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善[超话]##每日一善# 凡人心险于山川,难于知天。——《庄子》
世人,尤其是权贵之人,总是喜怒无常,他们真实的心思总是深深地埋藏在虚假的表情后面,让人捉摸不透。了知人心比预测天象还困难:老天爷尚有春夏秋冬四时之序和昼夜更替之常,人心确实在是难测。
社会上笑里藏刀的人不少,虚情假意的更多。千万别以为别人当面对你热情,就是真心相交的。阴一套、阳一套,内外相乖,这是太多人惯用的手段,要学会识别。#阳光信用#
世人,尤其是权贵之人,总是喜怒无常,他们真实的心思总是深深地埋藏在虚假的表情后面,让人捉摸不透。了知人心比预测天象还困难:老天爷尚有春夏秋冬四时之序和昼夜更替之常,人心确实在是难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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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一大妈捡到一部手机,当失主打电话要拿回手机时,大妈要600元感谢费。失主表示自己没有那么多钱。
事发当时,大妈在街上捡到一个手机,由于没有找到失主,大妈就将手机收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有电话打进来,声称她是失主。
大妈表示愿意向其归还手机,但是她要求失主向她付600元的感谢费。失主也许是比较心急想要拿回手机,当时随口就答应了大妈的要求。
见面以后,大妈发现失主是一名大学女生,见大妈拿出自己的手机,她也许是觉得给大妈600元有点多了,也许是身边真的没带那么多钱,女生表示,自己只能给大妈100元钱。
妈妈一听就不乐意了,明明说好要给自己600元的,怎么见了面,自己都拿出手机了,失主怎么又改口给100元了呢!她坚持要女生给她600元,否则手机就不还给她。
女生见大妈不愿意把手机还给她,也着急了。双方理论了一阵,谁也不肯退让一步。过了一会儿,女生有点生气了,她选择报了警。
民警到场以后,大妈还一直哭诉:如果不是我捡到她的手机,她到哪里去拿手机?
民警问大妈:手机本来就是人家的,你凭什么问人家要600元钱?大妈不依不饶地说:是她说给我600元,我才过来给她手机的,她都打了好多电话啦!
大妈反复强调,这是她捡到的手机。人民警也告诉她,手机是女生的,人家愿意给多少钱都是人家的事。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
大妈捡到女生的手机以后,因为女生不愿意给她600元钱,所以就不愿意将手机还给女生,该行为违反了以上法规。
大妈也许不知道,捡到手机如果不愿意归还给失主,不但拿不到钱,还将会触犯法律。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拒不退还,为侵占罪。
如果侵占的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民警的教育下,大妈不情不愿地将女生的手机拿了出来,还给女生。见自己将手机还给了失主,自己却一分钱都没有得到,大妈失望地伤心大哭。
这件事引发了网友们的讨论,有网友表示,大妈看起来家庭条件也不太好,能将捡到的手机归还给失主,给一点钱也无所谓。
也有网友表示,这位大妈就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女生能给她100元也不错了,就是因为贪心,最后才一分钱没有得到。
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然而,以归还拾到的物品为条件,向失主索要钱财,那就是一种变相的拾金昧下。无论我们捡到的东西贵重与否,无条件地将物品归还失主,这才是真正的拾金不昧。
大妈捡到女生丢失的手机,向其索要600元才愿意将手机归还,而女生表示只愿意给100元钱。
你认为大妈的行为合理吗?是否应当给大妈600元?
事发当时,大妈在街上捡到一个手机,由于没有找到失主,大妈就将手机收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有电话打进来,声称她是失主。
大妈表示愿意向其归还手机,但是她要求失主向她付600元的感谢费。失主也许是比较心急想要拿回手机,当时随口就答应了大妈的要求。
见面以后,大妈发现失主是一名大学女生,见大妈拿出自己的手机,她也许是觉得给大妈600元有点多了,也许是身边真的没带那么多钱,女生表示,自己只能给大妈100元钱。
妈妈一听就不乐意了,明明说好要给自己600元的,怎么见了面,自己都拿出手机了,失主怎么又改口给100元了呢!她坚持要女生给她600元,否则手机就不还给她。
女生见大妈不愿意把手机还给她,也着急了。双方理论了一阵,谁也不肯退让一步。过了一会儿,女生有点生气了,她选择报了警。
民警到场以后,大妈还一直哭诉:如果不是我捡到她的手机,她到哪里去拿手机?
民警问大妈:手机本来就是人家的,你凭什么问人家要600元钱?大妈不依不饶地说:是她说给我600元,我才过来给她手机的,她都打了好多电话啦!
大妈反复强调,这是她捡到的手机。人民警也告诉她,手机是女生的,人家愿意给多少钱都是人家的事。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
大妈捡到女生的手机以后,因为女生不愿意给她600元钱,所以就不愿意将手机还给女生,该行为违反了以上法规。
大妈也许不知道,捡到手机如果不愿意归还给失主,不但拿不到钱,还将会触犯法律。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拒不退还,为侵占罪。
如果侵占的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民警的教育下,大妈不情不愿地将女生的手机拿了出来,还给女生。见自己将手机还给了失主,自己却一分钱都没有得到,大妈失望地伤心大哭。
这件事引发了网友们的讨论,有网友表示,大妈看起来家庭条件也不太好,能将捡到的手机归还给失主,给一点钱也无所谓。
也有网友表示,这位大妈就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女生能给她100元也不错了,就是因为贪心,最后才一分钱没有得到。
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然而,以归还拾到的物品为条件,向失主索要钱财,那就是一种变相的拾金昧下。无论我们捡到的东西贵重与否,无条件地将物品归还失主,这才是真正的拾金不昧。
大妈捡到女生丢失的手机,向其索要600元才愿意将手机归还,而女生表示只愿意给100元钱。
你认为大妈的行为合理吗?是否应当给大妈600元?
#塵弦素心語[超话]##人生述语##情感人生# 愿岁月如一首歌,深情而舒缓地传唱!走过了、经历了,才会懂得珍惜。……[微风][微风][心][心][鲜花][鲜花]
人的一生中,总是有许多的来不及,这是一种近似于认命的教训。即使不认命,也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在时间和现实的夹缝里,生命就是这样,那些美好和幸福,常常被忽略和错过,就如秋风中的落叶,风一吹就消失了,亦脆弱如风干的纸,一个不小心,一动就碎了。
毕淑敏说:“我不相信命运,我只相信我的手。我不相信手掌的纹路,但我相信手掌加上手指的力量。”
无论相信不相信命运,时光流逝间,我对生活的爱与日俱增。 因为人生就是悲欢离合的实验场,对也幸运,错也值得。
曾经,我幼年时看见大海,我说它是蓝的。我年轻时见的花,我说它是红的。如今回眸再去欣赏,才发现它们已经没有了颜色。
在岁月变迁面前,总是会有那么多物是人非的沧桑,令人费解和感慨。每一个生命都要经受岁月的洗礼,经受埋藏尘埃的寂寞时光,如此,走过了、经历了,才会懂得珍惜。
都说人生苦短,其实,不在山不在水,只在人心的反复间。
人生一路走来,过去的就让它永远过去,再也不要去在意,该忘记的忘记,该收藏的铭收藏。因为曾经已经让我们受累和感慨,如此的,曾经的一切也并不是我们想要的幸福。
记得尼采说过:“不能听命于自己者,就要受命于他人。”
不如,就让自己顺其自然,不强求。而我们的生命,就像一棵花树,无论怎样,都应该自由生长,当夏天来时,繁花似锦,美得可人。
当秋天来临,密匝匝地落了一院子细碎的枯叶,数不清的叶和花,被寒凉浸透。
凝眸人生,还有几朵残花缀在岁月的枝上,青鸟已经飞走了,花树撒落秋红满地……
我问自己:难道生命也是这般的惊鸿一瞥么? https://t.cn/z8AUNSy
人的一生中,总是有许多的来不及,这是一种近似于认命的教训。即使不认命,也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在时间和现实的夹缝里,生命就是这样,那些美好和幸福,常常被忽略和错过,就如秋风中的落叶,风一吹就消失了,亦脆弱如风干的纸,一个不小心,一动就碎了。
毕淑敏说:“我不相信命运,我只相信我的手。我不相信手掌的纹路,但我相信手掌加上手指的力量。”
无论相信不相信命运,时光流逝间,我对生活的爱与日俱增。 因为人生就是悲欢离合的实验场,对也幸运,错也值得。
曾经,我幼年时看见大海,我说它是蓝的。我年轻时见的花,我说它是红的。如今回眸再去欣赏,才发现它们已经没有了颜色。
在岁月变迁面前,总是会有那么多物是人非的沧桑,令人费解和感慨。每一个生命都要经受岁月的洗礼,经受埋藏尘埃的寂寞时光,如此,走过了、经历了,才会懂得珍惜。
都说人生苦短,其实,不在山不在水,只在人心的反复间。
人生一路走来,过去的就让它永远过去,再也不要去在意,该忘记的忘记,该收藏的铭收藏。因为曾经已经让我们受累和感慨,如此的,曾经的一切也并不是我们想要的幸福。
记得尼采说过:“不能听命于自己者,就要受命于他人。”
不如,就让自己顺其自然,不强求。而我们的生命,就像一棵花树,无论怎样,都应该自由生长,当夏天来时,繁花似锦,美得可人。
当秋天来临,密匝匝地落了一院子细碎的枯叶,数不清的叶和花,被寒凉浸透。
凝眸人生,还有几朵残花缀在岁月的枝上,青鸟已经飞走了,花树撒落秋红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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