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看到凌晨四点钟的盐城,其实我送餐到两点多就结束了,又来出租屋装摄像头的,里面有个恒温的酸奶机,一直怕被猫打翻,结果被我自己碰翻了两次,又花时间清理,又撸了会儿猫,耽误了很长时间。回家路上雨还没停,已经有人在晨跑了,早餐店纷纷开张营业,路上的车子也逐渐多了起来,环卫工也出工了,我刚结束,他们又开始了,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油然而生,生生不息的城市,孜孜不倦的打工人。 https://t.cn/A6cniQtY
这两年就一直在水逆
骨折 找房 工作 人际关系 宠物
生活好难哦 一步没计划好 就伴随诸多的愁事。
希望这周搬家 已经付出了太多 金钱时间跟健康
晚上都睡不着一直在报复性熬夜哦 都没心情洗澡再加上操心狗儿每天都邋里邋遢的
最大的心愿就是吾狗儿的病快快好
吾狗儿和鸟子们跟龟龟要和我一起度过寒冷的没有暖气的出租屋一整个冬天
真的好想让我弹窗居家 我好想享受一下属于自己的时光 暂别工作
想家了想妈妈想猫闺女
我也好想住宽敞温暖有大窗户和阳光照进来的房子啊
但是我舍不得花钱 毕竟钱是底气,钱是自己能给自己的安全感。以后积蓄更多一点我就租半年豪华房体验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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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歌案 11月2日案发前下午 】
这也是我觉得蹊跷的地方,日本检方绝对有胡扯:江歌被杀前如果能看见陈世峰的脸,会用日语喊“要叫警察了!”然后,导致被杀——[费解]???
江歌尸体的那双手证明没有对抗和搏斗,就是陈世峰背后偷袭,江歌因仇恨被过度杀戮而惨死。
再说小岛报警录音、203缅甸邻居的证词“半声猫叫”,与刘鑫报警录音“半声尖叫”——3人的证据交互验证,说明“要叫警察了!”这句话是刘鑫在房间里用日语喊的,这也证明刘鑫不知情外面行凶者是陈世峰。这种低级错误会出现在日本检方手下,让人怀疑检方是否和被害人家属江秋莲有勾兑,让江秋莲利用“被害人隐私权”法条来诬陷刘鑫做了预先准备!
杀人案开庭,刘鑫在被中国全民网暴一年后飞赴日本作证,也是单独在一个房间里用摄像头做的证词,她根本没有权利参与全部庭审过程!而江秋莲虽然深度行使了“被害人隐私权保护”法条来给刘鑫挖坑,但她无法阻止检方公布自己掌握的调查证据,当庭质证陈世峰被【 江歌诈骗十万日元 】之事!而陈世峰全部承认,因此质证成立。
江秋莲带着她在日本高价请的大桥律师,两个人在法庭上针对江歌诈骗十万日元之事半个字都反驳不了,离开庭审现场立刻召开记者会否认十万日元!
刘鑫为自己作证时纠正笔录错误:从“不要‘叫’了”改成“闹”,是慌乱中以为江歌在和自己玩恶作剧……后来在法庭上发过誓修正过来,然后得到法庭确认为有效的证词。为什么到国内,居然被江秋莲反反复复诬陷说刘鑫知情门外是陈世峰、在对陈世峰喊叫?!
这是日本的杀人案,不是江秋莲后来构陷刘鑫的民事案,江秋莲对江歌诈骗之事有任何反驳证据的话,为什么不在法庭上呈交?——杀人案一切以证据为主!
@苦咖啡-夏莲 我告诉你,你永远都没有反驳【 江歌诈骗十万日元 】一丝一毫的证据。
江秋莲,你就老老实实举证说明:江歌2016年10月14日傍晚没有去大东大学找陈世峰,没有对他说过刘鑫“堕胎”之事吧!
整个杀人案从这个傍晚开启,5天后10月19日陈世峰给刘鑫送鸡肉被嫌弃,半个月后11月2日下午陈世峰去找江歌理论,夜里单独杀害江歌,恨意极大导致江歌被割断整个脖子惨死!逻辑闭环完整~
再说庭审质证【 江歌诈骗十万日元 】的那一天当晚,江秋莲为了转移大众对十万日元的关注,专门诬构刘鑫说江歌在“酒吧”打工!
刘鑫确实不如这母女俩清楚,“酒吧”到底是不是招徕男人消遣的特殊场所……刘鑫反复对这一点作证时是说的“酒吧、居酒屋那样的地方”。江秋莲当天庭审后为什么揪住这两个字不放?!
其实,江歌是不是在风俗场所工作不重要,她长得那个样子不适合,并且似乎心理上有仇男倾向。重要的是:她被杀前,确实还在一个网店里做发货工作!这和她死后邮寄到家用来开微店的一批日本减肥药,完全一致的可疑:江歌母女穷得叮当响,她的购货款哪儿来的?
这个图里证明的是:案发前几小时的下午or傍晚,江歌和陈世峰起了很大争执,并且吵闹了20分钟!——最重要的是:非日语![允悲][允悲][允悲]
好笑吗?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笑cry][笑cry][笑cry]
#江母诉刘鑫案22日二审第二次开庭#
这也是我觉得蹊跷的地方,日本检方绝对有胡扯:江歌被杀前如果能看见陈世峰的脸,会用日语喊“要叫警察了!”然后,导致被杀——[费解]???
江歌尸体的那双手证明没有对抗和搏斗,就是陈世峰背后偷袭,江歌因仇恨被过度杀戮而惨死。
再说小岛报警录音、203缅甸邻居的证词“半声猫叫”,与刘鑫报警录音“半声尖叫”——3人的证据交互验证,说明“要叫警察了!”这句话是刘鑫在房间里用日语喊的,这也证明刘鑫不知情外面行凶者是陈世峰。这种低级错误会出现在日本检方手下,让人怀疑检方是否和被害人家属江秋莲有勾兑,让江秋莲利用“被害人隐私权”法条来诬陷刘鑫做了预先准备!
杀人案开庭,刘鑫在被中国全民网暴一年后飞赴日本作证,也是单独在一个房间里用摄像头做的证词,她根本没有权利参与全部庭审过程!而江秋莲虽然深度行使了“被害人隐私权保护”法条来给刘鑫挖坑,但她无法阻止检方公布自己掌握的调查证据,当庭质证陈世峰被【 江歌诈骗十万日元 】之事!而陈世峰全部承认,因此质证成立。
江秋莲带着她在日本高价请的大桥律师,两个人在法庭上针对江歌诈骗十万日元之事半个字都反驳不了,离开庭审现场立刻召开记者会否认十万日元!
刘鑫为自己作证时纠正笔录错误:从“不要‘叫’了”改成“闹”,是慌乱中以为江歌在和自己玩恶作剧……后来在法庭上发过誓修正过来,然后得到法庭确认为有效的证词。为什么到国内,居然被江秋莲反反复复诬陷说刘鑫知情门外是陈世峰、在对陈世峰喊叫?!
这是日本的杀人案,不是江秋莲后来构陷刘鑫的民事案,江秋莲对江歌诈骗之事有任何反驳证据的话,为什么不在法庭上呈交?——杀人案一切以证据为主!
@苦咖啡-夏莲 我告诉你,你永远都没有反驳【 江歌诈骗十万日元 】一丝一毫的证据。
江秋莲,你就老老实实举证说明:江歌2016年10月14日傍晚没有去大东大学找陈世峰,没有对他说过刘鑫“堕胎”之事吧!
整个杀人案从这个傍晚开启,5天后10月19日陈世峰给刘鑫送鸡肉被嫌弃,半个月后11月2日下午陈世峰去找江歌理论,夜里单独杀害江歌,恨意极大导致江歌被割断整个脖子惨死!逻辑闭环完整~
再说庭审质证【 江歌诈骗十万日元 】的那一天当晚,江秋莲为了转移大众对十万日元的关注,专门诬构刘鑫说江歌在“酒吧”打工!
刘鑫确实不如这母女俩清楚,“酒吧”到底是不是招徕男人消遣的特殊场所……刘鑫反复对这一点作证时是说的“酒吧、居酒屋那样的地方”。江秋莲当天庭审后为什么揪住这两个字不放?!
其实,江歌是不是在风俗场所工作不重要,她长得那个样子不适合,并且似乎心理上有仇男倾向。重要的是:她被杀前,确实还在一个网店里做发货工作!这和她死后邮寄到家用来开微店的一批日本减肥药,完全一致的可疑:江歌母女穷得叮当响,她的购货款哪儿来的?
这个图里证明的是:案发前几小时的下午or傍晚,江歌和陈世峰起了很大争执,并且吵闹了20分钟!——最重要的是:非日语![允悲][允悲][允悲]
好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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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母诉刘鑫案22日二审第二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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