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某地铁上,一名13岁男孩不慎被地上不明液体滑倒。突然,男孩疼得哇哇大哭。万万没想到,随行家人发现男孩屁股的皮肤被灼伤,出现大面积红肿,而且还有十分刺鼻的味道。家人立即报警。经警方调查,26岁的李某随身携带用于首饰加工的强酸性溶液,结果发生渗漏,导致男孩受伤。目前,警方已经对李某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侦办中。 #地铁硫酸受伤男孩已完成手术#
事后,记者采访了地铁公司,客服人员表示,正常情况下乘客所携带物品都要经过安检,但有一些市民拒绝安检的情况下,“也会进行一个手检或开包检查”。但对于网传事件中硫酸这类危险品如何通过安检,表示并不知情。
可怜的男孩,居然在地铁里被强酸性液体滑倒,并被灼伤。众所周知,地铁有严格的安检程序,怎么也不会想到有人居然可以把这么危险的物品带到地铁里,而且还发生了泄漏。
那么,李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呢?
首先,从民事的角度看。
根据《民法典》第818条,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旅客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将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卸下、销毁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旅客坚持携带或者夹带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的,承运人应当拒绝运输。
显然,李某携带强腐蚀性的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违犯了该规定,应当对造成损害的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其次,从刑事的角度看。
李某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根据刑法第130条,非法携带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携带的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泄漏、遗洒,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予立案追诉。
需要注意的是,本罪只要携带到公共交通工具上且发生泄漏,就构成本罪。
具体到本案,李某携带强酸性液体进入地铁,且已经发生泄漏,已经危及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本罪。
再次,地铁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前述规定,在旅客运输中,旅客在登上运输工具之前,承运人一般都要对旅客进行安全检查,以防止旅客把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带上运输工具,这是承运人的法定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车站、机场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具体到本案,地铁公司负有安全检查的义务,但因为未尽到安检义务,导致危险物品进入地铁呢。且在发生泄漏后,未能及时发现并清除,显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潍说浪社会#
公共场所的安全责任大于天。本案也反映了地铁安检的漏洞,应当引起高度重视。而我们每一个人都要自律,且不可把危险物品带到公共场所,不仅违法还可能犯罪,害人害己。
事后,记者采访了地铁公司,客服人员表示,正常情况下乘客所携带物品都要经过安检,但有一些市民拒绝安检的情况下,“也会进行一个手检或开包检查”。但对于网传事件中硫酸这类危险品如何通过安检,表示并不知情。
可怜的男孩,居然在地铁里被强酸性液体滑倒,并被灼伤。众所周知,地铁有严格的安检程序,怎么也不会想到有人居然可以把这么危险的物品带到地铁里,而且还发生了泄漏。
那么,李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呢?
首先,从民事的角度看。
根据《民法典》第818条,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旅客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将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卸下、销毁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旅客坚持携带或者夹带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的,承运人应当拒绝运输。
显然,李某携带强腐蚀性的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违犯了该规定,应当对造成损害的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其次,从刑事的角度看。
李某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根据刑法第130条,非法携带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携带的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泄漏、遗洒,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予立案追诉。
需要注意的是,本罪只要携带到公共交通工具上且发生泄漏,就构成本罪。
具体到本案,李某携带强酸性液体进入地铁,且已经发生泄漏,已经危及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本罪。
再次,地铁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前述规定,在旅客运输中,旅客在登上运输工具之前,承运人一般都要对旅客进行安全检查,以防止旅客把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带上运输工具,这是承运人的法定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车站、机场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具体到本案,地铁公司负有安全检查的义务,但因为未尽到安检义务,导致危险物品进入地铁呢。且在发生泄漏后,未能及时发现并清除,显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潍说浪社会#
公共场所的安全责任大于天。本案也反映了地铁安检的漏洞,应当引起高度重视。而我们每一个人都要自律,且不可把危险物品带到公共场所,不仅违法还可能犯罪,害人害己。
像广大虚空一样的心性上,
如果妄念的云海不散的话,
两种智慧的星星就不会明亮,
所以,请用专注的心去修持此无念。首先作释文。这里提到心性,心性的本质就是空性,这里比喻为虚空,心的本质空性如同虚空,虽然本自清净无染,但是被暂时的盖障所蒙蔽。如果这个盖障垢染不清除的话,如同虚空的乌云不散去,本来具有的如所有、尽所有智慧的功德将无法展现;如同乌云不散,就看不到广大虚空中的星辰。如果是一个有大手印修证的人来说,这个时候要做的,就是安住在大手印的自性当中。但是由于今天是解释,因此不须禅修入定,而是给予解释。这里谈到「心性」,就是心的本性、心的法性。所谓心的法性,首先,万法都有它各自的特性,以及普遍的通性两部分。例如心的特性是「明觉」,也就是清明和觉知,这就是心不同于其他东西的特性。但是,心的法性,本来无存、无实、无相等,这些和万法的无存、无相和无实性共通一致。从这个本性的角度来说,万法的本性是共通一致的。因此,心的空性和万法的空性,一致无别,唯一法性,无有分别。因此,如果能够证知和自己最接近的心的空性的话,就能够证知万法的空性,因为两者毫无分别。本来无实的空性到底是什么?心性上的空性和万法的空性到底指的是什么?平时,我们会透过「找心」的禅修口诀来了解,透过观察心的颜色、形状,心的来去,观察心的生、住、灭各方面,观察心从何处生、何处灭等。这样观察之后,发觉找不到任何东西时,会知道这就是空性,由于什么都找不到,才会知道空性的意思。但是这只是想出来的空性,是透过思惟而产生的空性。其实,我们在思惟找心之前,都已经先入为主的认定一切是真实存在的,我们相信一定有一个什么东西存在,不会什么都没有的。因此,怎么样能够让存在的变成不存在呢?是靠刻意思惟做到的,大部分人的找心都是这样,并不是无造作的自然经验。因此,很多人刻意地努力思惟,想要把他认为「存在」的东西变成「不存在」,并且认定这样就是心的本质。事实上,这是空性吗?可能没有那么简单。我认为,事实上,一切万法存在的当下,它就没有实质性。自己一显现、一经验的当下,就没有真实性。这个「显而无实」,不是透过观察、分析而造成的,而是本来的情况就是这样的。因此,如果能够证知「显而无实」的话,不是透过思惟,大概才算是对空性有一些了解。但是,这个显而无实,首先,我们自己对空性都有先入为主的概念,因此我们总是会想要去空掉什么,却又偏偏空不掉,而觉得烦恼。就好像一个容器,你想要把它空掉却总是清不空,但是你持续费力的把容器中的东西拿出来,当你拿完了里面的东西,你会认为:喔,这就是空性了。事实上,那个容器本身,无论有没有东西在里面,它本身都包含有空的性质,这个空并不是指空性的空,是它本身具有的空的部分。但是,我们不懂得怎么样使用这个空,却固执地要把自己认为的空性给作出来,努力地清理东西,以为这样才能够得到空性。因此,虽然的确禅修前要对空性有一些知识,但是真实的空性,它是显而无实的,完全不须要刻意去思惟和分析。当你证悟「显而无实」的时候,你再也不须要去阻止什么,空掉什么,或者作出什么空性,而是万法存在的当下,或者说在你心中显现的当下,空性同时在你心中生起;空性生起的当下,你也知道任何显相都不是真实。我想这样应该就是「显而无实」的意思。总之,所谓证悟空性,并不是要阻止外在的显相,或者说清除那些文字上、显相上的东西,这样做是不行的。证悟空性与否,不在于外相有没有被清除,问题在于内在的一种「实执」。这种实执认为一切都真实存在,你一看到就想要用手去碰,就想使用,你甚至从来没有怀疑过东西其实不存在,你马上就相信他是真实的。例如一个新东西,你并不知道它的用处,但是你一看到就马上用手去拿。你完全没有注意可能这个东西会刺到你。我们会这样做,都是因为受到了无明的驱使。但是事实上,证悟空性与否,问题不在于外在的显相是否被清除,而在于自己内心是否还有执着。当执着消除了,外在的景象不仅不会造成空性的障碍,甚至能够成为空性的助缘。例如,国外有一种东西(Mirage Hologram Generator)(全像图产生器),他有两个盘子,盘子中间都是玻璃,上面的玻璃盘中间有一个洞,下面的玻璃盘可以放一个小猪的玩偶或一朵花,然后一阖上,上面的洞就会有影像──例如那朵花的影像出来。但是事实上花在里面,并没有在外面;你想抓那朵花,但是却碰不到。
——第十七世大宝法王——
《大手印五支道歌》
如果妄念的云海不散的话,
两种智慧的星星就不会明亮,
所以,请用专注的心去修持此无念。首先作释文。这里提到心性,心性的本质就是空性,这里比喻为虚空,心的本质空性如同虚空,虽然本自清净无染,但是被暂时的盖障所蒙蔽。如果这个盖障垢染不清除的话,如同虚空的乌云不散去,本来具有的如所有、尽所有智慧的功德将无法展现;如同乌云不散,就看不到广大虚空中的星辰。如果是一个有大手印修证的人来说,这个时候要做的,就是安住在大手印的自性当中。但是由于今天是解释,因此不须禅修入定,而是给予解释。这里谈到「心性」,就是心的本性、心的法性。所谓心的法性,首先,万法都有它各自的特性,以及普遍的通性两部分。例如心的特性是「明觉」,也就是清明和觉知,这就是心不同于其他东西的特性。但是,心的法性,本来无存、无实、无相等,这些和万法的无存、无相和无实性共通一致。从这个本性的角度来说,万法的本性是共通一致的。因此,心的空性和万法的空性,一致无别,唯一法性,无有分别。因此,如果能够证知和自己最接近的心的空性的话,就能够证知万法的空性,因为两者毫无分别。本来无实的空性到底是什么?心性上的空性和万法的空性到底指的是什么?平时,我们会透过「找心」的禅修口诀来了解,透过观察心的颜色、形状,心的来去,观察心的生、住、灭各方面,观察心从何处生、何处灭等。这样观察之后,发觉找不到任何东西时,会知道这就是空性,由于什么都找不到,才会知道空性的意思。但是这只是想出来的空性,是透过思惟而产生的空性。其实,我们在思惟找心之前,都已经先入为主的认定一切是真实存在的,我们相信一定有一个什么东西存在,不会什么都没有的。因此,怎么样能够让存在的变成不存在呢?是靠刻意思惟做到的,大部分人的找心都是这样,并不是无造作的自然经验。因此,很多人刻意地努力思惟,想要把他认为「存在」的东西变成「不存在」,并且认定这样就是心的本质。事实上,这是空性吗?可能没有那么简单。我认为,事实上,一切万法存在的当下,它就没有实质性。自己一显现、一经验的当下,就没有真实性。这个「显而无实」,不是透过观察、分析而造成的,而是本来的情况就是这样的。因此,如果能够证知「显而无实」的话,不是透过思惟,大概才算是对空性有一些了解。但是,这个显而无实,首先,我们自己对空性都有先入为主的概念,因此我们总是会想要去空掉什么,却又偏偏空不掉,而觉得烦恼。就好像一个容器,你想要把它空掉却总是清不空,但是你持续费力的把容器中的东西拿出来,当你拿完了里面的东西,你会认为:喔,这就是空性了。事实上,那个容器本身,无论有没有东西在里面,它本身都包含有空的性质,这个空并不是指空性的空,是它本身具有的空的部分。但是,我们不懂得怎么样使用这个空,却固执地要把自己认为的空性给作出来,努力地清理东西,以为这样才能够得到空性。因此,虽然的确禅修前要对空性有一些知识,但是真实的空性,它是显而无实的,完全不须要刻意去思惟和分析。当你证悟「显而无实」的时候,你再也不须要去阻止什么,空掉什么,或者作出什么空性,而是万法存在的当下,或者说在你心中显现的当下,空性同时在你心中生起;空性生起的当下,你也知道任何显相都不是真实。我想这样应该就是「显而无实」的意思。总之,所谓证悟空性,并不是要阻止外在的显相,或者说清除那些文字上、显相上的东西,这样做是不行的。证悟空性与否,不在于外相有没有被清除,问题在于内在的一种「实执」。这种实执认为一切都真实存在,你一看到就想要用手去碰,就想使用,你甚至从来没有怀疑过东西其实不存在,你马上就相信他是真实的。例如一个新东西,你并不知道它的用处,但是你一看到就马上用手去拿。你完全没有注意可能这个东西会刺到你。我们会这样做,都是因为受到了无明的驱使。但是事实上,证悟空性与否,问题不在于外在的显相是否被清除,而在于自己内心是否还有执着。当执着消除了,外在的景象不仅不会造成空性的障碍,甚至能够成为空性的助缘。例如,国外有一种东西(Mirage Hologram Generator)(全像图产生器),他有两个盘子,盘子中间都是玻璃,上面的玻璃盘中间有一个洞,下面的玻璃盘可以放一个小猪的玩偶或一朵花,然后一阖上,上面的洞就会有影像──例如那朵花的影像出来。但是事实上花在里面,并没有在外面;你想抓那朵花,但是却碰不到。
——第十七世大宝法王——
《大手印五支道歌》
像广大虚空一样的心性上,
如果妄念的云海不散的话,
两种智慧的星星就不会明亮,
所以,请用专注的心去修持此无念。首先作释文。这里提到心性,心性的本质就是空性,这里比喻为虚空,心的本质空性如同虚空,虽然本自清净无染,但是被暂时的盖障所蒙蔽。如果这个盖障垢染不清除的话,如同虚空的乌云不散去,本来具有的如所有、尽所有智慧的功德将无法展现;如同乌云不散,就看不到广大虚空中的星辰。如果是一个有大手印修证的人来说,这个时候要做的,就是安住在大手印的自性当中。但是由于今天是解释,因此不须禅修入定,而是给予解释。这里谈到「心性」,就是心的本性、心的法性。所谓心的法性,首先,万法都有它各自的特性,以及普遍的通性两部分。例如心的特性是「明觉」,也就是清明和觉知,这就是心不同于其他东西的特性。但是,心的法性,本来无存、无实、无相等,这些和万法的无存、无相和无实性共通一致。从这个本性的角度来说,万法的本性是共通一致的。因此,心的空性和万法的空性,一致无别,唯一法性,无有分别。因此,如果能够证知和自己最接近的心的空性的话,就能够证知万法的空性,因为两者毫无分别。本来无实的空性到底是什么?心性上的空性和万法的空性到底指的是什么?平时,我们会透过「找心」的禅修口诀来了解,透过观察心的颜色、形状,心的来去,观察心的生、住、灭各方面,观察心从何处生、何处灭等。这样观察之后,发觉找不到任何东西时,会知道这就是空性,由于什么都找不到,才会知道空性的意思。但是这只是想出来的空性,是透过思惟而产生的空性。其实,我们在思惟找心之前,都已经先入为主的认定一切是真实存在的,我们相信一定有一个什么东西存在,不会什么都没有的。因此,怎么样能够让存在的变成不存在呢?是靠刻意思惟做到的,大部分人的找心都是这样,并不是无造作的自然经验。因此,很多人刻意地努力思惟,想要把他认为「存在」的东西变成「不存在」,并且认定这样就是心的本质。事实上,这是空性吗?可能没有那么简单。我认为,事实上,一切万法存在的当下,它就没有实质性。自己一显现、一经验的当下,就没有真实性。这个「显而无实」,不是透过观察、分析而造成的,而是本来的情况就是这样的。因此,如果能够证知「显而无实」的话,不是透过思惟,大概才算是对空性有一些了解。但是,这个显而无实,首先,我们自己对空性都有先入为主的概念,因此我们总是会想要去空掉什么,却又偏偏空不掉,而觉得烦恼。就好像一个容器,你想要把它空掉却总是清不空,但是你持续费力的把容器中的东西拿出来,当你拿完了里面的东西,你会认为:喔,这就是空性了。事实上,那个容器本身,无论有没有东西在里面,它本身都包含有空的性质,这个空并不是指空性的空,是它本身具有的空的部分。但是,我们不懂得怎么样使用这个空,却固执地要把自己认为的空性给作出来,努力地清理东西,以为这样才能够得到空性。因此,虽然的确禅修前要对空性有一些知识,但是真实的空性,它是显而无实的,完全不须要刻意去思惟和分析。当你证悟「显而无实」的时候,你再也不须要去阻止什么,空掉什么,或者作出什么空性,而是万法存在的当下,或者说在你心中显现的当下,空性同时在你心中生起;空性生起的当下,你也知道任何显相都不是真实。我想这样应该就是「显而无实」的意思。总之,所谓证悟空性,并不是要阻止外在的显相,或者说清除那些文字上、显相上的东西,这样做是不行的。证悟空性与否,不在于外相有没有被清除,问题在于内在的一种「实执」。这种实执认为一切都真实存在,你一看到就想要用手去碰,就想使用,你甚至从来没有怀疑过东西其实不存在,你马上就相信他是真实的。例如一个新东西,你并不知道它的用处,但是你一看到就马上用手去拿。你完全没有注意可能这个东西会刺到你。我们会这样做,都是因为受到了无明的驱使。但是事实上,证悟空性与否,问题不在于外在的显相是否被清除,而在于自己内心是否还有执着。当执着消除了,外在的景象不仅不会造成空性的障碍,甚至能够成为空性的助缘。例如,国外有一种东西(Mirage Hologram Generator)(全像图产生器),他有两个盘子,盘子中间都是玻璃,上面的玻璃盘中间有一个洞,下面的玻璃盘可以放一个小猪的玩偶或一朵花,然后一阖上,上面的洞就会有影像──例如那朵花的影像出来。但是事实上花在里面,并没有在外面;你想抓那朵花,但是却碰不到。
——第十七世大宝法王——
《大手印五支道歌》
如果妄念的云海不散的话,
两种智慧的星星就不会明亮,
所以,请用专注的心去修持此无念。首先作释文。这里提到心性,心性的本质就是空性,这里比喻为虚空,心的本质空性如同虚空,虽然本自清净无染,但是被暂时的盖障所蒙蔽。如果这个盖障垢染不清除的话,如同虚空的乌云不散去,本来具有的如所有、尽所有智慧的功德将无法展现;如同乌云不散,就看不到广大虚空中的星辰。如果是一个有大手印修证的人来说,这个时候要做的,就是安住在大手印的自性当中。但是由于今天是解释,因此不须禅修入定,而是给予解释。这里谈到「心性」,就是心的本性、心的法性。所谓心的法性,首先,万法都有它各自的特性,以及普遍的通性两部分。例如心的特性是「明觉」,也就是清明和觉知,这就是心不同于其他东西的特性。但是,心的法性,本来无存、无实、无相等,这些和万法的无存、无相和无实性共通一致。从这个本性的角度来说,万法的本性是共通一致的。因此,心的空性和万法的空性,一致无别,唯一法性,无有分别。因此,如果能够证知和自己最接近的心的空性的话,就能够证知万法的空性,因为两者毫无分别。本来无实的空性到底是什么?心性上的空性和万法的空性到底指的是什么?平时,我们会透过「找心」的禅修口诀来了解,透过观察心的颜色、形状,心的来去,观察心的生、住、灭各方面,观察心从何处生、何处灭等。这样观察之后,发觉找不到任何东西时,会知道这就是空性,由于什么都找不到,才会知道空性的意思。但是这只是想出来的空性,是透过思惟而产生的空性。其实,我们在思惟找心之前,都已经先入为主的认定一切是真实存在的,我们相信一定有一个什么东西存在,不会什么都没有的。因此,怎么样能够让存在的变成不存在呢?是靠刻意思惟做到的,大部分人的找心都是这样,并不是无造作的自然经验。因此,很多人刻意地努力思惟,想要把他认为「存在」的东西变成「不存在」,并且认定这样就是心的本质。事实上,这是空性吗?可能没有那么简单。我认为,事实上,一切万法存在的当下,它就没有实质性。自己一显现、一经验的当下,就没有真实性。这个「显而无实」,不是透过观察、分析而造成的,而是本来的情况就是这样的。因此,如果能够证知「显而无实」的话,不是透过思惟,大概才算是对空性有一些了解。但是,这个显而无实,首先,我们自己对空性都有先入为主的概念,因此我们总是会想要去空掉什么,却又偏偏空不掉,而觉得烦恼。就好像一个容器,你想要把它空掉却总是清不空,但是你持续费力的把容器中的东西拿出来,当你拿完了里面的东西,你会认为:喔,这就是空性了。事实上,那个容器本身,无论有没有东西在里面,它本身都包含有空的性质,这个空并不是指空性的空,是它本身具有的空的部分。但是,我们不懂得怎么样使用这个空,却固执地要把自己认为的空性给作出来,努力地清理东西,以为这样才能够得到空性。因此,虽然的确禅修前要对空性有一些知识,但是真实的空性,它是显而无实的,完全不须要刻意去思惟和分析。当你证悟「显而无实」的时候,你再也不须要去阻止什么,空掉什么,或者作出什么空性,而是万法存在的当下,或者说在你心中显现的当下,空性同时在你心中生起;空性生起的当下,你也知道任何显相都不是真实。我想这样应该就是「显而无实」的意思。总之,所谓证悟空性,并不是要阻止外在的显相,或者说清除那些文字上、显相上的东西,这样做是不行的。证悟空性与否,不在于外相有没有被清除,问题在于内在的一种「实执」。这种实执认为一切都真实存在,你一看到就想要用手去碰,就想使用,你甚至从来没有怀疑过东西其实不存在,你马上就相信他是真实的。例如一个新东西,你并不知道它的用处,但是你一看到就马上用手去拿。你完全没有注意可能这个东西会刺到你。我们会这样做,都是因为受到了无明的驱使。但是事实上,证悟空性与否,问题不在于外在的显相是否被清除,而在于自己内心是否还有执着。当执着消除了,外在的景象不仅不会造成空性的障碍,甚至能够成为空性的助缘。例如,国外有一种东西(Mirage Hologram Generator)(全像图产生器),他有两个盘子,盘子中间都是玻璃,上面的玻璃盘中间有一个洞,下面的玻璃盘可以放一个小猪的玩偶或一朵花,然后一阖上,上面的洞就会有影像──例如那朵花的影像出来。但是事实上花在里面,并没有在外面;你想抓那朵花,但是却碰不到。
——第十七世大宝法王——
《大手印五支道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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