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过饮食提升『意识和振动力』
事实上,在很久以前,我们祖先就发现了饮食与意识的联系。
高振频动力的饮食是由有生命力的、对人体及对整个星球有益的食物组成。
高振动力意味着具有更多的光,更低的密度。
人类正在觉醒
植物将光转化为能量的例子很好的证明了这一点。以科学的角度来看,完美的“具有最高振动力的食物”。
若渴望变得更加开悟,你自然会发现自身意识的觉醒。人类正在唤醒与万物的链接,并将无限光转化为物质能量。
就好像僧人和气功大师用自己内在的光产生了气,而这种内在的气甚至可以在寒风瑟瑟的环境中产生足够的能量。
食气者,就像植物一样
通过太阳的能量吸收光
呼吸着普拉纳
当人们意识到身体是密集的光,那么人们将会把自己的身体看作是一个能量装置。
同时,那些绿色植物有营养的、高振动力的食物所转化的能量可以为我们的意识提升做好准备。
人类意识的觉醒需要人类更充分地拥抱自然,同时,接收外星生命使用的频率。
人类的身体与能量正在不断跃升,达到更高的等级,使我们能够重新与外星人连接。
现在的人类相比前人更加敏感,因此需要低密度且更鲜活、更天然的绿色食物。
食物与思想
食物是一个经久不衰话题。人们很清楚想吃什么。在有压力的时候,人们经常借助食物来舒缓情绪。
面对每天各种压力与挑战,显然这种做法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通过身体净化和饮食选择,可以创造很多平衡且持久的,达到身心和谐自然状态的方法。
“很多人都没有意识到饮食对他们的身心灵会有多大的影响。你的生理健康就是你意识的投射。
主导人们情绪身心状态的神经递质和荷尔蒙与营养的摄取量以及存在于人体内的毒素水平直接相关。
你吃什么就会成为什么,如果你吃的是死气沉沉、满是化学成分的垃圾食品和动物死尸,那么你就会觉得自己像是没有活力的垃圾一样...”
通过饮食提高振动力的最重要的关键之一是对周围环境所产生的正面想法。
思想是有震动力的,因此要善待自己,意识到对自己和他人选择饮食的判断。
无论你是否能够改变自己的想法,一定要对你的食物充满爱与感恩,而这一切将对您产生重大的影响。
感觉到你在吃东西,感觉到你在咀嚼,感觉到你在呼吸,并对这种能量的互换心存感激。
事实上,在很久以前,我们祖先就发现了饮食与意识的联系。
高振频动力的饮食是由有生命力的、对人体及对整个星球有益的食物组成。
高振动力意味着具有更多的光,更低的密度。
人类正在觉醒
植物将光转化为能量的例子很好的证明了这一点。以科学的角度来看,完美的“具有最高振动力的食物”。
若渴望变得更加开悟,你自然会发现自身意识的觉醒。人类正在唤醒与万物的链接,并将无限光转化为物质能量。
就好像僧人和气功大师用自己内在的光产生了气,而这种内在的气甚至可以在寒风瑟瑟的环境中产生足够的能量。
食气者,就像植物一样
通过太阳的能量吸收光
呼吸着普拉纳
当人们意识到身体是密集的光,那么人们将会把自己的身体看作是一个能量装置。
同时,那些绿色植物有营养的、高振动力的食物所转化的能量可以为我们的意识提升做好准备。
人类意识的觉醒需要人类更充分地拥抱自然,同时,接收外星生命使用的频率。
人类的身体与能量正在不断跃升,达到更高的等级,使我们能够重新与外星人连接。
现在的人类相比前人更加敏感,因此需要低密度且更鲜活、更天然的绿色食物。
食物与思想
食物是一个经久不衰话题。人们很清楚想吃什么。在有压力的时候,人们经常借助食物来舒缓情绪。
面对每天各种压力与挑战,显然这种做法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通过身体净化和饮食选择,可以创造很多平衡且持久的,达到身心和谐自然状态的方法。
“很多人都没有意识到饮食对他们的身心灵会有多大的影响。你的生理健康就是你意识的投射。
主导人们情绪身心状态的神经递质和荷尔蒙与营养的摄取量以及存在于人体内的毒素水平直接相关。
你吃什么就会成为什么,如果你吃的是死气沉沉、满是化学成分的垃圾食品和动物死尸,那么你就会觉得自己像是没有活力的垃圾一样...”
通过饮食提高振动力的最重要的关键之一是对周围环境所产生的正面想法。
思想是有震动力的,因此要善待自己,意识到对自己和他人选择饮食的判断。
无论你是否能够改变自己的想法,一定要对你的食物充满爱与感恩,而这一切将对您产生重大的影响。
感觉到你在吃东西,感觉到你在咀嚼,感觉到你在呼吸,并对这种能量的互换心存感激。
疗愈反馈:姨妈痛、松果体、喉轮
这姑娘正好是姨妈最痛的一天找我疗愈,刚过了10分钟刚多一点儿就说已经感觉完全不痛了,也同时重点疗愈了她的松果体和喉轮,最后帮她连接上了高我。
反馈原文:很幸运能预约到花花姐的免费疗愈,花花姐的声音很温柔好听 听她讲话就能感受到一种平和的稳定的力量。
疗愈开始,花花姐让我到找一个舒服的感觉坐着或者躺着 然后闭着眼睛接受她来自源头的能量。一开始没过多久 我就感觉到自己的眉心轮处渐渐有一团能量 周围的肌肉也有牵动着往眉心走被收紧的感觉 也可以形容成有电流在眉心处穿过 我闭上的眼睛会不自觉的有不受控制地肌肉被牵动的跳动 这股力量在眉心轮处聚集 并且越来越强烈,花花姐说这是在渐渐打开我的松果体 正在接收高维的能量。我以前眉心处从来没有如此强烈的感觉 但是我这次能真切的感受到它的存在,而不是我自己强加的主观臆想感觉 。今天刚好是生理期第一天,也让花花姐帮我疗愈了一下腹部 ,我的情况一般是第一天很疼非常疼的那种,在疗愈过程中 能感受到疼痛渐渐消失,我自己也感叹太神奇了!因为我自己是学唱歌的,所以想让花花姐帮我疗愈一下喉轮 看看会不会有帮助哈哈哈。当花花姐说现在开始疗愈喉轮的时候 我当时感受特别地强烈 就是喉轮处感觉有一个能量球在震动 甚至还牵动着我脖子的肌肉把下巴往下拉…自己一点也不受控制而且感受特别的强烈。再次感叹真的太神奇了!此时我的松果体 喉轮 海底轮都有能量的感觉。
在整个疗愈过程中 我感觉自己眼前是一片辽阔的大海 美好而平静。
由于我自己是很想链接高我 但是之前试了几次都不是很成功,借此机会让花花姐在疗愈结束后带我连接了一下,居然真的连接上了!特别是让高我在第八脉轮与我相遇然后往下安住我的心轮的时候 我能感受到从头顶有一个能量束垂直穿过我的身体 并且也能感受到他的移动,真的是一团明亮的光的感觉!在高我连接成功后 花花姐带我问了几个问题 都回答的很准确!
这次的体验感觉真的很棒!不仅身心得到了放松,很多不确定的想法和思考在经过了疗愈之后更加确定!比如对于松果体的感受 之前只是听见别人说 虽然我也很相信它的存在 但是只有自己亲身体验一把感受到它 才能完完全全地相信它的存在!不得不感叹这宇宙真的无比的神奇了不起,有太多我们不知道的事情了。感谢花花姐的疗愈,感恩我们的相遇!
#疗愈##能量疗愈##脉轮##姨妈痛##痛经##松果体##喉轮##放松##能量##反馈#
这姑娘正好是姨妈最痛的一天找我疗愈,刚过了10分钟刚多一点儿就说已经感觉完全不痛了,也同时重点疗愈了她的松果体和喉轮,最后帮她连接上了高我。
反馈原文:很幸运能预约到花花姐的免费疗愈,花花姐的声音很温柔好听 听她讲话就能感受到一种平和的稳定的力量。
疗愈开始,花花姐让我到找一个舒服的感觉坐着或者躺着 然后闭着眼睛接受她来自源头的能量。一开始没过多久 我就感觉到自己的眉心轮处渐渐有一团能量 周围的肌肉也有牵动着往眉心走被收紧的感觉 也可以形容成有电流在眉心处穿过 我闭上的眼睛会不自觉的有不受控制地肌肉被牵动的跳动 这股力量在眉心轮处聚集 并且越来越强烈,花花姐说这是在渐渐打开我的松果体 正在接收高维的能量。我以前眉心处从来没有如此强烈的感觉 但是我这次能真切的感受到它的存在,而不是我自己强加的主观臆想感觉 。今天刚好是生理期第一天,也让花花姐帮我疗愈了一下腹部 ,我的情况一般是第一天很疼非常疼的那种,在疗愈过程中 能感受到疼痛渐渐消失,我自己也感叹太神奇了!因为我自己是学唱歌的,所以想让花花姐帮我疗愈一下喉轮 看看会不会有帮助哈哈哈。当花花姐说现在开始疗愈喉轮的时候 我当时感受特别地强烈 就是喉轮处感觉有一个能量球在震动 甚至还牵动着我脖子的肌肉把下巴往下拉…自己一点也不受控制而且感受特别的强烈。再次感叹真的太神奇了!此时我的松果体 喉轮 海底轮都有能量的感觉。
在整个疗愈过程中 我感觉自己眼前是一片辽阔的大海 美好而平静。
由于我自己是很想链接高我 但是之前试了几次都不是很成功,借此机会让花花姐在疗愈结束后带我连接了一下,居然真的连接上了!特别是让高我在第八脉轮与我相遇然后往下安住我的心轮的时候 我能感受到从头顶有一个能量束垂直穿过我的身体 并且也能感受到他的移动,真的是一团明亮的光的感觉!在高我连接成功后 花花姐带我问了几个问题 都回答的很准确!
这次的体验感觉真的很棒!不仅身心得到了放松,很多不确定的想法和思考在经过了疗愈之后更加确定!比如对于松果体的感受 之前只是听见别人说 虽然我也很相信它的存在 但是只有自己亲身体验一把感受到它 才能完完全全地相信它的存在!不得不感叹这宇宙真的无比的神奇了不起,有太多我们不知道的事情了。感谢花花姐的疗愈,感恩我们的相遇!
#疗愈##能量疗愈##脉轮##姨妈痛##痛经##松果体##喉轮##放松##能量##反馈#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座谈会,共话护“未”成长】
为持续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好《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防止侵害未成年人行为人再犯罪,依法排除侵害未成年人潜在危险,净化校园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11月23日,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座谈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翔主持,县未保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教育局、部分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参会。
会上,检察机关就沿河县各职能部门在履行“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从业禁止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召开座谈会的目的作介绍。同时对两高一部联合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及沿河县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等职能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情况专门督导检查工作方案》《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实施办法(试行)》《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从业禁止制度、平安校园创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工作督导考核方案》等进行解读。各参会单位人员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对如何做好沿河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作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一是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在做“守心”的工作,“守”的是亿万家庭的幸福生活。各部门在履职中要以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守护好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二是要突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要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贯穿于工作始终,坚持“双向保护、优先保护”,坚持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挽救罪错少年,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救助工作,帮助罪错未成年人更好融入社会。三是加强工作的协同配合和密切衔接。未成年人保护涉及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各职能部门要能动履职,坚持“惩罚、预防、帮教”并重,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得更深更实,使六大保护形成“化学反应”,共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四是统一工作理念,实现工作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进入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沿河县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树立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理念,贯彻落实好未成年人保护的制度及法律法规,充分各自发挥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打造平安沿河、法治沿河品牌。
最后,孙翔就依法落实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发言。他强调检察机关应当学深悟透二十大精神,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做好未检工作这份良心工程,与各职能部门一起努力,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加强法律监督,督导“一号检察建议”“从业禁止制度”“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落地落实,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法律链接1:一号检察建议
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了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在这份建议书中,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了3项具体建议,因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检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法律链接2:从业禁止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第二条 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人员,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依照教师法第十四条、《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且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第三条 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教职员工实施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犯罪,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照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判决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或者依照刑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适用禁止令。
法律链接3:强制报告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涉及未成年人的检举、控告或者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处置,并以适当方式将处理结果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法律链接4:入职查询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上述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的,应当及时解聘。
为持续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好《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防止侵害未成年人行为人再犯罪,依法排除侵害未成年人潜在危险,净化校园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11月23日,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座谈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翔主持,县未保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教育局、部分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参会。
会上,检察机关就沿河县各职能部门在履行“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从业禁止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召开座谈会的目的作介绍。同时对两高一部联合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及沿河县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等职能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情况专门督导检查工作方案》《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实施办法(试行)》《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从业禁止制度、平安校园创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工作督导考核方案》等进行解读。各参会单位人员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对如何做好沿河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作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一是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在做“守心”的工作,“守”的是亿万家庭的幸福生活。各部门在履职中要以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守护好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二是要突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要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贯穿于工作始终,坚持“双向保护、优先保护”,坚持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挽救罪错少年,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救助工作,帮助罪错未成年人更好融入社会。三是加强工作的协同配合和密切衔接。未成年人保护涉及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各职能部门要能动履职,坚持“惩罚、预防、帮教”并重,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得更深更实,使六大保护形成“化学反应”,共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四是统一工作理念,实现工作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进入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沿河县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树立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理念,贯彻落实好未成年人保护的制度及法律法规,充分各自发挥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打造平安沿河、法治沿河品牌。
最后,孙翔就依法落实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发言。他强调检察机关应当学深悟透二十大精神,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做好未检工作这份良心工程,与各职能部门一起努力,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加强法律监督,督导“一号检察建议”“从业禁止制度”“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落地落实,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法律链接1:一号检察建议
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了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在这份建议书中,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了3项具体建议,因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检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法律链接2:从业禁止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第二条 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人员,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依照教师法第十四条、《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且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第三条 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教职员工实施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犯罪,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照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判决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或者依照刑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适用禁止令。
法律链接3:强制报告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涉及未成年人的检举、控告或者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处置,并以适当方式将处理结果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法律链接4:入职查询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上述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的,应当及时解聘。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