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久前的小满节气,奥迪小满广告涉嫌抄袭遭到批评,今日,演员景甜又因为代言违法广告而被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处以高额的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与罚款合计722万余元。对此,景甜在社交媒体上发文表示道歉,称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未尽到充分的审查义务。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食品号称“果蔬类”食品,于广告宣传中称其产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的功效,但实际上该食品为普通食品,且该公司没有证据证明上述功效。
我国相关法律明文禁止了广告代言人为违法广告代言。根据《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这就表明,广告代言人在代言广告时,应当对商品或服务作出判断,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是否为虚假商品或服务、商品或服务的宣传功效是否真实等。该规定实际上是给广告代言人施加了比一般消费者更高要求的注意义务,即需要对广告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作出实质审查。广告代言人一般为演员、明星等公众人物,社会公众更容易对其代言的产品产生信赖,因此广告代言人本身在代言广告时就应当考虑到广大消费者,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相关注意义务。
商业广告侵权、代言违法广告的事件频发,说明了部分市场主体对于广告合法合规、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较为淡薄。无论是商业公司,还是公众人物,都应当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食品号称“果蔬类”食品,于广告宣传中称其产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的功效,但实际上该食品为普通食品,且该公司没有证据证明上述功效。
我国相关法律明文禁止了广告代言人为违法广告代言。根据《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这就表明,广告代言人在代言广告时,应当对商品或服务作出判断,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是否为虚假商品或服务、商品或服务的宣传功效是否真实等。该规定实际上是给广告代言人施加了比一般消费者更高要求的注意义务,即需要对广告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作出实质审查。广告代言人一般为演员、明星等公众人物,社会公众更容易对其代言的产品产生信赖,因此广告代言人本身在代言广告时就应当考虑到广大消费者,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相关注意义务。
商业广告侵权、代言违法广告的事件频发,说明了部分市场主体对于广告合法合规、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较为淡薄。无论是商业公司,还是公众人物,都应当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景甜违法广告代言被处罚#【#广告代言人应该知道这些事#】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消息,2021年底,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测发现演员景甜为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商品的广告代言涉嫌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按工作流程将有关线索派发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核查处理。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随即组织力量对相关线索进行核查,并由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经查明,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选用景甜为其生产经营的“果蔬类”食品作广告代言,相关“果蔬类”食品为普通食品,该公司无有效证据证实其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景甜在应知法律法规规定普通食品依法不得进行治疗、保健等功效宣传,且未经有效途径对代言商品有关功效进行核实的情况下,仍以自己名义和形象在广告中宣称代言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其行为已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景甜上述广告代言违法所得共计257.9万元。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对景甜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464.22万元(罚没金额合计722.1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我国法律对广告的宣传发布作了比较严格的规定,药品、保健食品广告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查,而普通食品广告不得宣传治疗、保健功能。”广东申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健说:“广州某公司生产经营的‘果蔬类’食品属于普通食品,但其在广告中宣称该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的治疗、保健功效,明显违法。景甜作为广告代言人,对广告内容依法具有核实义务。”
根据我国广告法规定,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此外,我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还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景甜在广告中宣称代言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其行为已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对该案的处罚,其法律依据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一条第四款。”北京工商大学设计与传媒学院广告专业副教授徐小娟接受采访时表示。
我国广告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广告代言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二)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在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三)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四)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徐小娟表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对很多明星来说,广告代言是除了片酬之外的最大来钱渠道。广告代言人获取高额代言费,与代言产品构成了利益共同体,有责任和义务为产品负责。”律师刘健也指出:“明星作为广告代言人,一定要对商品、服务的性质以及广告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核实,依据事实,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作出虚假广告。否则,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徐小娟认为,作为名人以及目前发展火热的带货主播,以自己名义和形象进行广告代言,获得可观的代言费,本身无可厚非。但是名人和带货主播在进行广告代言之前要学法守法,不但考虑自身的经济利益和广告客户的经济利益,也要为广大消费者负责,合法进行广告代言,这是最基本的底线,千万不要超越广告法规的红线。有些代言人为了利益不负责任地过度消耗公众的信任,对代言品牌、消费者甚至自身形象都造成了负面影响,值得吸取教训。
此外,徐小娟还提醒:“广告法禁止10岁以下童星代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允许明星代言;禁止男明星代言女性用品;违法发布虚假广告,将被处以广告费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等,这些都值得注意。”(人民法院报)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随即组织力量对相关线索进行核查,并由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经查明,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选用景甜为其生产经营的“果蔬类”食品作广告代言,相关“果蔬类”食品为普通食品,该公司无有效证据证实其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景甜在应知法律法规规定普通食品依法不得进行治疗、保健等功效宣传,且未经有效途径对代言商品有关功效进行核实的情况下,仍以自己名义和形象在广告中宣称代言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其行为已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景甜上述广告代言违法所得共计257.9万元。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对景甜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464.22万元(罚没金额合计722.1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我国法律对广告的宣传发布作了比较严格的规定,药品、保健食品广告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查,而普通食品广告不得宣传治疗、保健功能。”广东申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健说:“广州某公司生产经营的‘果蔬类’食品属于普通食品,但其在广告中宣称该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的治疗、保健功效,明显违法。景甜作为广告代言人,对广告内容依法具有核实义务。”
根据我国广告法规定,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此外,我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还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景甜在广告中宣称代言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其行为已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对该案的处罚,其法律依据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一条第四款。”北京工商大学设计与传媒学院广告专业副教授徐小娟接受采访时表示。
我国广告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广告代言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二)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在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三)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四)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徐小娟表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对很多明星来说,广告代言是除了片酬之外的最大来钱渠道。广告代言人获取高额代言费,与代言产品构成了利益共同体,有责任和义务为产品负责。”律师刘健也指出:“明星作为广告代言人,一定要对商品、服务的性质以及广告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核实,依据事实,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作出虚假广告。否则,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徐小娟认为,作为名人以及目前发展火热的带货主播,以自己名义和形象进行广告代言,获得可观的代言费,本身无可厚非。但是名人和带货主播在进行广告代言之前要学法守法,不但考虑自身的经济利益和广告客户的经济利益,也要为广大消费者负责,合法进行广告代言,这是最基本的底线,千万不要超越广告法规的红线。有些代言人为了利益不负责任地过度消耗公众的信任,对代言品牌、消费者甚至自身形象都造成了负面影响,值得吸取教训。
此外,徐小娟还提醒:“广告法禁止10岁以下童星代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允许明星代言;禁止男明星代言女性用品;违法发布虚假广告,将被处以广告费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等,这些都值得注意。”(人民法院报)
【#广告代言人应该知道这些事#】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消息,2021年底,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测发现演员景甜为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商品的广告代言涉嫌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按工作流程将有关线索派发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核查处理。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随即组织力量对相关线索进行核查,并由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经查明,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选用景甜为其生产经营的“果蔬类”食品作广告代言,相关“果蔬类”食品为普通食品,该公司无有效证据证实其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景甜在应知法律法规规定普通食品依法不得进行治疗、保健等功效宣传,且未经有效途径对代言商品有关功效进行核实的情况下,仍以自己名义和形象在广告中宣称代言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其行为已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景甜上述广告代言违法所得共计257.9万元。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对景甜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464.22万元(罚没金额合计722.1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我国法律对广告的宣传发布作了比较严格的规定,药品、保健食品广告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查,而普通食品广告不得宣传治疗、保健功能。”广东申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健说:“广州某公司生产经营的‘果蔬类’食品属于普通食品,但其在广告中宣称该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的治疗、保健功效,明显违法。景甜作为广告代言人,对广告内容依法具有核实义务。”
根据我国广告法规定,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此外,我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还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景甜在广告中宣称代言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其行为已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对该案的处罚,其法律依据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一条第四款。”北京工商大学设计与传媒学院广告专业副教授徐小娟接受采访时表示。
我国广告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广告代言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二)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在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三)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四)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徐小娟表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对很多明星来说,广告代言是除了片酬之外的最大来钱渠道。广告代言人获取高额代言费,与代言产品构成了利益共同体,有责任和义务为产品负责。”律师刘健也指出:“明星作为广告代言人,一定要对商品、服务的性质以及广告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核实,依据事实,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作出虚假广告。否则,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徐小娟认为,作为名人以及目前发展火热的带货主播,以自己名义和形象进行广告代言,获得可观的代言费,本身无可厚非。但是名人和带货主播在进行广告代言之前要学法守法,不但考虑自身的经济利益和广告客户的经济利益,也要为广大消费者负责,合法进行广告代言,这是最基本的底线,千万不要超越广告法规的红线。有些代言人为了利益不负责任地过度消耗公众的信任,对代言品牌、消费者甚至自身形象都造成了负面影响,值得吸取教训。
此外,徐小娟还提醒:“广告法禁止10岁以下童星代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允许明星代言;禁止男明星代言女性用品;违法发布虚假广告,将被处以广告费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等,这些都值得注意。”(人民法院报)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随即组织力量对相关线索进行核查,并由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经查明,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选用景甜为其生产经营的“果蔬类”食品作广告代言,相关“果蔬类”食品为普通食品,该公司无有效证据证实其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景甜在应知法律法规规定普通食品依法不得进行治疗、保健等功效宣传,且未经有效途径对代言商品有关功效进行核实的情况下,仍以自己名义和形象在广告中宣称代言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其行为已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景甜上述广告代言违法所得共计257.9万元。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对景甜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464.22万元(罚没金额合计722.1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我国法律对广告的宣传发布作了比较严格的规定,药品、保健食品广告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查,而普通食品广告不得宣传治疗、保健功能。”广东申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健说:“广州某公司生产经营的‘果蔬类’食品属于普通食品,但其在广告中宣称该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的治疗、保健功效,明显违法。景甜作为广告代言人,对广告内容依法具有核实义务。”
根据我国广告法规定,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此外,我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还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景甜在广告中宣称代言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其行为已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对该案的处罚,其法律依据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一条第四款。”北京工商大学设计与传媒学院广告专业副教授徐小娟接受采访时表示。
我国广告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广告代言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二)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在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三)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四)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徐小娟表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对很多明星来说,广告代言是除了片酬之外的最大来钱渠道。广告代言人获取高额代言费,与代言产品构成了利益共同体,有责任和义务为产品负责。”律师刘健也指出:“明星作为广告代言人,一定要对商品、服务的性质以及广告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核实,依据事实,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作出虚假广告。否则,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徐小娟认为,作为名人以及目前发展火热的带货主播,以自己名义和形象进行广告代言,获得可观的代言费,本身无可厚非。但是名人和带货主播在进行广告代言之前要学法守法,不但考虑自身的经济利益和广告客户的经济利益,也要为广大消费者负责,合法进行广告代言,这是最基本的底线,千万不要超越广告法规的红线。有些代言人为了利益不负责任地过度消耗公众的信任,对代言品牌、消费者甚至自身形象都造成了负面影响,值得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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