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设立“三秋”生产服务和技术咨询电话】为做好秋收秋种工作,省农业农村厅决定设立省市“三秋”生产服务和技术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
服务电话: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0351-8235002(种植业)
0351-4124141(农机)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 0351-4223641
大同市农业农村局 0352-7935507
朔州市农业农村局 0349-2163159
忻州市农业农村局 0350-3031625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0358-3386900
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0353-3308066
晋中市农业农村局 0354-3022861
长治市农业农村局 0355-3033077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0356-6995591
临汾市农业农村局 0357-2012120
运城市农业农村局 0359-2088055
受理范围:秋粮收获和秋冬种生产中,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供应保障、运输流通、进村进店、到田施用中遇到的堵点卡点问题,农机作业,农事工作受阻、用工不足等问题。
技术咨询电话:
小麦专队 0351-8235908
蔬菜专队 0351-8235311
水果专队 0351-8235133
机田证专队 0351-4035922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专队 0351-8235697
受理范围:解答 “三秋"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点、问题。
特此公告!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0月11日
(来源: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处)
服务电话: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0351-8235002(种植业)
0351-4124141(农机)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 0351-4223641
大同市农业农村局 0352-7935507
朔州市农业农村局 0349-2163159
忻州市农业农村局 0350-3031625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0358-3386900
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0353-3308066
晋中市农业农村局 0354-3022861
长治市农业农村局 0355-3033077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0356-6995591
临汾市农业农村局 0357-2012120
运城市农业农村局 0359-2088055
受理范围:秋粮收获和秋冬种生产中,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供应保障、运输流通、进村进店、到田施用中遇到的堵点卡点问题,农机作业,农事工作受阻、用工不足等问题。
技术咨询电话:
小麦专队 0351-8235908
蔬菜专队 0351-8235311
水果专队 0351-8235133
机田证专队 0351-4035922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专队 0351-8235697
受理范围:解答 “三秋"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点、问题。
特此公告!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0月11日
(来源: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处)
晋城寻亲:五旬男子被救助,自述叫李小二,河南商
丘人
受助者姓名:李小二(自述)
受助者性别:男
受助者年龄:约50岁
受助者特征:高约1米6,自述叫李小二,河南省商丘
市人。
受助时间:2022-10-11 10:11:52
受助地点:山西晋城市阳城县润城镇
联系人:阳城县社会救助中心
联系电话:0356-4226619、0356-4226697
是否已报警:否
#助力寻人##传递正能量#
丘人
受助者姓名:李小二(自述)
受助者性别:男
受助者年龄:约50岁
受助者特征:高约1米6,自述叫李小二,河南省商丘
市人。
受助时间:2022-10-11 10:11:52
受助地点:山西晋城市阳城县润城镇
联系人:阳城县社会救助中心
联系电话:0356-4226619、0356-4226697
是否已报警:否
#助力寻人##传递正能量#
#疫情防控# 【山西晋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社会监督,举报属实奖1000元现金】2022年10月10日,晋城市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最新通告,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筑牢群防群控的坚实防线,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策略落到实处,经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社会监督,施行有奖举报措施。
具体如下:
举报内容
从省外及省内涉疫地区返回,未按规定报备行程或故意隐瞒行程,未严格执行相应管控政策的人员。
奖励金额
对举报事项核实属实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的现金奖励。
举报方式
1.可采取当面报告、电话举报等方式进行举报。
2.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详细情况。
3.城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3个举报电话,由专人进行值守。
0356-3034979
0356-2059816
0356-2039411
兑现方式
1.奖励在接到举报的三十个工作日内,由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举报人领取。
2.同一线索涉及多人举报,向第一举报人给予奖励。
处理办法
1.被举报人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对举报人信息,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严格保密。
3.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串通骗奖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来源:晋城发布)
具体如下:
举报内容
从省外及省内涉疫地区返回,未按规定报备行程或故意隐瞒行程,未严格执行相应管控政策的人员。
奖励金额
对举报事项核实属实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的现金奖励。
举报方式
1.可采取当面报告、电话举报等方式进行举报。
2.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详细情况。
3.城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3个举报电话,由专人进行值守。
0356-3034979
0356-2059816
0356-2039411
兑现方式
1.奖励在接到举报的三十个工作日内,由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举报人领取。
2.同一线索涉及多人举报,向第一举报人给予奖励。
处理办法
1.被举报人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对举报人信息,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严格保密。
3.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串通骗奖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来源:晋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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