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0号通告】11月22日0时至24时,南通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6例(崇川区18例,海安市4例,海门区2例,开发区1例,苏锡通1例),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基本情况和行程轨迹新增风险点位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戴某,住通州区二甲镇三甲居9组,在青年中路60号建筑工地工作,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2:马某,无症状感染者3:黄某,住崇川区青年西路192号,在青年中路60号建筑工地工作,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月18日南通市三院东门仁和小吃。
无症状感染者4:刘某,住通州区石港镇江海村29组,在青年中路60号建筑工地工作,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5:苏某,住崇川区青年西路192号,在青年中路60号建筑工地工作,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6:高某,住崇川区虹桥南村73幢,在风险地区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18日小高理发店(崇川区虹桥新村54幢附近);
11月19日、20日虹桥新村238幢南游园采样点,小高理发店。
无症状感染者7:姜某,住崇川区世伦名郡8幢。
11月17日南通中远海运船务工程有限公司(中远船务)、市第三人民医院;
11月18日中远船务、青年中路17号楼西侧小游园核酸采样点、世伦名郡西门好又多超市;
11月19日青年中路17号楼西侧小游园核酸采样点、中远船务、如皋市长江镇二案菜市场西边药房、二案居委会31组;
11月20日长江镇二案居委会31组、中远船务门口焱利缘超市。
无症状感染者8:陈某,在海安碧桂园金麟甲第工地工作,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月17日鲜肉蔬菜小红百货(海安市高新区丹凤路);
11月19日隆政街道便民核酸采样点、四季鲜生鲜超市(海安市高新区丹虹路)。
无症状感染者9:白某,无症状感染者10:王某,均系外省返通人员,返通后即闭环转运至隔离点。
无症状感染者11:赵某,住崇川区紫东花苑65幢,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97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13宋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2:沈某,住崇川区虹桥新村208幢,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97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14陈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3:王某,住通州区刘桥镇新东村11组,在青年中路60号建筑工地工作,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4:周某,住崇川区永达路与江通路口往东300米八建工地宿舍,在青年中路60号建筑工地工作,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5:戴某,住崇川区青年西路192号,在青年中路60号建筑工地工作,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月17日文峰超市(崇川区城南新村北门旁)。
无症状感染者16:顾某,住崇川区豪景华庭(校西路108号)16幢,系外市阳性密接协查人员,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月19日崇川区大码头拉面店及对面世纪华联超市、南通市四院门口核酸采样点、尚极超市(永兴街道城港路45号)、罗曼蒂克酒店(崇川区五一路8号)、鱼头王(五一路店)
无症状感染者17:贾某,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1日海安市滨海新区千品新材料有限公司及附近鑫宏小吃。
无症状感染者18:苏某,住海门区海门街道友谊路16幢,为海门区东洲市场商户,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19日义乌淘宝城(海门区解放中路)、狮山广场、拥军路核酸采样点;
11月20日海南新村307幢附近自建房;
11月21日育才路核酸检测点、静海新村206幢。
无症状感染者19:张某,为海门区东洲市场商户,住海门街道海西花苑26号,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17日、18日、21日都市玫瑰园养羊场(海门区圩角河大桥西100米)、海门区能仁小学放学点;
11月18日海门街道海西社区二核酸采样点;
11月19日东洲市场西南角公共卫生间、东洲市场西边馒头店;
11月20日海西花园核酸采样点、都市玫瑰园养羊场;
11月21日东洲市场卫生间、西郊市场北区。
无症状感染者20:田某,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1日南通西站(G887次列车5号车厢)、苏锡通园区联钢精密科技工地宿舍、龙吟公寓(苏通科技产业园巢湖路与海悦路交汇处)西门往南40米路边流动摊。
无症状感染者21:陈某,住崇川区虹桥西村2幢,系无症状感染者7姜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月17日南通中远海运船务工程有限公司、中远路焱利缘超市;
11月18日中远路沙县小吃、中远船务;
11月19日虹桥西村东大门外临时采样点、中远船务;11月20日中远路焱利缘超市;
11月21日虹桥新村238幢南游园采样点。
无症状感染者22:侯某,住崇川区虹桥西村2幢,在风险地区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19日-21日姚港社区卫生服务站;
11月19日虹桥西村东北门旁中通快递代收点;
11月20日江景苑菜场贡荟园包子铺、虹东社区大舞台采样点;
11月21日三九创业园区核酸采样点。
无症状感染者23:陈某,住崇川区虹桥新村152幢,在风险地区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17日、18日虹桥菜市场;
11月19日任港路大润发门口核酸采样点、华氏大药房(青年路税务局东边海关对面);
11月20日莘园路菜场;
11月21日虹桥新村156幢核酸采样点。
无症状感染者24:陈某,住崇川区虹桥西村2幢,系无症状感染者21陈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25:徐某,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1日通州区开沙岛恒力集团停车场、南通开发区嘉吉粮油停车场。
无症状感染者26:尹某,住崇川区虹桥北村56 幢,在风险地区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18日新建路小润发超市2楼乾翔康养中心、虹桥菜市场3楼平安喜乐艾灸养生店、虹桥公园西广场核酸采样点;
11月19日尚高精品酒店黄码采样点;
11月20日虹桥二中门口黄码采样点;
11月21日虹桥北村传达室外临时采样点。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提醒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牢记防疫“三件套”、防护“六还要”。
1、出行要谨慎。非必要不去风险区和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关注官方发布疫情权威信息、国内疫情动态和风险地区变化,不信谣、不传谣,始终保持警惕、严密防范,支持配合防控措施。
2、来(返)通人员要报备。有高风险区或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通人员,请向目的地所在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或通过“好通码”小程序“入通登记”模块进行网上报备。异地流动人员抵达目的地后,应积极配合当地完成“落地检”“3天3检”,做好健康监测;在完成相应频次核酸检测前,非必要不外出,如确需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避免到人员聚集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备(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进入公共场所要查验。各类公共场所应严格落实测温、查码(健康码、行程卡)措施,督促市民规范佩戴口罩,积极引导“场所码”扫码入场。市民进入公共场所,应积极配合戴口罩、验码测温。参加核酸检测时,要戴好口罩、保持一米距离,不交谈、不聚集。
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3日
无症状感染者1:戴某,住通州区二甲镇三甲居9组,在青年中路60号建筑工地工作,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2:马某,无症状感染者3:黄某,住崇川区青年西路192号,在青年中路60号建筑工地工作,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月18日南通市三院东门仁和小吃。
无症状感染者4:刘某,住通州区石港镇江海村29组,在青年中路60号建筑工地工作,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5:苏某,住崇川区青年西路192号,在青年中路60号建筑工地工作,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6:高某,住崇川区虹桥南村73幢,在风险地区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18日小高理发店(崇川区虹桥新村54幢附近);
11月19日、20日虹桥新村238幢南游园采样点,小高理发店。
无症状感染者7:姜某,住崇川区世伦名郡8幢。
11月17日南通中远海运船务工程有限公司(中远船务)、市第三人民医院;
11月18日中远船务、青年中路17号楼西侧小游园核酸采样点、世伦名郡西门好又多超市;
11月19日青年中路17号楼西侧小游园核酸采样点、中远船务、如皋市长江镇二案菜市场西边药房、二案居委会31组;
11月20日长江镇二案居委会31组、中远船务门口焱利缘超市。
无症状感染者8:陈某,在海安碧桂园金麟甲第工地工作,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月17日鲜肉蔬菜小红百货(海安市高新区丹凤路);
11月19日隆政街道便民核酸采样点、四季鲜生鲜超市(海安市高新区丹虹路)。
无症状感染者9:白某,无症状感染者10:王某,均系外省返通人员,返通后即闭环转运至隔离点。
无症状感染者11:赵某,住崇川区紫东花苑65幢,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97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13宋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2:沈某,住崇川区虹桥新村208幢,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97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14陈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3:王某,住通州区刘桥镇新东村11组,在青年中路60号建筑工地工作,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4:周某,住崇川区永达路与江通路口往东300米八建工地宿舍,在青年中路60号建筑工地工作,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5:戴某,住崇川区青年西路192号,在青年中路60号建筑工地工作,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月17日文峰超市(崇川区城南新村北门旁)。
无症状感染者16:顾某,住崇川区豪景华庭(校西路108号)16幢,系外市阳性密接协查人员,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月19日崇川区大码头拉面店及对面世纪华联超市、南通市四院门口核酸采样点、尚极超市(永兴街道城港路45号)、罗曼蒂克酒店(崇川区五一路8号)、鱼头王(五一路店)
无症状感染者17:贾某,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1日海安市滨海新区千品新材料有限公司及附近鑫宏小吃。
无症状感染者18:苏某,住海门区海门街道友谊路16幢,为海门区东洲市场商户,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19日义乌淘宝城(海门区解放中路)、狮山广场、拥军路核酸采样点;
11月20日海南新村307幢附近自建房;
11月21日育才路核酸检测点、静海新村206幢。
无症状感染者19:张某,为海门区东洲市场商户,住海门街道海西花苑26号,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17日、18日、21日都市玫瑰园养羊场(海门区圩角河大桥西100米)、海门区能仁小学放学点;
11月18日海门街道海西社区二核酸采样点;
11月19日东洲市场西南角公共卫生间、东洲市场西边馒头店;
11月20日海西花园核酸采样点、都市玫瑰园养羊场;
11月21日东洲市场卫生间、西郊市场北区。
无症状感染者20:田某,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1日南通西站(G887次列车5号车厢)、苏锡通园区联钢精密科技工地宿舍、龙吟公寓(苏通科技产业园巢湖路与海悦路交汇处)西门往南40米路边流动摊。
无症状感染者21:陈某,住崇川区虹桥西村2幢,系无症状感染者7姜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月17日南通中远海运船务工程有限公司、中远路焱利缘超市;
11月18日中远路沙县小吃、中远船务;
11月19日虹桥西村东大门外临时采样点、中远船务;11月20日中远路焱利缘超市;
11月21日虹桥新村238幢南游园采样点。
无症状感染者22:侯某,住崇川区虹桥西村2幢,在风险地区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19日-21日姚港社区卫生服务站;
11月19日虹桥西村东北门旁中通快递代收点;
11月20日江景苑菜场贡荟园包子铺、虹东社区大舞台采样点;
11月21日三九创业园区核酸采样点。
无症状感染者23:陈某,住崇川区虹桥新村152幢,在风险地区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17日、18日虹桥菜市场;
11月19日任港路大润发门口核酸采样点、华氏大药房(青年路税务局东边海关对面);
11月20日莘园路菜场;
11月21日虹桥新村156幢核酸采样点。
无症状感染者24:陈某,住崇川区虹桥西村2幢,系无症状感染者21陈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25:徐某,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21日通州区开沙岛恒力集团停车场、南通开发区嘉吉粮油停车场。
无症状感染者26:尹某,住崇川区虹桥北村56 幢,在风险地区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18日新建路小润发超市2楼乾翔康养中心、虹桥菜市场3楼平安喜乐艾灸养生店、虹桥公园西广场核酸采样点;
11月19日尚高精品酒店黄码采样点;
11月20日虹桥二中门口黄码采样点;
11月21日虹桥北村传达室外临时采样点。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提醒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牢记防疫“三件套”、防护“六还要”。
1、出行要谨慎。非必要不去风险区和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关注官方发布疫情权威信息、国内疫情动态和风险地区变化,不信谣、不传谣,始终保持警惕、严密防范,支持配合防控措施。
2、来(返)通人员要报备。有高风险区或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通人员,请向目的地所在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或通过“好通码”小程序“入通登记”模块进行网上报备。异地流动人员抵达目的地后,应积极配合当地完成“落地检”“3天3检”,做好健康监测;在完成相应频次核酸检测前,非必要不外出,如确需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避免到人员聚集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备(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进入公共场所要查验。各类公共场所应严格落实测温、查码(健康码、行程卡)措施,督促市民规范佩戴口罩,积极引导“场所码”扫码入场。市民进入公共场所,应积极配合戴口罩、验码测温。参加核酸检测时,要戴好口罩、保持一米距离,不交谈、不聚集。
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3日
【11月18日0时起,乌鲁木齐市新增高风险区1个,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30个】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规定》,根据专家组综合研判评估,决定自2022年11月18日0时起,新增高风险区1个,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30个,具体名单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1个
天山区1个
团结路街道皇城社区团结路407号林达小区
二、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30个
(一)天山区4个
1.大小西门街道建设西路社区新华北路130号
2.东门街道建国北路社区西后街87号
3.东门街道东环路西社区东风路288号家属院
4.幸福路街道幸福路社区幸福南路39号房产科家属院
(二)沙依巴克区10个
1.扬子江街道虹桥南社区西虹西路40号出版局家属院
2.长江路街道棉花南街社区宝山路宝祥小区
3.八一街道老满城社区97号院
4.和田街街道东二街社区河滩南路573号
5.和田街街道东一街社区黄河路374号
6.平顶山街道平顶山社区汇金花苑小区
7.平顶山街道平顶山社区武警三支队家属院
8.骑马山街道水库街社区恒昌恒业东区
9.骑马山街道水库街社区恒昌恒业西区
10.友好南路街道明园石油社区油库南小区
(三)高新区(新市区)4个
1.长春中路街道锦程社区59克拉小区
2.南纬路街道北纬三路社区北辰公寓
3.正扬路街道东站北社区四季花城一、二期
4.友谊路街道永昌社区126号自建房
(四)水磨沟区8个
1.苇湖梁街道昌盛祥社区自建房区域
2.苇湖梁街道融合社区南湖纸业小区
3.河马泉街道观园路社区歌林小镇
4.七道湾街道龙瑞街社区天宁花苑小区二期
5.七道湾街道和居社区自建房区域
6.七道湾街道红光社区恒大城市之光小区
7.华光街街道和谐园社区华光街200号公元南湖二期[天境小区]
8.华光街街道运成社区安置楼小区
(五)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4个
1.中亚北路街道北彩门社区一鸣佳苑小区
2.高铁街道绿谷社区德泽园小区三区
3.高铁街道绿谷社区德泽园小区一区
4.高铁街道香山街社区国税小区
一、新增高风险区1个
天山区1个
团结路街道皇城社区团结路407号林达小区
二、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30个
(一)天山区4个
1.大小西门街道建设西路社区新华北路130号
2.东门街道建国北路社区西后街87号
3.东门街道东环路西社区东风路288号家属院
4.幸福路街道幸福路社区幸福南路39号房产科家属院
(二)沙依巴克区10个
1.扬子江街道虹桥南社区西虹西路40号出版局家属院
2.长江路街道棉花南街社区宝山路宝祥小区
3.八一街道老满城社区97号院
4.和田街街道东二街社区河滩南路573号
5.和田街街道东一街社区黄河路374号
6.平顶山街道平顶山社区汇金花苑小区
7.平顶山街道平顶山社区武警三支队家属院
8.骑马山街道水库街社区恒昌恒业东区
9.骑马山街道水库街社区恒昌恒业西区
10.友好南路街道明园石油社区油库南小区
(三)高新区(新市区)4个
1.长春中路街道锦程社区59克拉小区
2.南纬路街道北纬三路社区北辰公寓
3.正扬路街道东站北社区四季花城一、二期
4.友谊路街道永昌社区126号自建房
(四)水磨沟区8个
1.苇湖梁街道昌盛祥社区自建房区域
2.苇湖梁街道融合社区南湖纸业小区
3.河马泉街道观园路社区歌林小镇
4.七道湾街道龙瑞街社区天宁花苑小区二期
5.七道湾街道和居社区自建房区域
6.七道湾街道红光社区恒大城市之光小区
7.华光街街道和谐园社区华光街200号公元南湖二期[天境小区]
8.华光街街道运成社区安置楼小区
(五)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4个
1.中亚北路街道北彩门社区一鸣佳苑小区
2.高铁街道绿谷社区德泽园小区三区
3.高铁街道绿谷社区德泽园小区一区
4.高铁街道香山街社区国税小区
刚刚,省政府批复!
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省政府关于泰州部分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相关土地被开发利用此次涉及姜堰区、靖江市和泰兴市的13个乡镇(街道)快来看看有没有你老家▼
姜堰区:涉1个街道姜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2年第7批次(18挂3)建设用地
将位于三水街道军铺社区、唐宁社区等地区的集体土地13.3543公顷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姜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2年第8批次(18挂4)建设用地
将位于三水街道三舍村等地区的集体土地12.0344公顷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姜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2年第9批次(19挂1)建设用地
将位于三水街道军铺社区、三舍村等地区的集体土地3.0721公顷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姜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2年第10批次(19挂4)建设用地
将位于三水街道军铺社区、三舍村等地区的集体土地7.1635公顷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姜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2年第11批次(19挂5)建设用地
将位于三水街道南石社区等地区的集体土地0.4000公顷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靖江市:涉1个乡镇靖江市2022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将位于斜桥镇安宁村北九组、安宁村北六组、安宁村北七组等地区的集体土地9.2371公顷征收为国有。
泰兴市:涉11个街道(乡镇)泰兴市2022年度第6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将滨江镇翻身村、过船村、蒋港村、卢碾村、天星村共33.4942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将滨江镇翻身村、蒋港村、卢碾村、天星村共5.1292公顷集体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将滨江镇蒋港村、卢碾村、天星村共2.0474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泰兴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2年度第1105批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拆旧区位于分界镇、虹桥镇、古溪镇,拆旧复垦新增农用地2.2198公顷(全部为耕地);建新区位于姚王街道,建新用地总规模为2.219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2.2195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2.2公顷(含耕地1.4277公顷),未利用地0.0195公顷。本次批准建设用地2.2195公顷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泰兴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2年度第1104批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拆旧区位于滨江镇、分界镇、珊瑚镇、新街镇、元竹镇、虹桥镇、根思乡、古溪镇、宣堡镇、张桥镇,拆旧复垦新增农用地29.8138公顷(全部为耕地);建新区位于滨江镇,建新用地总规模为37.708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29.8134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26.7604公顷(含耕地24.1263公顷)。本次批准建设用地37.7083公顷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省政府关于泰州部分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相关土地被开发利用此次涉及姜堰区、靖江市和泰兴市的13个乡镇(街道)快来看看有没有你老家▼
姜堰区:涉1个街道姜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2年第7批次(18挂3)建设用地
将位于三水街道军铺社区、唐宁社区等地区的集体土地13.3543公顷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姜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2年第8批次(18挂4)建设用地
将位于三水街道三舍村等地区的集体土地12.0344公顷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姜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2年第9批次(19挂1)建设用地
将位于三水街道军铺社区、三舍村等地区的集体土地3.0721公顷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姜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2年第10批次(19挂4)建设用地
将位于三水街道军铺社区、三舍村等地区的集体土地7.1635公顷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姜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2年第11批次(19挂5)建设用地
将位于三水街道南石社区等地区的集体土地0.4000公顷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靖江市:涉1个乡镇靖江市2022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将位于斜桥镇安宁村北九组、安宁村北六组、安宁村北七组等地区的集体土地9.2371公顷征收为国有。
泰兴市:涉11个街道(乡镇)泰兴市2022年度第6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将滨江镇翻身村、过船村、蒋港村、卢碾村、天星村共33.4942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将滨江镇翻身村、蒋港村、卢碾村、天星村共5.1292公顷集体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将滨江镇蒋港村、卢碾村、天星村共2.0474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泰兴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2年度第1105批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拆旧区位于分界镇、虹桥镇、古溪镇,拆旧复垦新增农用地2.2198公顷(全部为耕地);建新区位于姚王街道,建新用地总规模为2.219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2.2195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2.2公顷(含耕地1.4277公顷),未利用地0.0195公顷。本次批准建设用地2.2195公顷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泰兴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2年度第1104批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拆旧区位于滨江镇、分界镇、珊瑚镇、新街镇、元竹镇、虹桥镇、根思乡、古溪镇、宣堡镇、张桥镇,拆旧复垦新增农用地29.8138公顷(全部为耕地);建新区位于滨江镇,建新用地总规模为37.708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29.8134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26.7604公顷(含耕地24.1263公顷)。本次批准建设用地37.7083公顷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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