂和简单,其实我觉得答案并非在股票本身,而是自己是否有耐心和认清事物本质的能力,正如爱因斯坦曾经说过的“答案本身并不能在问题里面找到,而是需要我们升高一个维度去找寻”。也许股票的要领,并不能在股票里得到,而是更高一个维度里,包括耐心、心态、公司本身等。4、没同理心和不懂人情世故,中国讲的是人情世故,而这方面是非常欠缺的。表现为没有同理心,包括换位思考、情绪自控、将心比心等方面,尊老爱幼和感恩心是需要时刻表现的。5、自卑、没信心,这方面也是一个严重的缺点,一些方面存在自卑是非常致命的,一个有人格魅力的人,一定是落落大方、从容自信的人,而不是唯唯诺诺缺乏魄力的人。
6、知道什么时候停止,有时候我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有些事情发生了,结果不如意,但是又不肯认输、认错,不停的做着没有意义的事情是一种严重的内耗,这不是明智的行为,凡事知道适可而止。
我认为以上缺点和问题是导致我过上悲惨和痛苦生活的主要内因。如果我继续懒惰不付诸行动,不专注做好事情、不反思不读书提高认知、不懂的人情世故控制情绪、继续自卑、自暴自弃那么我一定会继续过着痛苦和悲惨的生活。
而面对这些问题,我现在能做的,我觉得最要紧的是提高自己的认知和能力,解决债务问题,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克服以上六个缺点,利用3、5年建立信心,并在某一件最感兴趣的事情上有所成就,做到知行合一,行万里路、破万卷书!
造成困境有多方面的原因。有外部环境、自身不足、运气、心态、认知等等。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对于目前的境遇,只能坦然接受。别人的想法、外部的大环境我们不能凭一己之力去改变,但是自己的认知、思想、缺点等却是我们能自己做主的。
反思过去,必须诚恳的面对自己的过错。有必要一一列举这些过错和缺点,时时刻刻谨记提醒。对于怎么过上痛苦和失败的人生,按照这些缺点去做,我想一定会过上这样的生活的。1、懒惰,这一缺点我认为是造成困境的最大主因,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有一些不错的计划和改变因为懒惰不能坚持执行,长期以往就造成懒散,表现为没有活力、没有动力,导致一些棘手的问题没及时处理,堆积后积重难返;
2、不专注,到目前为止我主要在两件事情上努力,分别是工作和股票,表面上看,我在上面花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实际上一直浮于表面不得要领,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工作自然是没取得预期的成果,这有多方面的原因,主因还是没有兴趣和动力。而股票虽然有兴趣也有动力,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误入歧途,沉迷于技术和短期利益导致迷失方向,最终也没取得预期的结果。
3、低层次认知,前面说的股票上的失败,其实和认知的不足有很大关系,股票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复杂事物,在认知不足的情况下很容易被迷惑,很多人做了一辈子股票,直到终老也没穿越迷雾,不成功并不是不努力和不专注,而是认知的局限,面对股票的复杂和简单,其实我觉得答案并非在股票本身,而是自己是否有耐心和认清事物本质的能力,正如爱因斯坦曾经说过的“答案本身并不能在问题里面找到,而是需要我们升高一个维度去找寻”。也许股票的要领,并不能在股票里得到,而是更高一个维度里,包括耐心、心态、公司本身等。4、没同理心和不懂人情世故,中国讲的是人情世故,而这方面是非常欠缺的。表现为没有同理心,包括换位思考、情绪自控、将心比心等方面,尊老爱幼和感恩心是需要时刻表现的。5、自卑、没信心,这方面也是一个严重的缺点,一些方面存在自卑是非常致命的,一个有人格魅力的人,一定是落落大方、从容自信的人,而不是唯唯诺诺缺乏魄力的人。
6、知道什么时候停止,有时候我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有些事情发生了,结果不如意,但是又不肯认输、认错,不停的做着没有意义的事情是一种严重的内耗,这不是明智的行为,凡事知道适可而止。
我认为以上缺点和问题是导致我过上悲惨和痛苦生活的主要内因。如果我继续懒惰不付诸行动,不专注做好事情、不反思不读书提高认知、不懂的人情世故控制情绪、继续自卑、自暴自弃那么我一定会继续过着痛苦和悲惨的生活。
而面对这些问题,我现在能做的,我觉得最要紧的是提高自己的认知和能力,解决债务问题,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克服以上六个缺点,利用3、5年建立信心,并在某一件最感兴趣的事情上有所成就,做到知行合一,行万里路、破万卷书!
#第五人格[超话]# 就是说你这是佛系还是把人当狗玩呢?这个红蝶应该是喜欢入殓,刚开局找到调香我就以为是那个调香厉害,破香了还溜这么久,后来修了两台机才知道是佛系,等开门了之后就看她一个个把我们打倒拉到角落去,就是说我还没带飞轮,爬的很慢真是一种折磨了,马上出去就给牵回来,你赛后还来一句怎么都这么不听话?真当在这训呢?
浙江杭州,刘女士通过某平台,定了某酒店的特价房,69元一天,没想洗澡洗到一半,突然没有热水了,刘女士退房后,给酒店打了个差评,万万没想到,酒店竟在刘女士的评价下回复说:“你带了几个男的进入房间,你不清楚吗?”
刘女士定的酒店在火车站旁,当时刘女士只想找个能洗澡,可以好好睡一觉的地方,所以没太在意环境,性价比高就行,谁曾想到,遇到了洗澡洗了一半,突然没有热水,电也断了的事情,这是第一件事。
第二天,刘女士到酒店前台退房,前台给她办理时是12:01分,超过了12点退房一分钟,但刘女士是某平台的会员,上面写了,会员可以延时到下午2点退房,可酒店不认可,坚持要收刘女士10元退房费,最后双方僵持不下,刘女士支付了10块钱。
再然后,刘女士因该酒店给她的体验不好,在某平台上给酒店打了一个差评,结果遭到酒店的侮辱、唾骂。酒店的回复说得非常难听,什么回娘胎好好造化一下,酒店热水够两个人用,你带了几个男的进入房间,你不清楚吗,几个男的把热水用了,当然没热水了,还说他们不会辱骂客户!
带几个男的进入房间,虽然酒店说得很隐晦,但这话什么意思,大家都懂,刘女士也是因为这话,久久不能平静。
刘女士表示,如果酒店只是骂几句,她也懒得计较,可她一个清清白白的女孩子,却被对方这样污蔑,真的忍不了。本次事件有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首先,消费者使用商品、接受服务后,有权对商品、服务进行评价。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5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刘女士基于自身感受和体验,打差评,是在行使监督权,刘女士作为酒店的客人,有权对酒店的环境、服务作出评价!
不管是好评,还是差评,本质上是消费者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的一种手段。
其次,商家在刘女士的评价下方,辱骂刘女士,诋毁其清白,已经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刘女士正当履行监督权,商家却在平台上辱骂刘女士,说她带几个男的进入房间,诽谤刘女士,性质恶劣,应该以情节较重,对商家进行处罚。
再次,商家的行为,使刘女士的社会评价降低,侵犯了刘女士的名誉权。
名誉权是人格权中的一种,民法典第995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具体到本案,刘女士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商家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等责任。
最后,现在有些不良店家的不改进服务,却总想以其他手段来获得好评,殊不知自己已经走进了死胡同。(蚂蚁说法)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刘女士定的酒店在火车站旁,当时刘女士只想找个能洗澡,可以好好睡一觉的地方,所以没太在意环境,性价比高就行,谁曾想到,遇到了洗澡洗了一半,突然没有热水,电也断了的事情,这是第一件事。
第二天,刘女士到酒店前台退房,前台给她办理时是12:01分,超过了12点退房一分钟,但刘女士是某平台的会员,上面写了,会员可以延时到下午2点退房,可酒店不认可,坚持要收刘女士10元退房费,最后双方僵持不下,刘女士支付了10块钱。
再然后,刘女士因该酒店给她的体验不好,在某平台上给酒店打了一个差评,结果遭到酒店的侮辱、唾骂。酒店的回复说得非常难听,什么回娘胎好好造化一下,酒店热水够两个人用,你带了几个男的进入房间,你不清楚吗,几个男的把热水用了,当然没热水了,还说他们不会辱骂客户!
带几个男的进入房间,虽然酒店说得很隐晦,但这话什么意思,大家都懂,刘女士也是因为这话,久久不能平静。
刘女士表示,如果酒店只是骂几句,她也懒得计较,可她一个清清白白的女孩子,却被对方这样污蔑,真的忍不了。本次事件有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首先,消费者使用商品、接受服务后,有权对商品、服务进行评价。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5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刘女士基于自身感受和体验,打差评,是在行使监督权,刘女士作为酒店的客人,有权对酒店的环境、服务作出评价!
不管是好评,还是差评,本质上是消费者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的一种手段。
其次,商家在刘女士的评价下方,辱骂刘女士,诋毁其清白,已经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刘女士正当履行监督权,商家却在平台上辱骂刘女士,说她带几个男的进入房间,诽谤刘女士,性质恶劣,应该以情节较重,对商家进行处罚。
再次,商家的行为,使刘女士的社会评价降低,侵犯了刘女士的名誉权。
名誉权是人格权中的一种,民法典第995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具体到本案,刘女士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商家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等责任。
最后,现在有些不良店家的不改进服务,却总想以其他手段来获得好评,殊不知自己已经走进了死胡同。(蚂蚁说法)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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