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号汽油或将重回7元时代#油价上一次7元时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12月5日,国内成品油价将迎来调整窗口期,很大概率将会迎来两连跌,重回7元时代。
今天(12月1日),92号汽油价格为8.30元每升,95号汽油为8.91元每升,98号汽油为9.63元每升,0号柴油为8元每升。
当前油价预期跌幅已经超过下调标准380元/吨,处于大跌统计范围。现在距离油价调整窗口开启仅剩最后4天时间,就目前的跌幅来看,油价下跌基本已成定局,市场预测到12月5日,累计下跌幅度为430元/吨,折算为0.33~0.39元/升。
如果按照这个幅度调整,到时候92号汽油价格将会跌至8元以下,重回7元时代。
2022年,油价调整次数已经达到22次,其中上涨次数为13次,下调次数我8次,搁浅一次,上半年是涨多跌少,下半年是跌多涨少,在下半年的10次油价调整中油价共出现了“6次下跌,3次上涨,1次搁浅调整”。
在油价涨跌互抵之后,汽油价格累计上涨幅度为1470元/吨,柴油价格累计上调幅度为1415元/吨,折合成公升估算,预计每升上涨幅度为1.17元~1.34元,因此,按一般私家车50升油箱容量估算,加满一箱汽柴油较年初相比需要多花费58.5元左右。
今年5月30日,油价一度全面进入9元时代。
当时,每吨汽油上调400元,每吨柴油上调390元。折合92号汽油每升上调0.31元,95号汽油每升上调0.33元,0号柴油每升上调0.33元。部分地区92号汽油将首次突破每升9元大关,创下新定价机制实施以来的最高纪录。
下半年,油价下调次数开始增多,虽然相较年初依然处于上涨状态,但对车主来说,重回7元时代,比9元时代还是要节约不少成本。#微博新知博主#
12月5日,国内成品油价将迎来调整窗口期,很大概率将会迎来两连跌,重回7元时代。
今天(12月1日),92号汽油价格为8.30元每升,95号汽油为8.91元每升,98号汽油为9.63元每升,0号柴油为8元每升。
当前油价预期跌幅已经超过下调标准380元/吨,处于大跌统计范围。现在距离油价调整窗口开启仅剩最后4天时间,就目前的跌幅来看,油价下跌基本已成定局,市场预测到12月5日,累计下跌幅度为430元/吨,折算为0.33~0.39元/升。
如果按照这个幅度调整,到时候92号汽油价格将会跌至8元以下,重回7元时代。
2022年,油价调整次数已经达到22次,其中上涨次数为13次,下调次数我8次,搁浅一次,上半年是涨多跌少,下半年是跌多涨少,在下半年的10次油价调整中油价共出现了“6次下跌,3次上涨,1次搁浅调整”。
在油价涨跌互抵之后,汽油价格累计上涨幅度为1470元/吨,柴油价格累计上调幅度为1415元/吨,折合成公升估算,预计每升上涨幅度为1.17元~1.34元,因此,按一般私家车50升油箱容量估算,加满一箱汽柴油较年初相比需要多花费58.5元左右。
今年5月30日,油价一度全面进入9元时代。
当时,每吨汽油上调400元,每吨柴油上调390元。折合92号汽油每升上调0.31元,95号汽油每升上调0.33元,0号柴油每升上调0.33元。部分地区92号汽油将首次突破每升9元大关,创下新定价机制实施以来的最高纪录。
下半年,油价下调次数开始增多,虽然相较年初依然处于上涨状态,但对车主来说,重回7元时代,比9元时代还是要节约不少成本。#微博新知博主#
【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9号通告】12月1日0时至24时,南通新增确诊病例3例(如东县、如皋市、海安市各1例),1例在闭环管理中发现,1例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1例在核酸“落地检”中发现;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2例(海安市9例,如皋市6例,海门区5例,启东市4例,如东县4例,通州区2例,崇川区1例,苏锡通1例),其中8例在隔离点发现,16例在闭环管理中发现,7例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1例在核酸“落地检”中发现。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基本情况和行程轨迹新增风险点位如下:
确诊病例1:阚某,系外省返通人员,返通后即闭环转运至隔离点。
确诊病例2:钱某,系外省返通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在“落地检”中发现。
确诊病例3:姚某,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30日 S28启扬高速曲塘卡口核酸采样点、海安市曲塘皇庭快捷酒店、曲塘镇人民中路13号。
无症状感染者1:缪某,无症状感染者6:尤某,无症状感染者7:蔡某,均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6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16蔡某的密切接触者(同车),返通后即闭环转运至隔离点。
无症状感染者2:张某,住海安市大公镇贲集村38组,系外省返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9日 海安火车站(G3173次列车05车厢)。
无症状感染者3:郁某,无症状感染者8:赵某,无症状感染者9:王某,无症状感染者10:刘某,无症状感染者12:符某,无症状感染者13:缪某,无症状感染者14:张某,无症状感染者17:崔某,无症状感染者20:张某,无症状感染者21:崔某,无症状感染者22:杨某,无症状感染者25:夏某,无症状感染者27:张某,无症状感染者28:毛某,无症状感染者32:徐某,均系外省来(返)通人员,来(返)通后即闭环转运至隔离点。
无症状感染者4:张某,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6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10李某的密切接触者(涉疫场所风险人员),抵通后即闭环转运至隔离点。
无症状感染者5:朱某,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5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3成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1:杨某,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7号通告》确诊病例1杨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5:吴某,系外省返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9日 海安天赋力物流园东门、物流园附近好味道快餐厅。
无症状感染者16:胡某,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1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2浦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8:梁某,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8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17许某的密切接触者(同车),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9:金某,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8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6陈某的密切接触者(同车),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23:顾某,系外省返通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在“落地检”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24:安某,住崇川区濠景仁居6幢,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7日清木酒店(崇川区人民中路95号)、安徽传统牛肉汤面馆(人民中路-16号楼)、兰州拉面(人民中路店)、华联大酒店停车场、万象东园37幢最东面车库;
11月28日和平桥街道东侧小游园核酸采样点、万象东园37幢最东面车库;
11月29日中铁八局(钟秀路站工地)、济生堂大药房(万象店)。
无症状感染者26:王某,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8日 南通火车站(G2575次列车04车厢)。
无症状感染者29:季某,住海门区海门街道双桥村31组。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6日-30日 双桥村街道核酸采样点,海门荣盛市场;
11月26日 海门中南世纪城77幢、北宸易购超市(北海东路1号);
11月28日 海门中南世纪城77幢、海门步行街世纪联华东北角麦香人家面包店;
11月30日常乐镇双河村10号和紫石康诺药店。
无症状感染者30:朱某,住海门区海门街道双桥村31组,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30日 东洲小学。
无症状感染者31:郑某,住通州区东社镇唐南村10组,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9日 南通西站(G887次列车02车厢);
11月30日 金沙气象局小游园核酸采样点。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提醒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牢记防疫“三件套”、防护“六还要”。
1、出行要谨慎。非必要不去风险区和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关注官方发布疫情权威信息、国内疫情动态和风险地区变化,不信谣、不传谣,始终保持警惕、严密防范,支持配合防控措施。
2、来(返)通人员要报备。有高风险区或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通人员,请向目的地所在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或通过“好通码”小程序“入通登记”模块进行网上报备。异地流动人员抵达目的地后,应积极配合当地完成“落地检”“3天3检”,做好健康监测;在完成相应频次核酸检测前,非必要不外出,如确需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避免到人员聚集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备(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进入公共场所要查验。各类公共场所应严格落实测温、查码(健康码、行程卡)措施,督促市民规范佩戴口罩,积极引导“场所码”扫码入场。市民进入公共场所,应积极配合戴口罩、验码测温。参加核酸检测时,要戴好口罩、保持一米距离,不交谈、不聚集。
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2日
https://t.cn/A6Kf4o4a
确诊病例1:阚某,系外省返通人员,返通后即闭环转运至隔离点。
确诊病例2:钱某,系外省返通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在“落地检”中发现。
确诊病例3:姚某,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30日 S28启扬高速曲塘卡口核酸采样点、海安市曲塘皇庭快捷酒店、曲塘镇人民中路13号。
无症状感染者1:缪某,无症状感染者6:尤某,无症状感染者7:蔡某,均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6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16蔡某的密切接触者(同车),返通后即闭环转运至隔离点。
无症状感染者2:张某,住海安市大公镇贲集村38组,系外省返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9日 海安火车站(G3173次列车05车厢)。
无症状感染者3:郁某,无症状感染者8:赵某,无症状感染者9:王某,无症状感染者10:刘某,无症状感染者12:符某,无症状感染者13:缪某,无症状感染者14:张某,无症状感染者17:崔某,无症状感染者20:张某,无症状感染者21:崔某,无症状感染者22:杨某,无症状感染者25:夏某,无症状感染者27:张某,无症状感染者28:毛某,无症状感染者32:徐某,均系外省来(返)通人员,来(返)通后即闭环转运至隔离点。
无症状感染者4:张某,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6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10李某的密切接触者(涉疫场所风险人员),抵通后即闭环转运至隔离点。
无症状感染者5:朱某,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5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3成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1:杨某,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7号通告》确诊病例1杨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5:吴某,系外省返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9日 海安天赋力物流园东门、物流园附近好味道快餐厅。
无症状感染者16:胡某,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1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2浦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8:梁某,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8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17许某的密切接触者(同车),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9:金某,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8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6陈某的密切接触者(同车),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23:顾某,系外省返通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在“落地检”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24:安某,住崇川区濠景仁居6幢,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7日清木酒店(崇川区人民中路95号)、安徽传统牛肉汤面馆(人民中路-16号楼)、兰州拉面(人民中路店)、华联大酒店停车场、万象东园37幢最东面车库;
11月28日和平桥街道东侧小游园核酸采样点、万象东园37幢最东面车库;
11月29日中铁八局(钟秀路站工地)、济生堂大药房(万象店)。
无症状感染者26:王某,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8日 南通火车站(G2575次列车04车厢)。
无症状感染者29:季某,住海门区海门街道双桥村31组。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6日-30日 双桥村街道核酸采样点,海门荣盛市场;
11月26日 海门中南世纪城77幢、北宸易购超市(北海东路1号);
11月28日 海门中南世纪城77幢、海门步行街世纪联华东北角麦香人家面包店;
11月30日常乐镇双河村10号和紫石康诺药店。
无症状感染者30:朱某,住海门区海门街道双桥村31组,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30日 东洲小学。
无症状感染者31:郑某,住通州区东社镇唐南村10组,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9日 南通西站(G887次列车02车厢);
11月30日 金沙气象局小游园核酸采样点。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提醒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牢记防疫“三件套”、防护“六还要”。
1、出行要谨慎。非必要不去风险区和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关注官方发布疫情权威信息、国内疫情动态和风险地区变化,不信谣、不传谣,始终保持警惕、严密防范,支持配合防控措施。
2、来(返)通人员要报备。有高风险区或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通人员,请向目的地所在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或通过“好通码”小程序“入通登记”模块进行网上报备。异地流动人员抵达目的地后,应积极配合当地完成“落地检”“3天3检”,做好健康监测;在完成相应频次核酸检测前,非必要不外出,如确需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避免到人员聚集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备(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进入公共场所要查验。各类公共场所应严格落实测温、查码(健康码、行程卡)措施,督促市民规范佩戴口罩,积极引导“场所码”扫码入场。市民进入公共场所,应积极配合戴口罩、验码测温。参加核酸检测时,要戴好口罩、保持一米距离,不交谈、不聚集。
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2日
https://t.cn/A6Kf4o4a
【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9号通告】12月1日0时至24时,南通新增确诊病例3例(如东县、如皋市、海安市各1例),1例在闭环管理中发现,1例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1例在核酸“落地检”中发现;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2例(海安市9例,如皋市6例,海门区5例,启东市4例,如东县4例,通州区2例,崇川区1例,苏锡通1例),其中8例在隔离点发现,16例在闭环管理中发现,7例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1例在核酸“落地检”中发现。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基本情况和行程轨迹新增风险点位如下:
确诊病例1:阚某,系外省返通人员,返通后即闭环转运至隔离点。
确诊病例2:钱某,系外省返通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在“落地检”中发现。
确诊病例3:姚某,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30日 S28启扬高速曲塘卡口核酸采样点、海安市曲塘皇庭快捷酒店、曲塘镇人民中路13号。
无症状感染者1:缪某,无症状感染者6:尤某,无症状感染者7:蔡某,均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6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16蔡某的密切接触者(同车),返通后即闭环转运至隔离点。
无症状感染者2:张某,住海安市大公镇贲集村38组,系外省返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0月29日 海安火车站(G3173次列车05车厢)。
无症状感染者3:郁某,无症状感染者8:赵某,无症状感染者9:王某,无症状感染者10:刘某,无症状感染者12:符某,无症状感染者13:缪某,无症状感染者14:张某,无症状感染者17:崔某,无症状感染者20:张某,无症状感染者21:崔某,无症状感染者22:杨某,无症状感染者25:夏某,无症状感染者27:张某,无症状感染者28:毛某,无症状感染者32:徐某,均系外省来(返)通人员,来(返)通后即闭环转运至隔离点。
无症状感染者4:张某,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6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10李某的密切接触者(涉疫场所风险人员),抵通后即闭环转运至隔离点。
无症状感染者5:朱某,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5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3成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1:杨某,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7号通告》确诊病例1杨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5:吴某,系外省返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9日 海安天赋力物流园东门、物流园附近好味道快餐厅。
无症状感染者16:胡某,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1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2浦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8:梁某,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8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17许某的密切接触者(同车),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9:金某,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8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6陈某的密切接触者(同车),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23:顾某,系外省返通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在“落地检”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24:安某,住崇川区濠景仁居6幢,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7日清木酒店(崇川区人民中路95号)、安徽传统牛肉汤面馆(人民中路-16号楼)、兰州拉面(人民中路店)、华联大酒店停车场、万象东园37幢最东面车库;
11月28日和平桥街道东侧小游园核酸采样点、万象东园37幢最东面车库;
11月29日中铁八局(钟秀路站工地)、济生堂大药房(万象店)。
无症状感染者26:王某,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8日 南通火车站(G2575次列车04车厢)。
无症状感染者29:季某,住海门区海门街道双桥村31组。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6日-30日 双桥村街道核酸采样点,海门荣盛市场;
11月26日 海门中南世纪城77幢、北宸易购超市(北海东路1号);
11月28日 海门中南世纪城77幢、海门步行街世纪联华东北角麦香人家面包店;
11月30日常乐镇双河村10号和紫石康诺药店。
无症状感染者30:朱某,住海门区海门街道双桥村31组,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30日 东洲小学。
无症状感染者31:郑某,住通州区东社镇唐南村10组,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9日 南通西站(G887次列车02车厢);
11月30日 金沙气象局小游园核酸采样点。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提醒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牢记防疫“三件套”、防护“六还要”。
1、出行要谨慎。非必要不去风险区和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关注官方发布疫情权威信息、国内疫情动态和风险地区变化,不信谣、不传谣,始终保持警惕、严密防范,支持配合防控措施。
2、来(返)通人员要报备。有高风险区或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通人员,请向目的地所在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或通过“好通码”小程序“入通登记”模块进行网上报备。异地流动人员抵达目的地后,应积极配合当地完成“落地检”“3天3检”,做好健康监测;在完成相应频次核酸检测前,非必要不外出,如确需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避免到人员聚集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备(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进入公共场所要查验。各类公共场所应严格落实测温、查码(健康码、行程卡)措施,督促市民规范佩戴口罩,积极引导“场所码”扫码入场。市民进入公共场所,应积极配合戴口罩、验码测温。参加核酸检测时,要戴好口罩、保持一米距离,不交谈、不聚集。
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2日
确诊病例1:阚某,系外省返通人员,返通后即闭环转运至隔离点。
确诊病例2:钱某,系外省返通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在“落地检”中发现。
确诊病例3:姚某,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30日 S28启扬高速曲塘卡口核酸采样点、海安市曲塘皇庭快捷酒店、曲塘镇人民中路13号。
无症状感染者1:缪某,无症状感染者6:尤某,无症状感染者7:蔡某,均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6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16蔡某的密切接触者(同车),返通后即闭环转运至隔离点。
无症状感染者2:张某,住海安市大公镇贲集村38组,系外省返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0月29日 海安火车站(G3173次列车05车厢)。
无症状感染者3:郁某,无症状感染者8:赵某,无症状感染者9:王某,无症状感染者10:刘某,无症状感染者12:符某,无症状感染者13:缪某,无症状感染者14:张某,无症状感染者17:崔某,无症状感染者20:张某,无症状感染者21:崔某,无症状感染者22:杨某,无症状感染者25:夏某,无症状感染者27:张某,无症状感染者28:毛某,无症状感染者32:徐某,均系外省来(返)通人员,来(返)通后即闭环转运至隔离点。
无症状感染者4:张某,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6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10李某的密切接触者(涉疫场所风险人员),抵通后即闭环转运至隔离点。
无症状感染者5:朱某,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5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3成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1:杨某,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7号通告》确诊病例1杨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5:吴某,系外省返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9日 海安天赋力物流园东门、物流园附近好味道快餐厅。
无症状感染者16:胡某,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1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2浦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8:梁某,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8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17许某的密切接触者(同车),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9:金某,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8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6陈某的密切接触者(同车),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23:顾某,系外省返通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在“落地检”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24:安某,住崇川区濠景仁居6幢,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7日清木酒店(崇川区人民中路95号)、安徽传统牛肉汤面馆(人民中路-16号楼)、兰州拉面(人民中路店)、华联大酒店停车场、万象东园37幢最东面车库;
11月28日和平桥街道东侧小游园核酸采样点、万象东园37幢最东面车库;
11月29日中铁八局(钟秀路站工地)、济生堂大药房(万象店)。
无症状感染者26:王某,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8日 南通火车站(G2575次列车04车厢)。
无症状感染者29:季某,住海门区海门街道双桥村31组。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6日-30日 双桥村街道核酸采样点,海门荣盛市场;
11月26日 海门中南世纪城77幢、北宸易购超市(北海东路1号);
11月28日 海门中南世纪城77幢、海门步行街世纪联华东北角麦香人家面包店;
11月30日常乐镇双河村10号和紫石康诺药店。
无症状感染者30:朱某,住海门区海门街道双桥村31组,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30日 东洲小学。
无症状感染者31:郑某,住通州区东社镇唐南村10组,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9日 南通西站(G887次列车02车厢);
11月30日 金沙气象局小游园核酸采样点。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提醒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牢记防疫“三件套”、防护“六还要”。
1、出行要谨慎。非必要不去风险区和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关注官方发布疫情权威信息、国内疫情动态和风险地区变化,不信谣、不传谣,始终保持警惕、严密防范,支持配合防控措施。
2、来(返)通人员要报备。有高风险区或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通人员,请向目的地所在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或通过“好通码”小程序“入通登记”模块进行网上报备。异地流动人员抵达目的地后,应积极配合当地完成“落地检”“3天3检”,做好健康监测;在完成相应频次核酸检测前,非必要不外出,如确需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避免到人员聚集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备(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进入公共场所要查验。各类公共场所应严格落实测温、查码(健康码、行程卡)措施,督促市民规范佩戴口罩,积极引导“场所码”扫码入场。市民进入公共场所,应积极配合戴口罩、验码测温。参加核酸检测时,要戴好口罩、保持一米距离,不交谈、不聚集。
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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