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检普法# 【#两租客中毒身亡房东与燃气公司均担责#】2021年4月22日晚,因邱某带了朋友回来,王某、戴某先上楼洗漱后回到小卧室关门休息,曾某随后上楼洗澡后在大卧室休息,邱某之后到楼上洗澡后与朋友在客厅休息。次日一早,王某、戴某被发现死于小卧室内,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确定系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经查,房屋内燃气热水器排烟管没有伸出窗外,排气管已经与热水器脱落。
事故发生后,王某和戴某的父母分别诉至法院,要求房屋所有权人王某甲和相关的燃气供气单位、房屋中介公司、物管公司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80余万元。一审法院认为,王某和戴某的死亡应由其自身承担60%的责任,王某甲承担40%的责任。王某甲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重庆五中院。
重庆五中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受害人死亡原因为燃气热水器使用过程中废气直排入关门不通风的小卧室所致,案涉房屋具有的重大安全隐患是本案事故发生的直接、重大原因之一。案涉房屋热水器违规在卧室安装,且没有按照国家规范将排气管伸出墙体外,房屋业主王某甲没有确保出租房屋的安全性和适租性,具有疏忽大意的重大过失,应当对受害人的死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重庆五中院还认为,案涉燃气公司没有严格按照相关国家规定对燃气具进行验收后开通,存在违规开通天然气的过错;例行检查时也没有发现热水器安装存在的严重问题,存在疏忽大意和处置不力的过失。因此,案涉燃气公司对本案事故的发生具有过错,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另外,曾某、邱某、王某、戴某4人缺乏生活常识和安全意识,是导致本案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王某、戴某明知关门睡觉有危险仍然闭门,具有疏忽大意的过失;曾某、邱某在受害人关闭房门的情况下洗澡,燃气具所排废气直接进入受害人房内,导致受害人死亡,也具有疏忽大意的过失。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二审案件仅就上诉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判决处理。由于原告方没有上诉,重庆五中院对一审法院判定的原告方自己承担的60%责任份额不予减少,其获赔金额不变。在此前提下重庆五中院判决房屋所有权人王某甲对原告损失赔偿30%,赔偿王某父母259695元,赔偿戴某父母262695元。某燃气公司赔偿10%,赔偿王某父母86565元,赔偿戴某父母87565元。(法治日报)
#定小检播报# 【#两租客中毒身亡房东与燃气公司均担责#】2021年4月22日晚,因邱某带了朋友回来,王某、戴某先上楼洗漱后回到小卧室关门休息,曾某随后上楼洗澡后在大卧室休息,邱某之后到楼上洗澡后与朋友在客厅休息。次日一早,王某、戴某被发现死于小卧室内,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确定系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经查,房屋内燃气热水器排烟管没有伸出窗外,排气管已经与热水器脱落。
事故发生后,王某和戴某的父母分别诉至法院,要求房屋所有权人王某甲和相关的燃气供气单位、房屋中介公司、物管公司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80余万元。一审法院认为,王某和戴某的死亡应由其自身承担60%的责任,王某甲承担40%的责任。王某甲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重庆五中院。
重庆五中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受害人死亡原因为燃气热水器使用过程中废气直排入关门不通风的小卧室所致,案涉房屋具有的重大安全隐患是本案事故发生的直接、重大原因之一。案涉房屋热水器违规在卧室安装,且没有按照国家规范将排气管伸出墙体外,房屋业主王某甲没有确保出租房屋的安全性和适租性,具有疏忽大意的重大过失,应当对受害人的死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重庆五中院还认为,案涉燃气公司没有严格按照相关国家规定对燃气具进行验收后开通,存在违规开通天然气的过错;例行检查时也没有发现热水器安装存在的严重问题,存在疏忽大意和处置不力的过失。因此,案涉燃气公司对本案事故的发生具有过错,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另外,曾某、邱某、王某、戴某4人缺乏生活常识和安全意识,是导致本案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王某、戴某明知关门睡觉有危险仍然闭门,具有疏忽大意的过失;曾某、邱某在受害人关闭房门的情况下洗澡,燃气具所排废气直接进入受害人房内,导致受害人死亡,也具有疏忽大意的过失。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二审案件仅就上诉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判决处理。由于原告方没有上诉,重庆五中院对一审法院判定的原告方自己承担的60%责任份额不予减少,其获赔金额不变。在此前提下重庆五中院判决房屋所有权人王某甲对原告损失赔偿30%,赔偿王某父母259695元,赔偿戴某父母262695元。某燃气公司赔偿10%,赔偿王某父母86565元,赔偿戴某父母87565元。(全媒体记者 战海峰 通讯员 胡智勇 钟丽君)
#牡检君说法# 【#两租客中毒身亡房东与燃气公司均担责#】2021年4月22日晚,因邱某带了朋友回来,王某、戴某先上楼洗漱后回到小卧室关门休息,曾某随后上楼洗澡后在大卧室休息,邱某之后到楼上洗澡后与朋友在客厅休息。次日一早,王某、戴某被发现死于小卧室内,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确定系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经查,房屋内燃气热水器排烟管没有伸出窗外,排气管已经与热水器脱落。
事故发生后,王某和戴某的父母分别诉至法院,要求房屋所有权人王某甲和相关的燃气供气单位、房屋中介公司、物管公司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80余万元。一审法院认为,王某和戴某的死亡应由其自身承担60%的责任,王某甲承担40%的责任。王某甲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重庆五中院。
重庆五中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受害人死亡原因为燃气热水器使用过程中废气直排入关门不通风的小卧室所致,案涉房屋具有的重大安全隐患是本案事故发生的直接、重大原因之一。案涉房屋热水器违规在卧室安装,且没有按照国家规范将排气管伸出墙体外,房屋业主王某甲没有确保出租房屋的安全性和适租性,具有疏忽大意的重大过失,应当对受害人的死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重庆五中院还认为,案涉燃气公司没有严格按照相关国家规定对燃气具进行验收后开通,存在违规开通天然气的过错;例行检查时也没有发现热水器安装存在的严重问题,存在疏忽大意和处置不力的过失。因此,案涉燃气公司对本案事故的发生具有过错,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另外,曾某、邱某、王某、戴某4人缺乏生活常识和安全意识,是导致本案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王某、戴某明知关门睡觉有危险仍然闭门,具有疏忽大意的过失;曾某、邱某在受害人关闭房门的情况下洗澡,燃气具所排废气直接进入受害人房内,导致受害人死亡,也具有疏忽大意的过失。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二审案件仅就上诉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判决处理。由于原告方没有上诉,重庆五中院对一审法院判定的原告方自己承担的60%责任份额不予减少,其获赔金额不变。在此前提下重庆五中院判决房屋所有权人王某甲对原告损失赔偿30%,赔偿王某父母259695元,赔偿戴某父母262695元。某燃气公司赔偿10%,赔偿王某父母86565元,赔偿戴某父母87565元。(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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